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防范“轻犯罪”
神宫寺奈绪在线播放「家のことc恋人のことc生理不順のことーーいろいろよね」 第四十四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其家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和慰问。wQVF-vm9iPwTbQKS5kIhyZ-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防范“轻犯罪”
一、擅自潜入无人看守的住宅、建筑物或船舶,擅自 进入禁入场所、他人田地、灾害或犯
二、擅自携带刀械、铁棒等可伤害他人的器具或可用于侵入他人住宅的工具。
三、发生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拒绝听从公务人员或救援人员指令。
四、在森林等易燃场所或汽油等易燃物附近生火。
五、擅自在他人住宅等张贴广告、告示,或随便移除、污损他人标识物。
六、诈称拥有国内外公职、爵位、学位,或穿着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装。
七、在公共或私人仪式上恶作剧等妨碍仪式进行。
八、制造噪音妨碍他人且拒不改正。妨碍他人正常行走,或跟踪他人使人不安。
九、在公共场所插队、言行粗暴、随地吐痰、无故熄灭标识灯或街灯。
十、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
以上行为均涉嫌违反《轻犯罪法》,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请在日中国公民遵守中国及日本法律,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日本警方报案,并联系驻日本使领馆求助。
日本报警电话:110、03-3501-0110(中文),海外可拨打#911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86-10-65612308
驻日本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3-6450-2195
驻大阪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6-6445-9427
驻福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92-753-6483
驻札幌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11-513-5335
驻长崎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95-849-3311
驻名古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1-52-932-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