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倒卖“回流药”,参保人别做帮凶

来源: 中关村在线
2024-05-31 14:49:02

  针未尖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步扩展,参保人员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然而,这些政策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国家医保局日前提醒,不要因贪图小利成为药贩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换一种说法,所谓“回流药”,是指行为人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或参保人利用医保报销从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在个人实际支付购药费的基础上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药品回收人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医药机构、诊所再销售给患者。比如,医保参保人自费10元,开出总价100多元的药,在药贩子的帮助下,哪怕只以50元的价格卖出去,两者也可从中赚40元。

  除蚕食医保基金,倒卖“回流药”还危及用药安全。且不说“回流药”脱离药品储存必要的温度、湿度条件,药品质量难以保障,国家医保局前不久披露,有的药贩子往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以假乱真;因药品有效期不直接印在药片上,有药贩子把临期或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张冠李戴;还有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常常混淆剂量规格、药品种类……

  正基于此,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严打倒卖“回流药”行为。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西省吉安市监委监察调查。

  当前,百年变局以前所未有的烈度向纵深演化,动荡变革的特征更加突出。世界范围内,两种场景同时上演:一边粮食和能源价格上涨,加速“出产”亿万富豪,资源和财富继续向少数人集中;另一边全球人类发展指数连续两年下降,数亿人遭遇饥饿、贫困等生存危机。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感叹:人类正日益分裂。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在陆雷看来,他们两个来自江苏南京的少年经过各自的努力奋斗,最终都获得了专业地位,都成为上海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我们的殊途同归并非偶然,而是必然。”

  “我们通过年桔创作大赛,鼓励桔农拿自己的拳头产品参展评比,让桔农互相切磋,同时让陈村年桔文化传承下去。”梁钜东说。(完)

  因此,只有紧扣“寒湿疫”,才能掌握治疗的主动权;只有认识到“寒湿伤阳”为主线,才不会被疾病表象所迷惑,做到知常而达变,治疗上也就更加得心应手。在新冠初期,尽量避免使用寒凉属性的药品或食品;对于临床医生来说,更要一改过去在发病初期即使用温病辛凉解表或者清热解毒的治法,而是要首先散寒化湿。

卢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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