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原标题:天津出台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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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主要针对具备资质的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补贴培训)提出监管要求,包括总则、监管内容和方式、违规处理、监管责任等四章共33条具体内容。

  《办法》指出,市、区人社局应当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分别采取 日常检查、按比例抽查、专项检查、远程监控、委托第三方核查、社会监督、质量评估、信用分级评价等方式,对补贴培训开展情况实施监管,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资质情况、培训开展情况、补贴发放情况等。

  《办法》明确,区人社局每年应当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市人社局汇总全市质量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相关情况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信用分级评价,依法实施联合奖惩。

  对违反补贴培训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机构,《办法》强调,应当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采取约谈机构负责人、下达整改函、情况通报、解除补贴培训协议、将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等方式处理。此外,培训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补贴培训,对认定违规的人员或班期不予补贴,已经发放的补贴由区人社局责令培训机构退回。市人社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培训机构涉嫌违规问题直接开展调查,并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strong>孙向晨:</strong>“家”是人们特别踊跃讨论的话题,也是非常复杂的论题,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反家非孝”成为社会主流,比较典型的是巴金的《家》《春》《秋》、鲁迅《狂人日记》中提到的“礼教吃人”等。除了这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文学作品,陈独秀、胡适、傅斯年、顾颉刚等也在思想上对中国人的家文化进行了批判。家,在我们的语境中承载了太多个人、民族与历史的沉重记忆。.x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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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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