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来源: 青瞳视角
2024-04-27 23:21:42

  《办法》明确,辽宁省户籍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限定标准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确定;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0%,具体比例由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未被审核确认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

  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财产范围和家庭收入状况认定,以及赡、抚(扶)养义务人赡、抚(扶)养能力的认定,参照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审核确认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流程,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救助申请后,根据困难情况,分类认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对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及时转介相关部门或主动告知其按规定申办专项社会救助。

  《办法》还明确了对 审核确认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不再符合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但符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转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指控被告人左勇、徐鹤犯污染环境罪,请求判令被告左勇、徐鹤共同赔偿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害费用3400元、应急处置费用1431788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8000元以及检验、鉴定等其他合理费用400000元,合计1853188元;判令被告左勇、徐鹤在淮安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应受行政处罚,又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形下,行政执法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之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折抵相同功能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的规定,这种折抵是执行上的折抵,而不是处罚决定本身的折抵,且仅折抵惩罚功能相同的处罚,功能不同的处罚内容不能折抵。因此,在刑事侦查立案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应撤销。万山区林业局在将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万山区林业局又撤销其在先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不但撤销了与刑事裁判可能作出的罚金刑功能相同的罚款处罚,还一并撤销了不属于刑罚处罚功能的责令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以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万山区林业局这一撤销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021年,四川稻城皮洛遗址发现大量阿舍利手斧等遗存,证明“东方早期人类文化并不落后于西方”,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考古发现。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1月11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1日表示,“台独”浊浪弥漫台湾校园,使大陆家长和学生望而却步。岛内没有陆生,责任在谁,一目了然。

  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任务。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全会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求严查重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公报中,“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表述受到关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庞景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5年来,河南省全面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网络,按照最高法院“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要求,建成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网、在线服务、12368热线、律师服务、涉诉信访等11个系统平台,与全国统建平台全部对接,提供网上立案、交退费、阅卷、开庭、调解、送达、保全、委托鉴定、信息查询、事项申请等20余项服务,诉讼服务线下集约、线上集成格局基本形成。

张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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