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充分评估并完善融券与转融券规则 加强逆周期调节

来源: 新民晚报
2024-06-17 07:54:31

  本报讯 (记者吴晓璐)近日,有自媒体称“转融通疯狂报复,难怪市场持续下跌,转融通(6月12日)一天新增近1.7亿股”。

  对此,6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6月12日转融券出借数量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指数成分股半年度调整导致转融券“还旧借新”,即收回被调出成分股等存量出借股份,同时出借新纳入的成分股等。自媒体引用个别交易日新增出借数据,忽略了存量收回、余额减少的情况。从数据来看,6月11日(周二)、6月12日(周三)新增出借2.8亿股、1.7亿股,同时收回8.6亿股、0.5亿股,两天转融券余量实际累计净减少4.6亿股,当周转融券余额下降54亿元,降幅14%。

  去年以来,针对市场对融券与转融券问题的关切,证监会先后采取了禁止限售股出借、降低转融券效率、严禁利用融券实施变相T+0交易等一系列措施。今年2月6日,证监会要求以当日转融券余额为上限,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该政策仍在严格执行,未发生变化。截至6月14日(周五),全市场转融券余额340亿元,较2月6日政策发布时下降536亿元,降幅61%,为今年以来最低水平,转融券余额占A股流通市值0.05%。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评估并完善融券与转融券规则,加强融券与转融券逆周期调节。同时,持续加大行为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力度,对大股东、相 关机构通过多层嵌套、融券“绕道”减持限售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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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同时,他也指出,港股的价值股相比对应的A股更便宜,同时对应的分红收益率水平极高,其隐含的预期回报水平很高。

  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并非是相互独立的,蔡海龙说,当链条拥有更多横纵交集、能够形成网络的时候,政策的推动会更加容易,科技的应用推广会更加迅速,生产者会更坚韧,农业也更多了一道保障。

  某金融机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要实施摊余成本法,首先需要判断是否为可使用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类型;其次,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和业务模式以及是否能够通过SPPI测试。因此这类产品很难出现大量发行的情况。”

杜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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