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海峡时评丨惩“独”刑事利剑高悬 合情合法大快人心

来源: 新闻报刊
2024-06-23 01:12:15

  发布施行《意见》进一步充实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合理合法,顺应民心。《意见》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制定,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和煽动分裂国家两种犯罪作出具体规定,为司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正义之举。“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两岸民众对此早已深恶痛绝,呼吁应予以严惩。当天发布施行的《意见》织就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天罗地网,包括许多岛内民众在内的两岸同胞都拍手称快。

  《意见》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将有力痛击“台独”。《意见》直指“台独”分裂恶劣行径,对“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国家犯罪予以严惩,对在教育、文化等领域推行“渐进台独”以及打压爱国统一力量等行径依法惩治;《意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严惩首要分子,从重处罚对外勾连;《意见》还在时间、空间上全面覆盖,依法终身追责,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塑造“境外不是法外”高压态势。《意见》红线清晰、打击精准,充分展现大陆对“台独”分裂行径决不容忍、严惩不贷的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

  “台独”是绝路,“台独”顽固分子绝不可能逍遥法外!《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惩“独”法网,必将发挥依法反“独”促统长效作用。广大台湾同胞要自觉与“台独”分裂言行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台独”分裂,以 实际行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自身安全福祉,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李希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答:未经审批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违背教育规律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必须把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整治作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重要内容,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办法》第十八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授权(第十三条),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团结一切拥护中国和平统一的海内外同胞,推动台湾海峡两岸的民间交流与往来,反对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分裂中国的活动,促进早日实现中国和平统一。

  地方上,四川、浙江、河南、深圳、福建等地接连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8月28日,浙江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不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这一个总目标,提出了“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5个方面政策措施。

  显然,菲律宾在仁爱礁长期驻扎军事人员和修复“马德雷山”号的做法公然改变现状,严重违背了宣言精神,不仅无法促进争端有效解决,反而会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便利地区转移;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

鞠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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