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通报:“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

原标题:重庆法院通报:“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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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重庆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713件,占全部刑事一审案件的26.2%,依法对2134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重庆一中院审结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287件。

  从区域分布来看,毒品犯罪在经济发展更加活跃、人口密度相对集中的主城核心区高发多发,而在周边区县发生频率相对较低。从案件数量分布来看,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一审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仍是主要犯罪类型,案件数量为1591件,占所有毒品犯罪案件的92.88%。

  报告中称,“零包贩毒”仍是主要形式。作为销售终端的“零包贩毒”,通常情况下系单人作案,毒品数量少、价格低,“以贩养吸”为主。同时,大宗毒品犯罪的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大宗毒品犯罪中,内部成员相对固定,彼此之间形成默契,人员之间分工明确,毒品犯罪不同阶段的信息相互独立。毒品犯罪从单人作案向协同作案转化,在制造、运输、贩卖等环节相互配合,形成毒品犯罪网络。

  随着科技发展,毒品罪犯的警惕性、反侦察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互联网+物流+电子支付”逐渐取代传统见面交易模式,成为毒品交易的新常态。犯罪分子多利用“人货分离”“人财分离”“钱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实施毒品犯罪。除使用微信、QQ等传统社交软件进行毒品交易外,还使用境内、境外隐秘社交软件进行交易沟通,通过快递、闪送等方式运送、交付毒品,并采用电子支付方式,以比特币等虚拟币进行毒资支付结算,犯罪分子将毒品流转全流程切割得更为精细、琐碎,意图弱化证据链条,增加毒品源头追溯难度。

  此外,利用新型毒品实施的衍生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传统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迷幻药”“听话水”等具有迷惑性、更易伪装的新型毒品日益增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的镇静、麻醉等功效实 施迷奸、抢劫等犯罪的情况。

  据“北京门头沟”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保障门头沟区抗洪抢险施工工作顺利开展,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8月17日起,门头沟区109国道下苇甸路口至市界之间路段,除持有“抗洪抢险”专用证件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人员转运车辆、工程抢险车、运输物资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根据施工进展需要,适时对109国道军庄路口至下苇甸路口、南雁路、G234、斋幽路、张马路采取交通管制。/Default.s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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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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