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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胸片的APP|手紙を机の引き出しにしまってからc僕は服を着替えて外に出た。その手紙の近くにいると十回も二十回も読み返してしまいそうな気がしたからだ。僕は以前直子と二人でいつもそうしていたようにc日曜日の東京の町をあてもなく一人でぶらぶらと歩いた。彼女の手紙の一行一行を思い出しcそれについて僕なりに思いをめぐらしながらc僕は町の通りから通りへとさまよった。そして日が暮れてから寮に戻りc直子のいる「阿美寮」に長距離電話をかけてみた。受付の女性が出てc僕の用件を聞いた。僕は直子の名前を言いcできることなら明日の昼過ぎに面会に行きたいのだが可能だろうかと訊ねてみた。彼女は僕の名前を聞きc三十分あとでもう一度電話をかけてほしいと言った。

2024-09-21 1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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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论坛】

  作者:张茜(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东华大学基地研究员)

  飞机维修、车身修理、汽车技术、精细木工、自主移动机器人、水处理技术、砌筑、烘焙、美发……刚刚在法国里昂闭幕的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上,中国代表团在全部59个项目中获得了36枚金牌,位居金牌榜、奖牌榜和团体总分首位。世界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被誉为“世界技能奥林匹克”,代表了职业技能发展的世界先进水平。参赛选手展现出来的高超技能水平,与近些年国家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有着密切关系。

  劳动可以树德、增智、强体、育美,明确将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之中,是党中央经过慎重研究的决定,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据统计,2023年,全国有81.6%的中小学校建立了劳动教育清单,建成14.7万个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开展劳动教育的基础不断夯实,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参与度越来越高。

  劳动是铸就品德的熔炉。“铁人”王进喜在石油会战的艰苦环境中喊出“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豪言壮语,为国家能源事业建立不朽功勋。焦裕禄带领兰考全县人民与“三害”展开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他们的事迹是对劳动精神的最好诠释,彰显了艰苦奋斗、坚韧不拔、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无数平凡的劳动者同样用劳动诠释着高尚品德的深刻内涵。对青少年进行劳动教育,可以培养他们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者的优良品质,让他们在汗水中感受生命,在奋斗中体验成长,在付出中领悟责任。

  劳动是增长智慧的源泉。在古代中国,农耕文明的发展离不开劳动人民的智慧创造,二十四节气的总结、农作物生长规律的掌握、农耕工具的改进、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等,无一不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劳动实践中智慧的结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形态更加多样,但劳动增智的本质并未改变。劳动教育旨在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激发对未知的探索欲望,培养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浙江杭州学军中学海创园学校的“创客空间”里,学生们自己动手设计、制作机器人,学到了编程、机械、电子等多学科知识,不断试错、调整、优化,最终完成作品。劳动使学生在动手实践中发现新知,在解决问题中增长智慧。

  劳动是强健体魄的途径。强健的体魄不仅可以通过参加体育锻炼获得,劳动也是强身健体的重要途径。现代医学研究显示,适量的体力劳动有助于预防多种慢性疾病,从而保持身体健康。此外,劳动中的挑战与成就能够激发人的积极情绪,减轻压力,促进心理健康。因此,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参与劳动,对于促进其强健体魄具有重要意义。在上海浦江第二中学的“绿色校园”项目中,由学生负责校园整洁和绿化维护等。学生们在校园劳动中增强了体质、提高了耐力、培养了责任感,身心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劳动是培育审美的过程。劳动也是一种实践艺术,是一种美的创造过程。它使人按其审美塑造自然,将自然界的原材料转化为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而且具有审美价值的物品。劳动创造的美跨越时空,中国古代精美的瓷器制作便是典范。匠人们以泥土为基,经过揉泥、拉坯、上釉、烧制等多道工序,将普通的泥土转化为形态各异、色彩斑斓的瓷器艺术品。这些瓷器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成为中华文化的瑰宝。劳动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引导学生体验劳动的乐趣,发现劳动创造之美,从而培养他们对美的感悟力和审美情趣。开展劳动教育,可以使学生感受到自己双手创造出的美好世界,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当前,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重视以劳动育美,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劳动艰辛的同时,感受劳动之美。在东华大学,手工旗袍制作、叶脉书签制作、餐饮制作、手工印染、“三星堆”3D打印设计、陶艺制作等课程,不仅使学生掌握了传统技艺,体会到了传统文化的魅力,更让他们在劳动创造中感受到了美的真谛。

蔡阿妹(记者 王嘉文)09月21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蔡阿妹(记者 许右轩)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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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火线精英》

中秋小长假前一周多时间里(9月9日—17日),两名中央委员、省委原书记同日履新,国务院任免工作人员,外交部班子、重庆市都迎来新任领导成员。陈国庆卸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两名中央委员、省委原书记同日履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韩俊为农业农村部部长,任命景俊海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俊曾任安徽省委书记,景俊海曾任吉林省委书记。两人均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韩俊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曾任安徽省委书记 资料图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免去唐仁健的农业农村部部长职务,任命韩俊为农业农村部部长。此前,韩俊已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履新农业农村部之前,韩俊任安徽省委书记。韩俊出生于1963年12月,山东高青人,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20年11月,韩俊任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2021年1月当选为吉林省省长。2023年3月,他出任安徽省委书记。韩俊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景俊海任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据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景俊海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俊海此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此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据新华社6月28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黄强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景俊海同志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景俊海出生于1960年12月,陕西白水人。他曾担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2008年1月后任陕西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委副书记。2018年1月,景俊海任吉林省省长,2020年11月任吉林省委书记,至此番调整。景俊海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据人社部网站9月12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舒惠好为财政部部长助理;任命刘金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何宏平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免去李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余斌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王春英(女)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财政部官网近日更新,舒惠好出任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舒惠好,1968年9月生,博士,中共党员。舒惠好长期在财政部工作,曾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巡视员,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司长等职。9月6日,中科院人事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国务院、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通知,何宏平同志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何宏平,1967年10月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被任命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的刘金峰,长期任职于国家卫健委,担任过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等职。此次被免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李斌生于1963年3月,山东龙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李斌2010年任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卫生部与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李斌改任原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司长。2016年12月,李斌调任甘肃省政府,任党组成员,2017年1月任副省长。2018年12月,李斌重返国家卫健委工作,担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此次被免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的余斌生于1964年7月,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中国经济时报社常务副社长、常务副总编辑,中国经济时报社社长、党委书记、总编辑,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等职。2022年6月,他出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此次被免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的王春英,已于今年8月出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外交部班子迎来新任领导成员刘彬任外交部部长助理近期,外交部班子迎来新任领导成员,外交部密集人事调整。9月6日,人社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任命刘彬为外交部部长助理。外交部官网“主要官员”栏目显示,刘彬现任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公开简历显示,刘彬,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长期在外交部任职的刘彬,曾任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参赞,外交部欧亚司参赞,外交部欧亚司副司长,驻塔吉克斯坦大使等职。2021年起任外交部欧亚司司长。9月9日,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官网“现任领导”栏目更新信息显示,原任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司长杨涛已经调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公开资料显示,杨涛曾任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等职,2019年出任外交部国际司司长,2021年出任北美大洋洲司司长。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司长已由蔡伟接任。9月9日,外交部官网“组织机构”栏目更新信息显示,原任外交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司长的蔡伟已经调任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司长;原任外交部涉外安全事务司司长的白天已经调任外交部国际经济司司长。蔡伟,男,1971年3月生,浙江诸暨人。他曾任中国驻美国休斯敦总领事馆总领事。白天,男,1971年4月生,陕西西安人。他曾任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此外,日前,新任驻德国大使邓洪波抵德履新。驻白俄罗斯大使谢小用离任回国。马震任重庆市领导据重庆日报消息,9月10日上午,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分别前往部分学校,调研教育工作并看望慰问教师代表,向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市领导刘尚进、但彦铮、马震参加。上述消息显示,马震已任重庆市领导。公开资料显示,马震长期在中央编办工作,历任中央编办一司副司长、中央编办一局局长等职,2023年出任中央编办副主任。今年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多次调整。据《重庆日报》8月2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商奎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随后公开报道显示,商奎已任重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此前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的卢红,已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7月19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刘尚进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重庆机关党建“工委领导”一栏最新信息显示,刘尚进现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此前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的陈新武,已任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国庆卸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据新华社消息,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其中,免去陈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最高检网站显示,此次调整前,陈国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开信息显示,陈国庆,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西和顺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处副处长、处长,法律专题研究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公诉厅厅长,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等职务。2018年6月22日,陈国庆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作者|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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