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通发布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股民索赔分析

原标题:ST富通发布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股民索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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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公司是否重大违规还不确定,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 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责任编辑:韦子蓉

  王海英解释说,中国学前教育与托育的管理体系是分开的,幼儿园传统上只负责3~6岁儿童,归教育部门管理,0~3岁托育由卫健系统分管。从基层来看,多数卫健委对推动幼托一体化很积极,希望将这两段衔接起来,但教育局往往更希望幼儿园生源减少后,优先解决大班额问题,“在执行层面,会发现两个部门间有很多协调上的障碍,这也导致规划上的衔接不够”。/index.s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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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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