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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芋圆呀呀|僕は頭の中で計算してみた。「でもスコットフィッツジェラルドが死んでからまだ二十八年しか経っていませんよ」

2024-09-21 1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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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指涨38.17点,涨幅为0.09%,报42063.36点;纳指跌65.66点,跌幅为0.36%,报17948.32点;标普500指数跌11.09点,跌幅为0.19%,报5702.55点。

  本周美股三大股指均录得涨幅,道指一周累计上涨1.61%,标普500指数上涨1.36%,纳指上涨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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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俊 SF065

吴容侑(记者 陈佳友)09月21日,9月18日,王红珍(化名)收到了山东滨州中院的举证通知书。因不服女儿李璐(化名)被判敲诈勒索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判决结果,她此前向滨州中院提起申诉。王红珍申诉已获受理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李璐将其录制的滨州阳信县信访局原局长刘某某的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李璐刑事责任。涉案视频截图此外,法院还认定,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犯侵犯个人信息罪。两罪并罚,决定对李璐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二审期间,李璐始终不认罪,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王红珍申诉称,李璐认为受到刘某某言语侮辱,提出赔偿请求具有正当性,其没有以威胁或要挟方式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目前其申诉已获滨州中院受理。被控敲诈等罪获刑生于1987年的李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后赴美国、加拿大留学。2018年底,李璐回到老家滨州阳信县。2019年年初,李璐开始向相关部门举报其初中班主任史某某,并在网络平台发帖,称她在初中时遭史某某侵害,在大学就读期间,史某某还通过聊天工具向其发送淫秽图片和视频。针对李璐的举报,阳信县相关部门2022年7月回复称,因李璐所称被侵害一事仅有本人指控,无其他证据证实,不符合立案条件。阳信县纪委监委在受理举报后,根据李璐所提供2006年—2009年间的证据材料及其他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给予史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以及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决定。李璐(化名)控告史某某强奸一案未被立案史某某被处分后,李璐多次找到史某某,二人发生多次冲突,其间李璐遭推搡或殴打,公安机关对史某某先后作出三次行政处罚决定。李璐对其中惠民县公安局何坊派出所和阳信县公安局信城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书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6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两份终审判决,以处罚“明显畸轻”等理由将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并责令惠民县公安局和阳信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李璐的报警依法作出处理。李璐的母亲王红珍称,此后李璐就阳信县公安局对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开始上访。李璐敲诈勒索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29日,李璐前往阳信县信访局上访,与时任信访局长刘某某发生争执,李璐将事发过程进行了录像,称遭刘某某辱骂并将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当年7月31日,刘某某被阳信县政府免职。同日,经公安人员做工作,李璐将视频隐藏。8月26日,李璐提交行政赔偿申请要求刘某某和县政府、县信访局共同赔偿她30万元。8月27日,李璐再次将视频发布,公安人员再次找其删视频,并让她和刘某某见面解决赔偿事宜。8月28日,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李璐与刘某某见面协商。法院调取的手机录音、监控录音证实,李璐要求刘某某与县政府、信访局共同承担30万元,建议刘某某个人承担10万元,并表示对总金额不会让步,如果刘某某少承担,剩余的必须由县里承担。刘某某当面道歉,并同意赔偿10万元,并当场转账2万元。之后,刘某某于2022年9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23日,李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个人公民信息罪被捕。2023年8月25日,阳信县法院一审判决李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审(上)、二审(下)判决结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家属申诉已获受理李璐不服并提起上诉,该案在二审期间,先后延长审理期限四次。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滨州市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二次;经山东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二个月;经最高法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滨州中院二审认定的主要事实与一审一致。滨州中院评判认为,本案中李璐将其录制的刘某某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隐藏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被害人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滨州中院认为,李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了利用网络民事维权的范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受刑罚处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本案中李璐所安装的定位仪器,能够在立体空间上显示涉案车辆所在的任何位置,从而识别出车辆驾乘人员参与社会活动、与外界联系等活动的行踪信息,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仅查获在案证据显示其非法获取的轨迹信息即达71条,已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71条轨迹信息无论系史某某个人驾驶、还是其家人驾驶车辆,均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对李璐罪名及刑期的判罚。在一审二审期间,李璐未认罪,其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李璐的母亲王红珍提起申诉,认为李璐提出索赔的请求具有正当性,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另鉴于李璐与史某某的特殊关系,其安装定位器的目的及获取史某某相应的个人信息后的举动,李璐本人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犯罪故意。目前,滨州中院已对王红珍的申诉予以受理,于2024年9月18日立案。当天,王红珍收到了滨州法院的举证通知书。

吴容侑(记者 庄雅光)09月21日,▲张某(右二)被民警抓获原来,张某本是有妇之夫,因中年丧子感到沮丧,直到他遇上年轻漂亮的子某。为和子某在一起,张某抛弃妻子,卷走儿子死亡赔偿款20余万元,和子某来到西昌上乡村同居生活。张某一直想让子某为自己“传宗接代”,后怀疑对方有外遇,加上子某私自吃药打掉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将子某杀害并潜逃……目前,当地检察机关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离奇命案:山村来了一对“外来夫妻”女人遇害男人失踪张某今年回到西昌上乡村指认现场时,已经71岁,满头白发。时间回到2010年7月,西昌市西溪乡(现为安哈镇)上乡村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轰动了整个山村。据村民李某兴回忆,张某和子某“夫妇”是外来户,他家与张某家相距不远,两家关系不错。2010年7月的一天,他发现子某的两个小孩坐在门前。“他家大门从里面上了锁,敲门无人应答。”后来,他将两个孩子带到自家安顿。第二天,李某兴发现两人仍没回家,就和当时的村干部李某才找来梯子翻墙进了院子,打开堂屋大门吓了一跳,“堂屋里面有很多的血迹”。后来,他们在厕所墙边发现血迹,揭开茅厕盖板发现了子某的尸体,赶紧报警。▲张某(右二)指认现场西昌市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子某的脖子、气管被利器割开,心脏被刺穿,很明显是他杀。通过勘查,堂屋才是第一现场。”办案民警介绍,子某遇害,失踪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走访得知,他们是外乡人,到村里两年多了,最初租房居住,后来买下这座土坯房。”村民们称,这对“夫妻”为人处事不错。平时,张某靠打零工谋生,后来承包土地耕种;子某少言寡语,年龄要比张某小十多岁。村民们很不解,“当时看她(子某)这么漂亮,为什么会找这个老头?”有妇之夫:中年丧子他卷走20万赔偿款,抛妻另觅新欢案发后,民警调查了两人身份,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当年,张某57岁,凉山会理人,他虽在西昌生活,实际在会理还有一个家庭,曾有一个儿子。子某老家在凉山布拖县。子某的舅舅米某说,2006年,张某和儿子小张同在会理某矿区务工,张某负责看守炸药库。那一年,小张在工作中不幸遭电击死亡,张某获得一笔赔偿款。当时,子某也在这个矿区生活,子某的丈夫原在矿上工作,后因病去世,留下4个孩子。“大的15岁,老二才13岁,老三、老四才几岁。”中年丧子,张某很沮丧,觉得生活失去意义。然而,他看到年轻漂亮的子某后,内心很想再要一个孩子。当时,子某带着4个孩子负担很重,缺乏依靠。后来,两人就走到一起共同生活,他对子某谎称自己离婚了。民警到张某老家调查,其妻赵某称:“我18岁时就和他结婚了,后来儿子被电击死亡,全家人都很悲痛。他性格暴躁得很,天天跟我吵架、打架。”一次吵架后,张某不辞而别,再也没有回过家,还带走了20多万元赔偿款。儿子去世不到一年,张某就和子某一起辗转到了上乡村,以“夫妻”名义住了下来。其妻赵某称,直到民警上门调查,她才知道张某杀了人。家属讲述:调停矛盾后不久得知女子身亡嫌疑人潜逃14年落网就这样,张某和子某共同生活了3年多。子某的舅舅米某说,他和外甥女子某来往不多,和张某也只见过一面,“一开始就不看好这段感情”。时间一久,张某和子某产生矛盾,经常吵架。2010年7月,子某给母亲打电话,哭诉张某殴打自己,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后来,子某的娘家人匆忙赶来调解矛盾,张某也找来村民李某兴夫妇帮忙调停。“他给我跪下,说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他要改正,没有第二次了,要把4个娃儿供出来,他这样保证。”米某回忆,张某当着众人的面认了错,子某母女也原谅了他。“本着劝和不劝离的想法,当舅舅的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然而没过几天,娘家人得知噩耗,子某遇害,而张某如同“人间蒸发”。多年来,西昌警方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查,并将张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直到今年3月,民警发现张某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出现。经侦查,米易、西昌两地警方在一偏远山村将张某抓获,此时,71岁的张某已经满头白发。14年来,张某为了逃避警方追查,隐姓埋名四处躲藏,打零工为生,从不敢用真名。“他睡觉从来不关门,穿着衣服睡觉,逃亡的行李都是随身准备。”警方介绍。▲张某接受警方调查嫌疑人供述:怀疑“妻子”有外遇想要个孩子无果痛下杀手张某落网后,长期压在民警心头的石头落地。在审讯中,张某交代,他想让子某为他生孩子。“她小我15岁,想着她年轻,给我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张某抛弃妻子,和子某走到了一起。后来,他怀疑子某有外遇,处心积虑要“捉奸”,让子某非常不满,两人争吵不断。但当地村民称,子某是很朴实的一个人,“据我们所知,子某不会干这个(出轨)事的,他也没有证据。”张某说,为维持两人的关系,他在村里买了房子,加上日常花费,把儿子的死亡赔偿款花去了十几万。他的心愿是子某能给他生下一个孩子。2010年,子某怀孕了,这个消息让他欣喜若狂,没想到,意外还是来了。子某觉得已有4个孩子,再生会给家庭增加负担,所以没经张某同意,就私下吃药将孩子引产了。子某打掉孩子后,张某的疑心更重了……2010年7月10日,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张某称,案发当晚,子某曾用绳子勒住他的脖子,他气不过才杀了子某。作案后,他锁上房门翻墙逃走。曹明凯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

9岁女童小羽在医院遭61岁男子猥亵 图为资料图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铃 2024年的中秋节,小羽是在异乡医院里度过的。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的角落,是小羽临时的“家”,她在这住了快一个月了。小羽出生于2014年1月,是个患有肾病的女孩,长期的血尿和腹痛,让妈妈陆梅把她从老家带到了上海看病。不明原因的关节肿痛,让她双腿缠上绷带,瘫坐在轮椅上。更严重的是,近一年前发生在病房的那场噩梦,让小羽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门诊大厅很吵,人来人往,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让小羽感到危险。她整天把眼睛埋在帽檐下,再用围巾把头脸蒙起来。看着小羽的样子,陆梅总会回想起2023年10月24日——那天,就是在这个门诊大厅的楼上,女儿出的事。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23年10月24日19时许,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神经内科病房内,趁9岁的小羽独自在病房内,隔壁床患儿的外公杨某某采用手摸脸、脚及大腿内侧等方式,对小羽实施了猥亵。像这样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23年全国共有3.5万人犯下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罪,相当于每天有97个人在实施犯罪。而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更多的罪行在冰山之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思敏处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她深刻感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但缺乏全面的应对措施。她注意到,在猥亵案件中,表面的物理伤害发生得很少,更大的伤害来自于心理,而且一些年幼受害者受到的伤害可能会被隐藏,在多年后才显现。“旁边的爷爷摸我”2023年10月24日,是小羽入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2号楼8楼神经内科808病房的第一天。这是个三人间,小羽住靠病房门口的床位,隔壁床是个1岁左右的婴儿,正由杨某某照看着。靠窗的病床也住了个孩子,孩子父母拉起床帘在休息。陆梅记得,那天杨某某特别热情。17点多,她刚安顿好女儿,61岁的杨某某就上前搭讪,询问她从哪来、如何带着三个女儿来上海看病、小羽得了什么病。18时许,三个女儿都饿了,陆梅和护士说:“我出去买个饭,我女儿在。”护士让她快些回来,陆梅应下了。住院前几天,小羽扭伤了脚,无法自行走动,陆梅让女儿躺好,就带着两个小女儿离开了医院,先去医院门口买便当,又去一公里外的酒店取行李。约一个多小时后,陆梅回到医院,天黑了,病房灯却没亮。她边走进病房边大声问:“怎么那么早就把灯关了?”陆梅一眼就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她双臂抱胸坐在床上,脸上有泪痕。见到妈妈,小羽哭了起来:“旁边的爷爷摸我。”808房距离护士台只有5米左右,陆梅打开灯,跑出病房对护士台的一名男医生和一名女护士喊:“我们家孩子被旁边的人摸了。”医护进门后,杨某某问:“咋了?”陆梅说:“你干什么了?”对方回:“我没干什么!”陆梅回忆,当时,杨某某的外孙还在病床上睡觉,靠窗的一家人也依然在休息中。她立即要求医生报警,医生让她先安抚孩子。约五六分钟后,陆梅把小羽抱到病房外,再次要求医生报警。“那个医生没有理我,大约20分钟后,我自己报了警。”陆梅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塘桥派出所出具的接报回执显示,2023年10月24日19时57分许,陆梅拨打110报警。约十多分钟后,警察到了现场,在护士台旁边的一个小房间询问小羽。陆梅记得,小羽一直在哭,警察问了好一会儿都不说话,最后才终于告诉警察,杨某某先是摸了她的脚、手和脸,后又把手伸进内裤,她把杨某某的手往外推。询问后,警察把杨某某和陆梅母女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和DNA检查。图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资料图“我要剃头发”做完笔录已是半夜,陆梅告诉警察,必须换病房。“警察也帮我争取了,可医院说给我们换不了房。”医院没有答应陆梅的要求,只把杨某某的外孙转走了。小羽当晚久久没能入睡,深夜,小羽入睡不到15分钟就惊醒了,哭着反复问:“我做错了什么?”陆梅回答女儿:“你没做错任何事情。”第二天,小羽不说话了,躺在床上默默哭。陆梅再次要求医院换房,这一次医院安排了换房。第三天,小羽对陆梅说:“我要剃头发。”剃光头发,望着镜子,小羽哇地哭了。从理发店出来,她就不再说话,连妈妈也不让碰。11个月过去了,小羽没有洗过澡,每天靠安眠药入睡。每隔几天,陆梅会给女儿多吃一片安眠药,趁她熟睡时给她擦身。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11月3日门诊记录单显示,小羽首次在该院就诊,主诉为“哭闹、性格大变1周”。病史记录显示,小羽病前性格外向,住院期间被隔壁床陪护猥亵,此后出现严重身心反应,情绪不稳,哭闹,不让别人碰,把头发剃光,缄默,做噩梦,情绪极度崩溃,不能入睡。初步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一周后,小羽被诊断为PTSD。心理咨询师陈倩记得,2024年春节前第一次见到小羽时,她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连眼睛都不露出来,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太不安全了。2023年11月—2024年4月,陆梅每周带小羽去看精神科门诊。2024年4月至今,因为缺钱,精神科门诊频率下降到约一月一次。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诊单记录了小羽的变化,她的心理症状至今没有好转,还在继续加重。2023年12月8日的门诊单,第一次提到了小羽出现自伤行为。随后9个月症状持续加重,2024年6月,因为小羽出现自伤行为,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开了《非自愿住院通知书》。2024年7月23日的门诊单显示,小羽紧张时有自伤行为,最近月经初潮,情绪不稳定,不愿出门,不愿洗澡,有时候服药不配合,意识清,接触不合作,缄默状态,戴着帽子,用围巾包着脸。陆梅记得,小羽月经初潮后,整整哭闹了7天,说:“就是因为我受到(伤害),才会这样。”陆梅告诉女儿,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每个女孩都会有。小羽无法听懂陆梅的话。一位精神科医生说,小羽已出现退行(应激状态下退行到使用早期生活阶段的某种行为方式),建议尽快住进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儿童单独病房。“心理疾病的黄金治疗时间是一到两年内,现在已经一年了,要抓紧时间”。陆梅听明白了,但她没有钱。陆梅独自抚养着三个女儿。她和丈夫在2021年9月就分居了,随后失去了联系。大女儿小羽从小患有肾病,四年前开始出现血尿,两个妹妹也陆续出现相同症状,三人经常一起连续发烧,有时烧上一整月,在老家怎么也看不好。2023年9月,陆梅下定决心从西部老家乘火车来到上海,没想到女儿还没来得及确诊,就在病房出了事。“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缺钱,陆梅签署了一份《刑事谅解书》。2023年10月24日,案发当天,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次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杨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当时警察告诉陆梅,因为杨某某是肺腺癌晚期病人,无法收监。2023年11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此时,小羽除了连续发烧和血尿外,还被诊断出患上严重的PTSD。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一位医生在开住院单时说,需要给小羽先准备8万元—12万元的治疗费用,陆梅无力承担,于是她向杨某某提出了12万元的赔偿金额。杨某某没有答应。陆梅说,检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师告诉她,杨某某是肺腺癌晚期患者,随时可能会死,他一旦死了,什么赔偿都拿不到,可以“把要求降一降”。陆梅把索赔金额从12万元降到8万元,又降到6万元,最终对方答应给5.5万元。2024年1月26日,陆梅签署了一份由杨某某律师起草的《刑事谅解书》,收了5.5万元赔偿款。《刑事谅解书》中写道:本人考虑到杨某某患有肺腺癌等严重疾病,且其子女家庭条件也颇为拮据,对于此次赔偿已倾尽全力。故此,本人作为小羽的母亲,接受杨某某及其家属的赔礼道歉,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自愿表示谅解。签谅解书当天,陆梅和其法律援助律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陆梅说:“我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同意了。”5.5万元的赔偿金额,具体包含哪些赔偿事项,陆梅没有进行具体的测算。律师黄思敏表示,在猥亵儿童案中,无论在法律程序内还是法律程序外,她都会主张进行心理治疗。但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普遍支持的是直接的物理伤害,比如去看妇科外伤的支出、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免于起诉是否合理2024年7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其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赔偿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不起诉决定书》,赔偿谅解是杨某某被免于起诉的重要原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律师黄思敏告诉经济观察报,根据《不起诉决定书》中描述的内容,她认为该案件有可能存在两个恶劣情节:第一,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第二,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这两个情节都符合猥亵儿童罪五年以上的量刑。患有肺腺癌并不能作为不起诉的理由,赔偿也并不意味着不起诉。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睿告诉经济观察报,在此类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的态度是决定案情走向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儿童性侵害案件又具有特殊性,女童更弱势、更边缘,受伤害后,长期影响和后遗症非常严重。然而,他们的诉讼代理人通常是缺乏法律知识的法定监护人,往往不能充分保护自身权利以及惩治犯罪,实际的法律帮助仍然不足。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团队(下称“女童保护”)的调查显示,近7成受访者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性侵儿童事件。孩子在遭遇性侵害后,如何报警、取证与维权以及事后的心理辅导等都需要家长、身边的人甚至全社会给予支持。“女童保护”发起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提示,当孩子遭遇性侵害后,家长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不要批评、责怪、打骂孩子,给孩子提供一个避风港,让孩子感到安全,愿意向家长倾诉。第二步是及时报警,协助警察完成相关鉴定。不要马上清洗孩子的衣物和身体,要保留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这时还需要寻求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的介入。重建生活很难2024年6月,陆梅的钱就已经花光了,母女四人第一次在门诊大厅睡了三四晚,那几天,陆梅一天只能给孩子们买一顿饭吃。走投无路下,陆梅联系了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社会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请求对方解决孩子们的吃饭、住宿和就医问题。一番谈判后,对方为陆梅母女安排了两个月的酒店,同时提供爱心餐至8月底。8月22日,酒店到期了,陆梅只好带孩子们再搬到门诊大厅,好在爱心餐还可以继续领到。孩子是慢性病,医院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建议她先带孩子回老家。陆梅不甘心,无论是女儿们的肾病,还是小羽的PTSD,都只有留在上海才有指望。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2号楼门诊大厅靠近楼梯的角落,陆梅尽量安顿好三个女儿。夜里,小羽睡在轮椅上,9岁的二女儿睡在露营箱子里,3岁的三女儿睡在儿童车上,她就坐在椅子上,边休息边照顾孩子们。陈倩多年来为青少年性侵害案件受害者提供心理创伤干预(EMDR),她表示,要帮助这些女孩重建生活,首先要让她们在现实生活中重新感到安全。比如,离开创伤环境、拥有稳定规律的生活、伤害她们的罪犯被逮捕判刑、远方的亲人回家守在她们身边。此外,老师、办案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工等都可以是起到帮助的人。如果干预时机得当,用正确方法治疗,这些女孩的心理创伤是可康复的。但小羽不得不在异乡治病,经常不知道今晚在哪吃、在哪住,这样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心理的治疗和康复。孙雪梅告诉经济观察报,即使有性教育和预防措施,一些性侵案例依然可能发生,这就需要有对受害孩子的事后保护和干预机制。比如法律要严惩坏人,比如要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让孩子能回归正常生活,对受害孩子的心理辅导是很重要的,但当前还极其缺乏。对受到性伤害的儿童的心理干预,需要一套完整的社会保护儿童体系。然而,中国没有专门的儿童署来一站式处理这些问题,这些服务被分散到妇联、妇女儿童委下的机构、社区、街道等。黄思敏说,这意味着有足够的资源和渠道的受害者会更有机会接受心理治疗和支持,认知能力较差、更贫困的人可能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甚至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更不用说追究心理问题了。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显示,目前对受性侵儿童的心理援助制度有待完善,心理援助的专业力量也非常缺乏。在性侵儿童的案件中,精神损害是性侵害最严重的后果之一,被性侵儿童普遍都会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甚至难以从被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亟需对被侵害儿童开展精神层面的救助。与此同时,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给被侵害儿童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保护受访者隐私,小羽、陆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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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眉梢都是你》

种植户被迫将即将收获的作物铲除 图据受访者红星新闻记者丨钟梦哲 罗梦婕林地系“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有文件显示允许“林间兼种”东风镇多名租赁林地的村民,都是从当地承包大户刘成龙(化名)处租赁的。9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刘成龙。他表示,租地一事属实,租户种植的谷子被铲一事他也知晓。“但这事我们双方都是受害者。”刘成龙手中所有的林地,为“万里大造林”的涉案地块,该案系2004年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高回报零风险”等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在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后,关于涉案林地的处置未能完全有效解决。刘成龙手中的土地是他向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称森泽农业”)处承包,而森泽农业又是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来。森泽农业“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变卖确认书 受访者提供红星新闻获得了森泽农业29份“变卖成交确认书”,显示森泽农业购买“万里大造林”涉案6万多亩林木、林地经营权。刘成龙提供了他和森泽农业的林地木材销售合同显示,他和合伙人共同购买了森泽农业6万多亩林地林木,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因为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那份文件,允许林间兼种,所以我才向森泽农业承包土地。”刘成龙说,按照政策将涉案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完后,是可以在林间兼种三年。2024年,东风镇多位在刘成龙手里租赁这些林地,本以为可以林间兼种的村民,没想到却在今年8月份收到要求铲除所种谷子的通知。刘成龙所说的六部门联合文件,为2021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厅联合发布内党政法通字〔2021〕46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中七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红星新闻记者查阅该文件,其中第五条规定了林间兼种的要求:关于间作矮秆作物问题,在确保初植密度和造林成活率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可采取“两行一带”配置方式造林,乔木林的带间距不超过8米,灌木林的带间距不超过5米。“两行一带”造林,在不影响新造林地郁闭成林、不影响林木生长的情况下,两林带之间可以间种矮秆豆类作物,但林带两侧均必须保留各不低于1米的保护带,保护带范围内不得种植农作物。造林三年后必须停止间作。种植户称播种时未遭到阻拦谷子快成熟时却被迫铲除东风镇种植户常庆(化名)从刘成龙手里租赁了约3000亩林地,9月14日,其家人向红星新闻提供了和刘成龙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内约定了土地性质为林地,常庆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等政策性文件要求;林地也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使用。今年春天,常庆一家在租种的林地散上谷子,5月29日,常庆被警方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他家所种植的谷子到8月份已有长势,如果顺利的话,在今年9月底左右就能收割。之后常庆家人收到通知,需要将林间兼种的谷子铲除。开鲁县东风镇部分涉事林地上被铲除的谷子8月22日,常庆家人把拖拉机开进田地,将还有一月就要成熟的谷子铲除。现场的视频显示,随着轰隆隆的声响,拖拉机所过之处一片片谷子倒下被铲除,即将丰收的庄稼在顷刻之间结束了生长。8月29日,常庆家人在缴纳了保释金后,常庆终得回家。9月14日,东风镇另一种植户李小仙(化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她家从当地刘成龙手里租赁了约2000亩林地。“那你说不让耕种,咱们当初真金白银去租那玩意干啥,让耕种所以我们才租的。”李小仙说,她丈夫也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至今未能取保候审。“让种谷子、豆子,我们才种的,这些年也没经历过种地犯法这事。”李小仙告诉红星新闻,有的庄稼马上成熟也被毁掉。“地里有镇政府派的人24小时看着,不让你侍弄,不让你经营。我们家谷子是8月20日左右到9月2日最后铲的,实在是不铲不行。”9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开鲁县东风镇约见种植户常庆和李小仙,但对方都婉拒了记者采访。在当地一名村民的带领下,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部分涉事林地。刚踏入田边就可清晰地看到倒伏在一旁的谷子,肉眼可见谷子颗粒饱满,而再往田间深处走去,只剩下被铲除的谷子根部,光秃秃的一片连着一片。在入林口,红星新闻记者还见到了在此处值守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从今年开始这里啥都种不了。”记者询问那为何还有土地上种着谷子,但是却被铲除?工作人员表示:“那些全是违法的。”至于违法原因他们不清楚,需要去问镇政府。开鲁县东风镇部分涉事林地上谷子被铲除完毕因政策调整“林间兼种”被叫停当地与刘成龙正协商后续处理9月20日上午,开鲁县林业局、开鲁县森林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部分种植户反映依据的内党政法通字〔2021〕46号文件中,确有允许承包户采用林间兼种的规定。但是“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绝大多数处于科尔沁沙地,为了加强防沙治理工作,2023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又发布了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万里大造林”案涉案林地林木(第三标段)采伐更新造林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红星新闻获取了该方案全文,其中在第一条整改要求中规定:“对截至今年(2023年)6月底前已经采伐林木但尚未更新造林的……全面停止林粮、林草、林药等间作模式。”而且在第二条整改措施中,要求“凡今年6月底之前已经实施林粮(林草、林药)间作的更新造林地块,2024年必须全面禁止间种花生、谷子、红干椒等作物”。《“万里大造林”案涉案林地林木(第三标段)采伐更新造林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部分)截图当天,红星新闻还获得今年3月28日,通辽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政办发〔2024〕12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停止‘林粮’兼作模式”,“严禁种植任何粮油作物,包括豆类、谷类等”。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开鲁县今年3月发布《林下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也要求“万里大造林”涉案采伐地块,需要按该案善后处置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刘成龙所购买的林地是2023年6月之前采伐,7月之后种植新树,分包后种植户种的又都是禁止种植的谷子,无论是时间节点还是种植要求,都是不符合自治区、市、县的法规政策。”开鲁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说。但无法否认的是,此事的确是因前后政策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矛盾,作为县级政府职能部门,上级的政策开鲁县只得执行。对于给刘成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称,开鲁县多位领导曾和刘成龙一起前往自治区协调此问题。“但最终上级还是认为应按照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文件执行,政策不能再变动了,由我们自己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如果刘老板(刘成龙)通过法律起诉,败诉让我们赔多少钱我们认赔,或者说我们双方坐下来一起协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弥补他的损失。”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说。一种植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刑事拘留,后保释回家 受访者提供对于部分曾经因此事被刑拘的种植户,开鲁县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回应称,涉案种植户耕种土地性质属于林地,耕种已经改变了土地用途,违反法律。“而且他们涉案数量都比较大,按照刑法第342条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从没要求种植户将谷子铲除。“案件办理期间嫌疑人家属告知我们,为了认罪悔罪已将谷子自行铲除。我们和检察院沟通后,根据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后期我们还会依法办案,将案件提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对于种植户自行铲除的谷子,开鲁县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称,种植户涉及的案件属于刑事性质,这些谷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违法所得。“我们也不能说给他们罚款交钱了事,然后让他们继续种植,这样的话就属于以罚代刑,那么做就属于我们公安机关违法了。”对于为何早前已经下发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文件,要求全面停止林间间作,但今年春天种植户仍然将谷子种下,直到8月镇政府才派人阻止?开鲁县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在此事有疏漏的工作人员,后期会依纪依规处理。(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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