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营收暴增10倍的电解液公司昆仑新材IPO终止

来源: 国际在线
2024-05-19 01:17:58

欧美汇天堂网緑は布団の中にもぐりこんでしばらく僕のペニスをいじりまわした。皮をひっぱったりc手のひらで睾丸の重さを測ったりしていた。そして布団から首を出してふうっと息をついた。「でも私あなたのこれすごく好きよ。お世辞じゃなくて」  任润厚生于1957年10月,山西代县人,长期在山西西山矿务局工作,后来担任过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董事长,山西省副省长,2014年8月底于任上被查,同年9月底病故。wyThqEs-XDWnIY4yJTzC5SLn7P5-两年营收暴增10倍的电解液公司昆仑新材IPO终止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两年营收暴增10倍的电解液公司,IPO终止。

  深交所5月17日公告,因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昆仑新材”)、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发行上市审核。

  两年营收暴增10倍

  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仅为1.92亿元,2021年暴增至11.84亿元,增长了近5倍;2022年进一步大增至21.14亿元,增长了近一倍,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达231.96%。

  另一方面,昆仑新材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高达46.89%,接近50%的水平;2021年占比为41.87%,超四成;2022年四季度占比为30.48%,为接近三分之一水平。

  对于第四季度营收占比过高的原因,昆仑新材的解释是,2020年的原因为当年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经历了上半年下降,下半年反弹;2021年原因为2021年下半年六氟磷酸锂原材料价格大幅涨价,发行人电解液售价提升;2022年为发行人的电解液销量提升。

  募资10亿元,扩充4倍产能

  招股书显示,昆仑新材此次IPO计划募资10亿元,全部用于年产24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昆仑新材的产能分别为2.02万吨/年、2.02万吨/年、4万吨/年和3万吨/年。同期,该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47%、79.21%、91.65%和72.33%,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    

  对此,深交所在第一轮问询中指出:

  发行人子公司年产24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存在未完成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厂房建设的情形,并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发行人募投项目完成后,产能将从6万吨/年提升至30万吨/年,发行人2021年和2022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21%和91.65%。

  深交所当时要求公司,结合发行人目前和期后产能利用率情况、募投项目产能增幅较大以及我国电解液行业现有产能、产能扩展和市场需求匹配程度等情况,说明电解液市场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募投项目是否存在投产后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说明发行人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昆仑新材在回复中表示,发行人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较小,产能消化措施有效。

  但值得注意的是,昆仑新材的在手订单数似呈下降趋势。2020年-2022年,其在手订单数分别为684.49吨、2838.62吨、1072.4吨,2023年上半年为848.98吨。

  研发费用占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深交所在对发行人的首轮问询中,其第二个大问题是“关于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据招股书披露,一方面,2020-2022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758.94万元、1222.44万元和1423.58万元,合计3404.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6%、1.03%、0.67%,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从上表可见,2020年发行人的研发费用率处于行业内倒数第二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后,在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研发投入增长明显跟不上收入增长幅度,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其研发费用率水平又降到业内最低。

  另一方面,发行人子公司湖州昆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于2022年12月3日到期。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责任编辑:凌辰

  另一方面,拜登政府“联盟制华”的策略,正在美国盟友和伙伴中引发越来越大的反弹和抵触情绪。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来说,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并不符合本国的最佳利益,追随美国搞对华打压更将破坏对华关系、扰乱全球和地区秩序,贻害深重。美国不断构建各种针对中国的小多边联盟网络,本身就是给其盟友伙伴出难题,是将“美国优先”置于“盟友优先”之上,自然不可能获得广泛拥护。

  谷歌就是如此,在美国成功后占领其他市场。大国的这些平台会占有先机。所以大国在这些领域的竞争,尤其美国跟中国,就有很大优势,趋势现在越来越明显。

  据悉,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