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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色鬼|三十分ほどあとでさっきの若い漁師が寿司折をふたつと新しい一升瓶を持って戻ってきた。これ食えよcと彼は言った。下の方のは海苔巻きと稲荷だから明日のぶんにしろよcと彼は言った。彼は一升瓶の酒を自分のグラスに注ぎc僕のグラスにも注いた。僕は礼を言ってたっぷりと二人分はある寿司を食べた。それからまた二人で酒を飲んだ。もうこれ以上飲めないというところまで飲んでしまうとc彼は自分の家に来て泊まれと僕に言ったがcここで一人で寝ている方がいいと言うとcそれ以上は誘わなかった。そして別れ際にポケットから四つに折った五千円札を出して僕のシャツのポケットにつっこみcこれで何か栄養のあるものでも食えcあんたひどい顔してるからcと言った。もう十分よくしてもらったしcこれ以上金までもらうわけにはいかないと断ったがc彼は金を受けとろうとはしなかった。仕方なく礼を言って僕はそれを受け取った。

2024-09-20 13: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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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龄社会中,最让人焦虑的是家中失能老人如何照护的问题而作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他们从生理到心理,从工作到生活,从时间精力到家庭关系等,各方面的压力也会显著增加,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这种状况的典型写照。

有些老年人之所以会失能,是在年老、疾病、伤残等因素影响下,肌体的某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从而导致日常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感觉能力、沟通能力都有所缺失或受到限制。一般来说,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影响其晚年生活质量。那些失能后照护需求不能得到很好满足的老人,比起那些照护需求能够得到较好满足的老人,其生存质量缺乏保障。正因如此,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养老服务的刚需,也是当下许多人对养老焦虑之所在。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强调养老服务要重点关注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包括失能老年人照护在内的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提出明确要求。李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就重点解决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就医用药、康养照护等急难愁盼问题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点人群,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一、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的进展情况

1、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各地优化养老机构照护服务供给,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820.1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8.9%,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要求的55%的目标。许多地方采取多种补贴办法鼓励养老机构集中收住失能老年人,探索将失智老年人纳入失能老年人照护一并考虑。普遍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照护服务延伸到失能老年人家庭。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由专业服务机构上门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换药等“类机构”服务。截至2024年6月底,各地已累计建成28.27万张养老床位。聚焦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促进失能老年人居家生活更加便利舒适。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动解决包括失能老年人在内的就餐困难。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加强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有“两证齐全”(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7881家,床位总数约200万张。

2、在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国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从2018年的31.8%提高到2023年年底的87.18%。民政部门不断完善特困、低保等困难老人兜底保障制度,惠及所有特困、低保失能老年人。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2000多万名低收入老年人被纳入社会救助范围,366.9万名特困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在公办养老机构对特困失能老年人实现愿住尽住的基础上,2023年,民政部、财政部出台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政策,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全面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涉及4000多万名老年人。从2016年起,我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截至2023年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1.8亿参保人,累计有236万人享受待遇。2023年5月,启动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支出。

3、在队伍建设方面。教育部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设置医养照护与管理等15个专业,开展学历教育,指导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加大继续教育力度,面向老年人照护方面的从业人员开展各类培训。人社部指导技工院校开设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提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将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中央财政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2023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护理员等人才队伍,为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提供支撑。各地出台多种多样激励政策,对从事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给予现金补贴,为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我国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已经走过千山万水,毫无疑问,仍然需要继续跋山涉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现实和失能老年人不断增多的大趋势,要求我们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快形成共识,以“小切口”促进解决民生“大关切”,这是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专题工作报告释放出的重要信息。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97亿,占总人口的21%。预计2035年前后,老年人口将高达4亿,我国由此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在2050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的5亿以上。令人瞩目的是,在快速老龄化的过程中,失能老年人的占比也将逐年攀升、总量巨大。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而到2050年将高达5800万。如此快速的老龄化,如此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特别是逐年攀升、绝对数量惊人的失能老年人群,已经成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所不能忽视的重要国情。按照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步走”的战略部署(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过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面建成,就是在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攀升的过程中进行的,这是中国正在经历且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

迎接挑战、破解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应对超大规模照护服务需求,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作为失能老年人数量最多的国家,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高度,在我国人口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之前这一重要时期,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把对失能老年人照护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关键策略,充分发挥中国独特优势,认真总结本土经验,科学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低成本、可持续的办法,推动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破解大规模失能老年人照护这一世界级难题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方案。

二、做好失能照护工作的五个重要问题

继续做好失能老年人照 护是个系统工程,建议紧紧围绕照护谁、在哪里照护、谁来照护、如何照护、如何保障照护这五个重要问题进行总体谋划、协同发力、系统集成,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1、关于“照护谁”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统一标准、摸清底数、动态调整。目前,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均出台了各自的失能或护理需求评估标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也有各自的评估标准,但各方对“失能”“长期失能”等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差异。标准不一的直接后果就是统计口径不同,导致无法掌握有效的底数,影响政策制定的精准性,不利于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在国家层面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实现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数据统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老年人数据库,定期调查统计失能老年人底数和照护服务需求,动态完善轻度、中度、重度各个阶段失能老年人的数据和服务需求,为行业发展、机构队伍建设、资源配置投入、行政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2、关于“在哪里照护”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打造高质量的居家、社区、机构协调畅通的服务设施体系。要规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合约,明确服务范围,维护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安全底线。积极推广家庭适老化改造、“喘息服务”、探访关爱等有效经验,大力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进家庭,为健康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创造条件。鼓励发展就近就便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对建设普通型床位或护理型床位、收住自理老人或失能老人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提升其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和支撑作用,鼓励公办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等低偿收住民政救助对象以外的失能老年人,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对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合理确定指导价格,使更多失能老年人家庭获得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医、养、康、护多种业态融合的养老机构,为有条件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幸福院、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乡镇有院(所)、村庄有站(点)”的设施网络。

3、关于“谁来照护”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服务到位、人员稳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照护人才队伍。要推广健康老龄化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理念,引导公众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健康知识,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积极预防过早失能,延长老年人预期健康寿命。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和照护义务,发挥家庭成员的亲情照顾作用。健全相关制度,调动村医、社区医院医生上门服务的积极性。支持医疗机构以派员巡诊、坐诊或通过互联网医疗等方式,为在机构或社区接受照护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利用基层网格化治理的资源,开展老年人能力初筛以及失能老年人动态发现等基础性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包组干部、下沉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社区工作者等开展探访关爱工作。支持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养老服务人员供给不足的地区与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劳务协作,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资源跨地区有序流动。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家政学校、卫生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加大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同时,要大力发展适老化人工智能技术,推广照护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适老化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应用,为老年人视力、听力、记忆力、运动力等功能退化缺损提供智能科技代偿,进而代替人工照护,弥补照护人员缺口。

4、关于“如何照护”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实践表明,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于失能老年人来说缺一不可。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在医养结合工作中协调联动,打通政策壁垒,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在“养办医”方面,要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完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办法以及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激励机制,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医办养”方面,要出台政策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探索将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并实行护理院等级评审制度,促进护理院健康发展。在“医养签约”方面,要将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等资源整合共享,做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细化签约服务内容、服务频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慢病用药、康复护理等服务保障,切实提升医养结合实效。

5、关于“如何保障照护”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照护项目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探索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适时研究扩大保障对象。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以及人口流动带来的养老负担差异等因素,加大中央层面对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的统筹力度,针对不同地区采取差别化政策。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考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保障对象、筹资机制、评估标准、待遇支付、管理运行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协同发展,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既有的福利、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丰富长期照护的资金来源,促进资金的集约利用。要正视农村地区失能老年人绝对数量比城市大、支付能力弱、家庭照护能力严重弱化且社会化照护资源匮乏、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且投入依旧不足的现实,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实施,系统谋划农村地区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考验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精度,也体现着社会的温度。让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让每一位失能老年人都能获得更高水平的照护,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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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济安养老金研究)

王思达(记者 王筱虹)09月20日,#endText .video-list .on{border-bottom: 8px solid #c4282b;}

王思达(记者 陈坚顺)09月20日,撰文丨余晖据青海理工学院官网消息,近日,青海理工学院举行2024级开学典礼。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宁栋,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化工作处副处长曹毅,校党委书记王晓英,校长贾叙东,校领导赵之重、樊协珍、张亚权,校长助理王东出席。上述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担任青海省科协党组书记的王晓英现已出任青海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王晓英现身开学典礼王晓英,女,汉族,1982年7月出生,吉林双辽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99年,王晓英考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于2003年获学士学位,2003年9月以免试资格进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攻读博士学位,2008年7月获博士学位,并被评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2008年8月,王晓英到青海大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工作,2008年12月进入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年12月完成博士后工作出站。2013年,王晓英任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常务副主任。2015年6月,王晓英获任青海大学校长助理,并于2018年5月任青海大学副校长,后担任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2023年5月,她获公示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后出任青海省科协党组书记。如今,她担任青海理工学院党委书记。据官网介绍,青海理工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2019年开始筹建,202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王晓英的丈夫靳力同为清华大学博士,也在毕业后扎根青海。王晓英和丈夫的合影靳力出生于1980年10月,籍贯河北保定,1999年被保送进入清华计算机系,2008年获博士学位。据清华新闻网此前报道,毕业那年,靳力和王晓英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们要敢于挑战,但是更重要的是坚持。不是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好,而是为了更多的人生活更好,这是我们的人生观,也是在将来的坎坷道路上让我们能够坚持理想的动力。”公开资料显示,靳力曾任青海省海北州发改委主任,海东市平安区区委书记,青海省工信厅副厅长兼省招商局副局长等职,2024年1月履新青海省数据局局长(副厅级),后兼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延伸阅读苑振超拟任新职,他清华毕业,父亲早逝,上学时靠母亲收废品维持生计据《辽宁日报》8月25日消息,辽宁省委组织部8月25日发布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其中:苑振超,男,汉族,1987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副市长人选。图为苑振超资料图,他毕业于清华大学苑振超毕业于清华大学,曾是辽宁省最年轻的副县长。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2005年,苑振超以645分的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2005年至2009年,他在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获得学士学位后,放弃直博机会,只留下一句“我离不开鞍山,因为我的梦放飞在那里”,便在同学们诧异的眼神中离开北京,坐上了驶往家乡的火车。作为辽宁省委选调生身份,公开简历显示,2009年,苑振超开始任职鞍山市铁西区繁荣街道办事处,后任职鞍山市发改委,2014年任鞍山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2015年12月,他任岫岩满族自治县朝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后任镇长。2017年9月,他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副县长,后挂职南京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12月明确为三级调研员。当时,他是辽宁省最年轻的副县长。图为苑振超简历照片2020年,他任鞍山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任台安县县长。2022年4月报道显示他已任台安县委书记,时年35岁。苑振超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辽宁给了我实现梦想的舞台,在辽宁振兴发展的征程中,我愿意披甲执锐。”“是这片热土养育了我,我希望能为它作一点贡献。”面对千头万绪的县域工作,苑振超认为,不同岗位的工作经历使他能够在处理各项难题时更加从容、更有底气。“每个岗位、每段经历都是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的历练。”曾因寒门学子身份受关注苑振超考上清华大学时,其寒门背景曾受到舆论关注。新华社一篇报道称,苑振超的父亲早逝,哥哥患有脑瘫,母亲靠收废品维持生计。父亲去世时,苑振超刚刚两岁。十几年来,苑振超的母亲扛起了生活的重担,推着手推车,走大街串小巷收废品,为儿子撑起了学习生活的蓝天。苑振超的母亲告诉他,每份工作都是谋生的手段,只要人活得堂堂正正,就算穿得不好、吃得不好,也一定要挺起胸膛做人。新华社报道称,苑振超在读书期间,学习成绩很好。他曾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中生奥林匹克物理选拔竞赛,获得辽宁省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因为没有获得一等奖,孩子的情绪非常低落,随后在学校的月考中,他的成绩也下滑了许多。这时候,我并没有责怪孩子,而是告诉他,只要有信心,就能学好。我认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帮助孩子用乐观的心态去战胜困难,这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也是家庭教育的艺术。”在母亲的鼓励下,2004年苑振超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在辽宁省重点高中五校联考的月考中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当时暑期里,有很多人找上门来想资助苑振超读书,都被母子俩婉言谢绝。母亲告诉苑振超:“你要靠贷款上大学,毕业后首先还贷款。”清华大学新闻网2005年8月发表的文章称,辽宁鞍山的苑振超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已下岗多年,脑瘫的哥哥给家里造成负担。在社会和老师朋友的帮助下苑振超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并考取了清华大学。“我以前的想法就是毕业挣钱、回报母亲,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的心里很矛盾,觉得这种想法很狭隘。我们也要为回报社会而努力学习,争取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做到‘忠孝两全’”。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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