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与整治“黑救护车” 山西太原规范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管理

来源: 秀目传媒
2024-05-31 09:50:30

  中新网太原5月29日电 (吴琼)记者29日从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卫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责任,对非法营运的非急救医疗转送等“黑救护车”联合开展打击与整治行动,保障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当日,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对《太原市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情况进行介绍。

  太原市委卫健工委委员、太原市卫健委副主任何进凯介绍,《办法》的出台不仅填补太原乃至山西专业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的空白,同时也缓解民众“出院转送难、长途看病难”等问题。

  “《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非急救医疗转送工作服务主体,进一步明确服务流程,让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变得有章可循,有据可遵。”何进凯介绍,《办法》指出,将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定义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之外,不需要实施急救措施但需要配备医护人员、急救药械、搬运工具,给予一定医疗干预的转送服务。

  监督管理方面,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将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由太原市卫健委对新开展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机构管理方面,明确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机构的服务条件、备案程序及转送服务相关要求。强调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起讫点应当至少有一端在太原市范围内,严格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经营。

  下一步,山西太原将出台救护车规范管理相关措施并抓好落实,制发《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用途将太原市救 护车分为院前急救救护车、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救护车、其他用途救护车,并对车辆配置标准和外观标识进行明确规定。

  建立全市救护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太原市各类救护车辆信息将全部录入平台;适时逐步推进平台信息与太原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互通,实现救护车配置、使用情况、使用期限及违法记录等信息及时更新。

  此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引导民众知晓太原市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和救护车分类管理等政策,主动选择正规转送车辆;指导各医疗机构出台相关举措,配合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开展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协助做好宣传推广,并为非急救医疗转送车辆进出医院、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条件。(完)

  《暂行办法》意见稿规定,养老保险公司申请养老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资格,应事先取得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同意,并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业务结构等符合要求;经营稳健,内部控制和风险隔离制度健全;近3年内没有受到金融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没有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金融监管部门调查。

  “在那个特殊时刻,这注定是一场特别的演出。”尽管时隔三年,但国家大剧院品牌推广中心部长鲁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如在昨日,“在前期,音乐会曲目确认为贝多芬青年时期的四重奏作品。但疫情中合练属于聚集,音乐家们只能居家排练自己的部分,录制之前再集中现场合乐。表演的地点也不在常规舞台,而是在剧院内的艺术家沙龙,那里环境典雅又不失生机。可是,仅全屋地毯一项就给声场带来了新的问题。为了让表演声学环境更能符合室内乐的聆赏习惯,录音团队设计了一整套方案,其中包括结合、调整房间内的陈设布局,临时在地毯上铺装木地板等,最终巧妙、专业地实现了预期效果。”

  在河南省封丘县鲁岗镇刘留横村,一条条硬化路向远方延伸。“以前,路面坑坑洼洼,下雨天全是水坑,咱就盼着有平坦的出村路。”村民刘大志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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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实际上,商家常常以“已拆封”“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为由拒绝执行。由于各方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常常产生争议,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许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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