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基金发行节奏加快 买方机构“挑肥拣瘦”

来源: 百度新闻搜索
2024-06-13 08:13:53

Yourporn原创第43节文明观赛、快乐看球G2N43vn-dc1kdmF4e7ltmxbFlb7W-指数基金发行节奏加快 买方机构“挑肥拣瘦”

  证券时报记者 余世鹏

  经历了前期的加速布局,指数基金产品的拥挤现象日益加剧。

  截至6月12日,全市场逾70%的ETF成立于2020年之后,而全市场规模不足5000万元的迷你ETF,更是有83%成立于2020年之后。即便如此,基金公司依然在继续大力布局相关指数产品,并呈现出ETF和ET F联接基金优先的偏好。

  6月12日起,沪上某公募将旗下的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基金转为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联接基金。另外,针对科创50指数,某公募在今年4月发行了一只指数增强基金,后于6月又发行一只普通的指数基金。有业内人士发出疑问:发一只“好”的产品后,又发一只“一般”的产品,意义在哪里?

  指数基金发行日益拥挤

  指数基金,是以跟踪复制指数为投资策略的一类产品,既包括ETF,也包括增强策略或量化策略指数产品。在主动权益基金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基金公司近年来的产品重心纷纷转向指数基金,使得发行拥挤现象日益凸显。

  以科创50指数为例,华南某公募在今年4月发行了一只跟踪该指数的增强基金,募集了近两个月成立规模3.65亿元。但很快,该公司又计划在6月初发行一只跟踪同一指数的普通指数基金。“从我长期观察来看,这并不是个例。”某位熟悉基金产品市场的公募高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指数的增强策略优于一般策略,对于上述基金公司针对科创50指数发行了增强产品后接着又发行一只“一般”的指数基金,并不是很理解意义何在。

  某公募内部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指数基金已是各家头部公司增量业务的必争之地。针对同一个指数,基金公司尽可能把各种形态的产品都布局上,先考虑发行ETF和ETF联接基金,其次是发行一般指数产品和增强策略产品。这种‘先布局再说’策略,的确会带来重复发行现象。”

  发行节奏加快

  迷你产品大增

  在尽可能抢占先机的策略下,指数基金呈现出显著的扎堆发行特征。“这些产品的成立规模普遍不大,基金公司思路是先保成立,然后再慢慢做大。但由于产品高度同质化,基金公司可能对市场需求考虑不够充分,因此造成了扎堆成立又扎堆变成迷你产品的现象。”某头部公募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另一方面,截至6月12日,全市场963只ETF中有153只产品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这些迷你基金中,有127只成立于2020年之后,占比高达83%。其中,有ETF刚于今年5月成立,但目前规模已不足5000万元。还有18只ETF在今年成立,目前规模均已不足5000万元。

  资金向头部产品集中

  在大力发展权益基金的趋势下,目前来看,资金越来越向头部产品集中,小规模的产品即便布局了,也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和供给端不同,指数产品的需求端更为看重的是规模和流动性。某公募投研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当前市场对指数基金的配置,持续往少数头部产品集中,这些产品规模大、流动性好。以ETF为例,专业机构已提前研究好指数,选ETF会着重考虑日常成交额。比如有些客户以月成交额为标准,比如10亿元,如果低于这个数额,连他们的产品池都进不去。久而久之,小规模ETF的关注度会越来越少,难免沦为迷你基金。”

  “规模不同加上跟踪误差不同,最终会体现到ETF的净值表现上来,这是客户最关注的,也是产品运作一个阶段之后的结果。这既和基金规模有关,也和基金资产中的留存现金有关,包括组合持有成份股的公司分红等,由此造成净值差异。”上述公募投研人士称。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基金公司的营销宣传大多着眼于指数和基金经理,但这些不能构成指数基金的核心竞争力。以ETF为例,前述公募高管指出,ETF采用的是组合复制策略,预期日均跟踪误差上限要求多是0.2%,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上限为2%,跟踪同一指数的ETF基本是完全一样的。由于被动复制策略,基金经理只需注意跟踪误差,其余大部分时间实际上是花在了产品营销宣传和机构路演上,这是他们工作的主要内容。

  “但靠营销和路演获得销量也有难度,无论银行网点还是机构客户,一般情况下不会专门抽时间来听路演,大家都知道那些内容。”在前述公募高管看来,指数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应只限产品本身。他说到,新“国九条”在鼓励指数基金发展时,也鼓励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但近期在加速发行指数基金的中大型公募中,并未看到组织创新上有新的变化。

责任编辑:杨红艳

2014年,世界杯在巴西举行。

“从广告活动的实质来看,海信显然明知自身的世界杯广告通过央视和其他媒体的转播,能够传达给国内受众,”赵律师指出,“一般对违反《广告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果从实质审查的角度出发,无论广告主和广告活动是否在境外,只要实质审查发现这是一个面向境内受众的广告行为,或可以实施相应审查。”

电话:18729722663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