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

来源: 知识网
2024-06-21 18:15:30

微拍广场金が乏しくなると僕は労働を三c四日やって当座の金を稼いた。どこにでも何かしらの仕事はあった。僕はどこにいくというあてもなくただ町から町へとひとつずつ移動していった。世界は広くcそこには不思議な事象や奇妙な人々充ち充ちていた。僕は一度緑に電話をかけてみた。彼女の声がたまらく聞きたかったからだ。  随着中柬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推进,可以预见,必将有更多的“连心桥”“繁荣港”“幸福路”惠及两国民众。kyWSS-1LcWoJ53ot8iqm8p7iwBB-【说案】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在湖南长沙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销售。两年前,我因业绩突出,升任管理岗位,并按要求与这家公司的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年底,我生完小孩开始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

  请问,离职后,我还能要求公司补足产假工资吗?湖南 江女士

  为您释疑

  江女士您好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均属于女职工在生育情形下享受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可以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实际是同一笔钱,属于替代关系,不能兼得。

  那么,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差额该如何处理?国家层面并未对此明确,但各地基本都有详细规定。在湖南,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10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对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计算,湖南的司法实践一般以休产假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工资的项目一般是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工资组成部分确定。因此,您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补足产假工资差额。

  中新经纬注意到,华宝证券高管层的薪酬也不低。<strong>薪酬最高的是傅飞雁,其分管自有资金管理业务,2021年年薪是375.35万元;</strong>其次是董事长刘加海和董秘兼副总裁任权,年薪分别是238.22万元和232.31万元。再次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熊伟,年薪178.83万元。就董事长一职而言,对比49家上市券商,刘加海的年薪约能排在第21位。

  招商引资成为江西扩大有效投资的主渠道,去年全省利用省外项目资金10425.4亿元,增长9.3%,实际利用外资21.7亿美元,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额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60%。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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