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非ST股跌破1元!公司紧急“自救”!

来源: 人民资讯
2024-06-25 13:34:04

  近期,这两家公司迅速抛出“自救”方案,以期稳定股价。6月25日,东方集团继续跌停。华联股份大幅低开后迅速拉升,后又有所回落,截至发稿仍跌超5%。

  抛回购计划

  6月24日,华联股份股价大幅低开并快速跌停。晚间,华联股份发布公告,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94元/股,首次低于1元。

  同时,华联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规则的情形。

  上周五,华联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与北京SKP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拟与北京SKP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合资公司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模式,增强购物中心市场竞争能力。

  今年A股商业百货板块持续下跌,华联股份也不例外,股价年内跌幅达到44%。

  随着股价持续下跌,近期华联股份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自救:

  华联股份发布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万元(含)进行股份回购

  同时,华联股份还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自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截至6月24日,华联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1336.51万元。华联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此外,华联股份部分董事、高管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实控人处置资产

  同样在6月24日股价跌破1元的东方集团,面临的情况则更为复杂。

  6月24日晚,东方集团公告,上交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称,东方集团与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孙明涛,时任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交所对孙明涛、康文杰予以监管警示。

  近期东 方集团深陷一系列负面事件:

  6月18日,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的16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的情形。对此,上交所6月18日火速发函,要求东方集团自查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6月21日,因受到债务违约和股价下跌的影响,东方集团大股东的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所持有的东方集团0.63%股份。同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东方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对于即将面临“面退”的风险,东方集团也提出自救方案。

  在6月24日晚的风险提示公告中,东方集团表示,公司于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张宏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鉴于东方财务公司因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控人张宏伟在未来3—6个月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同时,东方集团还称,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内容,在短期内优先以现金方式解决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保证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这几年,西北的防汛压力明显增大。山区洪水很重要的一个来源就是积雪的融化,在很多流域的汛期,“暴雨+融雪型”洪水愈发常见,因此要对前一年冬天的降雪及时监测和预报。这涉及降雨的长期预报,是一个较难的科学问题。

  梁成运,1945年出生于中国香港,1983年赴美国某中部城市经营餐厅。1986年,美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多次约谈梁成运,向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梁成运与其合作。

  为引导企业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在拜登访问期间,美越两国宣布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扩大在半导体供应链、劳动力发展、科研、矿产供应链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尽管拜登一再坚称,访问越南不是在针对中国,但美国媒体直言,接触越南显然是拜登政府“围堵中国”战略的一环。美联社指出,华盛顿想要通过提升与越南的伙伴关系来“对抗中国影响力”,美国公司也试图寻找中国产品的“替代品”。

  答:为落实中央《“双减”意见》精神,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已公开印发了管理办法,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各地也公布了管辖范围内的竞赛活动白名单,凡未列入白名单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这类“黑竞赛”普遍存在收费高昂、管理混乱、质量低下、兜售奖项、牟取暴利等严重问题,不仅加重学生负担、影响校外培训治理成效、破坏教育生态,而且隐藏诈骗风险、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依法予以治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关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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