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探店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来源: 中国汽车报
2024-06-07 13:11:24

  当“探店”成为一种新型网络营销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就应得到充分关注。一些消费者观看探店视频时,有时会发现,视频下方出现了一键跳转到该店的套餐折扣等界面,但此类视频却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一些探店视频则存在内容以假乱真、商品和服务假冒伪劣等风险;还有一些探店的“网红”成了商家的“隐形”代言人,通过所谓的“好评”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种种“探店”中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表明,如果一些“探店”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兴趣分享行为,而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那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问题就更需要认真加以对待。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的案件。

  创新也要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囿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物理距离的障碍,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相关商家时,有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现实需求,便于消费者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即使从最初的兴趣分享,发展到如今的互联网营销,其帮助消费者作出更好消费选择的初衷,也不应该在盲目逐利中被销蚀。对于不断涌现的互联网营销创新来说,必须守住法律法规的“红线”“底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营销者、商家和消费者的多赢。

  互联网营销新业态治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互联网广告已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相关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无论平台、商家、还是互联网营销从业者都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 律、诚信经营,充分认识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立身之本,只有靠过硬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真正实现自身长远健康发展。

阿根廷冲击连续37场不败纪录

日本队上一届世界杯打进淘汰赛,一度2-0领先,结果被比利时队3-2逆转,非常遗憾。这届世界杯,日本队被认为是亚洲最强的队伍,可惜他们被分在了死亡之组,同一小组的有德国和西班牙两支超级球队。

18年世界杯不光法国夺冠,乌姆蒂蒂也封神“妖娆哥”

结伴追星、熬夜看球

全场比赛下来,贝林厄姆触球113次,准确传球92次,成功率高达95.8%。送出1次关键传球,8次长传7次成功,2次过人全部成功,8次地面对抗6次成功,激进8次丢失球权。这是一名19岁的小将在世界杯这样的顶级舞台的首秀,如此表现让人无可挑剔!赛后拿到了8.2的高分,仅次于打进2球的萨卡。他的中场搭档赖斯得分7.0,表现完全是2个级别。

日前,在世界杯B组第1轮,威尔士华裔中锋摩尔替补登场,迎来了世界杯处子秀。摩尔在替补登场之后,就表现出色,为球队进攻带来了一定变化。摩尔曾经贡献出了一脚高质量射门,只可惜稍稍高出了横梁。看着摩尔在世界杯登场亮相,很多中国球迷都为他感到庆幸。

贾德善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