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亚太首席执行官:中国转型发展有利于全球经济

来源: 南方网
2024-05-30 12:22:59

明里秞电影「ねえc私c悪く言ってるんじゃないのよ。私ねcうまく感情を言葉で表わすことができないのよ。だからしょっちょう誤解されるの。私が言いたいのはcあなたのことが好きだってこと。これさっき言ったかしら」  <strong>唱响团结合作,为共建周边家园凝聚合力。</strong>面对美国等少数国家执意推行所谓“印太战略”,搞各种封闭排他“小圈子”,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冷战思维和分裂对抗,支持周边国家牢牢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共同抵制破坏地区和平稳定的逆流。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起步有力、开局良好,双方持续推进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的共同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同印尼、泰国领导人就共建中印尼命运共同体,构建更为稳定、更加繁荣、更可持续的中泰命运共同体达成重要共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实施,雅万高铁、中马和中印尼“两国双园”等“一带一路”共建项目喜报频传。大力建设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完成制定《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1—2025)》,推动尽早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同东盟各国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就各成员国加强团结、推动本组织未来发展提出重大倡议主张。在中方推动下,成员国元首发表关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供应链安全稳定等4份重磅声明。越来越多国家申请加入“上合大家庭”,充分表明“上海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发展前景被广泛看好。习近平总书记同中亚五国元首共同召开峰会,共同纪念建交30周年,开启构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新篇章。此外,中日就稳定和发展双边关系达成五点共识,为双边关系克服干扰健康发展明确方向。中印保持沟通对话,管控边境地区摩擦,共同致力于两国关系改善和发展。中韩庆祝建交30周年,为“而立之年”的中韩关系注入新的活力。wwkMiqM-mokh3l0XrE3GazT-德勤亚太首席执行官:中国转型发展有利于全球经济

  中新社上海5月29日电 (记者 姜煜)“我们非常赞赏中国政府‘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而且中国转型发展在一些具体行业内已经得到了落实,这有利于全球经济。”德勤亚太首席执行官戴惟德(David Hill)29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

  当天,德勤主办的首届跨国企业前瞻峰会在上海召开,上海市政府官员、知名跨国企业高管、行业专家及来自全球各地的德勤资深合伙人等共200多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中国经济、产业和技术转型的最新趋势,分享了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动态变化中把握商业机遇并取得成功的最新经验。戴惟德在峰会期间接受了中新社采访。

  戴惟德说:“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仍然是全球经济的巨大引擎。中国最近出台的便利境内外人员往来等政策表 明了其继续开放的决心,跨国企业对此是非常欢迎的,使得他们有充分的信心继续在中国拓展业务。德勤在中国有着良好的客户资源,我们会继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投入,德勤在中国市场的很多领域都有增长潜能,我们的中国业务发展肯定会持续向好。”

  根据德勤在峰会上分享的研究成果,中国市场不仅是跨国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通常在其全球收入中占比20%至30%),还是他们开发基础设施、技术和特定创新方案的中心,这些对于推动跨国企业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的增长都至关重要。

  戴惟德称:“随着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增长,中国为世界各地的跨国公司呈现了一个规模巨大的、不容忽视的市场。德勤始终致力于帮助在华跨国企业实现业务增长的愿景。”

  在峰会上,德勤提出了六项行动方案,以支持跨国企业在华业务的持续增长,这些行动方案包括:充分利用中国独特的数字商业生态拓展新的合作机会;推动数据和技术基础设施本地化;采用新兴的中国技术模式,实现人工智能驱动的转型;改造人才结构,提升本地领导力等。

  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曾顺福表示,中国经济的支撑力量来自政府持续的政策承诺和推动高质量增长的具体行动。我们观察到跨国企业正不断寻求在中国市场增长和发展的新动能。我们将继续投资中国市场并提升我们的服务能力,以支持跨国企业制定驱动业务成长的新战略。(完)

  回首一年,有涉滩之险,有爬坡之艰,有闯关之难。我们迎难而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广州1月1日电 (唐贵江 岳体轩)记者1日从广东省体育局获悉,为期2天的2022年全国风筝邀请赛(广东·阳江),2022年12月31日在海陵试验区大角湾景区收官。

  经营者在医疗美容、美体等项目的商业宣传中使用明星肖像较为常见,当经营者使用行为的侧重点在宣传和推广项目、产品、服务,比如明星肖像并不在显著位置或者即便在显著位置但结合图文是为了凸显产品、服务,按照一般社会公众的认知,此时不足以认定是由宣传内容联想到该明星进行过重大美容、整形项目,在明星也不能证明其社会评价因此降低时,不宜认定构成对该明星名誉权的侵害;当经营者的使用行为侧重于宣传内容或者具体项目、产品的特性,让一般社会公众产生该明星就是进行了该项目、该项目的效果就是该明星身体或面部所展现的样子等认识或者联想,比如削骨瘦脸、抽脂减肥、隆胸美体等,此时的使用行为会给公众产生该明星脸是“做的”、明星身材是“假的”的负面印象,进而给该明星造成负面评价,在这种情况下若经营者未能对明星进行过重大整形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则宜认定构成侵害明星名誉权。另外,有些医疗美容产品或服务较为特殊,比如对于身体隐私部位的修复、矫正、整形,虽不在面部,但在对这类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时使用明星肖像或身体形象等,从我国社会传统文化和价值观来考量,确实会对明星声誉产生消极影响,给明星带来负面评价,此时可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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