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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施美药业招股书(申报稿)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施美药业目前处于稳定增长阶段,但其财务状况中仍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尤其是流动性、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方面。
基本面解码分析材料来自《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一、财务风险分析
1. 流动性风险
-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2023年12月31日,施美药业流动资产总额为1.74亿人民币,流动负债为1.79亿人民币,流动比率约为0.97。虽然流动资产接近流动负债,但不足以覆盖所有流动负债,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此外,速动比率(扣除存货等低流动性资产)进一步下降,这意味着施美药业在短期内变现能力有限,可能无法应对突发的偿债需求。
- 应收账款周转问题:
施美药业2023年应收账款下降至887.55万人民币,远低于前一年,但依然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收账款长期占用资金,若无法及时回收,可能进一步恶化施美药业的现金流状况。
2. 偿债能力风险
- 负债总额与负债结构:
施美药业2023年负债总额为2.01亿人民币,较2022年有所下降(2.47亿人民币)。其中,流动负债占绝大多数,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施美药业没有短期借款,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短期负债仍需在短期内偿还。尤其是合同负债高达9807万元,可能造成资金紧张。
- 现金流压力:
现金流量表显示,施美药业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虽然2023年的货币资金增加至7965万元,但考虑到流动负债的规模,施美药业仍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特别是在应付账款较多的情况下。
3. 盈利能力风险
- 毛利率波动风险:
施美药业在近年来实现了收入的稳步增长,但从利润表来看,施美药业毛利率与同行业相比偏低,且受制于市场竞争激烈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未来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 净利润波动:
施美药业的净利润增长显著,2023年未分配利润达到了3.04亿人民币,相较2022年有大幅度增长,但该增长部分可能与一次性项目或政策相关,不具备持续性。如果主营业务的市场需求减弱或成本上升,未来净利润可能面临下行压力。
4. 投资与资本结构风险
- 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占用:
施美药业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用大量资金,2023年固定资产达到了1.64亿人民币,在建工程高达9278万元。这些长期投资如果不能快速产生收益,或将给施美药业带来资金占用压力。
- 资本结构优化需求:
尽管施美药业在2023年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提升了自有资金,但股东权益与负债的比例仍然较为紧张,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30%。未来可能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
二、风险成因分析
1. 市场竞争加剧:药品市场竞争激烈,施美药业作为一家中小型药企,其市场占有率有限,面临来自国内外大药企的压力,可能导致未来营收增长放缓,或影响整体财务表现。
2. 成本压力:施美药业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波动可能导致利润率下降。尤其是在供应链紧张或原材料价格上升的情况下,施美药业的盈利能力或将受到负面影响。
3. 应收账款管理问题:施美药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存在不足,长期拖欠款项占用施美药业大量流动资金,或增加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4. 大规模资本投入的收益风险:施美药业的大额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占用了大量资金,如果未来这些资产不能快速产生收益,施美药业或面临较大的资本回报风险。
三、以下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责任编辑:何俊熹
罗玮婷(记者 蔡怡君)09月23日,重庆市纪委监委20日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原主任程志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原主任程志毅。资料图通报指出,程志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说情干预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多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利用职务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共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配偶收受财物;漠视群众利益;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志毅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公开资料显示,程志毅出生于1963年2月,四川南部人,早年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工作,2001年任重庆市建委副主任、党组成员,2006年4月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2008年1月任重庆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机构改革后继续任重庆市城建委主任、党组书记。2016年7月,程志毅任江津区委书记,2021年8月卸任,后任重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2024年2月被查。“上官汇”注意到,除了程志毅之外,通报中点明其“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的还有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9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张祖林被开除党籍。除此之外,今年还有多位落马官员曾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延伸阅读正部级"大老虎"受贿超8亿受审 多名他重用的下属被查曾任贵州省长、省委书记,今年70岁的孙志刚,今日(8月14日)站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受审。孙志刚2020年底离开主政5年的贵州,赴京出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卸任。卸任5个月后,2023年8月28日官宣被查。孙志刚被控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的21年间,跨越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个任职地域,累计受贿8.13亿余元。在他被立案审查的当月,仍敛财不止。孙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就在昨天, 孙志刚的下属,曾任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副省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的李再勇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他被查实受贿4.3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被判死缓。2024年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 据央视新闻贪腐历经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地,担任过十年正部级据公开履历显示,孙志刚,1954年5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孙志刚仕途从湖北武汉起步,在湖北升至副部级,此后四次跨省履新,其中两次在京任职,仕途历经湖北、安徽、北京、贵州四地。在他38年的仕途上,担任过11年副部级职务和10年的正部级职务。孙志刚早年在家乡河南荥阳当过两年知青,后考上武汉钢铁学院,毕业后留在母校任教4年,后考上上海财经学院工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在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工作。1985年,孙志刚告别了12年的高校生活,出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踏入仕途,曾任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昌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6月,孙志刚跻身湖北省委常委,8月任职省委秘书长,晋升副部级。这是孙志刚仕途上重要节点。今日法庭上,检方指控,孙志刚当上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之后,开始了受贿行为,自此敛财不止,再也没有踩下刹车,直到仕途尽头。孙志刚在湖北任职4年多。2006年9月,孙志刚跨省出任安徽省委常委,入皖次月即担任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在安徽工作了4年多。2010年12月,孙志刚再次跨省履新,赴京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3月出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级,并兼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2015年10月,孙志刚第三次跨省履新,由北京“空降”出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2016年1月当选贵州省省长,2017年7月出任贵州省委书记,至2020年11月卸任,主政贵州长达5年。2020年12月,66岁的孙志刚返京出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2023年3月卸任。退休5个月后,2023年8月28日,69岁的孙志刚官宣落马,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孙志刚是2023年中纪委打掉的三个正部级“老虎”之一,另两人是任上被查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与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今年2月5日,孙志刚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曾任贵州省长、省委书记,今年70岁的孙志刚,今日(8月14日)站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受审。据央视新闻21年累计受贿8.13亿元,卸任后仍在受贿8月1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2023年3月之后,孙志刚已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职的情况下,仍存在受贿行为,敛财直至8月被查时为止。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多名他提拔重用的下属被查,贵州: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孙志刚主政贵州的5年间(2015年10月—2020年11月),先后作为省政府、省委的“一把手”,其带头违纪违法,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通报称他“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孙志刚被查后,贵州省委指出,孙志刚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严重辜负了党中央和全省人民的信任,严重破坏了贵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多名在孙志刚任内获得提拔重用的下属,已陆续落马。2022年11月,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建琨在任上落马,2023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周建琨曾先后在贵州两大地级市安顺、毕节任市委书记。今年3月2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周建琨案,以受贿罪判处周建琨无期徒刑,他被查实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2023年3月27日,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在任上被查,2023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昨日(8月13日),李再勇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他被查实受贿4.3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被判死缓值得注意的是,李再勇和周建琨均是在孙志刚主政贵州期间,从地级市市委书记任上被提拔到副省级岗位上的。此外,曾先后任职贵阳市长的陈晏、马宁宇,分别于今年3月25日和8月6日被查。除了这些“大老虎”,贵州还有多名厅官在孙志刚落马后一一被查。肃清孙志刚流毒成为贵州省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5月20日,贵州省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把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任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聚焦重点难点抓整改,紧盯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
罗玮婷(记者 陈冠行)09月23日,9月18日,王红珍(化名)收到了山东滨州中院的举证通知书。因不服女儿李璐(化名)被判敲诈勒索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判决结果,她此前向滨州中院提起申诉。王红珍申诉已获受理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李璐将其录制的滨州阳信县信访局原局长刘某某的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李璐刑事责任。涉案视频截图此外,法院还认定,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犯侵犯个人信息罪。两罪并罚,决定对李璐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二审期间,李璐始终不认罪,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王红珍申诉称,李璐认为受到刘某某言语侮辱,提出赔偿请求具有正当性,其没有以威胁或要挟方式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目前其申诉已获滨州中院受理。被控敲诈等罪获刑生于1987年的李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后赴美国、加拿大留学。2018年底,李璐回到老家滨州阳信县。2019年年初,李璐开始向相关部门举报其初中班主任史某某,并在网络平台发帖,称她在初中时遭史某某侵害,在大学就读期间,史某某还通过聊天工具向其发送淫秽图片和视频。针对李璐的举报,阳信县相关部门2022年7月回复称,因李璐所称被侵害一事仅有本人指控,无其他证据证实,不符合立案条件。阳信县纪委监委在受理举报后,根据李璐所提供2006年—2009年间的证据材料及其他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给予史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以及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决定。李璐(化名)控告史某某强奸一案未被立案史某某被处分后,李璐多次找到史某某,二人发生多次冲突,其间李璐遭推搡或殴打,公安机关对史某某先后作出三次行政处罚决定。李璐对其中惠民县公安局何坊派出所和阳信县公安局信城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书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6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两份终审判决,以处罚“明显畸轻”等理由将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并责令惠民县公安局和阳信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李璐的报警依法作出处理。李璐的母亲王红珍称,此后李璐就阳信县公安局对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开始上访。李璐敲诈勒索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29日,李璐前往阳信县信访局上访,与时任信访局长刘某某发生争执,李璐将事发过程进行了录像,称遭刘某某辱骂并将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当年7月31日,刘某某被阳信县政府免职。同日,经公安人员做工作,李璐将视频隐藏。8月26日,李璐提交行政赔偿申请要求刘某某和县政府、县信访局共同赔偿她30万元。8月27日,李璐再次将视频发布,公安人员再次找其删视频,并让她和刘某某见面解决赔偿事宜。8月28日,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李璐与刘某某见面协商。法院调取的手机录音、监控录音证实,李璐要求刘某某与县政府、信访局共同承担30万元,建议刘某某个人承担10万元,并表示对总金额不会让步,如果刘某某少承担,剩余的必须由县里承担。刘某某当面道歉,并同意赔偿10万元,并当场转账2万元。之后,刘某某于2022年9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23日,李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个人公民信息罪被捕。2023年8月25日,阳信县法院一审判决李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审(上)、二审(下)判决结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家属申诉已获受理李璐不服并提起上诉,该案在二审期间,先后延长审理期限四次。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滨州市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二次;经山东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二个月;经最高法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滨州中院二审认定的主要事实与一审一致。滨州中院评判认为,本案中李璐将其录制的刘某某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隐藏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被害人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滨州中院认为,李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了利用网络民事维权的范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受刑罚处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本案中李璐所安装的定位仪器,能够在立体空间上显示涉案车辆所在的任何位置,从而识别出车辆驾乘人员参与社会活动、与外界联系等活动的行踪信息,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仅查获在案证据显示其非法获取的轨迹信息即达71条,已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71条轨迹信息无论系史某某个人驾驶、还是其家人驾驶车辆,均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对李璐罪名及刑期的判罚。在一审二审期间,李璐未认罪,其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李璐的母亲王红珍提起申诉,认为李璐提出索赔的请求具有正当性,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另鉴于李璐与史某某的特殊关系,其安装定位器的目的及获取史某某相应的个人信息后的举动,李璐本人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犯罪故意。目前,滨州中院已对王红珍的申诉予以受理,于2024年9月18日立案。当天,王红珍收到了滨州法院的举证通知书。
央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任梦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江苏省无锡虹桥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医保定点单位。医院放射影像科医生实名向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从去年开始,医院系统内出现了一些根本没在他们科室做过影像检查的患者病历,他们既没在这儿拍片子,也没有放射影像科归档的影像号,病历记录里却有“根据影像作出的诊断”。这些病历全都由医院体检中心一位医生完成,这名医生并没有操作放射影像科CT、核磁共振仪的权限。根据身体部位的不同,拍一张片子的价格在300元至600元不等,再加上这些“患者”在院期间的其他治疗费用,放射影像科的医生怀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无锡虹桥医院放射影像科朱成刚医生反映,从2023年7月开始,他在查看过往病历时发现一些患者的病历中没有“影像号”,也没有计算机断层扫描也就是CT或核磁共振成像的影像学图像,然而病历中却有“根据影像诊断”的相关内容。这些病历都是由医院体检中心的一位陈医生所写。朱成刚告诉记者:“这个人平时就没有参与放射科的工作,医院专门找他出报告,制造假病历骗保。他出具的影像报告,全部没有影像编号,而且也没有图像,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就举报了。”这些病历报告里不仅没有片子,没有影像号,有些病历甚至没有标注检查部位。朱成刚打了个比方,这就像新生儿没起名字、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却能上户口一样。从放射科的角度看,这样的结果根本无法操作,因为CT机如果不输入影像号,根本无法启动扫描。在CT机操作室,朱成刚演示,操作界面中,患者影像号为必填项,如果空白,扫描按键为灰色无法点击,只有输入号码后按键变成绿色,才能继续操作。所以放射科怀疑有人绕过他们,从医院后台直接修改了病历,放射科知情人士李医生(化名)告诉记者:“检查的时候不输影像号,机器是不会运行下一步的,他都没办法检查,只有虚假的报告,才没有影像号。”朱成刚给记者展示了99位“患者”的病历照片,诊断时间集中在2022年7月至12月和2023年4月,年龄段分布在60岁至80岁之间,这是他在工作中随手拍摄的部分问题病历。今年3月,朱成刚将没有影像号的病历拍照留证,向医院上级管理部门实名举报。随后在等待调查结果时,朱成刚发现,他举报的这些病历又有了影像号和片子。他在6月份时,把这些病历又一一重新拍了照片。朱成刚告诉记者,他仔细对照了这些影像号,号码只存在于电脑系统中,在放射科手写的记录本上,并未找到这些病人。电脑系统中影像号的编码方式也和放射科日常的编码方式不同,此外,他还发现了其他问题。朱成刚举报三名患者的片子几乎一模一样比如,被举报的患者中,72岁的“杨某某”、62岁的“邱某某”的病历中,有根据所拍片子的情况作出的诊断,却找不到对应的影像。6月份又查到了她们的CT影像,按照系统记录,她俩都是2023年4月做的胸部CT,片子上能清晰看出两位患者的吊坠形状、大小和位置都基本一致。不仅这两位上了年纪的患者,CT影像类似,朱成刚比对发现,2021年在他们科做过CT的25岁女性叶某的片子上,也有看起来极为相似的吊坠,肉眼看,她们三人的片子几乎一模一样。放射科知情人士李医生告诉记者:“这个人叫邱某某是个假的(病历)62岁,这是它的假图像,哪里像62岁的女性?项链的吊坠咱都看到了,看到它的特色了,杨某某这个72岁,女,看图像是一个人不是?”两名患者检查影像高度相似类似这样看上去雷同程度很高的片子,还有不少。比如系统显示,患者李某某在2023年4月28日拍摄了胸部CT,她的影像与实际患者刘某在2024年2月的检查影像看起来高度相似。74岁的患者莫某在2023年4月27日拍了胸部和颈椎的CT,她的片子看起来和实际患者37岁的马某某在2023年11月拍的片子高度相似,片子里能直观看到项链都一模一样。医院系统两名患者核磁共振时间过于接近此外,通过医院系统查询还能看到,有患者在正常做核磁共振检查之后1分钟内,另有患者做了核磁,李医生表示,他们的机器做一次腰椎核磁共振至少要花10分钟至15分钟,1分钟做一次核磁是根本不可能的:“11:40开始做的,腰椎要15分钟,结果11:41,他又把骗保的弄成了,1分钟,你怎么会做一个核磁共振呢?”患者的病历诊断左右不分李医生告诉记者,有的片子还有这样的错误:拍片子时,患者是面对医生的,片子上的左侧实际为患者的右侧,但有患者的病历诊断上写着“大脑左侧梗塞”,她的片子显示是右侧:“(患者)年龄73,这个报告内容,左侧基底节区梗塞,实际上这个是哪里?这叫右侧,也就是一个人站到你对面看的图像,这就是后填的假图像。”就在朱成刚把这些新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后,他和同事们又发现,放射影像科再无权限查看2023年8月之前的影像。院方给出的理由是系统升级导致的错误。“我们权限锁了,他说是系统升级,有可能系统一升级错乱没了。可笑不可笑。”随后朱成刚带记者来到放射影像科办公室,记者看到系统内被举报的病历都已无法打开。从“有诊断无影像和影像号”,到举报后出现影像,却有多名患者和他人影像高度相似,再到影像、病历无法查看,所以,朱成刚怀疑,涉事患者的病历经过多次修改,这是在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朱成刚说:“这边是骗保人员名单,这边是图像来源,在图像没有锁定之前,(我)拍下来了,把造假的人员图像来源都把它做下来了,举报没有影像号和没有图片的骗保行为以后,把假的影像号又添上,又向他们反映了假图像的来源,现在变成图像打不开了。”7月12日,无锡市医保局向朱成刚表示,对他的举报高度重视,先后2次到无锡虹桥医院现场核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对线索进行排查,抽取病历联系当时住院的人员核对情况,并对涉事医生进行了现场询问。但因提供的线索涉及人员较多,所反映问题距今时间较长,在前期核查中对提供线索无法确认核实。为此,特地与无锡市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并将有关线索提请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公安部门核查后有明确反馈,将及时告知。如违反相关医保条例、协议,将严肃处理,如涉及违反法律,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放射影像科的李医生说,他们非常期待后续的调查,医院底层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中,对每次病历修改都应该有记录。他告诉记者:“我们的PCA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里这个报告修改100次,修改系统里就写了100次。但是医院把我们锁了,一锁我们调不出来。”记者随机拨打了20份病历中留下的患者电话,四分之三是空号或无法接通,接通的也大多表示不是本人。记者:这是邱某某的电话吗?接听者:不是的,不是。记者:这是……的电话吗?接听者:你打错了、打错了。也有接通电话的患者表示,当时在医院住院做体检。比如患者许女士说,她当时因为腰疼去无锡虹桥医院体检,但至于为什么只做了胸部CT,许女士说,时间久了,记忆不太清晰。许女士:我是腰疼吧,好像是腰疼。记者:为什么做胸部CT呢?许女士:我忘了,这么长时间我还记得吗?反正到医院里,他们说怎么样我就怎么样了。无锡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表示,此事还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基金监督处:我们有相关的规定,而且是在查处过程中,我不方便跟你讲具体的进展。记者:医生举报每次反映情况之后,相关的证据就会被填补上。基金监督处:这个只是医生的一面之词,具体什么情况还要看最后查处的结果。记者联系无锡虹桥医院,院方称会有相关人员回复,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任何回应。为何这么多张片子的相似度极高?究竟改没改病历?从医生实名举报至今已过去大约半年时间,什么时候才能有确切的调查结果?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应采访对象要求,对部分声音做了处理。)(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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