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商品,“无理由退货”之困应先期解决

来源: 格隆汇
2024-05-27 20:50:24

  吴先生、刘先生均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吴先生在该平台购买了刘先生出售的宠物用品,后在线申请退货退款,平台支持了吴先生的诉求。但刘先生认为其销售的物品不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诉至法院,要求吴先生返还货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先生系在向他人批量购买产品后再加价出售,其交易行为具有营利性质,身份应认定为“经营者”而非“普通用户”,其销售行为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据5月26日澎湃新闻)。

  由此案可见,“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落实在二手交易平台遭遇困难,消费者也在这里遇到“无理由退货”困惑,原因就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卖方必须是“经营者”的身份限制。近年来,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同时,虽然人们通过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处置闲置物品变得越来越方便了,但随着平台用户的增多,平台上又存在着大量专门从事二手交易的经营性用户。对这些卖家的身份如何认定,决定着“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否顺利在这里落地。

  问题是,今天的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一种习惯或意识,在卖家身份一时难以辨别的情况下,消费者还能放心地“买买买”吗?如果都像前述案件一样,卖家身份需由法院逐个确认,其中的时间、司法等成本又显得过高。在二手市场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这个“无理由退货”之困如果不能得 到妥善解决,有可能产生更多类似纠纷,进而影响这个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话又说回来,购买二手商品时自己是否可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果把这项辨别的责任一律交给消费者,似乎明显有失公允。这么做,一是无端为消费者增加了额外负担,二是可能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立法意图常常落空,影响到人们的消费信心。所以,为了在不增添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让其对自己的退货权利抱有较为确定的判断,在交易时明确卖家的身份,应当是一个更为可行的选择。这就要求二手交易平台在用户注册时对其身份进行更为明晰的区分。注册用户究竟是经营者还是普通用户,应当区分清楚并在其主页显著位置予以标识,以免消费者“难辨雄雌”。

  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的快速增加,要求平台对每位用户的身份属性、交易性质进行实时、严格和准确区分,实践中也存在很大困难。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平台内注册从事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律被称为“平台内经营者”,而非营利性的二手货交易往往很多平台都有,如此一来,“普通用户”的身份又难以说清了。这时,为了保护个人之间正当的、非营利的二手货交易顺畅进行,双方在交易时“有言在先”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用户在非营利性售卖二手商品时向买方声明,自己的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则,由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成交。这样一来,将“无理由退货”之困解决在先就更容易了。

  经过努力,他带领团队将30多个甘蓝品种推广到全国各地,高峰时期播种面积占比60%以上,累计推广超1.5亿亩。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思想共识不断凝聚、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但全面建成新发展格局还任重道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着力破除制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加拿大卡尔加里也举行了丰富多彩的表演和庆祝活动。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对此报道说,对于很多加拿大人来说,春节是一个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文化的绝佳时机。前阿尔伯塔省长诺特利还称,这期间,当地居民都走出门参加活动,他们很高兴能够借机与彼此联系和交流。(完)

  大年初一,厦门、金门举办了“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两“门”对开,厦金两地的乡亲们,用同放焰火的方式,传递着对彼此的新春祝福,表达着求和平、盼团圆的诚挚心愿。

  眼下,浙江宁波一家高精密零部件制造企业的250多台精研机在全速运转,外贸订单稳定增长,企业正在紧急招聘培训80多名技术员和一线工人。

  最新数据显示,1月31日,全国货运物流有序运行,邮政快递投递量环比增长27.7%。

王香恭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