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开发票及单位行贿罪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被判处罚金180万元

来源: 新京报
2024-06-12 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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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披露,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新材”)于2021年11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伟伦”)的通知,其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公司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150万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180万元。

宏达新材称,本次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方面不受相关影响。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年报显示,宏达新材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54亿元、3.65亿元、2.35亿元,同比变化-39.88%、-34.16%、-35.59%,连续三年下滑。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9亿元、-0.46亿元、-0.25亿元,连续三年为负。此外,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13亿元。

宏达新材因业绩连亏三年,近日遭深交所问询:要求公司结合行业周期、同行业经营情况、销售价格、原料价格、毛利率变化、利润金额结构及各项目占比等,补充说明收入连续下滑、业绩连续亏损的原因。

宏达新材主要产品为高温硅橡胶。子公司东莞新东方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胶、混炼胶、液体胶等。

截至6月12日,宏达新材收报2.68元/股,涨幅3.88%,最新总市值仅11.6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

文章来源:读创

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因虚开发票及单位行贿罪,宏达新 材控股股东被判处罚金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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