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

来源: 猫眼娱乐
2024-06-13 16:39:20

  网购已经成为现代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正如大家常说的“网购有风险”,在方便大家的同时,通过网络购物也因信息不对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刷好评和销量等营销手段欺骗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被迷惑,购买了远离自己期望的商品 ,甚至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该条款弥补了网购相对于线下购物的不足,保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还能够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

  但退货“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上述条款还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除了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外,还规定了服装、鞋帽等商品“不完好”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在上述事件中,申请退货的大量裙子已经有穿洗痕迹,还有异味、汗味,并不“完好”。消费者的退货行为不仅可能违反该暂行办法,还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并不是个例。如果消费者都在商品因自己原因“不完好”的情形下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为节省成本将未经妥善处理的退回商品转卖给别的消费者,长此以往,不但诚信、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会被破坏,还可能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后患无穷。

  如何防止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出现“杂音”?相关部门要细之又细,多方调研,全面了解“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退货交易中的“不可为”,也要明确“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代价。电商平台要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平台交易规则,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条例,平等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无理由退货”的实操边界,引导消费者诚实交易、依法维权。

  童金南说,自己作为地质学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后一直对环境问题比较关注,过去在全国政协委员的小组讨论会上,自己经常从地质学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探讨。未来履职中,他会关注如何在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间实现平衡,“例如我曾经在小组讨论上谈过一个问题,现在的河湖治理把很多江滩、河滩都变成了岩石滩、水泥道,看似环境变好了,但是泥滩沙滩里的生物没法活了。这不是生态保护,而是一种生态破坏。这也是我未来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2018年,国家卫健委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研究相关项目,对照研究了部分中医药在治疗女性子宫内膜薄性不孕不育症、男性少弱精症等方面的疗效作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幼领域中医药工作,为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并梳理总结中医药治疗不孕不育的临床经验,形成不孕病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在全国推广使用。

  报道援引日本一家材料企业经营者的话表示,“这是一旦进去就无法摆脱出来的捕鼠器”,对美国政府抱有不信任感。据其介绍,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法案的当天,才明确规定投资的管制条件,企业只能被迫缩小中国业务。

  根据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责分为十大项,包括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以及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我在2022年3月申请过一次提前还贷,当时申请后的第二天就扣款了。感觉从下半年开始越来越难申请,现在都说要等到4月、6月甚至8月份,这几个月就又有不少利息了。”

  林裕昌的堂哥回忆,“我和裕昌从小一起长大,他读书时就立志要报考军校、报效国家,2015年考取国防科技大学,我们都很高兴,十分支持他在部队发展。”

杨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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