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

来源: 房天下
2024-05-31 17:30:56

  此前2023年12月14日,恒宝股份(002104)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恒宝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相关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此外,恒宝股份还曾因子公司失控方面的信息披露违规收到监管函。2022年4月29日,恒宝股份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022年5月10日,恒宝股份公告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违规事实为,恒宝股份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102%股权。2021年2月26日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恒宝股份存在纠纷,导致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直至2021年4月1日,恒宝股份才发布《关于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子公司失控事项,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信息,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18年4月27日到2022年9月3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事实上,这并不是宁德时代一家的风波,只是它是行业龙头自然受到了更多的市场关注。据记者统计,在上市动力电池企业中,2022年一季报基本都呈现出“增收不增利”的特征。除鹏辉能源外,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欣旺达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均在20%~33%。

  近期,个人养老金账户理财产品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搭建完毕,有望落地。从平台规则来看,1月2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办法》,明确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在理财行业平台接入、信息交互、数据交换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工作。平台技术层面上看,2022年11月5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负责建设的个人养老金理财行业平台完成技术上线。

  抱着对传统吉祥图案的兴趣,我们精挑细选出100幅作品,以福(32幅)、禄(32幅)、寿(18幅)、喜(18幅)的分类方式,整理成《吉祥谱》出版。我们希望通过揭秘古人在画面上的设计巧思,诠释每幅吉祥图案背后的故事寓意,解读“有图必有意,有意必吉祥”的文化内涵。

  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互联网园内的政务惠企E站开设了综合流动窗口,围绕资金、人才、市场、资源等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整合了党群、律所、证券、上市服务等第三方资源,构成“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帮助企业解决全生命周期的发展需求,全方位赋能企业发展。

  经技术机构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产品实际容量达不到标称额定容量;二是关键生产工艺、关键原材料及关键部件质量控制不严格。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22批次、11批次、1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1%、9.1%、73.3%。

  清晨,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富宁站派出所的“00后”铁路民警程清林穿好警服、佩戴好警用装备,开始他一天的春运执勤工作。

沈君祯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