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原五星酒店被强制交付:“水泥大王”16.43亿元拍下,第三方上海国之杰提出执行异议

来源: 猫眼电影
2024-06-05 10:58:55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晓云

  6月3日,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起三级法院协同执行的强制腾退案件涉及一家位于上海黄浦江畔的原五星级酒店

  据案件承办法官、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杨现正介绍,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以员工需要安置、有执行异议等各种理由拒不交付,买受人因权益受到巨大损害,强烈要求法院依法实施强制腾退并交付。

  另据华夏时报报道曾由信托大佬高天国(已故)掌控的上海国之杰以其曾支付1.6亿元,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买下酒店大楼顶部两层为由,对拍卖执行提出异议。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已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案件中异议人上海国之杰称其系案涉房产租赁权人且已支付全部租赁费用,但其仅提供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未提供其租赁案涉房产相关备案登记证明及相应租金支付凭证,也未举证证明其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产等事实

  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浦江畔五星级酒店被拍卖

  上海虹口三至酒店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59号,酒店大楼层高37层,共有471间客房,于2012年竣工。酒店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黄浦江畔,能够欣赏到外滩的壮美景色。

  2013年,业主方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三至公司引入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品牌喜来登管理运营。不过,如今已被喜来登方面撤牌处理

  天眼查APP显示,三至公司由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100%控股,而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已故的“信托大亨”高天国

  20239因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59号全幢房产上架阿里拍卖上海裕自16.43亿元拿下

  界面新闻从拍卖页面获悉申请执行人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被执行人为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起拍价为1643亿元

  水泥大王”拍下后遇“执行难”

  拍卖页面显示买受人为上海裕自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裕自成立于20238法定代表人为徐贵生与此同时徐贵生也是金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业界誉为“水泥大王”。

  公开资料显示金峰集团始创于1980年,业务范围涵盖水泥生产、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文化传媒、物业管理、酒店宾馆、混凝土预拌等。集团旗下江苏金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先后在江苏南京、溧阳、句容及安徽广德等地竞得土地近4800亩,土地投入超过1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已以24.3亿元的价格接手著名的上海宝格丽酒店。

  据华侨城(亚洲)2023年12月26日公告,旗下华侨城上海置地已于2023年12月22日获北京产权交易所通知,通过公开挂牌程序,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持有的上海苏河湾项目部分资产的中标人。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以员工需要安置、有执行异议等各种理由拒不交付,买受人因权益受到巨大损害,强烈要求法院依法实施强制腾退并交付。”本案承办法官、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杨现正介绍。

  据上海金融法院披露涉案酒店共40余层,体量巨大且仍在经营,涉及近200名员工、300多名房客、150多家供应商、近100名预付卡消费者,利益群体复杂。而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阻碍执行,导致强制腾退和交付过程变得更加困难。

  最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协同执行,在虹口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将该酒店强制腾退并交付给买受人。

  据上海金融法院官方微信,后续法院将进一步清点酒店内动产,按照法定程序委托评估后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依法用于清偿银行的债权、员工的薪资补偿、供应商的货款以及预付卡消费者的退卡费用。

  第三方提出执行异议

  上海金融法院并未在文章中披露此次三级法院协同执行强制腾退的具体日期只用了“近日”代替但根据媒体报道这起执行行动发生在511后续还有插曲

  5月17日,三至酒店发布声明称,认为拍卖在事实法律程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权益受损的第三方公司也已于20231020提出了执行异议,要求撤销拍卖结果。

  据华夏时报报道曾由信托大佬高天国(已故)掌控的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之杰”)以其曾支付1.6亿元,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买下酒店大楼顶部两层为由,对拍卖执行提出异议。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已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

  据前述报道相关租赁协议显示,2013年7月15日,上海国之与三至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约定上海国之承租三至酒店大楼38—39层(实际产证楼层36—37层)以及地下停车位20个。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3年8月1日起算,租赁期满后自动展期20年,以此类推至2054年5月24日(土地使用权到期日)。

  相关协议亦载明,上海国之原计划是购买标的房屋,但因三至公司权利受限只能保留自持,短期内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双方另行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国之杰支付的1.6亿元自动转化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在产权变更前,1.6亿元款项将作为全部预付租金及各项其他费用,且已全部付清。

  不过,2023年10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海国之杰的异议请求。上海金融法院认为,异议人上海国之杰称其系案涉房产租赁权人且已支付全部租赁费用,但其仅提供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未提供其租赁案涉房产相关备案登记证明及相应租金支付凭证,也未举证证明其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产等事实,故难以认定上海国之杰对案涉房产享有租赁权。上海国之杰系相关案件被执行人,故其无法以案外人身份申请执行异议。

  此后,上海国之杰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海高院认为,上海国之杰虽系本案被执行人,但其针对另一被执行人三至酒店名下案涉房产主张租赁权,符合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案外人条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裁定发回重审。

  但是界面新闻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和采访发现这份租赁合同和建元信托原安信信托,600816.SH)的过往公告相悖实际租赁方为建元信托租金支付方也是建元信托该租赁合同已终止

  2021429建元信托发布租赁房屋之关联交易终止公告称,公司于201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三至酒店租赁坐落在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38-39 楼(面积共计 2566.2 平方米)的房屋。随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十年,自 2014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止。年租金约人民币 890万元,该房屋租金两年内不变,第三年起每两年环比递增5%,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 15%),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合同签署后,双方依约履行,至2020年12 月31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已在各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建元信托公告称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经公司与三至酒店友好协商,双方拟提前终止原合同,房屋租金计算至2020年12月24日。

  但根据建元信托相关财报建元信托此后仍有支付部分租赁费用金额逐渐下降建元信托2022年财报显示公司向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客房,2021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341,677.16元,2022年度应支付租赁及相关费用274,999.86元,款项均已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许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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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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