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比原作更受欢迎?版权保护还须快步跟上

来源: 南方网
2024-06-07 04:18:18

  最近,在一些视频网站上,二次创作的短视频火了。它们甚至比原创作品更受欢迎,衍生出一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独特现 象。然而,因为涉及原作品的使用,“二创”短视频也面临着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并不都构成侵权,符合“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等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审视“二创”短视频,恐怕很难够上“豁免”标准。在现实中,有的“二创”视频早已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从传播角度看,有的“二创”作品在网上大火,也与著作权法要求的“不得出版发行”背道而驰。

  不仅如此,一些“二创作品”的作者自视甚高,俨然把“二创作品”当成了自己的“独生子”。为保护原创作者一方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规定他人在使用的时候,“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二创”短视频作者,无视原创作者的基础性贡献,甚至“鸠占鹊巢”,损害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就不能再得到法律的支持。

  但是,也应正视“二创”短视频的先天不足。此前,12426版权监测中心将“二创”短视频分为预告片类、影评类、盘点类、片段类、解说类和混剪类,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忽视著作权法规定,侵犯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只有建立在法律的坚固地基上,“二创”短视频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

  忙碌的不只是商户,还有纷至沓来的四海客商。

  之所以能够有规模如此之大的拥趸,和快团团对团长的“放权”分不开。“在快团团的销售体系中,大团长对产品的主动权是很大的。”阿朴表示,在联系好供货商之后,团长可以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来决定该商品的上架时间和曝光时长,“我只负责产品的运营、销售和售后,并不负责前端的生产和后端的物流,这些都由供货商来完成,我只需要随时根据销售情况来调整我的开团节奏”。

  对于价格大幅反弹,硅业分会表示,除了两周价格积累外,一方面硅片企业开工率大幅提升,硅料需求有相对可观的增量;另一方面,硅片企业的原料消化殆尽,节后第一周硅料采购需求大幅增加,支撑硅料价格延续上涨走势。

  从分品牌类型指数看,1月进口和豪华品牌汽车、自主品牌汽车指数环比下降,主流合资品牌汽车指数环比上升。

  拉吾尕村小学越变越好,村小里走出来的土丁南江也从青海师范大学毕业了。毕业后,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家乡玉树,这个被拉吾尕村小学照亮的少年也如愿成为一名教师,成为和昂囊、伊羊、马则、扎西卓玛一样的又一支蜡烛。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应妮)当西方的芭蕾遇到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中央芭蕾舞团带来的原创芭蕾舞剧《红楼梦》首演在即,令人期待。

王德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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