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软件vivo3.0|「ずいぶん気がきくんですねえ」と僕は感心して言った。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蒋牧云 何莎莎 上海 北京报道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期发布《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持牌机构以及外包服务商提出细化的要求,比如,外包机构广告不得使用“一机多商户”“刷单”等文字,持牌机构应每年对有关外包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独立安全评估等。
作为伴随移动支付崛起的全新而重要的业态,收单外包一类“无牌”机构近年来逐步被纳入监管视野。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进一步强调了持牌机构的主体责任,并且在对持牌机构、外包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中做了多处细化。而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则向记者指出,《办法》中提出将设置外包机构的评价机制,该机制可能将取代此前的评级机制。一系列背景下,多家持牌收单机构也向记者透露,正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引入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对外包机构的管理。
遏制灰色业务
收单外包业务,涵盖了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多种业务类型。其中,聚合支付是行业的主要业态。目前,收单外包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
近年来,随着收单业务监管收紧,收单外包机构也正在经历行业出清。
记者注意到,2024年8月以来,已有多家持牌收单机构被要求自查改进、暂停新增商户。根据2024年5月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完整、准确登记合作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外包服务关系,并取得备案证明。
协会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已成功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数量达30022家,其中包括聚合支付机构645家;取消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数量为334家,另有15家机构显示为拟取消备案的状态。
有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收单业务的“停新”一部分原因就是来自监管加强,合规风险不断增加的综合影响。为何收单外包会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收单业务一直以来都存在类似信用卡套现的“灰色地带”。由于机构、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多方参与者确实实现了多方受益,多年来依赖这一灰色业务生存的机构也缺乏转型动力。
灰色业务持续,也对行业发展带来不小的风险。
此前协会也曾指出,由于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外包机构数量众多、资质良莠不齐,部分机构的管理没有跟上,外包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收单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准入审核不严、未在协会登记全量合作外包机构信息;个别支付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未备案比例较高、低等级外包机构占比过高;部分外包机构涉嫌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部分外包机构涉嫌为商户提供结算账户设置和修改服务甚至提现服务;部分外包机构存在信息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的情况,违反了法规政策和自律管理要求,妨碍了外包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影响了外包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因此,协会指出:需要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规范外包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外包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支付受理市场秩序,优化支付服务水平。
细化多处要求
某支付机构合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较前期相关文件,本次《办法》确立了 “先备案、后展业”基本要求。如果本条要求能严格执行到位,预计参与收单外包市场的机构数量和质量将持续得到优化。
资深支付人士孟凡富则向记者表示,此次《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持牌机构的主体责任,并细化了具体要求。
比如,机构需在合作明确外包服务的范围以及合作地域。又比如,在禁止支付机构外包的服务范围中,增加了受理终端采购。在尽职调查的范围中,增加了与持牌机构之间关联关系等。外包机构自身管理方面,则细化了机构自身的资质条件,以及人员的管理要求等。比如外包服务资质中,新增了符合资质的个体工商户(仅能从事人力资源外包)。
孟凡富认为,依据对政策的理解,外包机构的评价机制可能将取代此前的评级机制,评价结果将更为简洁明了。
2020年8月,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共享和动态评级机制。而此次最新《办法》中则提出,协会将依规建立外包机构信息共享及服务评价机制。
具体而言,持牌机构根据协会组织制定的收单外包服务评价管理规范,按期完成对有关外包机构的评价工作,协会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自律管理,并定期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持牌机构不得与其开展外包服务合作。已开展合作的,应在评价结果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序终止合作。
即使是已经备案的外包机构,若发生从事支付外包服务,但未与合作持牌机构签订协议、虚假宣传、拒不配合行业自律检查和调查、违规改装受理终端等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协会依规对其降低评价、取消备案、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依规采取警告、约谈高级管理人员、强制性培训教育、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惩戒措施。
除此之外,《办法》中也再次强调了外包服务的规范,比如,外包机构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持牌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0”“D+0”“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禁止网上销售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在一系列背景下,当前机构端对外包的管理机制还有哪些优化调整空间?
前述支付机构合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头部外包服务机构和SAAS服务商的确普遍存在业务转包、分包的情况,对于该类情形难以做到彻底杜绝或一刀切,但是为了避免潜在风险,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有效预防:譬如严格审核把控合作机构资质,确保引入机构的规范性;可在外包合作的协议条款中,明确如果出现相关违规或风险情形,其需要承担的违规及损失赔偿责任等。
记者注意到,拉卡拉在前述的发文中就提到,公司在收到预警后立即展开自查,确认未涉及“POSP”严重违规作业行为,商户名称修改次数占活跃商户的比例极低。然而,当某些商户在拓客端、商户App发起名称修改时,拉卡拉在审核流程方面确实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接下来,公司将全力开展以商户入网及信息变更规范性为重点的自查改进活动,引入更为先进的AI技术,强化作业管控。
此外,拉卡拉副总裁吴琦在近期的公开演讲中也强调,将进一步督促外包机构完成备案,未能落实的解除合作;明确禁止外包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核心业务;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日常监测机制,对有关外包机构开展定期安全评估跟踪,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项培训。
责任编辑:李桐
林俊原(记者 杜家瑜)09月21日,9月15日,香港大屿山羗山道发生一起车祸致一人死亡。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部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死者为31岁的潘姓内地女子,骑自行车沿羗山道往大澳方向下斜时,据报在一弯位失去平衡并跌倒在地,之后被一辆由59岁男子驾驶并沿相反方向行驶的旅游巴士碾过。事发现场。南都记者从香港警方获悉,该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被拘捕,正在被扣留调查。新界南总区交通部特别调查队正在跟进调查案件。 现场画面显示,一辆紫色自行车倒在旅游巴士一个后轮处,地上有血迹,救护车和警车到达现场支援。港媒披露的消息称,死者或为内地网红“海莉子Hayley”,其抖音账号有近1.3万名粉丝,经常分享在不同地方的“骑游”视频。南都记者注意到,“海莉子Hayley”曾分享自己的本名为潘海丽,系广东茂名人。目前,“海莉子Hayley”抖音页面IP显示在香港,她最新一条短视频发布于15日10时30分,视频显示,她与大约10名自行车友人在香港迪士尼乐园附近集合“骑游”。在“海莉子Hayley”分享的视频中,她曾多次骑着与遗留在案发现场的同品牌同型号自行车。采写:南都记者 梁令菲 实习生 彭子倩
林俊原(记者 刘佳玉)09月21日,“寻找2000年丢失的龙凤胎儿女”,这是一则曾引发关注的寻人启事。孩子父亲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一宿舍区宿舍楼下带着龙凤胎玩耍,之后两个孩子失踪了。图为被拐的龙凤胎9月7日,一份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开。裁定书显示,龙凤胎失踪11年后,父亲去世,母亲继续寻找孩子,并在2015年报警。龙凤胎分别被多次拐卖至河北两个不同家庭。直到2021年,女儿选择了与母亲相见;此后 ,儿子则表示“不想跟亲生父母走了”。裁定书显示,一位参与拐卖的人贩子李某在24年后,因拐卖儿童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裁定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被害人李女士的儿子小浩、女儿小玲(2周岁,化名)被他人从嘉峪关市带至李某与妻子王某在张掖市甘州区经营的汽配店,李某伙同妻子将小浩贩卖给王某乙,并通过王某乙的介绍,又将小玲贩卖给河北省邢台市的张某夫妇,从中非法获利16000元。后小浩又被王某乙贩卖给邢台市的常某某抚养;小婷则被张某夫妇贩卖给同乡的赵某抚养。图为法院的裁定书截图将龙凤胎带到李某店里的人是谁?在李女士的讲述中,提到了这样的细节:“我的两个孩子于2000年丢失,一个张掖老太太说,孩子是被两个老乡和一个四川口音的人领走了,那个四川口音的人经常到宿舍区打麻将,和我老公认识,姓杨,缺一个胳膊。孩子丢了以后,我再没有见过这个人。”李女士称,她曾多次询问丈夫,孩子去哪里了,被丈夫告知送回了老家。再三追问下,他们前往张掖市找孩子未果。“一直到2011年,孩子父亲去世,他也没有如实告诉我孩子的去向。”而在此前李女士在网上发布的寻人启事中,她提到,孩子失踪后,家人当时怀疑有一个四川口音的人拐走了孩子,可当家人找到对方家时,对方已经去世,线索也断了。2011年1月11日,被拐卖龙凤胎的父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死亡。4年后,2015年6月24日,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6月26日立案侦查。李女士的女儿小婷的陈述内容显示,她从记事起就生活在邢台市广宗县某乡。“9岁时,养父母说我是他们捡来的,具体情况没有告诉我,养父母一直对我很好。2021年,我与亲生母亲相见。”李女士的儿子小浩称,“10岁时,常某某说我是她抱养的。养父母对我非常好,我不想跟亲生父母走了。”2023年3月23日,李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被公安机关从酒泉监狱解回再审。此前,2015年11月2日,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还有漏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李某非法获利16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某上诉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证人证言,被害人李女士的儿女系被“老杨”带至李某和王某经营的店中。“老杨”让王某、李某帮忙将两个孩子贩卖,李某遂让王某打听要孩子的人,并让王某向对方要钱,李某与王某达成了贩卖涉案儿童的合意。之后,王某联系王某乙,以16000元的价格将两个孩子贩卖,李某对王某将两个孩子交给他人并收取一万余元均明知,其并未有效阻止王某实施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潇湘晨报)延伸阅读人贩子拐卖14名儿童获死刑 表妹充满恨意:他该死近日,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在寻亲“圈子”,王浩文是“该死的人贩子”。在乡邻们眼中,王浩文是个“聪明人”,甚至还有些“书生气”。王浩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6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深入他的老家进行了调查。王浩文被判处死刑 央视报道视频截图乡邻印象:王浩文是个“聪明人”但在老家的名声一直不好穿得比较体面,经常挎一个包,看起来有些“书生气”;很少回家,每次回来只住几天就走了。在四川渠县涌兴镇,这是乡邻们对王浩文的印象。邻居们都记得,王浩文是2000年在场镇上买的房子,住在一栋叫“向阳楼”的居民房中。房子装修好以后,王浩文于2001年搬进新房。6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找到了王浩文的房子,但房门紧锁,多次敲门也无人应答。邻居称,多年前,王浩文的家属就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最近几年,基本上没有见到有人住这个房子。王浩文在四川渠县涌兴镇居住的“向阳楼” 曾业 摄除了日常见面打招呼,邻居们基本和王浩文没有往来——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人贩子”。“他是个聪明人。”一名销售建材的邻居告诉记者,王浩文在涌兴高中读过书,20世纪70年代毕业,“那个时候,能考上高中,是非常聪明的。”这位邻居称,王浩文在2013年曾在甘肃包过工程,做商品房的粉刷,在涌兴镇找人过去干活,没人愿意去。因为,王浩文在老家的名声一直不好。“听老一辈的人讲,王浩文80年代拐卖过妇女,但是,拐卖细娃(儿童)的事,直到他前些年在外省被抓了以后,我们才晓得。”邻居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王浩文经常往省外跑,回家后爱打麻将,一元、两元都打。“当年,有钱的人才打得起那样的麻将。”王浩文在省外具体做什么,没人知道,乡邻们问起,他只说“在做生意”——在此之前,王浩文曾有过两次偷盗经历,这是他选择外出“挣钱”的重要原因。“高中毕业之前,王浩文偷过学校的猪。”涌兴镇上“向阳楼”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当年,王浩文偷了一些小猪仔到周边乡镇售卖,被人揭发过。学校本来可以直接将王浩文开除,但由于他成绩好,最终只给了个处分让他毕业了。“向阳楼”三个字下方便是王浩文的家 曾业 摄高中毕业后,王浩文一直没找到正式工作。几年后,王浩文又被传出“偷过牛”。“事情发生在当时的金竹公社大溪大队,王浩文的老家在隔壁的沙湾大队,现在都变成了村,归报恩乡管。因为偷牛,王浩文被判过刑。”邻居的说法,有案件材料佐证。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1987年2月17日,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亲戚讲述:王浩文喜欢逗小孩曾断言“娃娃丢了就找不回了”“白天是人,晚上是鬼。”提及王浩文,表妹阿珍(化名)就充满恨意。虽然是亲戚,但阿珍从来没去王浩文家走动过,即便是外出在涌兴镇上落脚,也只住旅馆。为何如此恨王浩文?阿珍道出了缘由。1990年12月31日上午,阿珍年仅2岁2个月大的小儿子,跟在哥哥身后一起去幼儿园的途中,被人拐走。从兄弟俩出门到事发,时间不到10分钟。孩子丢失的街道,在渠县三汇镇,名为大井街。而王浩文在渠县涌兴镇买的房子,所处的街道也叫大井街。30多年来,阿珍始终认为,小儿子的失踪跟王浩文脱不了干系。为此,阿珍无数次与王浩文对质。“从他40多岁问到50多岁,他始终不承认有那回事。”“后来,王浩文的堂弟就告诉我,王浩文被抓了,说是在拐卖现场被警察带走的。这让我更加相信,我小儿子失踪跟王浩文有关系。”回顾34年的艰难寻亲之旅,阿珍印在脑海中的细节,始终挥之不去。“我小儿子丢失前,我表妹正好在一个口腔诊疗门市上班,她连续好几天看到过王浩文。都是亲戚,肯定不会认错。”阿珍分析称,王浩文当时出现的地方,就在她大儿子就读的幼儿园旁边的拐角处。由于没有往来,王浩文不认识阿珍的孩子,作案嫌疑增大。阿珍曾经在涌兴镇打听王浩文的情况。不少邻居都说,王浩文特别喜欢逗5岁以下的小孩,身上随时都揣着糖果和玩具。“大概10年前,我最后一次找王浩文对质,请求他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儿子,他说‘娃娃丢了就找不回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找过他了。”阿珍告诉记者,为了获得小儿子失踪的相关信息,34年来,他和家人能用的办法都用尽了。如今,他们仍在艰难寻找,一直没有音讯。王浩文也许本来可以帮忙,但他没有——得知王浩文被判死刑的消息后,阿珍说:“他该死,但不该到死都不说那些娃娃到底去哪儿了。”记者调查:王浩文未给母亲送终判决书中的“从犯”是其妻子最近几天,王浩文的老家渠县,都在关注这个“人贩子”的最终结局。尤其是在涌兴镇和报恩乡,曾见过王浩文的乡邻,都对其唏嘘不已。封面新闻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王浩文搬家到涌兴镇场镇居住前,一直在报恩乡沙湾村的老家居住。如今,老房子早已垮塌,过往,被埋在蓬蒿之下。“原先,他们家有9口人,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曾与王浩文同村居住的村民介绍,王浩文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加上父母和奶奶,原本一大家子生活在一起。多年之后,兄弟姊妹大多都已离开渠县老家,有的远在湖北武汉,各有各的事业,各过各的生活。居民楼电表上留着王浩文的名字 曾业 摄“王浩文的父亲走得早,50多岁就不在了。大约是2000年,王浩文的奶奶去世,活了96岁。”村民告诉记者,今年3月,王浩文的母亲因食道癌不治离世,享年88岁。那时,王浩文被锁在铁窗内,未能回家给母亲送终,丧事由王浩文的三弟办理。据村民讲述,母亲过世,王浩文的妻子胡某雄该回老家的,但大家没有看到她。“王浩文拐卖儿童,胡某雄也参与了,可能不好意思回来。另一个原因是,她当时在湖北武汉,据说是患了宫颈癌和糖尿病,回来不了。”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13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中,王浩文和胡某雄的户籍地和住址地一致;被告人胡某雄曾用名胡治,被认定为“从犯”。2015年12月10日,胡某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9年9月25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4月23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胡某雄被判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曾三次入狱:从3人到14人检察院两次追加遗漏罪行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王浩文11宗拐卖儿童事实发现,王浩文在湘鄂川多地作案,检察院两次追加他的遗漏罪行。案件材料显示,王浩文多以糖果等食物引诱儿童,还和情人王某琼、妻子胡某雄一起作案,拐卖一个儿童一般可获利数万元。法院判决书显示,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于2021年6月10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又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3年10月,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24年4月,检察院再次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2024年5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王浩文死刑。而在这之前,他已经有三次入狱经历。1987年2月17日,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11月17日,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日,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王浩文因拐卖儿童3人被判十五年。结合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获刑,2008年7月刑满释放后,王浩文又在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期间连续拐卖儿童6名。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时,面对死刑宣判,王浩文当庭表示要上诉。王浩文的结局,还要等法律最后裁定。但案件中的14名儿童和背后的家庭,命运已被改写。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不一样的美食家[古穿今]》
0《莺莺传》 《恐龙大军在异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