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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衣草实验室研究所网页入口直接进入繁体字|「そうねえ」と言って緑はすこし首ををひねった。「見つけようと思えばなんとか見つかるものだしc見つからなきゃ害のない程度に作っちゃえばいいのよ」

2024-09-21 11: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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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读硕士学位一年半后,今年6月7日,28岁的河南女子张虹从蒙古国一所私立大学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取得学位证书。回国后,她到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位认证,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

  张虹介绍,今年,和她从同一所学校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六七十名中国留学生,目前都暂未获得相关认证,“有的提交申请后被拒绝,有的仍在观望没有申请”。采访过程中,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还接触到一些就读于蒙古国其他院校的中国留学生,有人在学位认证环节遇到同样的问题。

  对这些留学生来说,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可或缺——是证明其毕业院校授予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的重要凭证。换句话说,未经认证的国外文凭,在国内升学、就业时,几乎不会被承认。

  公告透露,近期,上述院校“硕士、博士学位认证数据出现显著异常,相关举报频繁”,此举是“为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持留学市场正常秩序”。公告最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醒广大留学人员,“密切关注加强审查系列公告,审慎选择公告涉及院校(项目)”。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梳理发现,从2021年开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陆续发布过多次“加强认证审查公告”,涉及菲律宾、蒙古国、印度、泰国、马来西亚、法国、新加坡、西班牙等多个国家的多所院校。

  一边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屡次提醒、“加强认证审查名单”不断更新,另一边依旧有人不明就里,跃跃欲试。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留学中介机构将一些“宽进宽出”“学时短”“价格低”的海外院校,包装成“最具性价比的选择”,吸引着一些“想要快点拿到学位”的人。

  一些中介标注的“高性价比”

  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认证院校查询使用须知”中明确,中心对过去5年来,“我留学人员在外学习并获颁证书情况进行整理,提取通过认证申请案例中的相应国外颁证院校,供出国留学人员择校查询参考”。其中能查询到的院校,就是通常所说的“白名单”。除了“白名单”外,“高性价比”是一些留学者的选择。

  从北京乘坐飞机出发,最快两个小时左右,即可抵达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这使得前往蒙古国留学尤为便利。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官网显示,蒙古国有国立大学16所,私立院校92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查询到,被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纳入“白名单”的蒙古国院校共有34所。

  在社交平台上,与“蒙古国留学”经常一起出现的关键词是“高性价比”。比如,有的说,入学条件方面,申请赴蒙古国院校就读,不需要提交英语成绩材料;有的说,学制短,专升本一年制、硕士研究生一年半制、博士最短三年制,满足了不少人“想要快点拿到学位”的需求。而成本方面,总支出不高。

  通过中介人员帮助申请,今年4月,30岁的山东人王明赴蒙古国留学。他回忆,入学申请环节有3点明确要求:“材料不能作假、没有犯罪记录、身体体检过关”。除此之外,只需要按照中介人员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即可,“(当时)3天就下来了邀请函”。

  毕业方面,张虹觉得,也没有公众想象中那么 容易,用英文和导师沟通就很棘手。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收费达到两三万元的留学中介机构,除“入学申请”“生活帮助”等基础服务外,还会标明提供“毕业论文辅导”“毕业答辩指导”等相关服务。甚至有中介人员承诺,“百分之百能申请,百分之百能毕业”“总的一句话,我们负责让你毕业、拿认证报告”。

  以王明攻读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为例,学费需要两三万元、中介服务费1万元到3万元不等,加上各种生活开销,“总支出基本能控制在10万元以内”。

  记者咨询过程中,几名不同中介人员,不约而同提到相似说法:相比于留学欧美等国家动辄几十万元的花销,蒙古国的留学费用更容易负担。哪怕是和留学东南亚等国家的成本相比,“10万元以内”这个数目依然具有不小的优势。

  据了解,留学中介机构标注的“高性价比”更多体现在蒙古国的私立大学。受访者反映,不止一名中介人员曾提到,相比之下,蒙古国的国立大学的入学和毕业条件都更为严格。

  和私立大学不同,蒙古国的国立大学以蒙语教学为主,留学生要和当地学生共同上课,日常作业、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也几乎都使用蒙语。一名今年毕业于蒙古国某国立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感慨,自己虽然有一定的蒙语基础,但压力不小,“需要大量阅读蒙文书籍,没有语言基础,翻译都成问题”。

  正是因为国立大学要求更高,蒙古国的部分私立大学成为留学中介机构标注“性价比”的重点。

  李楠是广东一所民办二本院校的在职教师。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教学岗位讲师最低应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为此,今年4月,她所在学院的七八名行政岗老师,“组团”前往蒙古国攻读硕士学位,未来计划从行政岗转至教学岗。她介绍,此前,学校一批在蒙古国读博的教师已经拿到学位回国,并顺利评上了相关职称。其所在学校的某位校领导,最高学位也是蒙古国博士。

  李楠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留学期间,这些教师每学期往往需要请假数月,单位一般都会“默许”,支持员工学历提升的选择。“毕竟对学校完成评估也有帮助,(只要)保证读完之后还回来就可以。”

  山东人王明属于在蒙古国的中国留学生中的另一类人。他工作过七八年,辞职后前往蒙古国留学,准备毕业后凭借硕士研究生学历备考公务员。“对此有执念,以现在的(本科)学历,考公考编难度会比较大一些。”

  王明就读的这所蒙古国私立大学,“一学期3个月,每周会安排3天左右的课程,每天第一节课从上午10点开始”。

  王明说,自己所在的中国留学生班上,“年轻人少,很多人在国内都有工作或任务,下课后需要处理各种事情”,大家没有过多时间交流。他的同桌是艺术类专业,在国内经营着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希望拿到硕士学位,提升自己公司的档次”。

  张虹班上也是如此,“大家需求基本类似”——快速提升学历,从而达到职称评定或是报考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很多人都是“工作之后才过去的,还有40多岁的,几乎没有国内应届毕业生”。

  张虹和王明都说到,校园里除了蒙古国当地人,东亚面孔很多,中国人最多,还有一小部分韩国人和日本人。

  在蒙古国中国留学生的具体人数,目前国内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早些时候,在相关报道中,蒙古国家通讯社曾披露过一组数据:截止到2020年6月9日,共有118个国家的19159人长期居住在蒙古国,其中有留学生2825人。在蒙古国中国公民约有7500人,包括留学生2207人。

  “加强认证审查”的名单是动态的

  “白名单”中蒙古国院校授予的相关学位,能否全部顺利获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一些中介人员回复,“只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正常出入境学习,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现实情况没这么简单。

  因工作入职急需学位证明材料,从学校拿到学位证书后,张虹通过社交平台的宣传广告,向一名自称“辅助认证人员”寻求帮助。她交了100元定金,约定如果认证通过再补交尾款,结果没有成功。后来她意识到,“辅助认证”其实也是一场“骗局”,“除了帮忙提交材料外,其他什么都帮不上”。

  张虹毕业的这所蒙古国私立大学,在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给出的“白名单”之内,也被列入本轮“加强认证审查名单”。张虹自称,自己出入境等方面“百分之八九十符合相关要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给出的拒绝理由是:“我中心已发送核查请求,至今未收到有效回复,因此暂时无法为您出具认证结果。”

  张虹解释,认证过程中,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会通过邮件的方式,同国外校方就“学生情况、课程安排”等信息进行确认。她推测,学校没有按照要求回复邮件,“问题肯定在学校,但具体什么问题,确实不知道”。她了解到,“今年(暂时)没有拿到认证的情况比较普遍”。

  社交平台上,也有在蒙古国的中国留学生发文称,因工作效率等原因,部分学校确实做不到统一标准、按时或及时回函,“给留学生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现在,张虹能做的只有等。蒙古国学校处于暑假期间,很难联系上工作人员,“只能等到10月新学期开学,再看是否有新的进展”。她原本已经成功应聘一所国内高校的教师岗位,但“9月之前,要能提交学位认证材料”。她只好暂时先以本科生的身份,重新找份工作。

  张虹的经历,并非个案。今年夏天,孙浩也从蒙古国一所私立大学毕业,虽然学校并未被列入本轮“加强认证审查名单”,但目前他同样暂未获得学位认证。他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讲述,近几年,个别中介人员会安排“插班生”进入蒙古国私立大学就读,以缩短其实际留学、出境时间。“一年半的学制,有些中国留学生只出境半个月”。多名受访在读留学生、毕业生和一名蒙古国高校中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提到了这类情况。

  有人说,“不止一所学校有类似问题”“部分学校学生的出境时间很混乱”。对此,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暂停了相关学校的所有认证申请,要求学校给出解释,并展开调查。

  《关于对部分国外院校学历学位认证加强认证审查的公告(五)》中写道,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持续关注认证数据及相关举报情况,从7月24日起,对包括蒙古国5所院校在内的共计13所院校,申请启动加强审查程序。“加强审查期间,上述院校相关认证申请的处理期限将相应延长,原则上自提交认证申请之日(含)起不少于60个工作日,建议涉及院校的文凭持有人与就读院校保持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加强认证审查程序,将从“前置学历、语言能力、学制要求、知识储备、授课模式、毕业要求”6个方面展开。因此,除常规申请材料外,申请人需额外提交其他证明材料,认证周期比通常情况下“20个工作日以内”长出不少。

  那么,相关院校为何被列入“加强认证审查名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线客服回复说,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第二十八条,当出现“课程设置和颁证要求与国际、国内同类型学历学位存在差异”“留服中心收到公众提供的反映相关院校或者课程存在问题的线索”“相关院校或者课程认证数据异常”等情况时,留服中心可以启动加强审查相关程序,要求申请人、证书颁发机构或者办学机构及其所属(在)国(地区)质量保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等协助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同时延长认证期限。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从2021年开始至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陆续发布过6次“加强认证审查公告”、一次“暂停认证申请公告”,共涉及超过30所国外院校。此次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新冠疫情后首次发布“加强认证审查公告”。此前主要是打击“部分国外院校以新冠疫情为借口,针对中国市场大肆开设低质在线课程”。

  可以看出,“加强认证审查名单”的发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为一些院校和留学人员敲响警钟——“白名单”不是“护身符”,如涉及大量违规,相关院校会随时被列入“加强认证审查名单”,影响到认证进度。问题严重的院校,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工作可能被直接暂停。

  留学教育不该偏离初衷

  2022年,邵阳学院花费1800余万元,引进23名菲律宾高校博士,其中22名博士都备注为“毕业返校”。这批博士毕业的菲律宾亚当森大学,是当地一所私立大学,2021年11月,曾被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列入“加强认证审查名单”。邵阳学院的引进方式和费用等是否合理,引发舆论质疑。不久后,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报,责成邵阳学院纠正在博士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不当做法。湖南省委对学院党委书记给予免职处理。

  这一事件发生后,一些地区“水硕、水博产业链”等话题持续受到关注。

  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自费留学的暂行规定》,正式打开了我国自费留学的渠道。随后,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逐渐增加。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从2000年的3.9万人发展到2019年的70.35万人,增长了近18倍。作为全球第一国际学生生源国,我国的国际学生生源人数是排名第二的印度的两倍。

  留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出现。2023年年初,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唐斌等人,遴选了21名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学历层次的留学生,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总结访谈过程中的相关内容,他们在论文《留学教育投资的符号消费及反思》中写道,一部分留学人员,只需要学历文凭来满足就业、落户、人才引进等硬性指标。“‘文凭至上’的学历追求,使得投资留学教育偏离了初衷,学历成为一种‘符号’,投资者直接消费‘学历符号’背后的便利。”

  唐斌等人认为,这背后有资本的推波助澜。他们解释说,国外以网络为依托的“政府-学校-机构”模式的产业化远程留学服务,使得留学教育投资进一步资本化运作。“外国政府需要留学生带来的经济效益,鼓励本国学校增加招收留学生比例,而与中国留学教育机构达成远程合作,可以获得教育机构的资源,从而接收更多中国留学生,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收益链。”

  对产业利益的过分追求,导致一些留学教育偏离了规范和初衷。

  留学认证得到立法层面重视

  当前,“一些国家针对我国留学生颁发速成硕士、博士学位”的现象,已经得到了立法层面的重视。

  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要求,“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的承认,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在这之前,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今年4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学位法草案二审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在分组审议中表示:“目前我国对国外的学位承认主要是基于与其他国家签订的互认协议,这样的互认,能够辨别真伪,但不能把关质量。草案中‘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的承认,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试图回应该问题,但是难以解决外方教育机构学位质量的问题。”

  为此,铁凝提出,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在签订协议时从严把握之外,是否可以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查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明确要求暂停认证。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学军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鼓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发布评估报告,以加强社会监督。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看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加强认证审查公告”后,仍有留学中介人员在朋友圈兜售所谓“蒙古国全日制硕士、不用出国”的名额。而发布的广告中,申请的重点,也开始转向暂未被加强认证审查的“白名单”内其他蒙古国院校。

  一名蒙古国某私立大学中国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问询时说,学校被列入“加强认证审查名单”后,该办事处同蒙古国校方加强了沟通,开始多方收集留学中介机构、留学生涉嫌违规的材料和证据,但是“整顿不是一两个人、一所学校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过程”。她认为,“从长远看,加强认证审查其实是有好处的,最起码能打击到一些违规行为,未来(所有学校的监管)都会更加严格”。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官网消息,7月25日,我驻蒙古国大使沈敏娟会见蒙古国新任教育部部长那仁巴亚尔,就开展两国教育合作交换意见。那仁巴亚尔感谢中方提供的支持帮助,表示蒙古国新一届政府愿同中方加强学历学科教育合作。沈大使表示,中方愿同蒙方积极开展教育合作,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助力两国和两国关系更好发展。

  (文中张虹、王明、李楠、孙浩均为化名)

张家宁(记者 敖冠勋)09月21日,(原标题:普京开始报复了)

张家宁(记者 蔡豪羽)09月21日,(来源:视频综合)

50岁的郝某某没有想到,在持砖反杀了持刀行凶的郭某某4年后,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让他站到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郝某某的家属也始终没搞明白,郭某某为何要持刀行凶,“我哥和对方没啥深仇大恨,也不知道为啥要砍他。”据了解,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郝某某在抵达自家小区门口后,被郭某某持菜刀砍伤。与郝某某同行的王某上前将菜刀夺下并扔在路边后,郭某某跑离了现场。随后,三人又再次发生冲突,郝某某持砖头将郭某某打伤,而郭某某则在医院治疗20余天后死亡。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随后,郝某某提起上诉。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小区门口被人持菜刀砍伤双方再次相遇伤者持砖反杀对方2023年11月23日,郝某某被阿尔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对于他的被捕,其家人感到有些费解,因为早在2年多前,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具过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而对于郝某某所涉案件,其家属则表示系2020年发生的一起伤人致死事件。据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17日21时许,郝某某与王某在用完餐后,由王某驾车离开。途中,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后郝某某与王某驾车到某小区东门口与郭某某相遇。郭某某使用菜刀将郝某某头部、手部砍伤,王某将郭某某手中的菜刀抢下并扔到路边草地中,郭某某随即离开现场从小区东门南北道路向北跑去。郝某某与王某短暂交流后向郭某某离开方向赶去,在小区13号楼东侧路边,郝某某与郭某某发生争吵并厮打。王某驾车赶过来后,连踹郭某某两脚致其倒地,郝某某使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头部数下,郭某某好友张某某赶到现场制止,后王某驾车与郝某某前往医院救治。张某某与他人将郭某某送医治疗。郭某某于2020年9月7日死亡。经鉴定,郭某某系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郝某某头面部外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时,经鉴定,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砖块可以形成。案发后,郝某某对郭某某家属赔偿383000元并获得谅解。对于当时的情况,郝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郝某某曾说,当时王某把其送到小区门口,他下车才走两步,郭某某就突然窜出来,拿刀追砍他,“我哥都说不知道因为啥,他砍我,我跟他没有啥深仇大恨的。”同时,他们也一直很好奇,郭某某的菜刀是哪来的,“他不可能凭空出现一把刀。”另外,该家属还说,当时王某下车夺刀后,他与郝某某曾有短暂的几秒对话,“我哥跟王某说‘我去医院,完了你去取车’。我哥之所以往北走,是因为北面正好离小区门口八百多米,站在小区门口就能看见我们那唯一的一所医院。”一审法院认为不属特殊防卫伤者被判刑10年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判决书里,郝某某辩称自己当时是向医院跑的,郭某某在背后出现,并击打其左颧骨,其因此还手。其辩护人则辩护认为,郝某某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1.郭某某持刀砍杀郝某某,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行凶行为,满足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2.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状态并未结束;3.郝某某的自保行为没有主观伤害的故意,是因郭某某两次先下手攻击郝某某,郝某某被动反击。另外,王某也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其看到郭某某用砖击打郝某某,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踹了郭某某。在证人证言方面,记者看到,证人张某某称,当天她因借书与郝某某多次通话,郭某某向她借钱后离开她家。后来张某某听到外面有人喊其男友(郭某某,前男友)打架了,她下楼给郝某某打电话称郭某某和别人打架了,让郝某某帮忙去看一下。张某某走到小区大门外,看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踢郭某某,郝某某也在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后张某某给他人打电话将郭某某送医,医生建议转院,张某某带郭某某回到自己家中,不久发现郭某某失禁、意识不清,遂与郭某某家人、朋友将郭某某再次送医。证人魏某某则称,自己当晚从窗户向外看,看到两名陌生男子从南侧过来,一人走在前面,说砍自己的人走在后面,二人吵架期间一名男子一直重复“你都砍我三刀了,还砍不砍了”,3分钟左右后,南边过来了一辆轿车,司机下车后问陌生男子“你认识他是谁吗,你凭什么打他啊”,被砍的人跟司机说“他都砍我三刀了”,后打了陌生男子面部一拳,陌生男子还手,被砍的人和司机一同将陌生男子打倒在地,被砍的人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往倒地的男子身上砸了四下……法院认为,郝某某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根据在案证据显示,郭某某在被夺刀后,已经逃离现场,结合二被告人对话时长及郝某某向北跑去的事实,可知此时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已不存在。本案中,郭某某在向北跑的过程中,郝某某有充分时间有效避免后续事件的发生,但郝某某仍赶往郭某某的同一方向,并通过拉拽、言语刺激等方式与郭某某进行撕扯,后在郭某某被踹倒的情况下,仍使用砖头多次击打其要害部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故其辩护人提出的郝某某构成特殊防卫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赔偿郭某某家属62284.27元。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二审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判决,郝某某与王某均提起了上诉。2024年8月12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就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郝某某在法庭上称,自己被砍伤后,打算前往医院,但在不远处再次偶遇郭某某并被殴打。其辩护律师也辩称,郭某某使用了菜刀具有故意杀人的特征,在王某夺刀之前没有停止的意思,具有导致郝某某死亡的可能性。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中并未间断,郝某某使用的是郭某某手中的砖头,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郝某某朝医院方向躲避,恰巧与郭某某逃离方向一致。王某也在庭上称,他去取车过程中又看到,郭某某殴打郝某某,手里拿着砖头。公诉机关则认为,郭某某的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郝某某的意图实质已经结束,郝某某与郭某某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阿尔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记者注意到,此前阿尔山市公安局曾出具一份司法鉴定书,上面显示,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其左侧颧弓骨折砖块可以形成。9月16日,郝某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记者,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他们也将继续为郝某某做无罪辩护。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延伸阅读男子进入邻居家持刀伤人后被3人"反杀" 警方不予立案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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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

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杨金祝 图由受访者提供休假时和朋友外出旅游,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但对于李女士(化名)来说,却在旅行中发生了一件糟心事。近日,李女士向封面新闻“云投诉”爆料,9月8日晚,她和朋友一行三人入住甘肃张掖华住会旗下的星程酒店时,在凌晨12点半左右,有人自行刷卡进入房内,这让她们受到了惊吓。事后,酒店解释是保安带着维修工人来修窗帘,开错了房间。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认为酒店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同时在事情发生后,酒店虽然有和她们取得联系,但对酒店的处理方式和道歉态度都表示不满意。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希望得到酒店官方以及华住集团公开道歉。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截图三人入住酒店后凌晨遭陌生男性刷卡进入李女士和朋友一行三人此次到甘肃旅游。9月8日,她们通过携程旅行预定了星程酒店(张掖西站区政府店),入住的房型是一间复式家庭房。她告诉记者,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办理入住后,她和朋友们就在房间里休息。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好是晚上12点半左右,当时两人正在卫生间,其中一人在洗澡,一人在盥洗间洗漱,还有一人在一楼床前休息,但是衣冠不整。“当时我听到关门的声音,以为是同伴出去了,所以没有在意。”李女士表示,直到同伴洗完澡出来了,大家聊起来后才知道根本没有人出去过,很有可能是外面有人进来过。意识到这一点的李女士,立刻给前台拨打了电话,要求他们查看监控核实是否有人进来。“当时前台给我说的是他没有权限查看监控,要等第二天才能查看。酒店当晚便没有采取任何调查和安抚措施”。到了9日早上9点,李女士收到酒店工作人员发来的短信,希望当面和她们解释。“第二天早上10点半左右,我们到酒店前台,值班经理对我们说,那天晚上有一个保安带着维修工上来修窗帘,修的是我们隔壁房的窗帘,不小心开错我们房间了,并未进入房间”。李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她们表示不认同,提出要查看走廊监控,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事后,一名自称店长的工作人员对她们表示,愿意免除当晚房费,再个人赔付200元。“我们没有同意,对个人赔付这种行为不予认可,并且要求一定要看监控,了解事实真相。”李女士表示,因双方并未就处理意见谈妥,就没有继续沟通并离开前往下一地。事后,李女士通过携程旅行平台继续进行后续处理。李女士表示,之后有自称是酒店的地区负责人给她们打电话沟通,口头描述了其查看监控的情况并提出了补偿措施。对酒店地区负责人的解释李女士一行人均不予认可,表示要看见视频监控了解真相后作出决定。李女士告诉记者,最后,她们通过多次与携程平台的沟通,拿到了事发时酒店的监控视频。“虽然打了码,但是我们在视频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是有两名男性来到了房门前,刷卡后一名男性直接进入了房间,大概持续几秒钟然后退出来,接着两人离开。这与酒店给我们的解释并不一致,我们很气愤。”李女士说道。图为事发酒店 图据携程旅行当事人诉求:希望酒店官方致书面道歉声明李女士表示,她和同伴觉得不能接受的原因在于,酒店有保护客人入住安全的义务,但是在凌晨房门被所谓的酒店工作人员自行打开,向酒店前台反映后,酒店方当晚没有做出任何处置,没有及时制止加害行为的发生,对于酒店管理人员的事后处理以及安抚工作均表示不认同。同时在她们多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酒店方也不予配合。“我们拿到监控以后发现,有一名男性是进入了房间的。当时我们几个女生提心吊胆地过了一晚上,酒店的整个处理和解释方式让我们感到很愤慨。”李女士表示,在9月9日晚,她们与携程平台有过沟通,达成了酒店官方道歉并“退一赔三”的赔偿方案。携程提供了酒店的地区负责人电话,表示酒店地区负责人将向她们进行道歉。李女士一行认为,酒店负责人的“道歉”电话并未道歉,其道歉的态度并不诚恳,所以与携程达成的赔偿方案最终没有落实。“我们的主要诉求,首先是要求酒店及华住官方诚恳道歉,并引以为戒,加强对旗下酒店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不辜负消费者的期望和信任。对于赔偿金额没有过多要求。”李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谈到。9月14日,记者联系上星程酒店(张掖西站区政府店)的店长王女士。她告诉记者,这几天她已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李女士并道歉,但客人一直没有回复。当记者问及李女士等人入住酒店当晚的情况时,对方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律师: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应给予合理解释,赔礼道歉9月14日,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酒店房间在客人承租期内,享有使用权和受到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权利,他人即便是酒店工作人员在未经客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特定房间,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根据进入的具体情况来看,可能构成侵权也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构成侵权,则作为侵权人的酒店员工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构成违约,则应当根据客人与酒店方的约定,由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的酒店方承担违约责任。当客人在酒店住宿遭遇被闯入的情况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要求酒店给予解释、采取措施纠正。如果酒店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或争议,客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权,也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利;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报警寻求帮助。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果工作人员闯入确系事出有因的误入,酒店应给予合理解释,赔礼道歉,甚至予以赔偿,以寻求客人谅解,如果“硬刚”客人,作为服务业则既显得不专业,也可能让事件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同时,可能因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住宿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而被处罚。延伸阅读知名企业家吐槽在贵州遭"针对" 被要求把单间换给官员9月8日,锡恩集团董事长、“海归”十大创业人物姜汝祥在微博上发文称,他带了400名民营企业家前往贵州天眼景区开会,在事前已经向当地备案的情况下被要求把单间换给政府官员,且在户外分享之时被警方以检查工作的名义围住。姜汝祥在文中还称,贵州是自己家乡,想要为家乡做点事情,却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这种感觉很难受。9月9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当地多部门了解此事。相关部门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目前正在核实当中。新黄河记者试图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姜汝祥本人,但截至发稿时并未获回复,其公司锡恩集团公开联系方式也未能接通。姜汝祥所发博文截图公开资料显示,姜汝祥现任北京锡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锡恩知行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海归”十大创业人物称号。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该博文发布于9月8日上午,IP地址为贵州。姜汝祥在该博文中称,贵州是自己的家乡,他带了400名民营企业家前往贵州天眼景区举办战略峰会,却遇到了问题。“在第一天晚上就被要求换房间,所有的老板如果是住单间的必须换到标间,因为来了所谓的政府官员,要把房间换给官员,问题是我们早在两个星期以前把房间都定好了,这叫合约吧,凭什么你来了个当官的就得让我们换房间”?姜汝祥说,到了晚上,在户外做分享时,也遇到了麻烦。“一帮警察就围过来了,号称检查工作,搞得我们所有这些企业老板都觉得自己是犯罪嫌疑人”。他还说,自己想为家乡做点什么,但每次都会碰上这样的事,并称此前在修文阳明洞开战略研讨会之时,也被当地宣传部门以未曾备案为由制止。网传会议现场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9月9日上午,新黄河记者向中国天眼景区求证,一名接线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景区并未开展对外活动,如有活动晚上进入景区核心区域,需向国家天文台报备。记者辗转联系到中国天眼景区周边的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9月6日至9日,酒店确实承接了“姜汝祥博士首届中国天眼战略峰会”活动,但关于是否因政府官员入住导致客户从单间换到标间,多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事,一名承接的经理表示“所有房间都给他们(这个活动的人员)了”。中国天眼景区周边的某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确有该活动部分人员入住,但其本人对是否存在换房间问题并不了解。对于在活动现场进行检查,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当地警方的例行工作,“这种大型团体活动,民警例行检查很正常”。该工作人员还提到,户外活动一般是客人自行安排的,酒店不提供场地。记者追问客户是否提前通过酒店向当地备案该活动,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明确回应。网传当地警方前往会议现场检查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9日下午,克度镇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新黄河记者,此前听说过这个活动,有同事前往检查,他表示无论办会人是否在当地报备,他们都要到活动现场进行例行检查,如需了解更多事宜,需联系平塘县公安局政工室,但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未能接通。针对此事,新黄河记者联系到平塘县人民政府。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去跟相关部门核实一下相关情况再予以回复,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黔南州人民政府称,此事需要联系当地网信办。黔南州网信办舆情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之前已经监测到了该博主在微博上所发帖子,并已经传给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但具体进展尚不清楚。平塘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中国天眼科普基地位于贵州省平塘县克度镇平塘天文小镇,依托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ive hundred meter Aperure Spenca Tescope,简称FAST)在未来20-30年内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世界品牌效应而建设。天眼科普基地主要由中国天眼和平塘天文科学文化园两个区域组成,中国天眼(FAST)是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和贵州省政府共建的“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金科村大窝凼,系目前世界上口径最大的单天线射电望远镜,是人类直接观测遥远星系、寻找类似太阳系或地球的宇宙环境及潜在智慧生命的重要设施。平塘天文科学文化园距中国天眼(FAST)直线距离6公里,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是FAST项目贵州省配套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中的旅游专项规划项目,也是贵州省“十大文化产业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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