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

来源: 齐鲁晚报网
2024-06-20 22:38:45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在湖南长沙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销售。两年前,我因业绩突出,升任管理岗位,并按要求与这家公司的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年底,我生完小孩开始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

  请问,离职后,我还能要求公司补足产假工资吗?湖南 江女士

  为您释疑

  江女士您好!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均属于女职工在生育情形下享受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 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可以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实际是同一笔钱,属于替代关系,不能兼得。

  那么,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差额该如何处理?国家层面并未对此明确,但各地基本都有详细规定。在湖南,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10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对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计算,湖南的司法实践一般以休产假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工资的项目一般是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工资组成部分确定。因此,您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补足产假工资差额。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副教授柳倩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普惠性民办园的诞生,是在全国面临普遍性“入园难、入园贵”的背景下,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来填补公办园普惠学位的不足,但随着出生率下降,学前教育格局也要动态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进一步理顺。

  他需要招聘100名装配工,这是每年流动率最高的岗位之一,也是流水线的非技术岗位,“年轻人只要手脚灵活,上岗培训两三天就可以做了。”正因如此,装配工可选择行业更多,经常在工厂间自由流动。

  <span>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span><span>部长</span><span>,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九大、二十大代表。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span>(简历摘自司法部官网)

  哈尔斯上市多年,财力雄厚,此前收购了设备厂,有生产智能化机器的能力。“机械臂则是在市场采购,这部分技术现在也很成熟。”吴兴透露,智能化项目目前都是投资两年回收成本。

  言语间,砂帆子对大熊猫的一切描述都是拟人化的,去动物园并非“参观”,而是与大熊猫“相见”,一种跨越人类和动物界限的互动。“时时刻刻想知道香香在做什么,于是忍不住地不停去上野动物园。”她对澎湃新闻说道。

  跨校交流或有跨校、跨机构经历是本轮高校人事变动的显著特点。上文提到的郑庆华从西安交大跨校交流到同济大学,续梅跨机构执掌高校,雷涯邻执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前,曾在北京化工大学任职。

李盈君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