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公告“闷杀”知名游资 背后有何隐情?

来源: 新民晚报
2024-06-18 00:19:36

该事项指的是上周五,也就是6月14日,*ST洪涛的官方微信推文中表示,控股股东及指定主体拟不低于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该消息在*ST洪涛近期连续跌停的走势中掀起巨大波澜,盘中上演“地天地”板,还将闻风而至的知名游资“闷杀”在跌停板中。

当晚,*ST洪涛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苏毅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苏毅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子公司所有职务。

公众号消息致股价异动

深圳洪涛股份是建设部核定的全国设计、装饰双甲企业,拥有建筑装饰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筑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等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公司主营业务为承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但近年来业绩连续亏损,公司股价持续走低,截至6月17日市值仅剩10亿元,距离退市也近在咫尺。6月14日,*ST洪涛在其官微上发布一则名为《洪涛新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文章。

文中提到:“据协议约定,公司控股股东赢古能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于2024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增持不设置价格条件。”

该消息披露后,*ST洪涛股价跌停板瞬间被大单打开,甚至一度冲上了涨停,但不久后股价再次跌停,公众号文章也被删除,但闻风而来的资金却被“闷杀”,全天成交近3亿股,创下近三个月以来的高位,换手率高达20%。

监管出手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洪涛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一、公司应立即删除上述未公开信息。

二、公司应立即自查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报告。

三、公司应督促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控人拟变更事项被详细问询

6月17日凌晨,*ST洪涛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18.31%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赢古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简称“赢古能源”)行使,并承诺不以其他方式谋求取得或联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积极协助赢古能源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赢古能源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不低于18.31%,*ST洪涛的控股股东或变更为赢古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秀花、唐碧琦(两人系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同日,*ST洪涛披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告显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决定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招金”)及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招金”)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即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不再受让刘年新持有的占比4.58%股份,刘年新也不再将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

同时,*ST洪涛也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对此次控制权变更中涉及的重大风险事项表示关注,并指出刘年新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高比例质押,且已有部分股份被质权人申请平仓。因此,“若刘年新的股票被强行平仓或强制执行,本次委托表决权对应的股份将大幅减少甚至为零,赢古能源是否能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其次,*ST洪涛财务状况堪忧,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连续四年亏损,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归还。因此,深交所指出,“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资金风险、人员流失风险交织,内控混乱的情况下,赢古能源如何协助公司做大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仅如此,最新披露拟接盘*ST洪涛控股权的赢古能源作为新能源公司,货币资金较少,资产负债率极高,在本次控制权转让中并未支付对价,赢古能源是否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本次控制权收购并对公司提供资金纾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深交所还指出,*ST洪涛已被申请预重整和重整,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刘年新作为公司董事长可能无法转让其股权。此外,*ST洪涛股价异动,存在发布利好信息影响股价、配合减持的嫌疑。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原标题:一则公告“闷杀”知名游资,背后有何隐情?

  如教师可通过测评报告,便捷、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从而进行及时、科学的辅导;近百位行业专家和一线心理名师的咨询辅导、心理课教学内容及家校共育经验等都能在此获得。

  退市新规彰显威力,效果凸显。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退市新规实施以来,强制退市公司数量创历史新高,2021年和2022年分别达17家和42家。

  2022年5月18日,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对高新炭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22年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规定。东台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作出罚款2.4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走走看看,俞幼平的笔记记了好几本。这些年来,参加协商活动也让她积累了大量社情民意素材。“除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同富裕的路上凝聚共识,平台也要发挥好作用。”俞幼平收获满满。

  <strong>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strong>

  “只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实现了。”

杨希香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