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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台科普下载|翌日の「演劇史2」の講義に緑は姿を見せなかった。講義が終わると学生食堂に入って一人で冷たくてまずいランチを食べcそれから日なたに座ってまわりの風景を眺めた。すぐとなりでは女子学生が二人でとても長いたち話をつづけていた。一人は赤ん坊でも抱くみたいに大事そうにテニスラケットを胸に抱えcもう一人は本を何冊かとレナードバーンスタインのlpを待っていた。ふたりともきれいな子でcひどく楽しそうに話をしていた。クラブハウスの方からは誰かがベースの音階練習をしている音が聞こえてきた。ところどころに四c五人の学生のグループがいてc彼らは何やかやについて好き勝手ない件を表明したり笑ったりどなったりしていた。駐車場にはスケートボードで遊んでいる連中がいた。革かばんを抱えた教授がスケートボードをよけるようにしてそこを横切っていた。中庭ではヘルメットをかぶった女子学生が地面にかがみこむようにして米帝のアジア侵略がどうしたこうしたという立て看板を書いていた。いつもながらの大学の昼休みの風景だった。しかし久しぶりに改めてそんな風景を眺めているうちに僕はふとある事実に気づいた。人々はみんなそれぞれに幸せそうに見えるのだ。彼らが本当に幸せなのかあるいはただ単にそう見えるだけなのかわからない。でもとにかくその九月の終わりの気持ちの良い昼下がりc人々は人々はみんなしあわせそうに見えたしcそのおかげで僕はいつになく淋しい思いをした。僕は一人だけがその風景に馴染んでいないように思えたからだ。

2024-09-20 16: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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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删除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全面贯彻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明确相关业务经营规则,明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专项业务进行管理。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针对业务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补充完善转受让融资租赁资产、联合租赁、固定收益类投资、保理融资、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经营和管理规则。

  《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设备大规模更新,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 自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或以特定业务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为从事某类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同时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和租赁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的特点。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及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一节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及变更

  第七条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主要出资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并且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合规及内控管理等关键岗位上至少各有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

  (五)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出资人。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有一名符合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主要出资人,且其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金融租赁公司全部股本的51%。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金融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以及投资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金融租赁公司,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第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二)为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确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三)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六)注册地位于境外的,应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监管评级良好;

  (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行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五)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

  (六)境外商业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七)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40%;

  (三)最近1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以上;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五)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团内投资、运营公司持有金融租赁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集团合并报表数据认定本条规定条件。

  第十二条 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业务资源、人才储备、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

  (五)接受金融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需满足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3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

  (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四条 其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一般出资人,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及第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条件。

  其他非金融企业作为金融租赁公司一般出资人,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外,还应当符合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的条件。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

  (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

  (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

  (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六)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七)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八)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九)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十)其他可能会对金融租赁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司性质、组织形式及组织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第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

  (四)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变更住所;

  (七)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分立或合并;

  (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二节 专业子公司设立及变更

  第十九条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保税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境内区域以及境外区域设立专业子公司。涉及境外投资事项的,应当符合我国境外投资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子公司的业务领域包括飞机(含发动机)、船舶(含集装箱)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设立专门从事厂商租赁业务模式的专业子公司。

  专业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及业务领域或厂商租赁等业务模式,应当与其公司名称中所体现的特定业务领域或特定业务模式相匹配。

  第二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除适用本办法第九条及第十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并表管理能力;

  (二)在业务存量、人才储备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在专业化管理、项目公司业务开展等方面具有成熟的经验,能够有效支持专业子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各项监管指标符合本办法规定;

  (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二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设立境外专业子公司,除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有业务发展需要,具备清晰的海外发展战略;

  (二)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与境外业务发展相适应;

  (三)具备与境外经营环境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所提申请符合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境内专业子公司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司章程;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二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原则上应当100%控股,有特殊情况需要引进其他投资者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引进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主要出资人条件,熟悉专业子公司经营的特定领域,且在业务开拓、租赁物管理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有助于提升专业子公司的专业化发展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批准或报告: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专业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第二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原则对所设立专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授权,并在授权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租赁公司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级派出机构报告,抄报境内专业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级派出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不得将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向专业子公司授权。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向非银行股东借入3个月(含)以上借款;

  (四)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六)发行非资本类债券;

  (七)接受租赁保证金;

  (八)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 务。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申请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一)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三)向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履约担保;

  (四)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五)资产证券化业务;

  (六)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七)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

  (八)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开办前款所列业务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经营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一条 国有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党组织设置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机构,加强政治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股东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股东义务外,还应当承担以下股东义务:

  (一)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符合监管规定,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金融租赁公司股份;

  (三)如实向金融租赁公司告知财务信息、股权结构、入股资金来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投资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重大变化情况等信息;

  (四)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变化的,相关股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告知金融租赁公司;

  (五)股东发生合并、分立,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解散、清算、破产程序,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金融租赁公司;

  (六)股东所持金融租赁公司股份涉及诉讼、仲裁、被司法机关等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被质押或者解质押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金融租赁公司;

  (七)股东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金融租赁公司利益;

  (八)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金融租赁公司、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管理;

  (九)金融租赁公司发生重大案件、风险事件或者重大违规行为的,股东应当配合监管机构开展调查和风险处置;

  (十)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出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股权等情形除外;

  (十一)主要股东承诺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

  (十二)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金融租赁公司补充资本,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

  (十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列明上述股东义务,并明确发生重大风险时相应的损失吸收与风险抵御机制。

  金融租赁公司大股东应当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支持中小股东获得有效参加股东会和投票的机会,不得阻挠或指使金融租赁公司阻挠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或对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设置其他障碍。

  第三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建立包括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三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全面、审慎、有效、独立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与整改,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并加强专业子公司并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第三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的绩效考评机制。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稳健的薪酬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第三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和会计制度,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按照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和全部流程的信息系统,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控制功能建设,及时、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

  第三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年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编写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披露机构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客户咨询投诉渠道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查评价并改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合法经营和稳健发展。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管理

  第四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构建资本管理体系,合理评估资本充足状况,建立审慎、规范的资本补充、约束机制。

  第四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同时应当及时识别和管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特定风险。

  第四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对租赁应收款建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及时、准确进行资产质量分类。

  第四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未提足准备或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不得进行现金分红。

  第四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第四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性质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制定并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及时消除流动性风险隐患。

  第四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业务流程、人员岗位、信息系统建设和外包管理等情况建立科学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规范员工行为和道德操守的相关制度,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案件风险防控,确保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

  第四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制定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标准、内外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等内容。

  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严禁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监管制度规定。

  第四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金融租赁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或累计达到金融租赁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

  金融租赁公司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第四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与其设立的控股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之间的交易,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与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之间的交易,不适用关联交易相关监管要求。

  金融租赁公司从股东及其关联方获取的各类融资,以及出卖人为股东或其关联方的非售后回租业务,可以按照金融监管部门关于统一交易协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 业务经营规则

  第五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涉及境外承租人的,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境内、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其中,租赁物为飞机(含发动机)或船舶(含集装箱)且项目公司需设在境外的,原则上应当由专业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第五十一条 专业子公司可以在境内、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

  涉及境外投资事项的,应当符合我国境外投资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选择适格的租赁物,确保租赁物权属清晰、特定化、可处置、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产生使用收益。

  金融租赁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不得以小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第五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合法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租赁物属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财产类别,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登记。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在国务院指定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机构办理融资租赁登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或明确融资租赁业务意向的前提下,按照承租人要求购置租赁物。特殊情况下需提前购置租赁物的,应当与自身现有业务领域或业务规划保持一致,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以设备资产作为租赁物的,同一租赁合同项下与设备安装、使用和处置不可分割的必要的配件、附属设施可纳入设备类资产管理,其中配件、附属设施价值合计不得超过设备资产价值。

  第五十六条 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

  第五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评购分离、评处分离、集体审查的原则,优化内部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负责评估和定价的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应当与负责购买和处置租赁物的部门及人员分离。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租赁物价值评估体系,制定租赁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评估程序、评估影响因素和评估方法,合理确定租赁物资产价值,不得低值高买。

  第五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的评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评估专业资质。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应当对相关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及可信度进行分析论证,不得简单以外部评估结果代替自身调查、取证和分析工作。

  第五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持续提升租赁物管理能力,强化租赁物风险缓释作用,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密切监测租赁物运行状态、租赁物价值波动及其对融资租赁债权的风险覆盖水平,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租赁物持有期风险。

  第六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租赁物未担保余值的评估管理,定期评估未担保余值,并开展减值测试。当租赁物未担保余值出现减值迹象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第六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未担保余值风险的限额管理,根据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复杂程度和市场状况,对未担保余值比例较高的融资租赁资产设定风险限额。

  第六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对租赁期限届满返还或因承租人违约而取回的租赁物的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租赁物变卖及处理的制度和程序。

  第六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员工的管理制度,加大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督力度,强化业务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部门或团队的权限、业务及其风险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异常行为排查的频率。

  第六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与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租赁业务,应当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融资租赁行为,按实际出资比例或按约定享有租赁物份额以及其他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相关业务参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团贷款业务监管规则执行。

  第六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申请发行资本工具,并应当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合格标准。

  第六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基于流动性管理和资产配置需要,可以与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业务,并依法通知承租人。如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境外机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业务时,应当确保租赁债权及租赁物所有权真实、完整、洁净转移,不得签订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差额补足条款或抽屉协议。

  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受让方,应当按照自身业务准入标准开展尽职调查和审查审批工作。

  第六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基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可以通过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将租赁应收款转让给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原租赁应收款全额计提资本,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拨备,不得终止确认。

  第六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基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可以开展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投资范围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公募债券型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AAA级信用债券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应当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坚持质价相符等原则,不得要求承租人接受不合理的咨询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不得向承租人收费,不得以租收费。

  第七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合作机构准入、退出标准,定期开展后评价,动态调整合作机构名单。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适度分散原则审慎选择合作机构,防范对单一合作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的风险。金融租赁公司应当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金融租赁公司名义向承租人推介或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确保合作机构与合作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七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出于风险防范需要,可以依法收取承租人或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方的保证金,合理确定保证金比例,规范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放款时不得在融资总额中直接或变相扣除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充分尊重承租人的公平交易权,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如实向承租人披露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内容和实质。

  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资产质量管控。

  第七十三条 金融租赁公司以自然人作为承租人的,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承租人知情权等各项基本权利,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向承租人充分披露年化综合成本等可能影响其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承租人信息等行为。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承租人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经承租人确认后,对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可回溯管理,完整客观记录关键信息提示、承租人确认和反馈等环节。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依法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遵守以下监管指标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各级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各级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二)杠杆率。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

  (三)财务杠杆倍数。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四)同业拆借比例。同业拆入和同业拆出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五)拨备覆盖率。租赁应收款损失准备与不良租赁应收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100%。

  (六)租赁应收款拨备率。租赁应收款损失准备与租赁应收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2.5%。

  (七)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对单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0%。

  (八)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对单一集团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九)单一客户关联度。对一个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0%。

  (十)全部关联度。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十一)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同时满足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

  (十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应当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监管要求。

  (十三)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0%,金融租赁公司投资本公司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自留部分除外。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特定行业和企业的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单一客户关联度、全部关联度和单一股东关联度要求可以适当调整。

  第七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及时调整业务发展规划,不得开展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业务。

  第七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外部审计制度,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

  第七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十九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权依法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第八十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监管需要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监管评级,评级结果作为衡量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市场准入以及调整监管指标标准的重要依据。

  第八十一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有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与股东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要求金融租赁公司降低对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融资余额占其资本净额的比例,限制或禁止金融租赁公司与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开展交易。

  第八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股东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金融租赁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可以区别情形,依照法律法规,采取暂停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股东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等监管措施。

  第八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 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第八十四条 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应当吊销经营许可证情形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八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予以撤销。

  第八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予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其他法定事由。

  第八十八条 金融租赁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对未到期债务及相关责任承接等作出明确安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清算过程。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交清算报告等相关材料。

  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金融租赁公司破产清算。

  第八十九条 金融租赁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情形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金融租赁公司或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应当根据进入破产程序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状况,依法对其采取暂停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

  第九十条 金融租赁公司被接管、重组、被撤销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权要求该金融租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十一条 金融租赁公司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按规定完成清算工作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九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金融租赁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前款中的“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租赁公司提名或派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金融租赁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办法所称大股东,是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认定标准的股东。

  本办法所称厂商租赁业务模式,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与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厂商、经销商及设备流转过程中的专业服务商合作,以其生产或销售的相应产品,与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经营模式。

  本办法所称合作机构,是指与金融租赁公司在营销获客、资产评估、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

  本办法所称资本净额,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本管理有关规定,计算出的各级资本与对应资本扣减项的差值。

  第九十三条 本办法所列的各项财务指标、持股比例等要求,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以上”均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

  金融租赁公司法人口径、并表口径均需符合本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各项监管指标。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将所设立的项目公司纳入法人口径统计。

  第九十四条 专业子公司参照适用本办法第四章至第八章相关监管规定,涉及集中度监管指标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设立的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比照境外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进行管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境外专业子公司、境外项目公司应当在遵守注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六条 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专业子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调整业务范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则上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规范整改。具体要求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

  第九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李琳琳

张维松(记者 张珮瑜)09月20日,(原标题:特朗普重申将对其他国家加征关税,哈里斯称美国中产阶级将为此最终买单)

张维松(记者 杨佳莹)09月20日,中国队进首球后庆祝经历了世预赛18强赛首战客场0比7不敌日本的重创,重新回到主场的国足终于走出了阴影,但在大连梭鱼湾足球场仍然无缘本次18强赛的第1分。9月10日晚,在48628名现场球迷的见证下,中国足球队在对手乌龙且红牌罚下一人的情况下,最终以1比2不敌沙特队,无缘积分。对于目前这支中国队来说,或许也是最现实最遗憾的结果。场上球迷打出的口号主场不怵沙特,国足打入18强赛首球本场比赛,伊万科维奇主教练对首发阵容进行一定调整,还是4-4-2平行中场的体系,门将王大雷,中日之战首发的两名边后卫杨泽翔和刘洋受伤,高准翼和李磊代替首发,双中卫还是蒋光太搭档朱辰杰,拜合拉木顶替徐皓阳进入首发阵容,另外三人蒋圣龙、李源一和谢文能是上一场比赛的首发,锋线费南多顶替张玉宁出场和武磊搭档双前锋。图为比赛现场国足与沙特此前共交手19次,中国队取得6胜5平8负,进22球,失26球。国足上一次战胜沙特是2015年的亚洲杯,当时中国队凭借于海在81分钟的进球1-0击败沙特,而在进球前,王大雷扑出了沙特队的点球。那场比赛国足首发,如今只剩王大雷、武磊仍在国足阵中并担任本场比赛首发。虽然两队交锋纪录国足稍处下风,不过就在大赛的主场成绩,国足完全不怵沙特,1994年前四战全胜。1997年世预赛10强赛也是在大连,凭借着张恩华的头球国足1比0击败沙特,2013年亚洲杯预选赛,国足也在主场和沙特0比0互交白卷,大赛在国内主场对阵沙特保持5胜1平的成绩。国足18强赛的首粒进球这样的心理优势也让国足开场就不怵对手。比赛第14分钟,费南多角球开出,蒋圣龙的头球造成拉贾米的乌龙,国足打破僵局,这也是国足18强赛的首粒进球!沙特球员穆罕默德·卡诺在带球中倒地仅仅2分钟后,沙特球员穆罕默德·卡诺在带球中倒地,随后附加动作正面蹬踹蒋圣龙。VAR介入后,主裁判看过回放后判罚直接红牌!国足在比赛开场16分钟就取得人数领先优势。本场场上裁判组由塔吉克斯坦裁判组成,据悉,由于原定的主裁古尔穆罗季出现了生病情况,临时改由第四官员卡比罗夫执法本场比赛,古尔穆罗季则担任本场第四官员。图为比赛现场伊万、曼奇尼打起帅位保卫战目前两队国际足联排名,沙特第56位远高于国足的87名。据德国转会市场网站身价评估数据,中国队23人名单身价总计为965万欧元,沙特23人名单身价总计为2800万欧元。其中菲拉斯·布赖坎身价最高,为600万欧元。就首发阵容身价估值而言,国足不及对手的1/3。对于两队主帅伊万科维奇和曼奇尼来说本场也都是不折不扣的帅位保卫战。伊万带队5场比赛1胜2平2负,成绩比较惨淡。沙特18强赛首战归化军团组成的第六档球队印尼,只收获1-1的平局,赛后沙特媒体对曼奇尼进行了批评。卡德什头球将比分改写为1-1面对谁都输不起的比赛,沙特在落后且少打一人的情况下,也没有放弃,球队实力也胜过国足。相反,中国队再次出现角球防守丢球,第39分钟,卡德什头球将比分改写为1-1。武磊头球稍稍高出横梁国足首场对阵日本开场第12分钟同样被对手定位球破门。上半场结束前,国足角球进攻制造威胁,武磊头球稍稍高出横梁。上半场国足控球率32%比68%落后,传球成功率仅仅60%,落后于对手的77%,射门5比4略微占优。图为比赛现场技不如人+换人迟缓,最终遭遇逆转半场过后,王上源换下上半场肌肉有些拉伤的蒋光太,蒋圣龙回撤打中卫。国足多打一人,但场上仍然处于下风,面对沙特球员的快节奏,多少有些不适应,频频犯规。不过,国足也在努力寻找机会。进球被判无效第54分钟,国足角球进攻,王上源接武磊头球摆渡,在门前补射破门,但他处在越位位置,进球被判无效。多萨里多次在左路威胁中国队的后防沙特也频频利用反击威胁国足的球门。第62分钟,萨利姆·多萨里快速反击直插国足左肋,一脚劲射击中横梁弹出,中国队侥幸躲过一劫。随后多萨里多次在左路威胁中国队的后防。第69分钟,张玉宁替补武磊出场,球队也利用对手体能下降,打出了一波进攻,可惜拜合拉木的射门被对手门将扑出。主帅伊万的换人也多少让人有些并不理解,直到谢文能体能透支有些受伤才又进行换人调整。沙特队再次利用角球破门,2比1反超了比分这最终也导致了糟糕的结果,第89分钟,沙特队再次利用角球,由卡德什破门,2比1反超了比分。本场比赛,国足多少兑现了赛前的承诺,打出了精神面貌。然而,技不如人加上换人上的迟疑,最终让球队无缘拿到积分。根据接下来世预赛18强赛的赛程安排,国足下一场比赛将于10月10日在客场对阵澳大利亚队。延伸阅读沙特队充满求胜欲,曼奇尼:最后时刻换进攻球员,就是想赢沙特队主教练曼奇尼北京时间10日晚间,世预赛18强赛第二轮,沙特队客场挑战中国队,在0比1落后且少一人的情况下,沙特队靠着两个角球打进两球,最终2比1击败中国队,拿到了18强赛首胜。赛后,沙特队主教练曼奇尼表示,“祝贺我的球员,他们踢出了一场完美的比赛,在很长时间内少打一人的情况下,坚持了90分钟,赢下了比赛。”梅开二度的沙特球员卡迪什表示,“如主教练所说,这不是一场容易的比赛,尤其是少一人的情况下,赢下了三分,很重要。我要感谢所有队友,大家都很棒,我们会继续前进。”比赛80分钟左右,曼奇尼连换三人改变了战局,对于及时的调整,曼奇尼表示,“我们非常想赢下比赛,有很强的求胜欲望,把进攻很强的球员最后时刻换上,就是想赢下比赛。”对于两个角球进球是否有设计这个话题,曼奇尼表示,“没有针对性训练,我们做的是尽可能尝试,角球方面没有特殊准备。”两场比赛1胜1平拿到4分,对于出线前景,曼奇尼认为现在讨论为时过早,“还有八场比赛,下一场和日本队的比赛非常重要,所有比赛都是很艰难的。”少一人情况下如何应对?曼奇尼透露,“红牌情况不清楚,我认为球员犯了一个错误,我们有很强的求胜欲望,战术调整我把卡迪什换到了左后卫,换了阵型(4-4-1)。”

财联社9月12日讯(编辑 史正丞)当地时间周三,一段拜登戴着印有“特朗普2024”帽子的视频在互联网上疯传,引发特朗普支持者的狂欢。对此白宫第一时间回应称,事情是真的,但背后有着非常积极的原委。现场画面显示,拜登拿着一个红色的帽子,短暂戴在头上又拿了下来。对此,白宫发言人安德鲁·贝茨迅速回应称,拜登在9·11纪念活动时提到那场灾难后的两党团结,并表示现在的美国应该回到那个时候。作为一种姿态,他给了现场一位特朗普支持者一顶帽子,随后那位支持者表示,拜登也应该戴上他的特朗普帽子。所以拜登短暂地戴上了它。白宫回应拜登戴印着“特朗普2024”帽子 来源:X据悉,当地时间周三,美国9·11国家纪念馆举办年度纪念仪式,美国总统拜登、副总统哈里斯、前总统特朗普和他的竞选搭档万斯一同出席。现场照片显示,前纽约市长布隆伯格站在两人当中。拜登、哈里斯、特朗普和万斯一同出席9·11纪念活动 来源:X在活动开始前,特朗普也与哈里斯再次握手。在昨日的总统候选人辩论前,两人曾握过一次手,这也是2016年后美国总统候选人在辩论时首次握手。特朗普与哈里斯握手 来源:C·SPAN延伸阅读美国大选手记|“谎言帝国”现形记新华社美国费城9月10日电 美国大选手记|“谎言帝国”现形记新华社记者熊茂伶 颜亮 谭晶晶美国副总统、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哈里斯与美国前总统、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10日晚在关键“摇摆州”宾夕法尼亚的费城进行首场电视辩论。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据美国媒体进行的“事实核查”,两人辩论过程中充斥着谎言和误导。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报道说,特朗普提出一些已被揭穿的与移民、犯罪和选举投票有关的阴谋论,而哈里斯则对制造业工作、美国一些海外驻军情况作出误导性陈述。例如,在辩论中,特朗普就非法移民问题向哈里斯发难,声称俄亥俄州的海地移民吃当地居民养的宠物,被现场主持人立即制止。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的“事实核查”清单显示,特朗普称担任总统期间美国没有出现通胀,但实际上特朗普政府和拜登政府的财政刺激政策都对通胀飙升起到了一定作用;哈里斯称特朗普留下大萧条以来最高失业率的烂摊子也是夸大其辞,事实是特朗普离任时失业率已经较疫情期间高点显著下降。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初步统计,特朗普在同哈里斯的电视辩论中作出了30余条不实陈述,哈里斯有1条不实陈述,她的另一些说法则具有误导性或缺乏关键背景。有趣的是,整个辩论过程中,哈里斯和特朗普都频频指责对方撒谎。美国艾奥瓦州前众议员、民主党人格雷格·丘萨克对新华社记者说,观看这场辩论让他感到痛苦,“因为特朗普满口谎话”。除了撒谎,两位“辩手”还都擅于躲闪。辩论开场,当主持人问,现政府执政4年多,美国人是否生活更好?哈里斯并未直接回答,而是开始阐述自己的“机会经济”愿景;当特朗普被问及如果胜选将如何大规模遣返非法移民时,他也未给出具体措施。如此这般转移话题、避实就虚的含混表态贯穿全场。两人在互怼上却是火力全开,不惜进行人身攻击。特朗普称现政府的政策导致大量非法移民涌入,其中有很多罪犯,而哈里斯则反讥特朗普本人就是“罪犯”。哈里斯称外国领导人把特朗普当“笑料”,而特朗普则给哈里斯扣上了美国史上最差副总统的帽子。在当前两人民调数据非常接近的背景下,这场电视辩论在美国受到多方关注。不过,两人首场电视辩论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选情还有待观察。然而,这场“口水仗”已经让一些选民感到沮丧。28岁的费城当地选民洛雷恩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时代的美国政治让人很失望,之前选举中,候选人至少还能作出互相尊重的姿态。“我觉得现在的美国已经离这个很遥远了。现在两边都太极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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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从神级选择开始》

财联社9月11日讯(编辑 刘蕊)美东时间周二晚间,美国大选的“哈特辩论”显然成为美国人讨论的最热门话题。但可能谁也没想到,在两位大选候选人——特朗普和哈里斯结束电视辩论之后,美国知名女歌手“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和知名企业家马斯克也出现了争锋相对。甚至有网友戏称,这场大选已经演变成了“埃隆·马斯克VS泰勒·斯威夫特”的大选。马斯克嘲讽泰勒:我会给你个孩子在特朗普和哈里斯结束了长达100分钟的辩论之后,多项调查显示,哈里斯在这场辩论中的表现更佳。随后,美国知名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也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她将支持哈里斯,并在帖子中署名自己是“没有孩子的养猫女人”,以此讽刺特朗普的竞选搭档JD·万斯,后者在2021年的一次采访中,曾讽刺一些民主党人是“一群没有孩子的养猫女人”。霉霉在社交媒体发文但没想到,马斯克在X上很快对此作出了回击。他写到:马斯克在X上作出回击众所周知,马斯克拥有12个孩子。而他的话也被美国媒体解读为带有性别歧视的嘲讽。同时,他还认同了一条网友的评论:“她(泰勒)的背书很符合选民趋势——未婚女性是民主党的主要投票人群。”马斯克认同了一条网友的评论作为已经被特朗普“钦定”为“政策效率委员会”主席的马斯克,会选择为特朗普发声并不足为奇。不过,他这样直接点名嘲讽泰勒,显然还是有些大胆——尤其是考虑到后者是一位在全球拥有上亿粉丝的超级巨星。也正因此,有网民评论称:“我的天啊,现在这真的变成埃隆VS泰勒·斯威夫特的选举了。”而马斯克对此回复了一个爆笑的表情。马斯克回复爆笑的表情马斯克和泰勒显然都是全球知名的名人。从X平台的关注者数量来看,马斯克的关注者有1.9亿,而泰勒·斯威夫特有9524万。马斯克力挺特朗普稍晚些时候,马斯克又再次发帖,表达对特朗普的支持。马斯克再次发帖表达对特朗普的支持他还强调,特朗普所支持的“政策效率委员会”对于美国的未来至关重要:马斯克发文截图马斯克还特别回应了网民对于ABC新闻的不满,即暗示ABC新闻主持人的提问对特朗普不公平——特朗普本人也在早些时候抱怨了这一点,声称自己参加的是一场“1V3”的辩论比赛。马斯克回应了网民对于ABC新闻的不满网友评论称,“这场辩论最大的输家是ABC新闻”,“这场辩论没有充分讨论解决国家债务危机的问题”,马斯克均表示同意。延伸阅读美媒民调:63%的观众认为哈里斯在辩论中击败了特朗普据央视新闻,当地时间9月10日晚,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副总统哈里斯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前总统特朗普在费城展开首场电视辩论。两人围绕美国经济、移民、堕胎以及俄乌冲突、巴以局势等问题展开辩论。特朗普和哈里斯举行首场电视辩论在移民问题上,哈里斯主张进行全面移民改革,她指责特朗普阻拦国会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特朗普则试图将美国的“边境危机”归咎于拜登和哈里斯,同时承诺上台后实施“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遣返行动”。对于2021年1月6日国会山暴乱事件,哈里斯称,特朗普煽动支持者当天前往国会山,而特朗普否认对暴乱事件负有责任。在巴以问题上,特朗普认为,哈里斯仇恨以色列;哈里斯则表示将继续支持以色列,同时推动停火谈判。谁的表现更好?美媒:63%的观众认为哈里斯击败了特朗普财联社报道,尽管原定的辩论时间为90分钟,但由于两位候选人都频频抢过话头互相辩驳,这场辩论最终的时长达到了超过100分钟。其中,特朗普发言约42分52秒,哈里斯发言约37分36秒。经济方面:哈里斯强调了她的“机会经济”计划,并大力宣传她提出的让住房更便宜和扩大儿童税收抵免的提案。特朗普辩称,他的关税计划将帮助美国人。特朗普还提议对大多数进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10%至20%的关税,根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数据,这将使美国人每年损失2600美元。2025项目:在哈里斯指责特朗普与保守派政策路线图2025项目有牵连后,特朗普与该项目划清了界限。堕胎问题:特朗普为自己支持佛罗里达州的六周堕胎禁令的决定进行了辩护,并强调他的立场是堕胎应成为州事务。哈里斯则批评了特朗普堕胎禁令,并表示前总统“不应该告诉女性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关于巴以冲突:哈里斯表示,战争必须马上终结,以避免伤害更多无辜民众;而特朗普则表示,“如果我是总统,俄乌冲突和巴以冲突根本不会发生”。关于俄乌冲突:特朗普辩称他可以在24小时内“解决”冲突,但不愿透露他是否希望乌克兰获胜。而哈里斯则声称将坚决支持乌克兰,“如果是特朗普当总统,普京现在已经坐在基辅了”。医疗保健:特朗普表示,他有一个“计划的概念”来取代《平价医疗法案》,这是他之前承诺要做的事情。哈里斯回应说,特朗普曾数十次试图废除《平价医疗法案》,并称赞拜登政府为降低处方药成本和限制胰岛素成本所做的努力。她说,如果她当选总统,她将加强《平价医疗法案》。种族问题:当被问及他关于哈里斯出于政治目的“碰巧变成黑人”的虚假指控时,特朗普表示他“根本不在乎”对手的种族。哈里斯称特朗普对她的种族身份的评论是一场“悲剧”,并抨击了他在美国种族关系方面的记录。移民问题: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称,特朗普把移民和边境问题作为竞选的核心议题,在此次辩论中,特朗普也时不时地将话题转向移民,并向哈里斯发起攻击。《华盛顿邮报》对24位摇摆州的尚未表态的选民作出了小范围调查,其中22位认为哈里斯表现更好,只有2位认为特朗普表现更好。而据CNN民调显示,63%的观众认为哈里斯在辩论中击败了特朗普。据中新网,《纽约时报》和锡耶纳学院日前公布的民调显示,特朗普以48%的支持率领先哈里斯的47%,但这一差距仍在误差范围内。“霉霉”宣布:将投票给哈里斯据红星新闻,当地时间9月10日晚,在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哈里斯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的首场电视辩论结束后,美国知名流行歌手泰勒·斯威夫特(霉霉)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宣布,自己将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哈里斯。泰勒·斯威夫特在社交媒体发帖称,最近得知有不实消息称“她支持特朗普”,为此她在此做出澄清以对抗假消息。泰勒·斯威夫特社交媒体截图“我看了今晚的辩论。我将在大选投票中支持哈里斯和沃尔兹(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她解释称,她认为哈里斯是一位稳定且有天赋的领导者。“我已经在深思熟虑后作出了我的选择,你们也需要作出你们自己的选择。”在文末,她还提醒选民们记得登记。据新华社8月20日消息,特朗普此前在其创建的社交媒体平台“真实社交”发布歌手泰勒·斯威夫特的图片,内容暗示在选举中“已获得”泰勒·斯威夫特及其粉丝支持,但这些图片中有的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特朗普曾发文暗示“已获得”泰勒·斯威夫特及其粉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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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之战》
昨天 16: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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