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11)宏达新材,受损股民胜诉!未起诉股民尽快起诉
轻量版苹果ios版下载,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 者有望获赔:于2019年1月7日至2021年7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胜诉判决,尚未起诉的投资者抓紧时间起诉!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