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

来源: 能源网
2024-06-13 15:52:33

  网购已经成为现代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正如大家常说的“网购有风险”,在方便大家的同时,通过网络购物也因信息不对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刷好评和销量等营销手段欺骗消费者 ,致使消费者被迷惑,购买了远离自己期望的商品,甚至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该条款弥补了网购相对于线下购物的不足,保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还能够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

  但退货“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上述条款还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除了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外,还规定了服装、鞋帽等商品“不完好”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在上述事件中,申请退货的大量裙子已经有穿洗痕迹,还有异味、汗味,并不“完好”。消费者的退货行为不仅可能违反该暂行办法,还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并不是个例。如果消费者都在商品因自己原因“不完好”的情形下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为节省成本将未经妥善处理的退回商品转卖给别的消费者,长此以往,不但诚信、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会被破坏,还可能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后患无穷。

  如何防止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出现“杂音”?相关部门要细之又细,多方调研,全面了解“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退货交易中的“不可为”,也要明确“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代价。电商平台要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平台交易规则,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条例,平等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无理由退货”的实操边界,引导消费者诚实交易、依法维权。

  台湾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追悼说,“团团”“圆圆”至今已经陪伴台北市民超过14年,尽管当时民进党因为意识形态无所不用其极的杯葛(抵制)、阻挡、拒绝,甚至在这次病危时,台农委会副主委还要让对岸“拿回去”,实在令人痛心。

  私生活管理这类曾经在娱乐圈中需要专业团队应对和约束的重要问题,在如今仿佛发布几条微博就可以轻描淡写地滑过,那么对于艺人的约束力就约等于零了。

  在此阶段,由于纪检监察学相关专业不是国家学科目录中的正式学科,高校只能将其作为目录外学科,比如湖南大学在2011年率先自主设置了廉政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在2012年又率先自主设置廉政学二级学科博士点(交叉学科)。

  有人说,巴西是“最不该挨饿的国家”。连卢拉自己也说,“从没想过饥饿会再次来到这个国家”。这个总共2亿多人口的南美国家,可耕地面积足有27亿多亩,其中还有广袤的平原和大片肥沃的黑土地,因为光热充足、降水丰沛,许多地方农作物可以一年三熟。不仅资源禀赋优越,巴西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也不低,位列世界第四大粮食生产国。有报告预测,今年巴西粮食总产量将达2.634亿吨,再创历史新纪录。然而这样一个“老天赏饭吃”的粮食生产大国,却有几千万人口吃不饱肚子,被世界粮食计划署亮出饥饿的“黄灯”,实在令人惋惜。

  答: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在防重症、防死亡方面效果明显,对防感染也是有效的。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的全程接种率为65.7%,80岁以上老年人加强针接种人数仅占8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40%。所以,提高老年人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针接种率非常必要和迫切。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指导各地继续采取多样化的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曾刚:第一是收益上的优势。首批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产品涵盖5年、10年、15年、20年四个期限,每5年为一个计息周期。目前定出的利率大概在4%左右的利率,这与我们现在银行很多5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约2.7%左右相比,高了很多。当然,因为它的期限更长,所以收益也更高,但即便是期限更长,目前这个阶段的相对收益和普通的5年期存款相比,还是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的。

汤绍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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