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
福利导航色「私の胸かあそこ触りたい」と緑が訊いた。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 环球时报记者 丁雅栀]28日,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反胁迫工具法案》(ACI)达成一项临时协议。欧盟官网称,该法案旨在阻止第三国通过影响贸易或投资的措施对欧盟及其成员国进行经济胁迫。UIZQ-s04t9fQ4FN9DH6i4SbFQU-深交所修订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本次《实施办法》合计修订6条,主要是调整深股通、港股通ETF 范围。
一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二是调整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深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深股通股票和沪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