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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运第一人刘长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3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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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5日),男,中国奥运第一人,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1909年生,辽宁省大连市北河口(小平岛附近)人,擅长短跑。他的技术特点是步频快、步幅大、动作向前性好。1927年底就读于东北大学体育系,1932年毕业。同年7月8日,冒着生命危险从上海出发,冲破日本侵略者的封锁,成功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1936年再次代表中国参加在柏林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因旅途颠簸、恢复不及时,两次参加奥运会均未能进入复赛。
  自上世纪30年代起,历任东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中正大学体育助教、讲师、副教授。
  新中国成立后,执教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学院)三十余载,历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中国奥委会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有《田径指导法》、《田径裁判法》、《短跑运动》等学术著作传世。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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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5月31日至6月2日,刘长春在沈阳举行的第14届华北运动会上,一举打破100米、200米和400米3个短跑项目的全国纪录,成绩分别是10.8秒、22.4秒和52.4秒。当时这些成绩非常令人鼓舞,因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100米冠军的成绩也是10秒8。
  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当时原本我国有意参加足球赛,因为我国的足球实力在远东首屈一指。但是美国人对足球没什么兴趣,取消了足球比赛,代之以举办美式足球做为表演赛。而且当时正是经济萧条的年代,政府也没有多余的经费可以参加奥运会,教育部在1932年5月底决定不参加。只派中国奥会主任干事(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沈嗣良,代表主席王正廷出席国际奥会年会及开幕典礼。
  1932年6月12日上海申报刊登一篇消息,引起全国震惊。消息中指出,洛杉矶奥运筹备会接受“伪满州国”的报名,将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另一则消息是,伪满州国正在举行奥运选拔赛。
  几天之后,来自长春的消息指出,伪满州国已经决定派遣于希渭和刘长春两位选手,由日本人率领赴洛杉矶参加奥运会。
  当时中国抗日情绪高涨,刘长春也早已在五月时东北沦陷不久,就逃离东北到北平。他在五月曾在大公报发表声明,指出“我是中华民族黄帝子孙,是中国人,绝不代表日伪满州国参加第十届奥运会”。
  时势所逼,为了维护我国的国际地位,当时的中华奥会认为除非我国选派选手参加奥运会,才能粉碎日本人扶持伪满州国取代我国地位的阴谋,因此就决定将计就计派选手报名参加奥运会。
  1932年6月25日外交部从国际奥会总部得到的消息,伪满州国参加奥运未得国际奥会批准,故不能出席与赛。洛杉矶奥运筹备会亦发表声明,伪满州国此次参加奥运会,原考虑参照菲律宾、印度的先例,在美、英旗帜之下参加奥运会,但他们两国均有法定国家奥会组织所签署,且为国际奥会所承认。伪满州国既未得国际奥运总会承认,更无法定国家体育机构且为国际奥会所公认,当然无出席资格。
  当时奥运会报名已经在6月18日结束,我国奥会急电要求通融报名,26日接获筹备会答复同意,我国报名的两位选手就是刘长春和于希渭。
  刘长春经人安排转往上海练习,但是于希渭当时已经被日本人派专人看守,无法离开东北,于是于希渭未能成行,我国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就只有唯一一个选手刘长春。
  赴美的旅费要不少钱,当时教育部又决定不派选手参加,也没有经费支援。幸好时任东北大学校长的张学良将军出面,资助经费约8000银圆,约合美金1500元,已经足够所需。7月1日张学良在东北大学毕业典礼中宣布,刘长春和于希渭为中华民国参加第十届奥运会的选手,教练宋君复
  在联系外交部协助后,7月5日刘长春在上海举行记者会,表示将尽力为国效命。全力奔走为刘长春筹募经费的体协董事郝更生,在会中指出刘长春参加奥运会的意义深远,一是消灭日本人为伪满州国的国际宣传阴谋;二是为我国体育界开出席奥运会之新纪元,使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国旗飘扬于奥运会场上;三是与世界各国青年体育界共谋略;四是观摩奥运之运动技术及实力;五是可乘机向全世界青年宣传日本之恶行。
  7月6日、7日,上海新闻界、体育界及团体,为刘长春饯行,将近2000人出席,场面热烈。7月8日,刘长春及宋君复自上海搭乘邮轮,出发前往美国洛杉矶,展开中国奥运首航。
  邮轮经过神户时,有日本记者上船采访,询问刘长春是否代表满州国参加奥运会,刘长春立即回答说“我是中国人,当然代表大中华民国”。不久邮轮邮报员送来一封电报,是日本体协致满州国参加奥运会代表选手一路顺风大获胜利的电文,刘长春生气地回答,“船上只有中华民国的代表,没有满州国的代表”,并将电报退还。
  经过21天海上行程,邮轮在7月29日抵达洛杉矶,受到筹备会人员及侨胞热烈欢迎。筹备会人员以警车开道,将两人送到选手村,第二天下午就要举行开幕典礼了。
  开幕典礼当天,由刘长春持国旗,绕场的人有宋君复、沈嗣良,以及在洛杉矶临时找来的华侨及青年会干事刘雪松、申国权、托平等人,下场凑人数,免得过于孤单。这就是中国第一次参加奥运会的开始。
  刘长春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参加的两个项目,都在分组中最后一名,未能晋级。
  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
  1933年在第5届全国运动会上,刘长春以10.7秒和22.0秒的成绩再创100米、200米两项全国纪录,夺得冠军。其中10.7秒的100米纪录保持长达25年之久,直到1958年才被新中国运动员梁建勋打破。
  1936年刘长春第二次代表中国,参加第11届奥运会,同样由于28天的海浪颠簸,体力消耗较大,而未能取得好的成绩。
  从30 年代起,刘长春历任东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中正大学体育助教、讲师、副教授。主要著作有《田径指导法》、《田径裁判法》等书。 1948年8月至1949年2月,任北京东大体育系副教授。1949年3月至1950年8月,任长春师范大学副教授。1950年8月至1983年3月,时任大连工学院(今大连理工大学,现在大工校内仍有刘长春铜像)教授。
  1983年3月21日,刘长春不幸逝世,终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