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不了火的“网红”灭火器,赶紧“灭了”!

来源: 网易网
2024-06-19 21:04:59

  消防安全,人命关天, 是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灭火器作为消防灭火工具,是用来灭火的,关键时刻能够挽救财产、救人性命。近年来在网上流行起来的“灭火宝”“灭火球”“灭火花瓶”等“网红”灭火器,并不像卖家宣传的那样可以轻松灭火,而是不靠谱的灭火器,灭火效果不理想,只能充当家居饰品。更要命的是,有些“网红”灭火器在灭火过程中会爆炸,容易伤到附近的人,有安全隐患。这样的“网红”灭火器俨然是害人利器,救命变成了夺命。商家生产、销售这种灭不了火的“网红”灭火器,无异于谋财害命。

  从法律角度说,商家生产、销售灭不了火的“网红”灭火器,涉嫌违法违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已经将消防产品纳入3C产品强制性认证,灭火器作为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经过3C认证。消防产品生产者“不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是法定义务。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安全面前,灭火器没有“网红”、传统之分。不论是今年网上流行的“网红”灭火器,还是卖了很多年的传统灭火器,都必须先过灭火合格关,要能够成功灭火。让居民可以放心网购到合格的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可以救命,面对电商平台热销的“网红”灭火器灭不了火现象,不能要求每一位消费者具有很强的辨别能力,在选购灭火器时能够认准3C认证,关键是监管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坐视不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强化监管,联合执法,合力共治。

  一方面,加大对市面上销售的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对销售未经3C认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产品商家进行严厉处罚,提高生产、销售不能灭火的“网红”灭火器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责令电商平台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红”灭火器等消防产品的审核,卖家提供3C认证证书应成上架销售的前提条件,禁止上架销售没有经过3C认证的消防产品,并及时下架处理。

  2001年,随着偶像剧《流星花园》的播出,饰演F4组合成员“美作”的吴建豪迅速爆红,那一年他23岁。其实成为一名演员并不在吴建豪的梦想规划中,如果将时间倒转,早在十年前,有一个13岁的男孩已经将自己的一腔热血奉献给了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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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顾嘉辉被视为“香港粤语流行曲的殿堂级人物”。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是顾嘉辉创作巅峰期,他创作了多首脍炙人口的代表作,包括《上海滩》《啼笑因缘》《狂潮》《陆小凤》《家变》《倚天屠龙记》《狮子山下》《射雕英雄传》等。顾嘉辉于上世纪90年代淡出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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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表示,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一些球员涉嫌以赌球为目的操纵比赛结果,世台联为此正在进行调查。声明强调,禁赛将持续到调查得出结论,是否有后续惩罚也将视调查结果而定。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介绍,免罚清单2.0版在第一版100项免罚事项基础上,扩充升级为118项免罚事项。通过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的做法,让许多因一时无心之失或非主观故意违法的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同时也避免因被行政处罚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为市场主体稳健增长、轻装前行、安心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

崔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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