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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ter4纸巾盒|君に会えないのは辛いけれどcもし君がいなかったら僕の東京での生活はもっとひどいことになっていたと思う。朝ベットの中で君のことを考えればこそcさあねじを巻いてきちんと生きていかなくちゃとと僕は思うのです。君がそこできちんとやっているように僕もここできちんとやっていかなくちゃと思うのです。

2024-09-21 1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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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州9月20日电(郭其钰)9月18日至20日,由民革中央指导,民革中央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民革浙江省委会联合主办的第七届莫干山会议在浙江湖州德清举行。本届会议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成为展示乡村振兴成果的重要窗口、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重要阵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在开幕式上表示,要坚持系统思维,坚持敢为人先,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多元参与,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改革精神破解“三农”发展难题。

  “过去六年,我们聚焦乡村振兴这个主题,连续召开了六届莫干山会议。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牢记会议使命,明确办会理念,通过党派协商、学术研讨、窗口展示、经验互鉴,努力形成更丰硕的成果,进一步打响莫干山会议品牌。”郑建邦说。

  浙江省委有关领导表示,这些年,浙江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精彩绘就了“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富春山居新画卷。新征程上,浙江将坚决落实“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各项改革部署,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持续擦亮“千万工程”金名片,在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中奋力谱写浙江“三农”工作新篇章。

  开幕式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刘仲华围绕“坚持‘三茶’统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主题作主旨演讲。浙江省、市、县、镇、村五级有关单位作交流发言,展示了各地在推进中国式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创新成果。

  会上还举行了“博爱牵手·百名专家联百企”签约仪式,总 投资102亿元的20个项目

  据了解,围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共享发展短板,打造城乡公共服务普惠体系”“提升新质生产力,实现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等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展开交流讨论。(完)

卢宝云(记者 谭平山)09月21日,内蒙古开鲁县,一个相对比较偏远的小县城,随着网购的普及,当地不少村民都选择从网上进行购物,但因为位置偏僻,他们每次都需要从村中骑车去县城快递点拿物品。2017年3月28日一大早,开鲁县某个村子里的15岁小女孩小丽得知自己的快递已经到县城后,便知会了父亲一声便骑车去了县城拿快递,可这一走,家里人就再也没有见到小丽回家。因为父母离婚,小丽也深受其害,15岁就辍学呆在家中无所事事,每天就抱着手机上网聊天看小说。对于女儿的状态,父亲也是无能为力,为了赚钱养家,他已经没有更多的心思放在女儿身上了。可一直到了中午吃饭时间,小丽也没有回来,父亲虽然给小丽打了一个电话但也没放在心上,一直到了傍晚了,小丽还没有回家,父亲这才开始着急。立即跑到了前妻家里询问情况,结果前妻对着小丽父亲笑了笑,这让父亲以为小丽肯定在母亲家里,没接他电话就是开了一个玩笑。15岁小女孩小丽去县城时失踪可一连好几天过去了,小丽依旧没有回家,小丽父亲怀疑前妻是不是要带走小丽,于是和家人偷偷在前妻家门口观察了好几天,结果发现小丽依旧没有出现,再一问前妻,才发现小丽根本就没有来过母亲家里。此时小丽父亲慌了神,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接警后非常的重视,立即和村民到处寻找小丽。小丽辍学后就几乎很少出门,有的时候会到县城游戏厅玩玩,可家人把小丽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小丽的身影。并且小丽之前的同学也没有和小丽取得联系,不清楚她去了什么地方。起初警方认为,小丽只有15岁,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最容易受到诱惑,说不定跟着别人去了外地,甚至说被拐骗的可能性也很大。也听到警方这么推测,小丽的家人更是慌张了起来,入世不深的小丽如果真的被拐骗了,那可以说凶多吉少啊。小丽父亲到游戏厅找女儿 资料图小丽失踪20天后依旧杳无音讯,当地警方立即启动了命案侦破机制,他们推测20天没有消息的小丽说不定真的凶多吉少了。警方调查了小丽的住宿登记情况以及上网情况,就连小丽给谁打过什么电话见了什么人都进行了了解。结果警方果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小丽曾经给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打电话让他陪自己买衣服,但男孩因为没时间要上班便拒绝了,但通话中小丽告诉男孩自己要去当地一个小区找一个朋友让他陪自己买衣服。得知这个消息,警方立即调取了小区的监控,结果竟然真的看到了小丽在早上9点钟左右进入到了小区,然后径直上了一个单元楼,好像对这里还挺熟悉的。警方推测失踪的小丽凶多吉少小丽抬头看了看单元楼号码,然后就上楼了,并且在之后的监控中警方一直没有看到小丽出来的画面。而根据了解,小丽有一位网友孙亮就住在这个小区,再一查警方发现孙亮就住在小丽上楼的单元楼里面。警方立即传唤了孙亮,对于小丽来自己家里的事情,孙亮承认了,但他表示当天小丽来自己家里是来借钱买衣服的,自己因为当时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便没有借给小丽,没有借到钱后小丽便选择离开了。孙亮说的非常的坦诚,一点也看不出他有说谎的样子。根据警方的调查,孙亮已经结婚了,夫妻感情很不错,并且他和小丽也仅仅是普通的网友发展成为的现实朋友,彼此之间其实一点也不了解。所以当小丽提出借钱的时候,孙亮比较诧异,再加上当时身上确实没有几块钱也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孙亮表示小丽没借到钱就离开了可问题来了,小丽确实上了孙亮家所在的单元楼,并且一直没有出来,难不成她还去了别人家里,可整个单元楼小丽就只认识孙亮一个人啊。民警查看了近三个小时的监控,结果发现在中午12点30分左右,孙亮一个人独自下了楼,并且在楼底东张西望之后离开了小区。但是自始至终,小丽就没有出现过,如果9点多钟小丽上楼到了孙亮家里,那么直到孙亮下楼,小丽应该还在孙亮家里,那么孙亮为什么要说谎呢?当孙亮再一次出现在监控之中的时候,民警看着他背上背的东西,似乎这可以解开一切的谜题了。孙亮再次出现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个行李箱,看上还是有点分量的,孙亮一路小跑来到了停车场,但因为停车场监控不完善,并没有拍到孙亮到了停车场的画面。监控拍到孙亮扛着行李箱一个出现的行李箱,让警方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太对劲,警方再一次传唤孙亮,这一次他依旧一口咬定,就是小丽先离开的,可很显然,孙亮说谎了。当警方询问起行李箱里面的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孙亮突然就低下了头,到了这里警方心中其实已经有了答案了,可孙亮立即抬头表示自己妻子快要生了,自己只是从家里拿了一些换洗衣去父母家里。孙亮依旧还在垂死挣扎,在警方传唤他之前已经猜测到孙亮可能会说是带衣服回家,为此警方还专门做了实验,一个行李箱要用肩膀扛,那么行李箱的重量至少要7-80斤,很显然不是换洗衣服这么简单。在之后的问询中,孙亮的心理防线逐渐开始崩溃,可他依旧死咬着说小丽已经离开他的家了。警方加强了审讯攻势,很快孙亮的心理防线崩溃,他最终承认了小丽已经被他杀害,并且埋藏在农村父母老家的田里面。根据孙亮的交待,他和小丽是网上认识的,那段时间妻子怀孕,孙亮也无所事事,于是就在网上聊天聊得火热,但当时孙亮只是把小丽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案发当天,得知小丽要来县城,于是孙亮就打电话给小丽将她约到了自己家中。、当时小丽问孙亮借200元买衣服,但孙亮一个无业游民身上只有130元现金,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孙亮说小丽一个劲的往他身边靠近,那种感觉就是在色诱他,孙亮也抵挡不住这种诱惑,便与小丽发生了关系。可事后,小丽却再一次问孙亮借钱,但这一次借的可是5000元,孙亮很显然没有钱,结果小丽竟然趴在窗户上就要大喊,这让孙亮吓坏了。这要是被别人知道和小丽发生关系,这和强奸有什么区别呢?可一想到自己以后都有这个把柄在小丽手里,孙亮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最终他残忍的杀害了小丽。孙亮承认小丽已经被他杀害即将做父亲的孙亮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伤害了自家的家人和未出世的孩子,与此同时小丽的父母也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如果对小丽多些关心爱护,会不会她会有一个别样的结果呢。

卢宝云(记者 张婉如)09月21日,�

鹤岗市合兴家园有2栋楼已经住进了居民 王迎超/摄东山区政府部门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调查当年卖2号楼一事。中房报记者 王迎超 高中华 鹤岗报道“杨总又来村里要钱啦?”面对合兴村乡亲们的调侃,鹤岗市永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俊丽羞恼不已,“你们是住上楼了,我们把楼建起来10多年了,却一分钱没看到。”2012年,作为村招商引资企业,永升公司开始建设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合兴村合兴家园,共三栋住宅楼,该项目属于黑龙江在全省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新型农民社区的试点,得到了鹤岗市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但由于当年“抢政绩”的风气盛行,合兴家园项目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便仓促上马。合兴村村委会没有钱,时任村主任的陈祥阁称每个试点村可以得到省里2000万元拨款,让施工方前期垫资建设,永升公司垫付了2000余万元将合兴家园建至封顶,后期黑龙江省政府领导换届后,拨款却被叫停。为了追讨工程款,杨俊丽与永升公司实控人杨永余无数次奔波于村委会、乡政府、区政府之间,得到的答复却往往是“再等等”“走诉讼程序”。高昂的起诉费用和漫长的诉讼过程让他们望而却步,合兴村村委会的换届更是让这笔债务仿佛成了“无头债”。更令他们心寒的是,2020年,合兴家园的2号楼在被东山区政府出售用于安置动迁村民后,所得的款项却并未用于清偿永升公司的工程款。9月6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鹤岗市委宣传部和东山区委宣传部门取得联系,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回复。最新消息显示,东山区政府部门近期找到了杨永余进行协调,并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先上车后补票”合兴家园3号楼已闲置多年 王迎超/摄将时间拨回2012年四五月份,时任合兴村村主任的陈祥阁找到永升公司实控人杨永余,说是要在村里建楼,是属于全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试点项目。当时杨永余多次去了村里实地考察,还旁听了蔬园乡政府开会,陈祥阁告诉他将来省里会给2000万元专项拨款,资金方面肯定没问题。综合考虑后,永升公司决定将这个工程揽下来,2012年8月1日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这个项目确实得到了鹤岗市各级领导的重视。”陈祥阁告诉记者,当时的鹤岗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曾多次开会布置工作,黑龙江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就在鹤岗,而鹤岗的示范村首提的就是合兴村,各级领导总来村里调研,甚至半夜都来,那会真得很风光。对于陈祥阁的说法,记者从2012年7月10日印发的《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方案》和媒体相关报道中得到了印证。据《黑龙江日报》公开报道,2012年3月29日上午,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启动仪式在东山区兴华村举行。时任鹤岗市委书记杜吉明公开表示,鹤岗市各相关部门正积极工作,争取在短期内把鹤岗市的城乡一体化工作抓出成效。同年2月中旬,鹤岗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设立了实现高标准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即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特色城镇化建设先行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同年7月份,《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到,抢抓鹤岗市被列入全省区域中心较大城市和沿乌苏里江四县(市)政策支持体系的难得机遇,全面提速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关于蔬园乡合兴村,方案提到,2012年重点启动首批包括蔬园乡在内的6个整镇推进示范镇36个新型农民社区7个中心村建设,蔬园乡撤乡建镇,新建蔬园镇和裕民、合兴等8个社区。按照社区标准建设农民新型社区,让农民真正过上与市民无差别的生活。为了推动工作,鹤岗市还成立了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鹤岗市农业委员会牵头。陈祥阁回忆,当时他从市里了解到的政策是,每个试点村省里会给拨2000万元启动资金,而且当时鹤岗要建松鹤生态新城,规划会占村里70多万平方米的地,加上征地补偿款,建设资金方面肯定没问题。陈祥阁告诉记者,市里当时让他们先找一个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手续可以后补,就找到了永升公司。永升公司与合兴村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款按月工程量进度拨付。“每次找村里要工程款都说领导正在办,等补贴款下来马上给,让我先垫资抓紧干。”杨永余告诉记者,2012年11月时,3栋住宅楼已经主体封顶,等到2013年9月,干完了抹灰、安窗户等工程后,当时3栋楼的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共180套住宅和96个车库,“现金投入1400多万元,加上材料人工费等超过2000万元,全是企业垫付的,光民间借贷就借了六七百万元,已经无处可借,我们实在垫不起了。”至此,合兴家园工程正式停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同意将鹤岗市列为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区域试点单位记者注意到,一直到2013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才发文,同意将鹤岗市列为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区域试点单位。而鹤岗市东山区的城乡一体化试点项目合兴家园已经在2012年8月未批先建开始施工,到同年12月底三栋住宅楼已经建设封顶。2013年,合兴村的建设规划等审批手续开始陆续启动补办程序,合兴村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后期还被市里点名和处罚过。合兴村的建设规划等审批手续到2013年才开始陆续启动补办程序一位接近鹤岗市政府部门的知情人士表示,当年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从村到乡,从乡到区,一直到市委、市政府,各级主官都在“抢政绩”,先干快上,“先上车后补票”,不少项目都是在没有取得相应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的。村委会、乡政府、区政府都不具备开发建设的条件和资质,各级政府就各找门路,找建筑商、开发商垫资建设,结果后期政策有变,导致垫资的建筑企业深陷其中,十余年都要不回垫付的工程款。被卖掉的2号楼为了合兴家园的工程款,陈祥阁没少往当时的鹤岗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跑。2013年省里批复文件下来后,领导告诉他,资金马上就到位了,但最终事与愿违。在陈祥阁的印象里,整件事的转折点发生在黑龙江省领导换届后。据他了解,原来的领导已经签完字要拨款了,结果新领导上任后,把拨款全部叫停。2014年,鹤岗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解散了,“这事就没人管了,我们也成了‘没妈的孩子’了。”因为永升公司实在没钱继续垫资,后来合兴村又找了鹤岗龙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热公司”)将1号楼收尾,让回迁户成功入住。龙热公司还给村里建设了文化站、村政府办公楼、休闲文化广场等工程,但同样也被拖欠了工程款。于是,龙热公司的农民工联合永升公司的农民工,一起逐级上访,讨要被拖欠的工资。2018年,对合兴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国务院挂牌督办,并安排了专人到鹤岗调查。最终东山区政府分三年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补齐,总共600多万元。杨永余告诉记者,2020年,鹤岗市交通局修路动迁,涉及合兴村村道旁边的部分住户,市里让交通局用动迁款850万余元购买了合兴家园2号楼安置动迁村民,“当时陈祥阁找到我,让我把2号楼剩下的工程干完,我说需要100万元能干下来,结果东山区政府找了另一个施工队,花了197万元,这笔费用也是东山区政府垫付的。”“东山区政府与鹤岗市交通局签合同卖2号楼时,需要我们建筑方配合。”杨俊丽回忆道,村里说这是好事,把楼卖了还能把钱分一分,于是我们配合村里走了手续。可令杨俊丽没想到的是,楼卖完了,钱却和她们没了关系。听说钱到了东山区后,她曾去区里找,但没人接待根本进不去,又去了蔬园乡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事和永升公司没关系,卖的是合兴村的楼,而合兴村拖欠农民工工资,东山区垫付了这笔钱,加上2号楼的收尾工程款,钱全部被区里扣掉了。“合兴村建楼时一分钱没花,卖楼应该先支付拖欠的工程款,要偿还不也应该优先给我们第一债权人进行结算吗?”杨俊丽质疑道,当时东山区政府为了平息上访出钱垫付的农民工工资里,还包括龙热公司的一部分,但龙热公司跟2号楼一点关系没有,怎么能把账算到一起呢?成立调查专案组10多年来,杨俊丽、杨永余记不起多少次到村里、乡里和区里讨要工程款,合兴村换届后,新来的村书记称,开发的事她没经手,账目也没接,让他们去找陈祥阁。而蔬园乡和东山区的领导则让他们走诉讼程序,起诉合兴村村委会。“且不说合兴村村委会有没有这个能力偿债,我们曾找过律师,到东山区人民法院打算立案起诉,结果3年了也没立上案,去了就说让等等,也没给过书面材料。”杨俊丽告诉记者,另外,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光起诉费就要数十万元,这对他们来说也是无法承担的。“当年盖楼欠下了不少外债,包括民间借贷,各种网贷几乎都借遍了,每个月要还的利息就要10多万元,建楼的机械设备后来都当废铁卖了。”杨永余苦涩地说。不过好在,最近这段时间,东山区政府部门找到了杨永余进行协调,并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调查当年卖2号楼一事。黑龙江省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首批试点项目合兴家园后期为何“无疾而终”?鹤岗市当时成立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何时解散,为何解散?鹤岗市各级政府及领导提出“边干边办手续”,该项目目前相关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合兴家园项目2号楼被卖,为何没有清偿拖欠该楼施工单位垫的工程款?对于当事人杨永余、杨俊丽反映的情况,鹤岗市各级政府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后续将如何解决?针对上述问题,9月6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鹤岗市委宣传部和东山区委宣传部门取得联系,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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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的她还在么》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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