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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宝宝~用力c我漫画|「良い町です」と僕は言った。「そのうちに訪ねていきます」

2024-09-23 03: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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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已经完成接受《渔业补贴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

  世贸组织(WTO)仍寄希望于在今年年底结束WTO《渔业补贴协定》的第二波谈判。

  日前,在一场小范围会议中,WTO副总干事埃拉德(Angela Ellard)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本希望在2024年2月的第十三次部长级会议(MC13)上结束第二波谈判。

  “虽然我们没有完成,但我们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就在2024年7月总理事会会议之前,我们取得了更大的进展。”她解释道,我们现在非常接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谈判目标),如果各方表现出政治意愿,我们可以在今年年底完成谈判。”

  埃拉德说,《渔业补贴协定》和第二波谈判的目的不是终止补贴,而是终止有害补贴。

  第二波谈判道路曲折

  《渔业补贴协定》是WTO第一份主要旨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定,于2022年6月17日WTO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MC12)上达成,这也是WTO成立以来达成的第二个协定。

  根据《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的规定,《渔业补贴协定》在超过三分之二的WTO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

  据商务部信息,2023年6月2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WTO总干事伊维拉递交了中国对WTO《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标志着中方已经完成接受《渔业补贴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

  简单而言,该协定禁止有害的渔业补贴,这是造成世界鱼类资源普遍枯竭的一个关键因素,在MC12上,各方达成的协议是限制一些与鱼类种群长期破坏关系最直接的补贴,但是在取消导致过度捕捞和捕捞能力过剩等方面的补贴上,各方未能达成共识。

  各成员方在MC12上同意继续就未决问题进行谈判,以期在MC13会议上就进一步加强该协定的补充条款提出建议。不过,在今年初举行的MC13上,各方未能完成第二波谈判。

  埃拉德给出了数据:“当我们在2022年完成第一波谈判时,濒危鱼类种群达到35%。两年半后,情况继续恶化,目前已达 37.5%。渔业的健康状况正在急剧下降:由于不可持续的补贴仍在继续,鱼类资源的状况越来越糟。”

  “谈判是为了终止有害补贴。我们的工作也不是要停止捕鱼。”她补充道,“事实上,我们的目标完全相反:我们希望通过结束不可持续的渔业补贴,可以看到鱼类种群开始补充,可以用可持续的方式进行更多捕捞。”

  不过,由于印度等成员方对禁止导致更广泛的过度捕捞的补贴的呼吁犹豫不决,在今年7月的WTO总理事会会议上,第二波谈判再次失败。

  中国驻WTO李成钢大使在总理事会例会上表示:“我们怀着高度的期待和坚定的决心来参加本次会议,希望实现这一期待已久的成果。这不仅是因为在绝大多数成员看来,最新的主席案文取得了微妙的平衡,构成了结束谈判的坚实基础,而且还因为鱼类和这个星球不能再等待下去了。然而,成员们甚至没有机会在这次会议上就对人类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而作出一次最后的尝试。”

  年底能否成功

  在上述会议上,李成钢表示:“成员们为了结束谈判、甚至是为了启动谈判而付出了努力,但我们在此方面已经失败了多次,更重要的是,每次失败都是由于相同或相似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摆脱这种困境,如果不能探索或使用更具包容性的方法,我认为我们难免再次重蹈覆辙。”

  “让我们作出改变。没有改革,就没有成功。”他表示。

  埃拉德也表示,即使一个成员方没有海岸或渔业,该协定仍然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成员可能进口大量鱼类。

  “如果鱼类资源继续减少,鱼价就会上涨,这就会削弱该成员方获得负担得起的鱼类的能力。”她解释道,本协议针对不可持续的捕鱼活动提供补贴,使鱼类资源得以补充,对没有渔业的成员方来说是双赢的:因为不从事捕捞活动,所以批准该协定不会给该成员方带来任何义务,但是这创造了一个工具,任何成员方都可以利用这个工具来解决过度捕捞和非法捕捞问题,“过度捕捞和非法捕捞会危及鱼类资源,而鱼类资源是每个人都需要的蛋白质来源。”

  她补充解释道,交存文书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方,有资格获得鱼类基金,该基金将为它们履行义务和加强渔业管理提供援助。

  她期待各方可以在今年年底完成谈判。

  根据商务部信息, 此前达成的《渔业补贴协定》的主要规则有三点:第一,禁止补贴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活动;第二,禁止补贴涉及过度捕捞鱼类种群的捕捞活动;第三,禁止补贴在无管制的公海区域所进行的捕捞活动。

责任编辑:王许宁

李佩芳(记者 陈慧明)09月23日,新华社长沙9月14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湖南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深挖彻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对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高沙镇中和街(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经查,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周乐彬,洞口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立志,洞口县原副县长张建云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负有重要或直接责任的邵阳市委、市政府和洞口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其他74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责令邵阳市委、市政府,洞口县委、县政府,湖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等29个责任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涉案的洞口县立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立新、洞口县楴燃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东等9名私营企业主涉嫌串通投标罪、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此前报道央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近日,有群众向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实名举报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向上级申报的多个棚改项目涉嫌造假。连日来,中国之声记者实地走访了洞口县多个早在2015年、2016年就应该已完成的棚改项目,却发现有的棚改项目并未实施,现场无任何改造迹象;有的项目所在区域在申报棚改之前,刚进行过商业地产开发……这些棚改项目为何名不副实?棚户区一般是指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密度高、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市政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居住环境脏、乱、差的房屋。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三种模式:新建安置房、货币安置和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来自湖南省住建厅官网)对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年度棚改项目信息备案表,中国之声记者近日实地走访了洞口县2015年、2016年大部分的棚改项目以及2017年、2018年部分棚改项目。根据项目备案信息,当地曾于2015年实施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高沙镇中和街,总投资9000万元,棚改共涉及1500户,其中安置房建设1200户,货币安置30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于2014年12月开工,2015年12月建成。3月14日,记者来到洞口县高沙镇中和街。街道沿河而建,记者沿中和街从头至尾走了一遍,看到两侧房屋是多层居民自建房,不少建筑为老旧房屋,有的房屋已年久失修,上面贴有危房标识。记者:这条街沿线有进行过棚改吗?居民:没有,就这样!记者:有建安置房吗?居民:没有。记者:有给你们修路吗?居民:没有!记者:2015年的时候上面有拨付资金说给你们进行棚改。居民:没有听说过。这都是老房子没有改造过。高沙镇中和街两侧部分房屋已被鉴定为危房(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改项目所在地中和街的老旧房屋(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中和街多位居民告诉记者,这里没有进行过棚户区改造,既没有拆迁旧房子,也从未建过安置房。有居民反映,一些房屋有倒塌的风险。此外,这里的雨污水管网没有分流,多位居民指着排污口告诉记者——居民:一到夏天这里就好臭。这个地方的污水,你去看一下。记者:你是说它这个管网与污水没有分流是吧?居民:马路上的污水全部是往我们这里一直冲到河里的,到夏天的时候好臭的,不是说要修下水道吗?都10年了!我们现在都在反映这个事儿,也没看见他们有动作。中和街屋后的河流,此处为中和街110号,当地居民反映这里一到夏天便臭气熏天(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显示,棚改项目的资金由中央、省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组成。记者掌握的一份洞口县政府会议纪要显示,2015年,洞口县棚户区改造安排补助资金2855万元,其中洞口县高沙中和社区项目1241万,共1500套51000平方米。记者又来到洞口县竹市镇,找到洞口县已于2016年实施的竹篙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里还是废弃多年的厂房,没有进行过棚改。记者:这个地方是植物油厂是吧?村民:是植物油厂,这都是(占的)我们村里的地。记者:这个区域有住户吗?村民:这个厂全部荒废了,没有住户。洞口县竹市镇竹篙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地植物油厂的废弃办公楼(总台中国之声管昕摄)记者走进原植物油厂地块,里面杂草丛生,部分厂区出租给了一家医院。植物油厂地块紧邻竹市镇向阳村,多位附近村民对记者表示,植物油厂地块根本没有住户,更谈不上棚户区。记者:周边有没有棚改安置房,你们有听说吗?村民1:没有啊,没有什么改造过的安置房。记者:有200户是货币安置的,拿钱走人的。村民2:没有,根本就没有。记者:周边有没有修路?这个项目是2016年的项目。村民2:2016年这里没有修路。我们这个路都是前年修的,还都是我们到处到村里去吵,才把这个路修好。植物油厂废弃办公楼(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2016年湖南省棚改项目信息备案表显示,位于植物油厂的洞口县竹篙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4600万,总面积35200平方米,实施主体为竹市镇政府,涉及总户数400户,200户货币安置,安置房建设90套,综合整治110户,安置房早于2016年就已建成。早在2013年,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就明确要求,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此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陆续印发文件要求,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洞口县的这些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如何通过审批的?位于洞口县高沙镇的高沙酒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3800万,实施主体为高沙镇政府,涉及总户数223户,其中货币安置123户,建设安置房60套,综合整治40户。安置房建设的开工年份和建成年份均为2016年。3月14日,记者找到该项目所在地--原高沙酒厂,现场已是新天地商业街。据反映人曾先生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新天地商业街备案登记的名称为高沙商贸大市场。2011年开工,2014年竣工验收。曾先生介绍:“整个商业步行街2014年就已经修建完成,但在2016年又被申请了223户的棚户区改造。”高沙镇高沙酒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地,早在2016年申报棚改之前此处已建成商业地产项目(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个商住综合体项目。多位在此居住的居民表示,他们购买的是商品房,早已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记者:这个地方是棚户区吗?棚户区安置房。居民1:不是,没有。记者:上面的都是商品房,没有棚改的房子吗?居民2:没有,这里不是棚改房,一楼和二楼是商铺,上面的全部都是住房,是商品房。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所在区域为何还能拿去申报棚改项目?在洞口县,并不只是这一处。当地2015年实施的洞口县楴燃大厦、救控中心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类似情况,该项目早在2013年就已开工建设,是商业地产项目,上报称建设了445套棚改安置房,货币安置135户。2015年洞口县棚改项目楴燃大厦在申报棚改之前也已是商业地产项目(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新摄)和记者在现场所见不同,2021年2月,洞口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回复曾先生的信访反映中称,已将植物油厂和高沙酒厂的闲置厂房改造成棚改安置房。今年3月15日,洞口县纪委监委针对曾先生的举报反馈称,他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洞口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部分属实的,洞口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共21人都进行了追责。”洞口县纪委监委出具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反馈单中提到,洞口县在2015年、2016年实施棚改项目过程中,高沙镇、竹市镇、江口镇、毓兰镇、花园镇、县住房保障中心和县城投公司均存在未经县政府报批,也没有向省、市报备,擅自调整项目实施方式为综合整治,竹市镇在第二期棚改项目中虚报了90户,高沙镇在高沙酒厂棚改项目中虚报了60户,虚报安置户数争取的项目资金均由原县房产局统一用于其他棚改项目。据记者掌握的多份判决书显示,因在2015年、2016年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的资料收集审核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洞口县原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副主任袁红被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2015年洞口县易旺食品有限公司棚改项目,因虚构500户安置补偿户数,骗取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154万,相关人员被以诈骗罪判刑。几天前,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建平找到曾先生表示,当年的棚改项目确实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情况。“你讲的植物油厂也好,酒厂也好,以这个(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了。上报的申报棚改户信息里面有不实事求是的,肯定有假的,我们后来查核了,这个是事实,有多少不实我没有准确数字。如果你再去讲其他所有的项目怎么样的话,我觉得这个伤害就很大了,不要再讲别人了。”棚改项目的申报有着严格的审核程序,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洞口县的棚改项目到底还有哪些违规之处?时隔多年,个别棚改项目根本不存在,难道就无人知晓吗?中央和省级拨付的补助资金用在了哪里?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李佩芳(记者 黄文彬)09月23日,9月13日,江苏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环盛建设)的一份倡议书,在互联网上不胫而走。倡议书称,“本着自愿的原则,每人为公司提供一套房产帮助公司向银行抵押贷款,解决该项目建设之燃眉之急。”此举引发网友讨论,“希望员工都不要上当,相关监管部门应该介入制止。”“给了还能回本么。”图为网传倡议书截图13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该公司办公电话及多个招聘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随后,记者致电高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方表示只了解到涉事公司发了倡议书,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高淳区网信办表示,已注意到此事,后续将会有正面回应发布。网传倡议书:公司给帮助抵押贷款的员工奖2万网传倡议书显示,江苏环盛建设将为员工的房产抵押提供担保,并在年底给帮助抵押贷款的员工奖励2万元。如有自愿的员工,即日起可与财务部对接办理相关手续。落款时间为9月12日。根据天眼查公开资料查询,江苏环盛建设成立于1996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也为50000万人民币。通过招标网可以查到,江苏环盛建设今年2月至8月,接连中标了6个建设项目,中标成交价从1800万元至1亿6千万元不等。在法律诉讼方面,仅2024年,该企业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分包合同纠纷有20余起案件,并且均为被告人。图为江苏环盛建设公司的爱企查信息页面截图13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到该公司的一名员工封某某,对方表示确实有此倡议书,但内容表述有误,“实际上是员工用公司所提供的一套房帮助作抵押,不是员工提供一套房,而是公司提供一套房。”封某某表示,公司目前有很多房产项目,内部员工购房会有政策优惠。这也只是公司的倡议,也不是说一定去执行,且内部文件不知道怎么就泄露出去了。“这个事情现在发酵得比较多,我们公司肯定是要去解答这个问题。”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员工享受内部优惠政策,购买了公司房屋而后向银行抵押帮助公司贷款,对方称不便透露。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高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我们了解到公司仅仅发了一个倡议书,具体情况还不是很清楚。但凡后期有涉及欠薪的投诉,那我们肯定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高淳区网信办就此事回应称,已注意到此事,“稍晚我们会发布回应,就网友关注的问题和相关详细情况予以正面回应。”律师说法:用人单位和员工地位并不平等不加约束,则可能变相损害劳动者权益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担保关系本应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双方协商一致即为有效。但法律之所以明令禁止,其实是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并不平等,如果不加以限制约束,那么用人单位就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变相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此,法律的强行介入十分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律师表示该类行为面临风险和损失,图为房屋抵押示意图魏桢培律师认为,尽管该公司仅是发出“倡议”、本着“自愿”的原则,但公司的这一做法,很难不对劳动者造成困扰。因此,本着尊重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介入和取缔。对于劳动者而言,也应清醒认识到此种行为对自身权益的侵害,以及担保行为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至于有员工解释的“用公司提供的一套房产帮助作抵押”,这一说法也比较牵强。如果是公司的房产,公司可以自行抵押贷款;如果需要员工优惠购买后再抵押贷款,那么还是员工的房产为公司担保,员工仍然存在担保风险。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崔佳认为,首先,如果公司将滞销房屋优惠出售给员工,不仅能够清理库存商品房、回笼资金,员工也能够获得优惠购房的实惠。其次,该公司倡议员工为公司提供房产帮助公司抵押贷款的行为并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如果职工愿意响应公司倡议,作出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并获得2万元的奖励,这属于双方自愿达成有偿担保的协议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员工在履行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之后,将不能随意转让房屋,一旦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该房屋有可能被查封甚至是拍卖抵债,这样的代价和2万元的奖励相比该如何选择,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崔佳表示,公司将同一房屋出售给职工后又凭借该房屋获得再次融资的行为将导致一套房屋获得双重经济利益,这使得公司的经营风险无形之中转嫁给了出钱买房又拿房抵押的职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明确表示该倡议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对不提供房产抵押的员工进行任何打击报复行为,否则将可能违反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

近日,多名网民反映曾在西安多次坐“霸王车”不给钱被判刑的女子杨某某出狱后故伎重施,继续打车不给钱,引发关注。2024年6月,杨某某因坐车拒付车费,并发视频辱骂出租车司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退赔11名“的哥”经济损失1095.9元。最近多名网民发视频称,杨某某已出狱,并再次坐出租车拒付车费。视频中,司机让杨某某扫码支付车费,但其一言不发。另有视频显示,民警已经到场处置,司机还称“这是惯犯”。图为段先生拍摄的视频截图9月13日,记者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段先生,段先生称,他也是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杨某某住处位于当地东大街道,其打车行程较为固定,距离不短,费用在130元上下,已有多名司机“中招”。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属地东大派出所,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此事。东大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听说过此事,建议向司法所了解具体情况。记者向东大街道司法所求证,工作人员证实,杨某某本人已于不久前刑满释放,也确实有司机反映她再次坐出租车不给钱。该工作人员称,司法所、街道办、派出所以及村里对杨某某的事很关注,并上门了解了情况,杨某某本人没有工作,经常外出,行踪也不固定,家中只有父亲,且年事已高,老人也表示无法约束女儿。正考虑与出租车公司沟通,看能否让司机拒载杨某某,避免发生此类的事。对于有些网民质疑的杨某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正式鉴定,将征求本人意见,看是否要做专业的鉴定。接下来将向上级反映,并分析研判,尽快拿出比较有效的措施。2023年,陕西西安一女子被多名出租车司机指控打车不给钱,后该女子发布多条视频辱骂出租车司机,并称自己坐车不给钱是“司机没有本事”。23年8月19日,记者获悉该女子被刑拘。2024年6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在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退赔11名“的哥”经济损失1095.9元。西安理工大学1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了案件。杨某某曾被被多名出租车司机指控打车不给钱2023年6月8日——杨某某因数次打车拒付车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但其不知悔改,继续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多次乘坐出租车往返于西安SKP、小寨至长安区东大镇、滦镇等地,到达后以身上没钱、手机没电、沉默不语等理由、方式,拒不支付乘车费用。2023年7月29日,杨某某乘坐被害人赵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从小寨回到其居住的长安区东大镇住处,到达后杨某某以手机欠费为由故意拒付车费,赵某某索要车费无果后驾车带杨某某前往公安机关报警。途中,杨某某为下车,拉拽方向盘并多次殴打赵某某头部。2023年8月——被告人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辱骂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视频,宣称自己坐车不给钱是“司机没有本事”等不当言论的视频,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报道,累积点赞、留言、转发量100万以上,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2023年8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抓获被告人杨某某,并向社会征集杨某某的其他涉案线索。经查,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间,杨某某有19次乘坐出租车不付费的行为,其中有明确计价器费用的金额共1095.9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多次恶意乘坐出租车,拒不支付车费,扰乱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辱骂、殴打司机,且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在自媒体平台上恣意发表侮辱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言论,经网络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到达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杨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法庭当庭做出上述判决。图为庭审现场来源:大皖新闻、封面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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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夫人好气力》

近日,多名网民反映曾在西安多次坐“霸王车”不给钱被判刑的女子杨某某出狱后故伎重施,继续打车不给钱,引发关注。2024年6月,杨某某因坐车拒付车费,并发视频辱骂出租车司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退赔11名“的哥”经济损失1095.9元。最近多名网民发视频称,杨某某已出狱,并再次坐出租车拒付车费。视频中,司机让杨某某扫码支付车费,但其一言不发。另有视频显示,民警已经到场处置,司机还称“这是惯犯”。图为段先生拍摄的视频截图9月13日,记者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段先生,段先生称,他也是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杨某某住处位于当地东大街道,其打车行程较为固定,距离不短,费用在130元上下,已有多名司机“中招”。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属地东大派出所,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此事。东大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听说过此事,建议向司法所了解具体情况。记者向东大街道司法所求证,工作人员证实,杨某某本人已于不久前刑满释放,也确实有司机反映她再次坐出租车不给钱。该工作人员称,司法所、街道办、派出所以及村里对杨某某的事很关注,并上门了解了情况,杨某某本人没有工作,经常外出,行踪也不固定,家中只有父亲,且年事已高,老人也表示无法约束女儿。正考虑与出租车公司沟通,看能否让司机拒载杨某某,避免发生此类的事。对于有些网民质疑的杨某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正式鉴定,将征求本人意见,看是否要做专业的鉴定。接下来将向上级反映,并分析研判,尽快拿出比较有效的措施。2023年,陕西西安一女子被多名出租车司机指控打车不给钱,后该女子发布多条视频辱骂出租车司机,并称自己坐车不给钱是“司机没有本事”。23年8月19日,记者获悉该女子被刑拘。2024年6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在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责令其退赔11名“的哥”经济损失1095.9元。西安理工大学1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了案件。杨某某曾被被多名出租车司机指控打车不给钱2023年6月8日——杨某某因数次打车拒付车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但其不知悔改,继续实施此类违法行为,多次乘坐出租车往返于西安SKP、小寨至长安区东大镇、滦镇等地,到达后以身上没钱、手机没电、沉默不语等理由、方式,拒不支付乘车费用。2023年7月29日,杨某某乘坐被害人赵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从小寨回到其居住的长安区东大镇住处,到达后杨某某以手机欠费为由故意拒付车费,赵某某索要车费无果后驾车带杨某某前往公安机关报警。途中,杨某某为下车,拉拽方向盘并多次殴打赵某某头部。2023年8月——被告人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辱骂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视频,宣称自己坐车不给钱是“司机没有本事”等不当言论的视频,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报道,累积点赞、留言、转发量100万以上,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2023年8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抓获被告人杨某某,并向社会征集杨某某的其他涉案线索。经查,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间,杨某某有19次乘坐出租车不付费的行为,其中有明确计价器费用的金额共1095.9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多次恶意乘坐出租车,拒不支付车费,扰乱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辱骂、殴打司机,且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在自媒体平台上恣意发表侮辱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言论,经网络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到达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杨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法庭当庭做出上述判决。图为庭审现场来源:大皖新闻、封面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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