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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带货顶流主播小杨哥深陷舆论漩涡,他带货的多款商品被人诟病,有的曾被处罚、有的涉及虚假宣传。如今这些商品引发的风波有的还在延续,有的似乎已经“风平浪静”。这些商品曾经在网上热销一时,如今厂家是否还在生产?受罚情况如何?产品整改情况又如何,是否还在销售?上游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香港月饼”涉事商家仍在直播带货但关闭评论近日,在“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及其旗下各大主播直播间均在销售一款名为“香港美诚”品牌的月饼,随后#月销5000万元的香港月饼香港买不到#的话题冲上热搜,有网友质疑“月饼挂香港,实际跟香港不沾边”,涉嫌虚假宣传。伴随舆论发酵,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涉事店铺“美诚礼官方旗舰店”的账号一夜之间删除(或隐藏)了全部200余条视频作品,并开启了防打扰保护功能,非互关好友无法评论。不过,14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店已经恢复了一条一年前发出的视频作品。另外,该店铺还在正常直播带货,此时直播间观众有700多人,但商家关闭了评论。该店目前最受欢迎的一款产品,是价值169元的“美诚礼黑松露流心奶黄美味月饼中秋节送礼盒伴手礼”,该店已售超过10万份。美诚月饼直播间已经关闭评论 网络图针对“月饼挂香港,实际跟香港不沾边”的问题,客服回应称,品牌自己从未说“香港美诚月饼”是香港产的,但在香港、广东都有公司,在广东还设有生产基地和运营中心,合法合规经营销售。月饼是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生产厂家广州美诚食品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美诚食品”品牌创始人在香港。针对月饼是否在香港本地售卖的问题,工作人员称是有合作店铺的。记者查询发现,涉事公司在2022年申请的“香港美诚”商标处于“被驳回复审中”,此外,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7月到8月发生了多次变更。蟹太太被大闸蟹协会暂停会员权利近来,两大顶流带货主播“辛巴”(辛有志)与“疯狂小杨哥”的交恶起源就是都带货了“蟹太太品牌”的大闸蟹,而两边的价格机制和规格都不一致。辛有志在直播中表示,“8月18号我开播卖螃蟹,卖了六七千万、七八千万。卖完之后,粉丝让加库存,加库存链接没了。品牌方蒙了,他说被小杨哥举报了。”辛有志随后多次指责“疯狂小杨哥”团队在质检、售后、赔偿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此次事件中所涉及的大闸蟹品牌,为知名品牌“蟹太太”。企业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蟹太太品牌诞生,正式进军生鲜市场,并签约影帝黄晓明担任品牌形象,母公司为苏州西风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蟹太太”年销售额破2亿元,2023年全年销售额突破6亿元,同比增长100%。9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蟹太太”品牌下的“蟹太太官方旗舰店”“蟹太太官方旗舰店优选”“蟹太太生鲜精选”等多个授权账号都在正常进行直播带货,此前引发争议的4只4两的公蟹、母蟹4只3两8只装的大闸蟹产品,目前售价为299元,14日截至发稿,四个直播间销量已经超过1300份,总销量已经超过6.4万份。上游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客服,该产品是否在其他平台会更便宜?客服表示对其他平台价格不太清楚,无法进行价格承诺。对于产品是否足斤足两,客服承诺,商品签收24小时内反馈,拿到螃蟹去掉绳子称重拍照(剔除7%失水率),可按只数比例赔付。截至九月初,根据蝉妈妈数据,近30天内,“蟹太太”在某短视频商超平台的销售额在2亿元左右,其订单主要集中在8月21日到8月23日期间。“蟹太太”多次被网民投诉 网络图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蟹太太”在今年曾因多次“缺斤少两”“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用中国显示,今年4月,该公司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被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元,处罚事由是存在“短斤缺两”行为。据媒体报道,2024年6月,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取消苏州西风阁公司会员资格。公告指出蟹太太因“缺斤少两、虚假标注、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经营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多次被市监局处以行政处罚。依据相关章程,该协会暂停该公司2024年度会员权利,退还该公司2024年已缴会费。对被阳澄湖大闸蟹协会“除名”一事,“蟹太太”官方客服对媒体称:“之前缺斤少两和虚假宣传是个别情况,现在我们保证质量。而且,蟹太太只有一小部分最高端贵价的产品是源自阳澄湖的,我们在线上直播间没有卖阳澄湖大闸蟹,只专供线下门店。”问题梅菜扣肉生产商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近日辛有志与张庆杨的带货争议中,辛有志一直批评后者在带货“劣质槽头肉生产的梅菜扣肉”事件中,对消费者没有赔偿。今年3·15晚会上,使用劣质槽头肉生产梅菜扣肉的三家公司被曝光,随后,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这三家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款共计1287.2万元。其中,被罚款573.44万元的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即“御徽缘”牌梅菜扣肉的生产商,“疯狂小杨哥”曾为这款产品带货。事件曝光后,“疯狂小杨哥”所属的三只羊公司于3月18日发布公告公开道歉,表示已启动垫付退款工作,但未提到三倍赔偿。9月初,有多名网友反映称,自己此前在小杨哥直播间购买的梅菜扣肉得到了退款。不过,根据网友晒出的与客服沟通记录,此次并非“退一赔三”,只是将网友购买梅菜扣肉的原价退还。上游新闻记者在天眼查APP上看到,该品牌梅菜扣肉的生产商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7月份因为露天堆放冷冻槽头肉、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恶劣行为,已受到严厉制裁,被处以高达573万余元的罚款,并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在各大电商平台都已经搜索不到“御徽缘”品牌旗下梅菜扣肉、手工狮子头、红烧肉等多款曾经热销的产品。问题原切牛肉卷被罚款50万网店下架所有产品9月9日,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社交媒体晒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爆出“疯狂小杨哥”带货的一款“原切牛肉卷”实际为加水和试剂的拼接牛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食品供应商为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罚款5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12月5日至10日期间,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并受理大量关于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抖音网店销售的牛肉卷、羊肉卷并非宣称的“原切”牛羊肉,疑似合成拼接肉的投诉举报。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明知自己委托生产的“澳洲谷饲牛肉卷”配料含牛肉、水、复配水分保持剂,但却在其抖音店面、直播带货推广、商品详情页面宣传“原切肉”,侧重宣传“无添加”属性,在主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产品竞争的优势地位。最终对涉事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鲜多裕肉制品旗舰店已经下架所有商品 网络图9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的“鲜多裕肉制品旗舰店”看到,该店铺已经下架了所有产品,之前的销量停留在57.2万,不过账号并未删除视频。目前,在其他平台也搜索不到“鲜多裕”的相关产品。店铺客服回复称,如果认为收到的商品不好,可以直接联系主播,由主播答复。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部分内容据鲁中晨报、潇湘晨报、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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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9月13日上午,“华图教育再因不雅广告翻车”登上热搜。有媒体报道称,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有价值观扭曲、“物化女性”“消费女性”之嫌。13日下午,华图教育官方回应称,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该公司女老师张某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公司的宣传广告。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 视频截图极目新闻注意到,在网友发布的图片里,疑似教室内的屏幕画面上,赫然显示含有“如果你不努力,你的女儿可能被同龄人抱着;你努力,你抱着同龄人的女儿”字样的图片,图片右下角为华图教育的logo字样。有网友评论称:“这机构是什么思想导向,还考公呢。”“这竟然是教育机构的广告。”“万一这种三观不正的人上岸了,可想而知有多可怕。”“三观不正的企业,还是教育企业。”13日中午,极目新闻致电华图教育官方客服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跟进调查此事。当天14:34,华图教育在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说明称,近期,有网友在网络上传播我公司发布不良广告一事。公司高度重视,道德遵从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经查,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我公司老师张某(女)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我公司的宣传广告。对于此事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公司深表歉意。现已责成当事人张某作出深刻检查,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真诚感谢社会舆论监督,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授课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今年4月,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因发布含有“逢考必过”“上岸”“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编制的尽头是公务员”等内容的广告,或明示、或暗示地对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吸引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网友评论华图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资料显示,华图教育创办于2003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教育培训公司。(来源:极目新闻)

云南昭通一村委会的干部左某婚内出轨女同事,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因为感情纠葛等原因,左某在抓扯中打了女同事耳光。二人闹到了派出所,为了平息此事,左某给了对方9.8万元。左某婚外情和殴打他人被处分、降级。左某与妻子离了婚,此后,其妻子李某将左某和女同事起诉到法院,认为上述9.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还钱。近日,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1年12月21日左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9年3月5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左某出轨了同事何某。2018年,左某与何某曾共同在盐津县某某村委会工作,属同事关系,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左某与何某在某某酒店等地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2018年12月13日,因感情纠葛、工作等原因左某与何某发生抓扯,左某打了何某耳光,何某以左某对其强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经多次协商,左某给付何某9.8万元,2018年12月15日何某向左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左某现金9.8万元,何某出具书面谅解书。2018年12月28日,盐津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左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何某在公安机关自愿放弃做伤情鉴定,认可左某未对其肢体造成伤害,未去医院做检查)。2019年7月23日,盐津县纪委作出《关于给付左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认为左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婚外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道德品质败坏,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殴打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8日,盐津县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给予左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从九级管理岗位降为十级管理岗位。2019年3月5日,李某与左某在盐津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何某与左某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何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有悖社会道德,违反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二人的行为之间属于违法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诉争协议系二人发生情感纠葛,左某打何某耳光,报警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左某给何某9.8万元,根据何某在公安机关笔录中陈述,因与左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私下协商,不想把事情闹大,左某的陈述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了不影响家庭,给9.8万元解决此事。何某明确表示不做伤情鉴定,未造成肢体上的伤害。由此能够认定,双方达成的9.8万元并不完全是赔偿何某被打的损失,而是因双方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为了平息此事对何某作出的一种补偿。因此双方之间因不正当关系所达成的协议违反善良风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李某作为左某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协商一致,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双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也应认定无效。协议无效如何处理?一审法院认为,何某明知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与何某在主观上均存在过错,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左某确实打了何某,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双方达成的协议,应酌定考虑一部分赔偿金额。同时李某与左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左某对财产作出很大的让步,将财产给李某,债务由左某承担,虽与何某达成的协议无效,但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单独处理的权利,对其应有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鉴于左某与何某均有过错,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酌定由何某返还李某3.5万元。何某不服提起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伸阅读男子疑因护士妻子出轨医生自杀:在妻子手机发现不雅照近日,一则浙江一女护士出轨医生致丈夫自杀身亡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医院方面曾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护士、医生已被停职,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8月26日至27日,大皖新闻记者对话了死者父亲徐先生,其称,儿子曾不顾家人反对入赘,结婚才半年多便发现妻子出轨,遭受打击后自杀身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男方曾不顾劝阻入赘,结婚才半年多8月26日,徐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都是浙江杭州本地人,其子王越(化名)随母姓,1999年出生,今年才25周岁,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母亲双方亲属都对这棵“独苗”疼爱不已。而王越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待人有礼貌,乖巧懂事。2019年,王越在大学时与同龄的校友毛英(化名)相恋,2023年,双方正式领证,这段校园恋爱最终落地开花。死者王越与妻子的婚纱照(受访者提供)但是在此过程中,男方面临需要入赘的现实。“当时我们家里是一万个不同意!”徐先生介绍,尽管父母不同意,但王越说二人是真爱,态度坚决,家人拗不过只好同意。今年1月中旬两人举行婚礼,因为前来祝贺的亲友太多,连摆了两天酒席。看着儿子成家,徐先生也欣喜不已,当天接连在朋友圈分享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配文“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你们能恩爱一生,百事顺遂!”,照片中二位新人身穿红衣,面带微笑,透着喜庆。婚后,王越是在一家银行任业务经理,毛英则是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一同住在女方家里,在亲友眼中,二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小夫妻俩看着感情很好,同桌吃饭王越经常会给爱人夹菜,也没见过他们争吵。”徐先生说,儿子王越全身心投入到了这段感情中,婚后热爱生活,也很自律,遇到假期小两口还会出门旅游,女方对长辈也还不错,父亲节他还收到了儿媳发来的红包,这对小夫妻的甜蜜生活也让作为家长的他倍感欣慰。然而这样的甜蜜仅仅持续了半年多。遭受打击,男方留下遗书遗言轻生徐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今年7月30日,王越给毛英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王越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同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生刘某某的不雅视频、合照,以及“不寻常”的聊天记录,这让王越备受打击。徐先生称,8月1日,心灰意冷的王越请了假带着毛英前往舟山散心,在此期间,还曾用毛英的手机与刘某某联系。8月2日凌晨,王越写下了遗书发给毛英。死者留给妻子的遗书(来源:死者母亲微博)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王越在遗书中写道:“吾妻,谢谢你陪我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美好的事情。我永远爱你。只是经过这次你的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我真的挺不过去了……”在遗书中,王越还表达了对刘某某的怨恨,并再次向妻子深情告白:“我爱你,如当初。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当天凌晨2点多,王越将这封遗书发给了妻子,早上快9点时,对方回复“等我”。徐先生则告诉记者,作为父亲,他等来的是儿子的死讯。当天中午,宾馆工作人员进房间时发现王越已经在衣柜内自缢身亡。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全家人无法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后,他们在王越的手机里还找到了录好的遗言,同样表达了对遭遇背叛的绝望死者尚未安葬,家属希望女方出面事后,王越的遗体被运回了浙江萧山。徐先生介绍,事发至今已过去了快一个月时间,但女方家迟迟未出面,王越的遗体依旧存放在殡仪馆内。家属也曾找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和女方家所在的萧山区衙前镇政府,虽然相关部门组织过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们也不知道院方对于毛、刘二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徐先生表示,目前,男方的诉求是,女方要出面处理后事,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还要进行一定的赔偿。8月27日,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毛英,但显示已经关机,其父母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刘某某的号码则显示已是空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王越家人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后,很快引发关注。8月7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图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的情况通报通报中还称:“我院对后续出现的变故感到痛心,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如今,20天过去了,此事是否有处理结果,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毛、刘二人均没有来上班,此前院方已经发布了情况通报,目前尚未发布新的通报。萧山区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女方户籍地确实在该镇,针对此事,镇里相关部门曾介入协调,但具体结果并不清楚。徐先生介绍说,对于王越的死因,事发地舟山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排除他杀,认定为自缢死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8月2日上午,该所接毛某某(女,25岁,浙江萧山人)报警称:在舟山东极一民宿内其老公王某自杀。该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后经现场120医生确认,王已死亡。经调查,该死者于8月2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民宿内自缢。经该所调查走访取证、分局技术现场勘查、法医对遗体的勘验和提取物检测,房间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死者体表无暴力性损伤,符合缢死特征,排除他杀,判断自缢死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撰文丨余晖据青海理工学院官网消息,近日,青海理工学院举行2024级开学典礼。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宁栋,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化工作处副处长曹毅,校党委书记王晓英,校长贾叙东,校领导赵之重、樊协珍、张亚权,校长助理王东出席。上述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担任青海省科协党组书记的王晓英现已出任青海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王晓英现身开学典礼王晓英,女,汉族,1982年7月出生,吉林双辽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99年,王晓英考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于2003年获学士学位,2003年9月以免试资格进入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攻读博士学位,2008年7月获博士学位,并被评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2008年8月,王晓英到青海大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工作,2008年12月进入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年12月完成博士后工作出站。2013年,王晓英任青海大学计算机系常务副主任。2015年6月,王晓英获任青海大学校长助理,并于2018年5月任青海大学副校长,后担任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2023年5月,她获公示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后出任青海省科协党组书记。如今,她担任青海理工学院党委书记。据官网介绍,青海理工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2019年开始筹建,202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王晓英的丈夫靳力同为清华大学博士,也在毕业后扎根青海。王晓英和丈夫的合影靳力出生于1980年10月,籍贯河北保定,1999年被保送进入清华计算机系,2008年获博士学位。据清华新闻网此前报道,毕业那年,靳力和王晓英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们要敢于挑战,但是更重要的是坚持。不是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好,而是为了更多的人生活更好,这是我们的人生观,也是在将来的坎坷道路上让我们能够坚持理想的动力。”公开资料显示,靳力曾任青海省海北州发改委主任,海东市平安区区委书记,青海省工信厅副厅长兼省招商局副局长等职,2024年1月履新青海省数据局局长(副厅级),后兼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延伸阅读苑振超拟任新职,他清华毕业,父亲早逝,上学时靠母亲收废品维持生计据《辽宁日报》8月25日消息,辽宁省委组织部8月25日发布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其中:苑振超,男,汉族,1987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地级市副市长人选。图为苑振超资料图,他毕业于清华大学苑振超毕业于清华大学,曾是辽宁省最年轻的副县长。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2005年,苑振超以645分的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2005年至2009年,他在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获得学士学位后,放弃直博机会,只留下一句“我离不开鞍山,因为我的梦放飞在那里”,便在同学们诧异的眼神中离开北京,坐上了驶往家乡的火车。作为辽宁省委选调生身份,公开简历显示,2009年,苑振超开始任职鞍山市铁西区繁荣街道办事处,后任职鞍山市发改委,2014年任鞍山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2015年12月,他任岫岩满族自治县朝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后任镇长。2017年9月,他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副县长,后挂职南京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12月明确为三级调研员。当时,他是辽宁省最年轻的副县长。图为苑振超简历照片2020年,他任鞍山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任台安县县长。2022年4月报道显示他已任台安县委书记,时年35岁。苑振超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辽宁给了我实现梦想的舞台,在辽宁振兴发展的征程中,我愿意披甲执锐。”“是这片热土养育了我,我希望能为它作一点贡献。”面对千头万绪的县域工作,苑振超认为,不同岗位的工作经历使他能够在处理各项难题时更加从容、更有底气。“每个岗位、每段经历都是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的历练。”曾因寒门学子身份受关注苑振超考上清华大学时,其寒门背景曾受到舆论关注。新华社一篇报道称,苑振超的父亲早逝,哥哥患有脑瘫,母亲靠收废品维持生计。父亲去世时,苑振超刚刚两岁。十几年来,苑振超的母亲扛起了生活的重担,推着手推车,走大街串小巷收废品,为儿子撑起了学习生活的蓝天。苑振超的母亲告诉他,每份工作都是谋生的手段,只要人活得堂堂正正,就算穿得不好、吃得不好,也一定要挺起胸膛做人。新华社报道称,苑振超在读书期间,学习成绩很好。他曾代表学校参加全国高中生奥林匹克物理选拔竞赛,获得辽宁省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因为没有获得一等奖,孩子的情绪非常低落,随后在学校的月考中,他的成绩也下滑了许多。这时候,我并没有责怪孩子,而是告诉他,只要有信心,就能学好。我认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帮助孩子用乐观的心态去战胜困难,这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也是家庭教育的艺术。”在母亲的鼓励下,2004年苑振超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在辽宁省重点高中五校联考的月考中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当时暑期里,有很多人找上门来想资助苑振超读书,都被母子俩婉言谢绝。母亲告诉苑振超:“你要靠贷款上大学,毕业后首先还贷款。”清华大学新闻网2005年8月发表的文章称,辽宁鞍山的苑振超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已下岗多年,脑瘫的哥哥给家里造成负担。在社会和老师朋友的帮助下苑振超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并考取了清华大学。“我以前的想法就是毕业挣钱、回报母亲,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的心里很矛盾,觉得这种想法很狭隘。我们也要为回报社会而努力学习,争取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做到‘忠孝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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