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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合村带有奥运五环标识的村牌“车子不能过去,请停在外面。”最近几个月,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每天挤满了人,因为这里是中国奥运史上最年轻“三金王”全红婵的老家。原本安静的村庄,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景区。“泼天”的流量涌入,全红婵家门口变成“小食一条街”,游人从各地争相赶来,像旅游拍照一般不停地按下快门。从安静村庄变网红打卡地9月13日11时许,潮新闻记者来到迈合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格外醒目、带有奥运五环标识的村牌,和全红婵巴黎夺金的海报。络绎不绝的游客在此停留,模仿着全红婵获奖的姿势拍照。沿着村道步行约5分钟,就来到了全红婵家,一栋简朴的两层平楼,外墙没有光鲜的瓷砖,门前还有两棵凤凰树。全红婵位于迈合村的家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当日,是全红婵时隔两年回到家乡的第二天,家门口已围满了游客。院子外设置了围栏,一侧有“朋友,欢迎您”的巨幅海报,供游客拍照打卡。正值中午,从茂名骑摩托车赶来的高先生一下车便冲到门前,摆姿势、拍照,一分钟不到,才拉着女儿从人群中挤出身来。“女儿是全红婵的粉丝,我在抖音看到很多人来打卡,特地带女儿过来。”谢先生说。“我是跳水运动的爱好者,一直非常关注全红婵,她就是‘国宝’。”在深圳大鹏经营民宿的潘女士也是特意赶过来,她笑着说,“当地人非常热情,看到大家对‘国宝’的爱护,我很兴奋和感动。”游客潘女士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在村口的停车场,还有不少广西、湖南等外省的私家车。来自湖南的刘先生自驾前来,他告诉潮新闻记者,刷到网上的短视频后,趁工作日人不多,和妻子一起过来。“我们都是‘全宝’的粉丝,想看看她长大的地方,这里人太多了。”张先生说。在打卡的游客中,很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团”,父母希望到此激励孩子学习全红婵不懈努力的精神。也有的是为了怀旧年少时的乡村生活,参加旅行社“全红婵老家一日游”的中老年群体。前来拍照打卡的旅游团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村民向潮新闻记者介绍,自巴黎奥运会全红婵夺冠以来,迈合村每天都在上演同样的情景。在全红婵家门前,一波又一波的游客排队打卡,甚至在台风“摩羯”登陆的那几天,也有游客到此。“小食一条街”摆摊收入高总面积6.46平方公里,有着500多年历史的迈合村,之前的标签是“革命老区村庄”。而全红婵的横空出世,让这个村庄变成了“奥运冠军之乡”,走进大众视野。这个夏天,随着人潮涌入,从村口到全红婵家门口的这条路开始有村民摆摊卖水。慢慢地,其他村民嗅到商机,也纷纷在家门口做起了小生意。“小食一条街”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潮新闻记者看到,在仅有200米的村道上,火龙果、菠萝蜜、拖罗饼、红糖等特产,牛杂、猪蹄、鸡腿、羊蹄等小吃应有尽有,连成了“小食一条街”。“我们摆摊已有一个多月,村里并没有收费。”街边经营汤粉店的全女士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和丈夫主要卖汤粉(面),人流量最多时,基本忙不过来。“暑期过后,每天营收稳定在700-800块左右,算是比较满意。”全女士介绍。除了本村的居民,在迈合村摆摊的也有许多外村的村民。在街边经营手打香拧茶的黄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来这的时间不长,但生意一直还不错。“暑期过后人可能少了一点,不过全红婵回来后,这两天人数又多了起来,对我们生意肯定是有帮助的。”谈及在此经营,黄先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村民嗅到商机纷纷在家门口做起小生意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据村民介绍,过去大家以务农为主,外出打工为辅,而全红婵热潮出现后,许多外出打工的村民也回到家乡摆摊。许多摊主告诉潮新闻记者,因为有了全红婵的出现,他们才会有此机会。一位卖甘蔗汁的村民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是家庭妇女,主要照顾小孩,现在也开始摆摊,“挣的虽不多,但可以补贴家用”。敞开怀抱,来的都是客这段时间的迈合村,戴着草帽、全身汗湿是许多村干部每天的工作状态。采访中,一些村干部告诉潮新闻记者,2021年夏天,全红婵一夜成名让这个小村子措手不及。而现在,村子放开怀抱,迎接各种机遇和挑战。面对蜂拥而至的游客,村委做了许多措施:设计宣传展板、搭建停车场,给全红婵家围上了栏杆,圈出一块打卡地。所以,游客来到迈合村看到的是:狭窄的村口,交警负责指挥交通;入村后,随处可见拉起的警戒线,工作人员日夜巡逻;在全红婵家门口,乡镇的民警和志愿者维持着秩序;小食街随处可见的垃圾桶,环卫工人来回清扫。交警负责指挥交通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刚来不久的志愿者刘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这里的志愿者主要是乡镇公务员,每天三班倒,上午八点到晚上十点。“工作其实不复杂,主要维持来往人流的秩序,有时也帮游客拍照、指路。”迈合村支书全南山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村里主要做的是维持好秩序,把服务给跟上。同时,他也表示,村委没有决定“封村”,大家来了都是客,只要不干扰到村民的正常生活就行。麻章共青团便民志愿者服务点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记者手记:作为中国奥运史上最年轻的“三金王”,全红婵凭借过人的运动天赋以及活泼的性格,俨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全民偶像”。奥运会过后,超高的人气使得她的家乡——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迅速成为了“网红打卡地”,家门口也变成了“小食一条街”。这一热闹景象,不仅体现出国民对全红婵的喜爱,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了村里经济的发展。不过,全红婵现仍为未成年人,也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我们不应过多地干扰她和家人平静的生活。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潮新闻 图片编辑:徐佳敏来源:作者:潮新闻

据广州日报消息,近日,小杨哥及三只羊旗下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质疑虚假宣传。9月15日,涉事商家“美诚礼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问询称,美诚品牌在香港注册,“品牌基因与研发团队均源自香港”。15日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最新回应指出,9月13日关注到该情况后,该局立即对涉事企业——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针对公众关注的“是否在香港注册”“是否属于香港品牌”等问题,该企业提供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商事登记资料,出具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MEISUN”“美诚”“香港美诚月饼”商标的相关证明,同时也提供了该企业与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使用授权等文件。针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问题,因涉及面较广,涉事企业和带货公司(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属不同地域,跨地域核查需要协调多方属地监管部门,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将加紧加快推进核查进度,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和媒体关注。相关新闻近期,包括小杨哥在内的多名头部主播带货的一款名为“美诚月饼”的产品遭到质疑。直播间宣传销售该品牌月饼时打“香港品牌”,实际其商标系去年在香港注册,而生产地在广东。(此前报道:多个网红主播带货,“香港美诚月饼”什么来头?)位于广州花都区狮岭镇的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美诚月饼的生产厂家。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若一家企业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在内地生产销售,其是否算“香港品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军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是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品牌的确立是基于产品的销售与推广活动。倘若在香港地区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商业运营,而仅仅是持有注册商标,那么相关商品只能被认定为拥有香港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香港品牌”。陈军表示,鉴于内地消费者对中国香港或国际品牌存在一定的消费倾向,部分商家会利用此心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香港以较低成本注册公司及商标。随后,在内地市场销售产品时,一些商家会以“香港品牌”作为营销手段,以此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陈军就其办理过的“套路商标”案件介绍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近期“美诚月饼”事件受到质疑的,尽管经营活动均在内地进行,但由于在香港注册了商标,便声称自己是“香港品牌”。此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和竞争者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由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种情形涉及内地经营实体希望建立与内地某知名品牌的联系。然而,由于无法在内地成功注册相同的商标,以及在公司注册时无法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的企业名称,这些实体转而利用香港企业登记的便利条件。在香港,注册资本无需实际缴纳和验资,经营范围和地址几乎没有限制,加之公司命名自由,可以使用“国际”、“集团”等令人印象深刻的词汇,甚至可以采用与内地知名品牌相同的字号。因此,这些实体在香港注册公司,并使用与内地知名品牌完全相同的公司名称。最终,他们在产品上贴上“香港某某公司监制”、“香港某某公司商标许可人”等标识,试图模糊与内地知名品牌之间的界限。“此类案件既涉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又涉及商标侵权问题。”陈军表示。对于商家把自己包装成“境外品牌”的情况,不少网友认为商家“钻了空子”。对此,陈军表示,针对前述两种情况,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2)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若将他人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理。(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前不久带货的一款“美诚月饼”引起外界关注,因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在介绍这款月饼时着重强调“香港”字眼,但这款月饼是不是香港传统品牌受到质疑。随后,便有媒体从生产企业方证实该款月饼产自广东,且目前在香港没有销售。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均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两家公司自称,其母公司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于2023年、2024年在香港注册了多个与月饼有关的含“美诚”字样、图样商标,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于2023年9月22日,差不多刚满一年。面对“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质疑,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9月14日,根据工商登记地址,澎湃新闻记者探访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发现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在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线下是否有卖到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等问题,他们会记录下来,之后会统一回复。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其称当前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不少网友认为,相关主播的带货话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美诚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存在误导性。对此,有律师认为,若主播的带货话术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品牌虽注册于香港,但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则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有很大的误导性,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消费欺诈。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美诚月饼的商家抖音账号已停止直播宣传产品,其账号仅有一个视频可见,其他视频疑被隐藏或删除。9月14日晚间,疯狂小杨哥并未像往常一样,在周六晚7点开播。目前,小杨哥抖音账号的橱窗已下架美诚月饼的相关产品。据红星新闻报道,针对该事件,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抖音平台已介入调查。

9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家从事国际展览业务的私企老板木某某“玩弄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导致家庭妻离子散”。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我妻子去年10月份入职木某某公司后,开始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甚至提出离婚。目前我们已经离婚。”龙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女员工,此人名为谢某,其表示,曾在木某某公司任职两年多时间,因受“木某某诱导”与其发生关系,最后与老公离婚,还被公司开除,抑郁成疾。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木某某。木某某表示,他正在国外,并没有和龙某某妻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龙某某和妻子离婚是他自己的原因,和谢某也同样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木某某还称,龙某某是造谣诽谤,曾去派出所报过警,但警方没有立案,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起诉。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报警的派出所,但暂未收到警方回复。发帖者:妻子入职后与老板有染导致家庭破裂9月12日发布的网帖提到,“某展览公司老板木某某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该网帖称,木某某套路已婚女员工有一套流程。包括“借工作小事关照已婚女下属”“借工作应酬喝酒加班”“出差等让已婚女下属晚归(不归)制造加深家庭矛盾”“借工作便利酒店开房与女下属发生关系”等。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他和妻子结婚15年,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家庭条件还可以,妻子此前一直是全职太太。“孩子渐渐大了之后,她提出想出去工作,我觉得她想要和社会多接触挺好的,不会和社会脱节,挺支持她的。”龙某某说,去年10月份,妻子入职木某某的公司,没过多久便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逐渐恶化,“甚至我们还动了手,她就说我家暴她,还报了警。”龙某某说,曾经有一次,妻子给他打电话说在外吃饭要回来很晚。他开车出去不久就在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妻子的车,“她当时表情比较尴尬,车后座还有一个男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木某某。”龙某某表示,他还查到,“妻子和木某某曾在出差时开过一个房间。”龙某某说,他今年4月中旬给木某某公司的员工群发了一个短信,内容比网帖要更详细一些。内容包括“妻子的行为与公司的非正常工作,已导致家庭破裂并无法挽回”“媳妇抛弃了家庭与两个年幼的孩子,请公司给个说法”等。短信发出后,有木某某公司的女员工和自己联系,称也有相应经历。公司前女员工:曾和老板发生关系,后被其开除“目前,我已经和妻子离婚,但是我要向木某某讨个说法,我认为是他破坏了我的婚姻。帖子中我所举报的他的套路,和我联系的女员工也遭遇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有文字、视频、照片、录音、微信记录、DNA鉴定报告等多份材料证实。”龙某某表示。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与龙某某取得联系的一名女员工谢某。谢某表示,她曾在木某某的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刚开始的时候,面对木某某的关心和表扬,觉得自己得到肯定,是有价值的,挺开心的,后来,木某某会给自己发一些比较暧昧的短信。“因为那会儿老是晚上要和木某某出去吃饭,有时候还要唱歌,和老公关系也闹得很僵,经常吵架,对比起来就觉得木某某很好。后来有一天晚上木某某应酬完开车一个多小时来找我,我和他见面之后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谢某还提到,这期间木某某曾提出,说要开分公司让自己去当负责人,但是并没实现。差不多在公司待了两年左右的时候,她受到木某某的冷落。“经常拉黑或者删除我,还在公开场合批评我,直到后来把我开除。”谢某说,因为这段关系,她和老公离了婚,被公司开除,回到老家后抑郁很长时间,还生了一场大病。涉事老板回应:绝无此事,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木某某。木某某表示:“我正在国外出差,龙某某所说都不属实,我和他妻子之间没有关系,绝没有这些事。”木某某说,公司要接待客户有应酬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是展览公司,要在各地办展会,出差也都是正常的。“至于我们住一间酒店那次,是酒店当时把登记搞错了,实际上我们是一人住一间房,当时还有客户也住了一间,酒店都证明过了。”木某某说,龙某某离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曾经家暴过妻子。“他是污蔑我,还曾给我们公司员工群发过短信,还去我们公司贴过传单,说的也是这些内容,但都是子虚乌有的。”木某某说,当时因龙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诽谤自己与公司,他们还去派出所报警,不过警方没有立案。对于谢某的说法,木某某同样予以否认。“根本就没这样的事。”木某某表示,目前正在收集证据,要起诉龙某某。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到网帖中提到的木某某公司管理层张某。张某表示,正在国外出差。他们是正规做生意的公司,不可能会去做举报的那些事情。“员工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怎么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他给员工群发短信,去公司贴传单,我们一直保持沉默,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理亏。目前我们正在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龙某某。”针对木某某所提报警一事,龙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报警之后,他也去了派出所。“去的是康城派出所,并把我遭遇的情况和警察说了,同时给警察看了DNA鉴定报告,后来警方没立案。”为了解当时的报警情况,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三河市公安局康城派出所,但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未收到回复。(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延伸阅读南都此前报道,湖南长沙一女干部李某萍被曝出与一男子的不雅聊天记录,之后该女干部被免职。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原是女方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同日,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二人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据媒体报道,涉事女干部李某萍此前担任长沙雨花区商务局局长,2023年4月27日被免去局长职务,后为雨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今年2月1日,雨花区委宣传部账号发布通报称,网传雨花区公职人员李某某相关问题,雨花区委高度重视,已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男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对其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络上有言论称其为“渣男”“没正当职业”“吸毒人员”,还有言论称此事为男方“敲诈勒索”。男方向南都记者表示,“5月份的时候我报过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还没造成严重后果。”8月23日,南都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女方,但未能打通电话。南都记者向雨花区纪检部门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称无可奉告。此后,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大皖新闻消息,湖南长沙雨花区发生的一起女干部李某某不雅聊天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事件中的男方当事人杨先生联系大皖新闻记者,详细披露了举报的背后原因。“社会上不清楚我的举报原由,导致我遭到很多人的误解。”杨先生无奈表示,这段时间他焦头烂额,生活状态颇受影响。他坦言,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也有过错,并“愿意接受应有的批评和指责”,但同时也迫切希望澄清围绕他的一些谣言和诽谤。据杨先生介绍,李某某是他的前舅妈,两人因李某某与前夫(即杨先生的舅舅)离婚后,通过杨先生保持联系,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李某某能够了解并接触其子小坤(杨先生的表弟)。杨先生和李某某微信聊天截图 受访人提供谈及举报的初衷,杨先生说,“去年春节期间,我和李某某的一次通话被她现在的丈夫听到,随后她竟反咬一口,称是我敲诈勒索逼迫她。”杨先生表示,原本打算息事宁人,但面对持续不断的谣言和诽谤,他感到非常憋屈,最终决定举报。“她(李某某)早在去年被第二任丈夫发现出轨后,就编造谎言,说是我设局敲诈她,胁迫她保持这种关系。”针对杨先生的说法,8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李某某进行求证,但拨打其手机时未能接通。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中秋节前夕,“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高端月饼”,被曝在香港没有线下售卖点,且产地并非香港。该“香港高端月饼”品牌名为“美诚月饼”,产地在广东,在短视频平台近30天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根据购买“美诚月饼”的网友所展示的产品外包装,美诚月饼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诚食品”),该品牌月饼生产商有两个,一个是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另一个是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诚”)。“美诚月饼”生产商有两个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9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场走访了广州美诚。针对近日的网络舆论,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公司在香港的注册商标,并称公司2019年就在香港注册了品牌,目前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很无奈。他说:“您提到(网上质疑)在香港注册公司、在内地生产问题,我想,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香港品牌不能在内地生产的。”“我们也很无奈”广州美诚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这里是中国皮具之都,密密麻麻的工厂遍布小镇。在镇上的葛岗路,记者找到了公司厂房,主楼只有数层高,与几栋副楼把厂区围成“C”字形。“香港美诚食品”的招牌矗立在楼顶,远远便能看到。主楼墙壁上还有“香港美诚”“美诚·缔造中国高端时尚伴手礼”字样。“香港美诚食品”的招牌矗立在楼顶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泽鹏 摄整个厂区并不大,记者走进主楼的一楼,看到一些员工正在办公。说明采访来意后,上述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接待了记者。“我们其实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只是说,我们也呼吁大家去理智地看待这个问题。”上述负责人在和记者的交流中说,“作为商家来讲,目前只能说比较无奈。”美诚月饼引发争议,主要原因在于直播中大力宣传“香港高端月饼”,但实际或许并未在香港销售的反差。据蓝鲸新闻9月12日报道,“疯狂小杨哥”及旗下直播间均有售卖一款名为香港美诚品牌的月饼,该月饼有99元3盒、169元3盒等不同款式。经过查询香港最大网购平台发现,未有此款月饼售卖。而多位该月饼品牌代理商表示该公司“在香港没有门店”,产地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据第三方数据平台,该月饼在短视频平台近30天的销售额已超5000万元。记者查询到的直播视频片段显示,直播中并未提及该产品是否有在香港销售,但会强调“香港高端品牌”等信息。美诚月饼究竟是不是“香港品牌”?上述负责人拿出了一叠在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注册登记的相关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包括“美诚月饼”“美诚”“美诚礼”“MEISUN”等,其中一个商标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9年10月9日。“我们也是慢慢沉淀,才有了今天。”他说。记者注意到,在广州美诚内部,其文化墙上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其中提到,2019年,美诚集团正式在香港成立,开创旗下三大品牌;2020年,内地建立占地10000平方米第一生产基地,专注高端食品研发、生产;2023年,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从化区两大全新工厂建成投产,构建多元产业体系。美诚智能制造及高端食品研发中心项目正式启动。美诚月饼发展历程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泽鹏 摄很显然,拥有“香港品牌”身份的美诚月饼,确实是在内地生产。对此,上述负责人也不否认,他还表示:“(网上质疑)我们为什么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在内地生产,我相信,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我在香港注册品牌,不能够到内地生产的,对不对?如果说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话,也可以拿出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是否在香港销售?未正面回应记者查询到,美诚食品背后的官网为美诚饼艺。官网介绍,美诚食品成立于2019年,除月饼外,还经营各式礼饼、中西烘焙糕点等。此外,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找到了美诚月饼的销售信息,其产品详情中也有介绍,美诚饼艺隶属于香港美诚集团。不过,生产商之一的广州美诚成立时间更早,为2014年4月。广州美诚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1月进入广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天眼查信息显示,该企业由李水清、张绍灯分别持股58%、42%。那么,美诚月饼在香港是否有销售?上述负责人称,由于其非销售岗位人员,“关于这方面的话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具体还是以线上客服公布的消息为准”。9月15日下午,记者根据美诚食品官网介绍,拨打了美诚月饼客服电话,但电话未有人接听。美诚月饼天猫店铺客服则介绍,美诚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的,品牌基因与研发团队均源自香港。“美诚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需求,在广州与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与生产基地,强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品牌竞争力。”但面对记者两次询问产品是否在香港销售的问题,该品牌天猫客服并未正面回复。“疯狂小杨哥”直播间售卖美诚月饼的截图显示,该月饼包装正面印着醒目的“香港美诚”四个大字,背面关于品牌、生产厂家的介绍中,最先展示的是“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其次是品牌运营方美诚食品;生产商则有2家,分别是广州美诚和佛山美诚。“疯狂小杨哥”直播间售卖美诚月饼的截图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表示,商标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境外注册的商标在境内并不具备自动的法律效力。刘凯介绍,如“疯狂小杨哥”直播间售卖的美诚月饼,通过包装和宣传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香港生产的产品,而实际产地在广州或佛山,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相应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真实、全面,不能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性能、用途等做出误导性介绍。如果商家利用‘香港美诚’的标签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认为产品产自香港,而实际上产地为广州或佛山,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刘凯说。据九派新闻报道,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陈贞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如果产品产地与广告宣传、实物标识不符,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其还表示,网红作为中间商,如果所带货物涉嫌假冒伪劣,或夸大虚假宣传,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直播卖货遇上月饼实际上,每逢中秋节,围绕月饼出现的各种问题总能引发热议。前两年,“过度包装”成为讨论重点,记者发现,当时美诚月饼也被点名。中国新闻网2022年9月报道,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地一超市所售价格为499元的“美诚安娜金樽月饼(1.68KG/盒)”,标称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不符合“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除了过度包装问题,美诚也因生产问题受过处罚。今年2月,佛山美诚被当地政府处罚5.5万元,处罚事由是生产了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具体依据的处罚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条款内容包括生产的产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超标以及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原材料等。工商资料显示,佛山美诚去年2月才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分别是张绍灯、余永奇,二人持股比例分别是70%、30%。9月15日午间,记者添加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余永奇的微信并发去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记者注意到,针对美诚月饼引发的讨论,也有消费者提出疑惑,例如特斯拉、宝马等国际汽车品牌,同样是在国内设厂生产并销售,这与一些打着国际品牌的旗号,实际是内地企业生产的厂家,是否有区别?刘凯律师认为,上述知名车企,属于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业务布局,包括生产、销售、研发等实际活动,它们在境外有实质性的商业存在,进入中国市场后通常是通过设立生产基地或销售网络来进一步扩大市场。品牌在全球都有消费者认知和业务运营,其内地业务是全球扩展的一部分。“相对而言,很多‘假洋品牌’并没有实际的境外业务,而是仅在境外注册公司或商标,以此营造‘国际品牌’的假象。它们的产品几乎全部在内地生产和销售,境外的商业存在可能只是空壳公司或没有实际运营的注册公司。这样的品牌通过包装成‘洋品牌’来抬高产品价格或获得消费者信任,这种行为实际上带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倾向。”刘凯说。 文 | 笑饮德国两艘军舰——护卫舰“巴登符腾堡”号、补给舰“法兰克福”号,于9月13日过台湾海峡,德方还公开炒作。对此,在9月14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所发布消息中,如此回应:“德方两艘军舰过航台湾海峡并公开炒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对德舰全程跟监警戒。”吴谦大校回答记者提问 图:国防部网站资料01正如吴谦大校所回应的,“航行自由并不意味着横行自由,更不能借此挑衅和危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在德国方面对外宣称,要派出两艘军舰到台湾海峡来搞什么“自由航行”以后,包括外交部、国台办等都发话了,称台湾海峡并不是“国际水域”或者“国际水道”。中方的理由很明确,国际海洋法根本没有此类说法。也就是说,“国际水域”或者“国际水道”这种说法,本身非常不专业。还得看到,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地区,主权都属于中国。按照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毛宁9月9日回答德新社记者提问时所说,“台湾海峡内水域从两岸向海方向依次为中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换句话说,台湾海峡内是内有公海的。既然如此,毛宁也说了——中方尊重各国依据中国法律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在相关海域享有的航行权利,但坚决反对有关国家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挑衅、危害中方主权和安全。毛宁主持9月9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图:外交部网站那么,德国相关军舰想要过台湾海峡,该怎么过呢?其实,就是得向中方通报嘛!不通报,却事先张扬,其实也是等于向中方等各方都告知,自己有舰只过台海。事后,笑饮也发现,其过台海的两艘军舰的航速都大约只有10节,比其在其他水域过航速度低许多。这算什么事呢?在“巴登符腾堡”号和“法兰克福”号过航台海的当天,德国国防部长皮斯托里乌斯还公开对外说道,德国舰只过航台海了。好像很了不起一样。德国海军特遣队少将指挥官舒尔茨公然声称,德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对外表明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及和平解决领土问题的主张。笑饮要说,舒尔茨你自己在“广播”这段话时,有没有胆量让你的船加速航行?是不是看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舰艇在两侧夹着你航行,既开不快,又无法偏离航道?而事实上,因为德国舰只在所谓的海峡中线以东航行,解放军如此夹着监视德舰,无疑也是在向包括德国在内的全世界宣告,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中国中央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在管事儿呢!“中国军队时刻保持高度戒备,采取有力措施挫败一切挑衅图谋,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吴谦大校这话,德国方面最好细细品品!02“巴登符腾堡”号(左)和“法兰克福”号那么,德国为什么要派出舰只流窜台海呢?在笑饮看来,其最大的目的是给美国献“投名状”,或者说表忠心!要知道,在俄乌冲突发生前后,德国与美英的态度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特别是俄乌冲突之前,德国与俄罗斯达成的“北溪2号”天然气管路,本身对德国经济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但冲突之后,“北溪”管路被人给炸了。这事,到底是谁干的,至今没有理出头绪。德国方面最近还发出通缉令。而被通缉者,从波兰溜回了乌克兰。美国到底在“北溪”被炸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暂且不论。因为俄乌冲突延宕,德国一再跟着美国向乌克兰输送武器,但国内反对这么做的不在少数。即便是德国当局,在有关俄乌冲突的看法上,与美英仍然不尽相同。还是那句话,西方,也不是铁板一块的。这样的情况下,德国选择在与俄乌冲突毫不相干的远东地区下手,做一些看上去似乎讨好美国的事,这是其行事逻辑。正如参考消息援引德国《法兰克福汇报》所分析的,“德国在远东地区没有自身利益,有什么理由派军舰去一个与德国有许多商业合作的国家周边搞事?”。03想想德国也是挺搞笑的。因为二战战败,德国被一分为二——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甚至还有一些领土被战胜国拿去,比如东普鲁士的柯尼斯堡就成了苏联乃至如今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因为德国是战败国,所以在当年朝鲜战争中,也捞不着被志愿军胖揍一顿的命运。如今,两德统一三十多年,德国与中国的关系总体还是不错的。这时候派出军舰来台海充大尾巴狼,有意思吗?最终损失的是不是德国自己?我看,德国如果有人喜欢深入思考的话,会找到正确答案。对于中国来说,则是“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有猎枪”!版权说明新民周刊所有平台稿件,未经正式授权一律不得转载、出版、改编,或进行与新民周刊版权相关的其他行为,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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