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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就菲非法滞留中国仙宾礁的9701号船撤离发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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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宝座争夺战正日趋白热化。执政党自民党总裁选举投票已不足两周,创纪录的9人参选与15天竞选期使得本次选举受到更广泛关注。由于现首相岸田文雄已宣布弃选,这意味着胜选的新总裁将接任首相。半个多世纪以来最多人竞逐首相之位,对日本政坛来说,这一局面意味着什么?新老交替、权力更迭的变局会否带来震荡?日本自民党总裁的位置到底有多香?从本次参选的人数就可见一斑。前环境大臣小泉进次郎、自民党前干事长石破茂、经济安全保障担当大臣高市早苗、数字大臣河野太郎、外务大臣上川阳子等9人跃跃欲试,创下了1972年以来参选人数之最。在饱受“黑金”丑闻影响、党内派阀解散、总裁放弃连任等大背景下,本次选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日本自民党进入了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日媒如此评价道。根据日本政治规则,日本首相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执政党提名、国会众参两院议员投票选举产生,一般由在国会众议院占据多数议席的政党党首出任。现任执政党自民党占国会多数议席,这就意味着本次选举胜出者将直接锁定日本下一任首相。辽宁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陈洋说,本次参选人数创新高首先在于派阀的解散。以往派阀的存在,一方面让参选人自动获得了党内人数上的支持,但另一方面也无形中让一些有才能、有意愿的人被埋没。派阀解散后个人不再受到党内派阀力量的制约,所以就涌现出九人同台竞争的局面。其次,九人参选反映出自民党内新老势力的对抗。按年龄划分,九人中有两人不超50岁,一人超70岁,剩下的人均为60多岁。71岁的上川阳子于9月11日宣布参选自民党总裁 来源:央视新闻虽然参选人还是以老一代为主,但年轻一代已展现出出人预料的实力。比如,49岁的小林鹰之不仅第一个宣布正式参选,而且第一个获得党内20人支持, 43岁的小泉进次郎虽执政经验有限,但在各类民调中是热门,而拥有内阁要职、党内高层经历的茂木敏充在民调支持率上仅为个位数。最后,小泉进次郎、石破茂、高市早苗成为热门人选凸显革新与保守势力的对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小泉进次郎、石破茂不能完全称为自民党内革新势力代表,比如小泉进次郎就高调参拜靖国神社,但相较于保守派色彩浓厚的高市早苗,小泉和石破更像是“革新派”代表。因为高市早苗的社会知名度其实不算太高,但能成为热门,就在于她自身的保守派色彩。小泉进次郎目前在各类民调中都是热门 来源:央视新闻其实,当前从自民党到公明党,日本政坛正呈现出新老交替的变局。这种权力的更迭会否引发日本政坛震荡?陈洋认为,这一变化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比如年轻世代在执政方面的成果如何、年轻政治家率领的政党在选举中的表现如何。新老交替一方面将给日本政坛带来新气象、新可能。相较于老一代政治家的传统思维,年轻一代政治家拥有国际化背景、经历与见识,在某种程度上要超越上一代。像小泉进次郎、小林鹰之在自民党总裁选举的竞选纲领中就体现出革新、创新、大胆的思维,这恐怕是日本老一代政治家所没有的。日本政坛当前的变化,不仅是两代人之间的权力更替,也是执政权力理念的一次更替。另一方面,当然也意味着日本政治不确定性的增加。老一代政治家的政治理念相对成熟稳定,年轻一代由于缺乏充分的执政经验,有可能会做出一些极端、消极、短视的决策。这不仅将加剧政策执行的不稳定性,或将加剧日本政治的动荡。未来也不排除再出现“十年九相”的可能。作者:吴宏浩 黄晓洲延伸阅读日本执政党启动总裁选举,下一任日本首相如何诞生?从当地时间周四开始,长期在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正式启动为期两周的总裁选举,最终的胜利者将在9月27日出炉。胜选者预期将在10月初走完出任日本第102任首相的任命程序。当地时间周四,创纪录的9名候选人在自民党总部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这也标志着选举正式拉开帷幕。9名候选人在自民党总部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 来源:自民党官网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参选?核心的原因,是因为去年底曝光的政治资金丑闻。现任首相岸田文雄因此决定不再参选,这也使得支持他的议员可以站出来竞争总裁的位置。9名候选人中,有5人是岸田内阁成员或自民党高层。与此同时,自民党内“六大派系”中已经有5个决定解散,大幅减少了限制性因素。选举有哪些流程?根据选举规则,目前进行的是第一轮投票,选民包括所有自民党党员(必须交过2023年的党费)。其中367名自民党议员将在现场投票,每人算1票;另外还有367票按照普通党员的提前投票,按比例分配给每位候选人。如果有候选人能够在这一阶段拿到多数票,将成为自民党总裁。按照今年的状况,大概率要进入第二轮投票。在这种情况下总共有414票可供争夺——367票来自议员,另外47票来自地方党派,投给当地普通成员最支持的候选人。与日本的人口趋势一致,2023年自民党党员总数为109万人,同比下降3%。其中105万人有资格在这次选举中投票。谁是领先者?根据日经新闻/东京电视台8月底进行的民意调查,前首相之子、曾担任环境部长的小泉进次郎和前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是处于领先位置的候选人。另外,被视为“安倍继承者”的前经济安全大臣高市早苗也被视为有力挑战者——如果她能赢,将成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从左到右依次为小泉进次郎、石破茂和高市早苗 来源:新闻发布会、NHK关键议题有哪些?首先还是“黑金”丑闻。由于这一事件重创日本民众对自民党的信任,不论谁当选,都将面临低支持率的起步状态。而且,留给下一任总裁的时间非常紧迫——日本必须在2025年底前举行两院选举。明年将是自民党成立70周年,自成立以来累计掌握日本政权65年,仅在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以及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间短暂下野。另外还有一些长期困扰日本社会的议题——如何止住人口下降的趋势、如何确保老龄化社会的社会保障支出,还有物价上涨等问题。下一任日本首相还需要面对日本央行的加息周期。从植田和男上任以来的表现不难看出,这届日本央行比较“敢于做动作”。就在发稿前不久,高市早苗在流媒体频道上表示,日本央行应该暂停进一步加息,确保经济复苏的完整性。她说道:“坦率地说,现在不应该提高利率。这会使资本支出变得困难,也会使年轻人获得购房贷款变得困难。”当然,从海外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无论这9个人里谁赢得选举,都很难改变自安倍时期以来的基本政策。所以自民党在选举宣传中格外强调的“变革”能否落地,需要打上一个不小的问号。

罗某珍和鲜大爷居住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王家镇乡下,两女一子都已成家,在外居住生活。儿女们曾经接了二老到城里方便照顾,但他们待不了几天就坚持要回去——他们在村里种了四亩田地,养了鸡鸭,生活自给自足,觉得这样的生活才踏实。这片稻田,就是夫妻俩一起播种的,今年收成不错,预计能收一千多斤。但这一次,罗某珍再也无法享受丰收的喜悦……1割稻葬礼已过去好几天,鲜大爷仍不愿相信老伴已经离世。这位86岁的老人,身高1米6左右,头发花白,指甲缝里嵌着泥垢,握手时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指关节处的硬茧,这是长期干农活留下的烙印。妻子罗某珍比他小3岁,勤劳本分,比他心细,家里大小事都是妻子拿主意。但在几天前,这个家拿主意的人走了。“那天,她要是听话去看医生就好了,她都是为了我啊……”9月9日,坐在凳子上的鲜大爷突然低下头,用手捂住双眼,屋里随后传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9月2日,一个平常的日子。凌晨5时,鲜大爷和妻子罗某珍起床煮了稀饭,这是当地常见的早餐。吃饭时,妻子说自己有些头疼,他不放心,让妻子等会儿去看医生,不要跟其下田割稻。但妻子觉得只是小毛病,吃过饭就拿上镰刀背着背篓跟他一起下田。这块稻田,鲜大爷和妻子已连续收割了两天,再劳作一上午,就可以收完了。他后来想,妻子那天肯定是担心自己一个人割稻太累太慢,才坚持要一起下田的。▲收割后的稻田 王超摄今年鲜大爷家的稻子收成不错,预计有一千多斤。鲜大爷说,春耕时没下雨,稻田距河远抽水不便,错过了插秧时节,好在后来落了一场雨,他跟妻子拿上钉耙花了两天平整稻田,赶着撒下3斤多稻种。这样直接将谷种随意撒进稻田,对于种庄稼几十年的鲜大爷夫妇来说,也是第一次。好在,这些种子努力地发芽、生长,终于变成黄澄澄的稻穗。鲜大爷和妻子只需割下稻穗,背回家用机器脱粒就好了。9月2日上午,年过八旬的夫妻俩一直在稻田忙碌。上午9时,南部县气象部门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8℃以上,提醒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和露天作业。今年以来,当地已发布多次高温预警。“从来没见过哪一年像今年这样热。”鲜大爷说,割稻这几天,他和妻子每日凌晨5时起床,吃完早饭就下田,一般劳作到上午11时才回家。那天上午割稻时,罗某珍又嘀咕说自己头有些疼,鲜大爷催她去看医生,但她并没停下手里的镰刀。11时许,鲜大爷让妻子先回家,剩下的稻子自己一个人割就行了。罗某珍看了看自家田里所剩不多的稻子,同意先回家。随后,她走上田埂,背上背篓,离开了稻田……2死亡妻子走后半小时,鲜大爷也回家了,只剩最后一点稻谷没收割。然而,回到家,他却没看到妻子。妻子左眼早年失明,右眼视力也不好,平时不用手机。他呼喊妻子的名字没回应,又出去找了一圈,还是不见人。鲜大爷慌了,给远在成都的儿子鲜伟(化名)打电话,儿子闻讯往家里赶。鲜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老家的监控能确定母亲当天没回家,邻居家的监控显示母亲离开稻田后,走向了跟回家相反的方向。在回家路上,鲜伟报了警。当天下午,村干部通过广播号召村民帮忙寻人,但一直找到晚上毫无进展。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村民们心中闪现出不祥的预感:会不会溺水了?村外就是西河……9月3日,接到求助的南部县红十字会救援大队带着装备进村,除了在岸上寻找,还重点沿河搜救,但一无所获。▲救援人员在河里搜救 救援队供图直到9月4日早晨,家属和搜救人员在村里一处荆棘丛生的山林里发现了罗某珍,她倒在荒草丛中已经去世,现场还遗留着她的背篓。这里,距她的家有三四百米远。鲜伟说,这里本来有条小路,但很多年没人走了,现在杂草齐腰,不走近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有人。搜救人员和村民分析,罗某珍失踪那天应该是中暑了,而且情况严重,加上她视力不好,迷迷糊糊中走错了方向,最后晕倒在山林里不幸去世。鲜大爷至今后悔不已,那天如果自己不继续割稻,而是跟着妻子一起回家,妻子就不会出事。3留守鲜大爷的家,位于村庄的一个山弯里,周围还有几户人家。平时只有三对夫妇留在这里生活,最年轻的是鲜大爷的侄媳,但她今年也已70岁,三户人家都种着庄稼。土地,对他们这一代人来说,是比生命还珍贵的东西,有了土地才能种出更多粮食,养活一家人。鲜大爷和妻子从未外出务工,就靠着土地养育了两女一子,供他们读书、长大,然后各自成家。鲜伟说,母亲虽患眼疾,但热爱劳动,心思细密,家里很多事情都是母亲拿主意。此前,他们曾尝试将父母接到成都生活方便照顾,但父母待了几天就坚持要回老家。作为子女,他们只能顺从老人心愿。他们带父母去做过体检,没什么大的问题,就连常见的“三高”也没有,这让他们对父母回老家生活也多了一份安心。“我想我妈心细,两个人在老家互相照应,种点蔬菜就当锻炼身体。”鲜伟说,没想到父母回到老家还是坚持种了很多庄稼。提到母亲的意外离世,鲜伟感到很内疚,“他们(父母)总想着给儿女减轻负担,作为子女,我们是不孝的。”但鲜大爷说,儿子、儿媳和女儿,对他和妻子都很孝顺,几个孩子已经做得很好了。他和妻子平时身体情况都还可以,打理着家里的四亩田地,种蔬菜、花生、玉米、红薯,也种稻谷、油菜。此外,家里还养了鸡鸭。“每天都有活儿等着干。”鲜大爷说,农忙自不必说,农闲时也要时不时去地里看看庄稼,锄草施肥,忙完回家还要给鸡鸭添食喂水。晚上,罗某珍因视力不好,夫妻俩很少出门散步,也不看电视,早早就上床休息,等待新一天的到来。这样的乡村生活,虽然单调重复,但鲜大爷和妻子都觉得踏实。4这一代人罗某珍的离世,在村里没有引起太大讨论。村里人不多,留下来的也基本是老人,死亡对他们来说似乎是很自然的事。一名村干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村里的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了,留在村里的老人都七八十岁了,村民会根据自身情况种些粮食庄稼,对于那些无人耕种的撂荒地,村委会便统一耕种管理。走在村里,房屋“关门闭户”很常见,一些屋前院落甚至长满荒草。但撂荒地很少,成片稻田在收割后留下或高或低的谷桩。61岁的老杜花了5天终于收割完父母种的一亩多稻谷。老杜家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二,在新疆做生意30多年。因年近90岁的父亲身体不好,83岁母亲身体也大不如前。兄弟几人商量后决定轮流回家照顾父母,以便遇到突发情况可及时送父母就医。老杜说,去年有一次父亲突发疾病,自己远在新疆,只能打电话托老家一个朋友开车送父亲去医院。他的母亲在一旁抱怨,自己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了,但她每年都要种些水稻、花生和玉米,现在每到庄稼收割就发愁,不知该怎么收回家。好在今年老杜在家,帮忙将粮食收回了家。他算了笔账,今年收割一千多斤谷子,按每斤1.4元计算,除开成本就1000多元,这也就是自己两三天的收入。他的母亲觉得账不能这么算,自己在家种点粮食喂些鸡鸭,总能给孩子减轻些负担。她和老伴曾被儿子接到新疆生活,但待了两个月就坚持要回家,“不习惯,我就想回老家喝点红薯稀饭。”同在一个村生活,老杜的母亲也为勤劳本分的罗某珍意外离世感到惋惜,“她怎么就没走回家呢?”母亲就这样走了,鲜伟有些伤感地说,在农村生活的父母这代人总想着为儿女减轻负担,平时很少关心自己的健康,小病小痛总想着忍一忍就好了。比起来,他们对地里庄稼的长势这些农事更关心,也更心中有数。儿女们担心父亲鲜大爷接受不了这突来的打击,商量后决定接他进城生活。鲜大爷这次同意了儿女的建议,进城前,他卖掉了家里的鸡鸭,还跟儿子一起,去把地里已成熟的花生收了回来。▲收割后的稻田 王超摄坐在屋里,他抬头就能看到百米开外的那块稻田,走路就三四分钟,他想不通妻子那天怎么就没走回来。他多想重回那一天,他会搁下手里的镰刀,跟妻子一道回家。他又重复着说:“那天,她要是听话去看医生就好了。”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编辑郭宇 责编 魏孔明

(原标题:女星发文怒斥:母亲被困电梯50分钟!物业:不可能先去救明星)

9月14日,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了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查处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其中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棚户区改造本该是圆安居梦的民心工程,为何最终却损害了群众利益?“新华视点”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政府申报项目时“求显绩”“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弄虚作假、失察失管。目前洞口县已开展整改,湖南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5年间棚改资金被多名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合谋挪用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图为2015年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来自湖南省住建厅官网)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原县长周乐彬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以来,有群众持续举报,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存在实施项目擅自搞变通、部分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部分棚改项目实施各环节中存在多重问题。——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偏离棚改初衷。据了解,当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实施方式的问题。原本的安置房建设和货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多名住户反映,沿街一些木房破旧,并未得到修缮。棚改项目范围内一些群众反映,翻新自家老屋时,也未得到棚改资金补助。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6年,洞口县未走审批备案程序,擅自将10个棚改项目5079户中的2077户安置房安置、1296户货币安置调整为环境综合整治,将项目资金投入棚户区道路、路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建。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应,在实际操作中因县财政无法配套落地资金,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原计划改造1500户,其中300户货币安置,1200户建设安置房。然而,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建设费用,县财政需配套资金超1亿元,地方财力难以承担,最终变成搞变通、打折扣。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处老旧木房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和违规出借。当地在棚改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改变用途、挪用甚至违规出借等问题。原洞口县房产局利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共1270.5万元,修建了150套棚改安置房。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安置房并未用于安置棚改户,而是作为公租房对外出租。——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透明度和监管。除实施环节外,当地棚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申报资料缺失、未按程序报建违规开工、验收记录与检测资料不全等问题,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决策“拍脑门”、实施“搞虚假”、验收“开绿灯”记者采访发现,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背后,是当地在决策时“拍脑门”、实施中“搞虚假”、验收上“开绿灯”,把民生资金当作“唐僧肉”。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为1245.6万元,但县财政需要配套资金超1亿元。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到位的中央、省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为8249.6万元,当地所需的配套资金数额更大。明知有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什么仍要“打肿脸充胖子”?一些干部对记者坦言,棚改项目申报时,各县相互攀比项目数量和金额,没有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切实开展必要性调查,导致一些本不需要棚改的区域也被纳入进来,“别人都报了,不申报就落后了”。申报项目时“求显绩”、决策“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则大搞虚假操作。经查实,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而主管部门在验收项目时“搞变通”“开绿灯”,导致一些明显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获得通过。与此同时,虚假项目工程在几乎“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记者在洞口县走访看到,多数项目现场没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居民对项目内容和进展一无所知。一些棚改区域内的居民反映,不清楚棚户区范围在哪里,也未见到实际的住房改造。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条街巷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地方开展整改,民生项目要让群众参与记者了解到,3月19日以来,洞口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洞口县棚改项目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2010年以来的9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批开展全面核查整改,共发现各类问题633个。截至9月10日,已整改到位各类问题620个,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主要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审批和追责挽损工作,正在走司法程序。据了解,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相关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受访干部建议,基层在申报、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不能蛮干硬干,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重大民生项目应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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