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德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高尚德

高尚德

植根流通业 沟通上下游

ta的内容7.5万
大图模式
评论
点赞
分享
放大字

催眠幸福的一家人|「君が大好きよcミドリ」

2024-09-22 14:44:27
625

文丨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本文为作者在9月21日举行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季度论坛(2024年第三季度)(总第66期)发表的演讲速记。界面新闻获授权发表。)

应该说最近两年的时间,我们疫后经济在逐步复苏,这个复苏的过程是有曲折的,但总体上还是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近期中国经济正在面临着日益增大的总需求水平下降的压力, GDP平减指数已经连续7个季度处于负增长,我现在没有做过统计研究,不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有没有过这种现象,至少是非常少见的。

8月初步的数据也表明,消费、投资、就业等重要数据都出现了明显放缓乃至收缩的迹象。所以,现在宏观经济总需求不足是个基本的事实,这点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在总需求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刺激政策也是一个常识。但应该把总需求不足带来的问题与总需求的起因区别开来。比如就业、财政,包括消费,有些地方债务风险的加大,很大程度上是总需求不足以后才带来的问题,但总需求不足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这两个问题是不一样的。所以,尤其要理清楚什么原因导致的总需求不足,否则即便采取刺激政策也难以见效,甚至不是解决而是加剧了问题,更重要的是会贻误时机,因为这个时机很重要。

中国经济由供给约束转向需求约束

我想讲个大的分析框架,中国经济已经由供给约束转向需求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三十多年10%左右的高速增长,这个增长是东亚追赶型经济体,像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等都经历过类似的增长。但这样高速增长是有尽头的,中国经济从2010年一季度开始达到高点以后就开始逐步减速,逐步由高速转为中速。

这种变化,我比较倾向于把它表述为增长阶段的转变。一个可以比较的对象是日本经济,因为有些小的经济体只相当于中国一个城市,有的相当于中国一个省,日本人口上亿,属于大经济体,与中国经济有比较强的可比较性。

日本经济上个世纪50-60年代时曾经经历9%左右的高速增长,70年代初伴随着石油危机进入中速增长,增速大概在4%左右,波动幅度也比较大。90年代初期再减速进入低速增长,开始大概是2%左右,以后还出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所以,日本大概在过去60-70年时间实际是下了两次台阶、经历了三个阶段这样的变化过程。如果与日本经济相比较,中国目前处在中速增长的中后期,我们大概已经有12-13年的中速增长期了。说的稍微乐观一点,今年还有5-10年的中速增长期,增速有可能在4%-5%之间,这应该说还是比较乐观的估计。

在转型过程中,我认为有两个概念非常重要。下图是日本经济变动的过程。左边上面有个颜色比较浅的增速,那是名义增长,深色是实际增长。日本经济在前期也是名义增长显著高于实际增长,因为那时候有通胀;到了后期两个几乎重合,有些时候名义增长比实际增长还低,这是日本曾经发生的故事。

两个重要概念:

1、历史需求峰值。也就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几十年、上百年过程中,需求增长最快或需求量最大的那个点或区间,到了这个点或区间以后,增长速度实际就出现转折或拐点,就会由高速转向所谓中速;

2、需求结构。需求结构的背后是收入结构。需求结构,简单来说就是中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分布结构。一种情况是,中高收入者比重相对比较低,低收入者的比重相对比较高;另一种结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比较高,低收入群体比重比较低。我这里说一下高收入阶层,高收入阶层实际人很少,人数上来讲,中等收入群体我们是比较强调的。中等收入群体比较高,低收入群体比较低的结构,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橄榄形结构。

这两个概念是什么关系呢?历史需求峰值决定了高速向中速的转折点,这个峰值达到以后,这个转折点或拐点就出现了,但需求结构决定了转折点以后,中速增长的时间程度,就是这个转折点出现以后,你能维持多长时间的中速增长,与这个需求结构有非常大的关系。

在这个转折点之前,也就是历史需求峰值之前,经济增长的主要约束是供给不足,就是需求多,供给不足,这时候在市场供求关系上容易出现通胀,这都是我们曾经经历过的。所以,这一段时间,主要是供给能力形成阶段。这个转折点以后,主要的约束就变成需求不足。事实上它怎么从高速转为中速甚至将来的低速呢?主要就是需求在相对下降,这就是增长减速的原因,相应的通胀压力就转为通缩的压力,或者价格上升压力转为价格低迷的压力。

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导致增长潜能下降

这里边特别需要关注的一点,从国际经验来看,中速增长保持比较长时间的经济体,一般基尼系数比较低,一般在0.4以下,比如日本、韩国都是在0.35甚至0.35以下,收入差距相对比较小。这里边发生一个现象,有个规模较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这部分人可以释放较大规模、较长时间的需求,从而为中速增长提供比较长时间的支撑。相反,如果收入差距比较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比较小,因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小,它的(消费)潜力就是有限的,释放到一定程度以后,宏观增速,包括中速增长要维持起来就会遇到一些难度,增长就会明显减速,导致陷入低速甚至停滞或后退的困境。

我们国家目前的形势,中等收入群体大约占1/3,4亿人左右,在此之下有9亿多低收入群体,占2/3。基尼系数,这几年公布的都在0.4以上,有些研究认为在0.45甚至更高水平上。所以,我总结一下,目前我们面临的需求不足与这种需求结构有关。

把眼光放宽一些,这段时间,特别是进入转折点以后,中速增长持续时间刚好是1万美元左右,恰好由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社会的门槛期,很多国家是过不了这个门槛的,或者过了以后又拐回去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就是在整个需求结构、收入结构中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没有足够大。我有个猜想,中国现在面临的需求不足,宏观上来讲实际就是这么一个问题。

如何增加有效需求?

下来我们再继续分析,我们都在谈扩大需求,我想讲的是有效的需求。怎么才能扩大需求呢?首先我们要做个区分,生存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生存性消费就是解决温饱问题,就是吃穿和其他日常基本消费。这个包括低收入阶层,包括扶贫对象,“你吃饭还有问题吗?”不排除个别人还有问题,基本上问题解决了,但当我们讲扩消费时你一定得有个结构的概念,它结构在发生变化,实际上现在消费增长更多的是由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社保、文化、体育、娱乐、金融服务、交通通讯等发展型消费(解决),我概括出这样的概念叫“发展型消费”,实际发展型消费在拉动,它是增量,是结构升级的过程。

这两组消费,消费的实现方式的差异,我们往往容易忽视,但我认为它相当重要。生存型消费是以个体消费为主,一个人肚子能吃饱没问题,但发展型消费较多地采取积极消费或公共服务的方式,比如医保、社保是采取互助、共济的方式,学校教育,我们人民大学上课一般是一个班的学生在上课,一对一也有,但那不是常态。所以,这种集体消费或公共服务的方式与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直接挂上钩,这个相关性是相当强的。所以,扩大发展型消费光靠个人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搭台子、建制度、出资金,是政府消费支出与居民消费支出的组合。但我们这些年实际上面临一个事实,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是相对滞后的,这个我们讨论也很多了,这直接拖累了发展型消费的增长。比如城市居民这几年抱怨比较多或者感到忧虑的是所谓“三座大山”的压力,就是教育、医疗、住房,住房里包括保障性住房。但城市居民还不是所谓缺口最大的部分,缺口最大的部分是近3亿农民工,近2亿外出进城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欠账更为突出。

刚才我讲了4亿中高等收入,9亿低收入群体,这个收入差距,现在我们统计个人 收入或居民可支配收入讨论比较多,我认为还得重视一点,实际基本公共服务的分布,中高收入阶层比低中等收入群体,这种公共服务分布更加不均衡,把个人可支配收入加上基本公共服务,这个差距可能会更大。所以我们扩大消费第一要找准痛点:一是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依托的发展型消费;二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中低收入阶层,不抓住这个痛点,有时候搞了很长时间的消费,可能问题还是存在。

刚才我讲的发展型消费基本是服务型消费。看统计数据,最近几年中国消费增长时,商品消费比重一直在下降,现在服务消费的比重实际已经超过了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很多是和基本公共服务挂钩的,相关联的,也需要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我想讲这么一个观点。

我们现在讲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进展不快或是有短板的,其实也未必是政府不努力,它是和城市化水平直接相关,一定要有集聚效应。举例,不说基本公共服务,就说基础设施,如果在一个农村村子里得解决上下水的问题,一个村子里把投资搞下去成本就会非常高,因为村子非常分散。在城市里可能就是一座楼,成本可以大大降低,所以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如此,在传统的农村地区,现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成本过高,很难触达。其实我们想想,要有好的教育、好的医疗、好的设备,在农村里可能是很难实现的,即使在城市,城市化的密度不够也是困难的。

与发达经济体相同人均收入水平相比较,我们目前的城市化率是偏低的,下图这数据讲的是和中国人均GDP相同阶段时,和中国相比较其他经济体的城市化率,中国目前大概在0.65-0.66,其他国家,像日本、澳大利亚、英国、德国都在0.7以上,有的超过0.8,但现在城市化率还是城市人口的城市化率,户籍城市化水平现在是48.3%,还不到一半。我想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上不去,从而我们的服务消费、消费上不去的很重要的原因。

我想讲个重要的底层逻辑,因为我们注重生产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忽视了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没有一定密度的城市化水平,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保、养老、文化娱乐等领域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恐怕难以实现。当然,从制度层面来讲,我们现在也存在着不利于提高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化的制约因素,我最近也讲了一个观点,城乡之间有三个不平等:1、户籍制度,实际是身份和居住迁徙权利不平等;2、基本公共服务分享权利不平等;3、财产(不动产)权利的不平等。

不宜简单效仿发达国家量化宽松政策

下一步怎么办呢?因为最近量化宽松的呼声是很大的,我认为不宜简单效仿发达国家量化宽松政策。我们现在需要搞清楚,中国与发达经济体宏观政策上的区别,发达经济体是成熟经济体,结构性潜能基本都耗尽了,所以处在低速增长期,增长基本是维持性或折旧性的增长。对这种经济来讲,宏观政策,降息一个点基本上决定了整个经济增长大的走势,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中国经济真的主要依赖于宏观政策,那中国经济应该是到低速增长期了,但刚才我们讲了,我们现在还没到那个时期,还有中速增长的潜能。在高速和中速阶段,宏观政策的重要性实际主要是保持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稳定和平衡,做个不大准确的比喻,如果现在潜在增速为5%,宏观政策大体上影响了也就是1个百分点,其余4个百分点取决于结构性潜能。而结构性潜能在多大程度上释放则取决于它有没有适宜的体制政策环境,而改革就是为了创造这样的环境条件。

改革也有快变量,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加交易和信用

说到改革,这次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改革,怎么落实?但有些人对改革不是那么有信心,他们经常提出的理由是,改革是慢变量,很好,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我今天晚上过不去,明天再好都不属于我,和我没关系了,他说改革不解决问题。事实上在改革工具箱里能找到不少有增长导向,有立竿见影之效的改革举措,产生“今晚公布,明早涨停”的短期效应。即使那些中长期见效的改革,如能尽早启动和推进,也能形成积极预期,对短期稳增长发挥正面作用。我们要清楚,改革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开放权力,我们这么多年主要推动改革的,历次三中全会文件,在这个文件中间出现频次很高的有两个词:“允许,允许,允许”“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允许,过去不可以的事情现在可以了,过去不允许的事情现在允许了。允许、可以了以后,过去不能干的事儿现在能干了,市场参与者就能发现很多交易机会,有了交易机会以后,大家注意,交易时一定是双方一致同意,为什么呢?对大家都有好处,都有好处以后,一定会有个增量,我们也可以称它为增加值。交易发生以后可能就到银行贷款了。实际真正的信用是新发生交易的机会。改革就是开放权利,增加新的交易机会,相应扩大货币需求,扩大信用,改革增加了对货币的需求,实质性扩大了信用,进而实质性扩大了需求和供给,特别是需求侧改革能够更多地扩大消费需求,如果不通过改革把不合理的体制或政策束缚的交易机会释放出来,即使增加货币也不能增加交易和信用,只会增加货币空转。

推出一揽子刺激加改革的经济振兴方案,带动经济回归扩张性增长轨道

我认为,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推出一揽子刺激+改革的经济振兴方案,带动经济回归扩张性增长的轨道,应该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改革举措,以财政政策为主,与需求侧结构性改革紧密配合,从而形成扩消费、稳增长、防风险的综合效应。具体内容包括三个:

1、10万亿的刺激规模。

2、有两个大的突破口。

3、应该确定一个重要目标。

首先,以发行超长期国债为主筹措资金,在1-2年时间内形成不低于10万亿的经济刺激规模。2008年时,当时我们搞了4万亿的刺激计划,当时的经济总量是30多万亿,和当时的经济增长阶段相适应,这些刺激对象是什么呢?主要是搞投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因为那时候基础设施建设是有潜力的,投下去是有生意的。去年我们的GDP总量达到了126万亿,可以考虑按照GDP总量10%的比重确定刺激计划的规模。和2008年不同的是,这次重点是要补上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以往我们重点是物质资本投资,这次是人力资本投资,发展型消费实际上是在做人力资本投资,这样在微观层面,重点可以带动消费,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房地产、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实质性扩大利息。宏观上则可以控制总需求水平,缩小与总供给的缺口,带动GDP平减指数转为正增长。

两个大的突破口或两个重点领域:

第一个突破口,大力度提升以进城农民工为主新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应该在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方面,对进城农民工为主的新市民,把他们在这些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我认为应该相当大幅度地提升,当然有个阶段性过程,但这次动作应该大一点。

短期的重点是,由政府收购滞销的住房转为保障性住房向新市民提供。这件事情已经有安排,正在做,但我觉得力度一定要加大,而且都有时限的要求。这个方面是要落实三中全会“关于推行由常驻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的精神”,我念的是三中全会上的一段话,这个政策要落地。农民过去是农民工,进城打工的,家庭是分离的,所以我们有几千万留守儿童,下一步家庭团聚让农民真正进城,全家进城,全家在城市里安家落户,安居乐业,这样增加保障房供应可以扩大房地产的有效需求,住房改善可以带动装修家具、家电等消费,家庭团聚可以带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完善社保可以降低后顾之忧,降低预防性储蓄。

第二个突破口,加快都市圈范围内中小城市建设,带动中国的第二轮城市化。

形成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基础的高质量、可持续的现代化城市体系。讲这个我想稍微讲个背景性的知识,中国现在城市化核心区建设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拿一般的城市和发达国家相比较,一点都不差,有的地方比他们都好,因为我们建得比较晚,设施都比较新。这些核心区部分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拥堵,所以现在想把某些功能要疏解。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群、都市圈核心范围内的都市人口通常占城市体系人口大概30%左右,核心城区之外中小城镇,就是都市圈范围内还有大量中小城镇,这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能够容纳城市体系60%以上的人口,其中包括原有城市核心区疏解的部分,更多的是城市和其他城市的流入人口,同时也适合制造业和中低端服务业人群的集聚,在这个范围内,有些城市在房地产基建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这个方面,我认为应该落实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融合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精神”,我就把三中全会的文件这些原话搬出来,我觉得这些文件精神都很好,要落实啊!这些重点是推动城乡之间人员、土地、资金等要素双向自主流动,以市场化为基础,优化配置利用各类资源,农民可以进城,可以到城市住保障性住房,城市居民也可以下乡,乡下的房子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住呢?给城乡居民双向创业、就业、置业以更大的空间。需要推进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把农村宅基地流转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配套,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社保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改善,产业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一举数得,一举数得!

还有一个目标,以这次经济振兴方案为契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目标,由现阶段中等收入群体4亿人口增长到8-9亿,提出并推进实现这一目标,对尽可能延长中速增长期,打破需求约束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有基础性意义。

实施上述经济振兴方案,短期内有助于较快在边际上补上总需求不足的缺口,带动经济增长进入扩张性循环轨道,同时用刺激加改革的办法,花钱建新制度,也将为中长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责编邮箱:yanguihua@jiemian.com。)

高尚德(记者 黄晴珮)09月22日,近日,广西桂林兴安县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要求有代表学校参加过西南赛区CUBA-级联赛的主力队员或西南赛区CUBA三级联赛获得前三的主力队员。被网友质疑是萝卜坑招聘。网友质疑该招聘是萝卜坑招聘网友质疑,“萝卜坑如下,医院招篮球特长生,还要求参加过某某比赛”。在丁香园旗下专业医疗招聘平台丁香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记者注意到,该则招聘信息发布于9月12日,兴安界首骨伤医院招聘篮球特长生,岗位要求1、学历:专科以上,本科优先。2、专业:运动康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优先。3、能力:①代表学校参加过西南赛区CUBA一级联赛的主力队员或西南赛区CUBA三级联赛获得前三的主力队员。②有专业运动员队跟队康复经历者优先。薪酬待遇为税前1万元。招聘1人。图为职位详情据兴安界首骨伤医院官网介绍,该院为一所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现有员工1000余人。兴安界首骨伤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9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兴安界首骨伤医院,工作人员称,该院是民营医院,招聘属实。“没有啊(不是萝卜坑),招聘是真的,因为老板喜欢打篮球,已经招了2个进来了,也有专业限制的。招聘进来是上班的,偶尔去打比赛。”记者询问篮球特长生进医院哪个科室,该工作人员称不知具体情况,可咨询人力资源部。记者多次拨打该院人事科电话,均未拨通。据了解西南赛区CUBA是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L)的一部分。‌西南赛区CUBA是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L)中的一个赛区,该联赛旨在为大学生篮球运动员提供一个展示和竞技的平台。记者另注意到,今年5月,该医院也曾招聘篮球特长生,招聘要求与此次相同。今年5月,该医院也曾招聘篮球特长生,招聘要求与此次相同潇湘晨报记者 武华康(来源:​潇湘晨报)

高尚德(记者 邱芸婷)09月2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也门胡塞武装发言人叶海亚·萨雷亚15日称,胡塞武装当天使用新型导弹袭击了以色列腹地。萨雷亚称,本方使用新型的高超音速弹道导弹发动了打击,并成功击中目标。以军的防御系统未能拦截和击毁该导弹。导弹在11分半的时间里飞行了2040公里。对于也门胡塞武装这一说法,以军回应称这枚导弹的弹道呈直线,因此并不是胡塞武装所称的高超音速弹道导弹。以军还称,胡塞武装袭击特拉维夫及周边地区所使用的弹道导弹曾被以方拦截系统击中,但未被完全摧毁。报道称,以军将调查该导弹是如何飞到该国中部的。胡塞武装15日使用导弹袭击了以色列腹地有媒体指出,这是也门胡塞武装首次使用导弹打击到以色列中部地区,这也标志着胡塞武装与以色列之间的紧张关系持续升级。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事后警告称,势必要让胡塞武装付出沉重代价。首次将导弹发射到以腹地,也门胡塞武装究竟用的什么导弹自本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也门胡塞武装曾多次向以色列发射导弹和无人机,还将目标对准了红海上的船只。报道指出,该组织上次对以色列本土发动袭击是在7月。今年7月19日,也门胡塞武装宣布组织发动了一场袭击,用无人机袭击了以中部城市特拉维夫,致多人伤亡。有报道称,7月的那场袭击也表明该组织有能力打击以色列重要的城市。袭击次日(7月20日),也门红海城市荷台达港口便遭到以战机空袭。按照萨雷亚的说法,15日针对以腹地的导弹袭击也是对以色列7月20日空袭行动的报复。7月20日,以色列空袭荷台达 图据央视新闻也门胡塞武装称,其使用的是高超音速弹道导弹。据介绍,高超音速弹道导弹的飞行速度至少是音速的5倍,且轨迹复杂,难以被拦截。去年6月,与也门胡塞武装关系较近的伊朗公开了其所称的首枚国产高超音速弹道导弹——“法塔赫”高超音速弹道导弹。有报道当时称,理论上“法塔赫”可以在7分钟内打到以色列,其速度让以色列的防空系统也难以拦截。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胡塞武装首次声称使用了高超音速弹道导弹。据新华社报道,胡塞武装曾在6月声称,该组织首次使用自主生产的高超音速导弹在阿拉伯海对“地中海莎拉5”号货轮进行了打击。不过按照以军方的说法,以防空系统在这枚导弹发射时就已识别并实施了拦截,只不过并未完全拦截成功。报道称,以方发射了数枚拦截导弹试图进行拦截。调查发现,至少有一枚“箭”式拦截导弹击中了该导弹,不过并未完全将其摧毁,而是让目标导弹在空中解体,导致弹头和碎片掉落至地面。弹片击中了一处火车站,造成轻微损坏。以军还指出,这枚导弹的弹道呈直线,并不是高超音速弹道导弹。以总理严厉警告,胡塞武装:周年临近,以将遭更多打击有报道指出,本轮巴以冲突自去年10月7日爆发至今,以色列同黎巴嫩真主党和也门胡塞武装之间的紧张局势也已持续数月,但导弹直接打到以色列中部仍是一件不寻常的事。针对此次袭击,内塔尼亚胡在以内阁会议上警告称,胡塞武装应该明白,任何企图伤害以色列的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建议想要保持清醒的人去参观一下荷台达。”萨雷亚则表示,随着本轮巴以冲突爆发即将迎来一周年的节点,以色列应该能预料到其将遭到更多类似的袭击。而就在胡塞武装向以中部发射导弹的前一天,黎巴嫩真主党14日表示,作为对以袭击黎巴嫩南部城镇的回应,黎巴嫩真主党当天用制导导弹袭击并摧毁了一辆以军坦克。报道称,14日上午有多枚发射物从黎巴嫩飞入以北部区域,其中一些被拦截,一些则落在了空旷地带,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报道称,这种直接在对方土地上发动攻击的行为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即战火可能延伸到新的战线上,将威胁整个地区的和平。红星新闻记者 黎谨睿 综合央视新闻(张雨辰、张卓雅)、新华社(记者王尚)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延伸阅读昔日的“拖鞋军”,如今为何名声大噪?以色列与也门胡塞武装之间的冲突最近出现升级趋势,双方多次发动袭击。此前军事实力不被重视的也门胡塞武装,为何可以“叫板”军事实力在中东处于领先地位的以色列?军事观察员周伟政进行解读。“雅法”无人机当地时间7月19日,以色列警察在特拉维夫遭袭地点附近勘查 来源:参考消息主持人:也门胡塞武装方面宣布,近日使用“雅法”无人机对以色列城市特拉维夫发动了空袭,声称这款无人机能够绕过拦截系统。这款无人机有何特别之处?周伟政首先,“雅法”这个名字政治意味较浓,特拉维夫的全名叫特拉维夫-雅法,雅法是一个古老的阿拉伯语称呼。也门胡塞武装此举是在政治上宣示,这里过去是阿拉伯人的地方。同时也是在展示也门胡塞武装具有远距离精确打击以色列的能力,向以色列发出威慑信号。其次,也门胡塞武装声称“雅法”无人机能够避开以色列的防空雷达,这可能存在吹嘘的成分。这款无人机不具备隐身性能,爆炸威力较小,但是航程比较远。这次被命中的建筑距离美国的外交机构不到100米,也门胡塞武装无人机有可能采用的是民用卫星定位技术。对于这次袭击,相信不仅是以色列人,美国人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以色列防空系统以色列“大卫投石索”导弹防御系统 来源:中国国防报主持人:为什么这款无人机能够突破以色列的防空系统?周伟政以色列拥有囊括远中近程完整的防空系统,远程防空系统主要依托“箭”式导弹防御系统,中程防空系统主要依托“大卫投石索”导弹防御系统,近程防空系统则依托的是“铁穹”导弹防御系统。以色列的防空系统主要用来对付各种类型的弹道导弹、巡航导弹和战斗机,现有的防空雷达很难探测到无人机这种“低慢小”目标,而且即便探测到相关信号,也难以甄别出到底是雷达的杂波信号还是民用航空器发出的信号,一线操作手很难迅速做出是否发射拦截导弹的决定。目前不仅是以色列面临这一难题,其他国家也是如此。所以这次胡塞武装无人机突破以色列防空系统并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也门胡塞武装武器装备情况当地时间6月26日,也门胡塞武装对外公布了此前袭击以色列船只“MSC SARAH V”号的视频画面,并表示使用了自主制造的新型高超声速导弹“哈蒂姆-2”完成了袭击 来源:央视新闻主持人: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从一系列的作战行动中能否看出也门胡塞武装目前的武器装备情况如何?周伟政也门胡塞武装在新一轮巴以冲突中可以说是“一战成名”。也门胡塞武装曾因为装备简陋、脚穿拖鞋,被外界称为“拖鞋军”。但是随着也门胡塞武装近年来的不断发展,无论是自制的武器装备,还是从国外获取的军事援助,都使其军事实力得到了质的飞跃。目前也门胡塞武装总体兵员数量达到了10万左右,而且建立了包括陆、海、空军的正规军事力量,装备有坦克、步战车等重型武器装备,拥有各种射程的导弹和各种型号的无人机。虽然也门胡塞武装整体军事实力与以色列相差较远,不在同一个量级,但是也门胡塞武装的战术运用越来越灵活。有美国航母舰载机飞行员曾承认,也门胡塞武装持续不断的攻击,使他们的精神受到极大损害。

50岁的郝某某没有想到,在持砖反杀了持刀行凶的郭某某4年后,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让他站到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郝某某的家属也始终没搞明白,郭某某为何要持刀行凶,“我哥和对方没啥深仇大恨,也不知道为啥要砍他。”据了解,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郝某某在抵达自家小区门口后,被郭某某持菜刀砍伤。与郝某某同行的王某上前将菜刀夺下并扔在路边后,郭某某跑离了现场。随后,三人又再次发生冲突,郝某某持砖头将郭某某打伤,而郭某某则在医院治疗20余天后死亡。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随后,郝某某提起上诉。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小区门口被人持菜刀砍伤双方再次相遇伤者持砖反杀对方2023年11月23日,郝某某被阿尔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对于他的被捕,其家人感到有些费解,因为早在2年多前,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具过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而对于郝某某所涉案件,其家属则表示系2020年发生的一起伤人致死事件。据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17日21时许,郝某某与王某在用完餐后,由王某驾车离开。途中,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后郝某某与王某驾车到某小区东门口与郭某某相遇。郭某某使用菜刀将郝某某头部、手部砍伤,王某将郭某某手中的菜刀抢下并扔到路边草地中,郭某某随即离开现场从小区东门南北道路向北跑去。郝某某与王某短暂交流后向郭某某离开方向赶去,在小区13号楼东侧路边,郝某某与郭某某发生争吵并厮打。王某驾车赶过来后,连踹郭某某两脚致其倒地,郝某某使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头部数下,郭某某好友张某某赶到现场制止,后王某驾车与郝某某前往医院救治。张某某与他人将郭某某送医治疗。郭某某于2020年9月7日死亡。经鉴定,郭某某系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郝某某头面部外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时,经鉴定,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砖块可以形成。案发后,郝某某对郭某某家属赔偿383000元并获得谅解。对于当时的情况,郝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郝某某曾说,当时王某把其送到小区门口,他下车才走两步,郭某某就突然窜出来,拿刀追砍他,“我哥都说不知道因为啥,他砍我,我跟他没有啥深仇大恨的。”同时,他们也一直很好奇,郭某某的菜刀是哪来的,“他不可能凭空出现一把刀。”另外,该家属还说,当时王某下车夺刀后,他与郝某某曾有短暂的几秒对话,“我哥跟王某说‘我去医院,完了你去取车’。我哥之所以往北走,是因为北面正好离小区门口八百多米,站在小区门口就能看见我们那唯一的一所医院。”一审法院认为不属特殊防卫伤者被判刑10年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判决书里,郝某某辩称自己当时是向医院跑的,郭某某在背后出现,并击打其左颧骨,其因此还手。其辩护人则辩护认为,郝某某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1.郭某某持刀砍杀郝某某,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行凶行为,满足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2.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状态并未结束;3.郝某某的自保行为没有主观伤害的故意,是因郭某某两次先下手攻击郝某某,郝某某被动反击。另外,王某也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其看到郭某某用砖击打郝某某,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踹了郭某某。在证人证言方面,记者看到,证人张某某称,当天她因借书与郝某某多次通话,郭某某向她借钱后离开她家。后来张某某听到外面有人喊其男友(郭某某,前男友)打架了,她下楼给郝某某打电话称郭某某和别人打架了,让郝某某帮忙去看一下。张某某走到小区大门外,看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踢郭某某,郝某某也在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后张某某给他人打电话将郭某某送医,医生建议转院,张某某带郭某某回到自己家中,不久发现郭某某失禁、意识不清,遂与郭某某家人、朋友将郭某某再次送医。证人魏某某则称,自己当晚从窗户向外看,看到两名陌生男子从南侧过来,一人走在前面,说砍自己的人走在后面,二人吵架期间一名男子一直重复“你都砍我三刀了,还砍不砍了”,3分钟左右后,南边过来了一辆轿车,司机下车后问陌生男子“你认识他是谁吗,你凭什么打他啊”,被砍的人跟司机说“他都砍我三刀了”,后打了陌生男子面部一拳,陌生男子还手,被砍的人和司机一同将陌生男子打倒在地,被砍的人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往倒地的男子身上砸了四下……法院认为,郝某某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根据在案证据显示,郭某某在被夺刀后,已经逃离现场,结合二被告人对话时长及郝某某向北跑去的事实,可知此时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已不存在。本案中,郭某某在向北跑的过程中,郝某某有充分时间有效避免后续事件的发生,但郝某某仍赶往郭某某的同一方向,并通过拉拽、言语刺激等方式与郭某某进行撕扯,后在郭某某被踹倒的情况下,仍使用砖头多次击打其要害部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故其辩护人提出的郝某某构成特殊防卫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赔偿郭某某家属62284.27元。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二审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判决,郝某某与王某均提起了上诉。2024年8月12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就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郝某某在法庭上称,自己被砍伤后,打算前往医院,但在不远处再次偶遇郭某某并被殴打。其辩护律师也辩称,郭某某使用了菜刀具有故意杀人的特征,在王某夺刀之前没有停止的意思,具有导致郝某某死亡的可能性。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中并未间断,郝某某使用的是郭某某手中的砖头,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郝某某朝医院方向躲避,恰巧与郭某某逃离方向一致。王某也在庭上称,他去取车过程中又看到,郭某某殴打郝某某,手里拿着砖头。公诉机关则认为,郭某某的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郝某某的意图实质已经结束,郝某某与郭某某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阿尔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记者注意到,此前阿尔山市公安局曾出具一份司法鉴定书,上面显示,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其左侧颧弓骨折砖块可以形成。9月16日,郝某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记者,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他们也将继续为郝某某做无罪辩护。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延伸阅读男子进入邻居家持刀伤人后被3人"反杀" 警方不予立案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评论(29526)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搜狐我来说两句用户公约》

0/100 发表评论

《hello路先生》

昨天 14:44:27
沈阳皇姑区
回复

《种田:别闹,我只想安静养家!》 《北疆奇遇记》

  • 《快穿之红尘愿》

    • 《初恋9分甜》

      《梦山传》
    《重生星际之甜妞》
《寒门亦锦绣》
昨天 14:44:27
沈阳皇姑区
关闭回复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594 条评论

评论(218)

0/100 发表评论

{{item.userObj.user_name}}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item.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content }}
{{ item.content }}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commentStore.commentObj.participation_sum}}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