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二手平台成为无理由退货“避风港”

来源: 股城网
2024-05-31 20:32:27

  万周

  与购买全新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如果对商品不满意,消费者能否“七日无理由退货”?近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二手商品退货纠纷,最终法院判决,由于卖家在此次交易中“以营利为目的”,所以该二手商品适用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5月29日《中国消费者报》)

  首先需要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的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只是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者。现实中,不少人在二手平台售卖商品,大多是为了处置旧货。消费者即使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也不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非卖货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本案中,被告从第三方批量购买宠物用品,然后再加价出售给原告,实际上是打着售卖二手商品的幌子营利,已超出一般二手平台用户转让、处置闲置物品的合理范围,其出售案涉产品的行为明显具有营利性质。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符合法律规范。

  法律赋予消费者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反悔权的目的,旨在减少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增强消费者的购物信心,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商家为规避无理由退货的刚性约束,将商品转至二手平台出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二手交易市场的秩序,涉嫌多重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和个人在售卖二手商品中,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为规避无理由退货法律责任,一些商家和少数人把本不属于二手交易范畴的商品列入其中,本质上是在误导消费者,已构成民事侵权。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对合规经营的同行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已涉嫌不正当竞争。这种做法容易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危害不容小觑。

  一些商家和少数人故意把本不属于二手的商品转至二手平台销售,企图将二手平台变成无理由退货的“避风港”,也折射了监管没有完全到位的治理短板。对此,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首先,电商平台和二 手平台要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频繁在两个平台之间转移商品的账号进行监控和限制,必要时,应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和个人作出终身不得入驻平台的“一次性死亡”惩罚,从源头上扎紧二手平台商品上架的“栅栏”。

  其次,监管部门应加大惩治力度,对违规商家和个人既要依法追究其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也要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视角,对其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使之面对全链条法律责任追究的沉重代价,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律。

  <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福州1月7日电 (记者 龙敏 李思源)春节将近,为满足金门、马祖地区民众农历春节的返乡需求,1月7日起至2月6日,暂停了近三年的两岸“小三通”海上客运航线部分恢复通航。其中,厦门至金门客运航线自7日起率先恢复通航。

  除了海、空及港珠澳大桥外,其余三个陆路口岸均需要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通过特区政府的预约系统预约指定口岸及时段的每日5万个配额。预约系统已在5日18时起运作,并开放接下来八个星期、每日5万个配额供市民预约;每日将分早、午、晚3个预约过关时段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香港市民,须在指定口岸、日期和时段过关,过关时要带同预约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按照日程,8日举行的考试中,行政能力职业测试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申论时间为14:00—17:00。

  “春运前我们对所有车上医药箱进行检查、配齐急救药品。同时,还制作了印有沿途各站120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电话、地址及路线图,以及常见病紧急救护知识的手册,放置在车厢两端供旅客使用。”郑州客运段副段长介明林介绍说,铁路部门将通过上述种种优质服务,温暖旅客回家路。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烟台1月7日电 (王娇妮 许茜)1月7日,2023年春运正式开启。记者从烟台国际机场获悉,今年春运期间该机场预计完成航班起降7100架次,其中客运航班6700架次,货运航班400架次;预计运送旅客60万人次,日均1.5万人次。

  以东航为例,今年春运计划投入飞机753架,计划的日均班次超2900班,计划执行加班航班6000余班,计划投入的客运座公里已恢复到2019年春运水平的87%。

吕国荣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