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A股公司业绩披露不准确,被监管追责!

来源: 旅游网
2024-05-27 23: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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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晚间,零点有数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其中指出,今年1月30日,零点有数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2300万元至-1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2900万元至-2400万元。

  但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5328.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5920.3万元。零点有数《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按照《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不得使用夸大、模糊或者误导性陈述,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此外,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情况类似的还有平治信息。5月23日,平治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其中指出,今年1月23日,平治信息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盈利500万元至700万元。2024年3月27日平治信息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亏损3500万元至40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ST银江5月24日同样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其中指出,*ST银江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2.34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严监管理念、“零容忍”实践和注册制下信披高标准,是上市公司被监管问责的重要原因。有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坚持严监管理念,推动零容忍实践,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逐渐升级。同时,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市场主体责任。倘若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就可能会被监管问责。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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