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考递补风波,越是高校“自主”越需“自律”

来源: 新闻报刊
2024-05-30 19:37:11

九一传媒制片「寒いですねc雨が降ると」と僕はレイコさんに言った。<img src="//i2.chinanews.com/simg/hnhd/2023/01/16/17/18000508382328392909.jpg" alt="" />VZXH-Yh66VOnrI1FgFafnsCig5-博士招考递补风波,越是高校“自主”越需“自律”

  ■ 社论

  既然“自主招收”的大趋势无法逆转,眼下就更需要教育部门用“严格审查”和“严肃流程”来回应社会的关切。

  据报道,5月27日,一名自称参加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友在互联网发布举报,称在该校地理学博士录取工作中,7名先前无报名材料公示、无考试成绩公示、无面试考试的硕博连读生进入录取递补名单。在5月23日该学院发布的录取名单中,这7名硕博连读生已经有3名被确定拟录取。学院回应称正在全力调查,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处理。

  过去几年,一些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陆续取消统一考试,“申请—审核”制成为大趋势。这一制度从诞生之初,社会评价就呈明显的两极分化之势:支持的人认为这样更符合学术选拔和培养的规律,“选择更适合的人去读博士”;反对者则认为此举很可能让博士选拔沦为人情交易,加剧学术近亲繁殖的乱象。

  为了消除这些潜在的风险,多数学校都在实际操作中增加了不少硬性规定,以保证选拔流程的公平公正。

  就以深陷舆论风波的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为例,在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说明,专家要对包含硕博连读考生以及“申请—审核”制考生在内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能进入综合考察。此外,《方案》对笔面试流程、评分与录取细则等都给出了详尽的解释。

  只不过,当前“申请—审核”制方案并没有公布材料审核入围的标准,也很少明确导师自主裁量权的边界,使得院系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录中的权力被无限放大,也留了很多可以动“歪心思”的灰色地带。

  一些学院和导师,出于对本校优质生源的爱惜和保护,在情感和操作上就会有所倾斜,这也导致一些“背景”不太好的申请者常常吃“哑巴亏”,稀里糊涂就被淘汰了。

  一面是持续增长的博士申请人群体,一面是不断推出的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等自主招录模式,留给一般申 请者的机会越来越少,也不怪大家都拿着显微镜去看高校招录的各个环节。既然“自主招收”的大趋势无法逆转,眼下就更需要教育部门用“严格审查”和“严肃流程”来回应社会的关切。

  比如,去年刚刚全面转向“申请-审核”制招生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不少学院的博士招生实施方案中都明确写到“招考过程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特别对于本单位职工,不得因为考生是科研团队成员而有额外优惠政策或特殊处理”,一旦发现,“对违规违纪的导师,将取消其招生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要求其1-3年之内不得报考学校博士研究生。”这对导师和考生,都有足够的威慑力。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郭永田给出“标准答案”: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是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基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又如,准确把握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积极稳妥探索对重罪案件适用合规考察程序。案例三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办案机关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属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可以适用合规考察程序。该案中的诈骗犯罪行为方式与普通诈骗罪存在许多不同,骗取的对象为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骗取行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虽然刑法对诈骗罪未规定单位犯罪,但根据上述指导意见的规定,该罪符合合规案件适用范围。刑法分则当中存在若干类似的罪名,由于未规定单位犯罪,但只要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文件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条件,就可以纳入到合规改革试点的案件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并不限于单位犯罪案件。该案中南某某、张某甲的行为按照诈骗罪量刑,基准刑为66个月,属于重罪案件,但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退赔退赃、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同时对涉案企业是否具备合规整改的条件进行了认真分析,启动合规考察程序,完全符合当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精神。

  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坚决纠治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治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促进形成自觉对表对标、积极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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