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配音侵权案宣判 声音也有人格属性
十八岁以下禁止视频APP免费「全部」 从今年多家餐企推出的套餐来看,均是更加细化与丰富。提督推出了多款多人套餐,少到四人餐,多到十人餐,共12款套餐可选;肆月河豚也提供6-8人、8-10人、10-12人的共6款套餐;大董则分别推出了针对6人、8人、10人、12人的套餐,门店工作人员表示,除套餐之外还可以单点其他菜品。在预订形式上,除了门店预订,紫光园今年还通过抖音发布了年夜饭套餐,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紫光园首次通过抖音官宣年夜饭预订。57Udw-DCiImYorNF2gtwbS60We-AI配音侵权案宣判 声音也有人格属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的网络空间中出现了许多“声音工作者”,以生产解说、配音等相关的数字产品为生,然而随着技术发展,模仿人声用AI生产内容逐渐普及,不仅一些具有辨识度的名人声音被滥用,许多“声音工作者”的声纹信息也遭遇侵权风险。那么,法律条款中对于声音是否有规定呢?
笔者了解到,《民法典》首次制定的声音的相关权利,在第1018条中规定,肖像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同时,在《民法典》第1023条中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所以,声音权即声音的可辨识性,具有人格属性,可以作为一项人格权益保护的条件。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声音权包含人格属性、可再现性、可识别性和可固定性。另外,特定人的声音可以产生一定经济价值的属性,被侵犯不仅会造成人格损失,更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随着我们生活越来越深入地与网络和人工智能 连接,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基础的个人信息,面部、声音信息也可能脱离我们的主观控制。笔者认为,这样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判决,将更好地规范网络空间人格属性素材的使用。相信以后,互联网平台和个人对于声音的使用也会像图片、肖像一样,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每个声音数据都可以被追溯,保障其所有者的权利不受损害。 评论员 刘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