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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软件免费下载3.0.3每天更新|「じゃ俺の人生がうらやましいか」

2024-09-23 03: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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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资本局9月22日消息,江苏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保的消息登上热搜引发关注。据央视报道,该院放射影像科朱医生实名举报称,怀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

  对此,无锡市医保局今日凌晨发布公告回应,已根据举报线索受理调查、初步查实,并于8月30日行政立案;目前正会同 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全面彻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公开信息显示,无锡虹桥医院背后的大股东上海美迪亚医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亚集团”)对外投资了9家医院。今年8月,该集团旗下的昆山虹桥医院被曝出“要求医生让患者消费到7000元”,引发社会热议。天眼查APP显示,该集团旗下医院曾数次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起诉。

  无锡虹桥医院回应涉嫌骗保

  “事件在调查中”

  9月22日,红星资本局致电无锡虹桥医院,接线人员表示“事件在调查中,可以后续留意公众号的情况。”

  据央视报道,无锡虹桥医院放射影像科朱医生实名举报称,从去年开始,医院系统内出现了一些根本没在他们科室做过影像检查的患者病历,病历记录里却有“根据影像做出的诊断”。这些病历全都由医院体检中心陈医生完成,而陈医生并没有操作放射影像科CT、核磁共振仪的权限。

  朱医生怀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今年3月,无锡虹桥医院朱医生将没有影像号的病历拍照留证,向医院上级管理部门实名举报。在等待调查结果时,他举报的这些病历又有了影像号和片子。

  在被举报的病历中,杨某某(72岁)和邱某某(62岁)的病历里,有根据所拍片子的情况做出的诊断,却找不到对应的影像。6月份又查到了她们的CT影像,按照系统记录,这两人都是2023年4月做的胸部CT,片子上能清晰看出,两位患者的吊坠形状、大小和位置都基本一致。不仅这两位上了年纪的患者CT影像类似,朱医生比对发现,2021年在他们科做过CT的25岁女性叶某的片子上,也有看起来极为相似的吊坠,肉眼看,三人的片子几乎一模一样。

  随之,朱医生发现了更多问题,包括:多名患者和他人影像高度相似;1分钟内做2次核磁共振检查;影像与诊断左右方向对应错误。

  央视记者随机拨打了20份病历中留下的患者电话,四分之三是空号或无法接通,接通的也大多表示不是本人。也有接通电话的患者表示,当时在医院住院做体检。比如,患者许女士表示,她当时因为腰疼去无锡虹桥医院体检,但至于为什么只做了胸部CT,许女士说,时间久了,记忆不太清晰。

  背后大股东旗下9家医院有多起医疗纠纷

  曾曝出“让患者消费到7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无锡虹桥医院的大股东为美迪亚集团,持股比例40%。穿透股权可以看到,美迪亚集团由王为民和胡玉芝两人分别持股80%和20%,注册资本5000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美迪亚集团对外投资不止无锡虹桥这一家医院,还有深圳港龙医院、杭州天目山医院、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温州建国医院、上海健桥医院、无锡虹桥医院、昆山虹桥医院、深圳建国泌尿外科医院和杭州建国妇科医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美迪亚集团旗下的昆山虹桥医院被曝出“要求医生让患者低消7000元”,引发社会热议。据媒体报道,有网民发布的一张“HQ医生群”的群聊截图显示,一位名为陈某某的人员发消息,“这个月再单体低于7000,都滚蛋别做了。”上述消息发布后,有网民留言询问是哪家医院,发布者回复称“昆山虹桥医院”。

  8月28日,昆山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8月8日,昆山市卫健委牵头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涉事民营医疗机构昆山虹桥医院依法依规展开调查。经查,该医院存在涉嫌未遵守相关诊疗规范、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昆山市卫健委已于8月12日正式立案。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美迪亚集团旗下医院曾数次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起诉。例如昆山虹桥医院有3起、无锡虹桥医院有1起、深圳港龙医院有1起、杭州天目山医院有4起、上海闵行虹桥医院有5起等等。

责任编辑:杨红卜

傅希伦(记者 卢原士)09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平顶山市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强拆果园的事情引发关注后,有网友发现,胡炜哲在叶县政府官网的工作履历曾有变化,其参加工作时间疑似由14岁改成了17岁。对此,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正在核查此事。2021年11月9日,有网友保存了平顶山市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工作履历,相关链接提醒这是叶县政府官网的网页快照。网页内容显示,胡炜哲1971年5月出生,1985年3月参加工作,至1999年12月在新华区人大工作。这意味着胡炜哲年仅14岁就参加工作。网页快照截图极目新闻记者发现,网页提醒此快照仅用于佐证词条内容来源。记者点击该网页快照的“继续”选项,进入了叶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页面详情依然是胡炜哲的工作履历,不过其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88年3月,其他工作履历与网页快照的内容完全一致。叶县政府官网胡炜哲现在的工作履历截图9月20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叶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其不清楚。叶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当地正对胡炜哲带队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一事展开调查。胡炜哲在政府官网参加工作的时间发生变化一事,她需要向相关领导请示后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叶县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清楚胡炜哲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何发生变化,随后挂断电话。之后记者多次拨通电话,均无人接听。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胡炜哲本人,电话未接听,短信未回复。记者通过12380向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事展开核查,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汇报给领导,目前正在沟通中。“有进展的话,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延伸阅读:河南叶县政府领导带队 集结几百人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河南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公路的建设对沿线各个地区的经济提升和民生改善都有积极的帮助,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对于河南平顶山市叶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来说,这条高速的建设却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痛。 他向中国交通广播反映,叶县县政府的领导竟然集结了几百人,非法强拆了他苦心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建设高速要征地赔偿两年没谈拢?贾柯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为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他回到老家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并成立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他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贾柯没有想到,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让他陷入了艰难的维权之路。贾柯:叶鲁高速占地的时候,乡镇政府派人来跟我们说,要占我们的地,要毁我们的果园。但是,他跟我们说,一直是口头上的,并没有签任何协议,直到现在什么都没有。贾柯提供的叶鲁高速项目占用果园的示意图 记者杨凯拍摄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二批切块的重要项目,据了解,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贾柯说,“叶鲁高速项目需要占用他大约7亩果园,因为在赔偿标准上与叶县政府存在分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贾柯表示,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大约18万多。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叶县人民政府:叶鲁高速征地 依据平政【2017】33号文赔偿河南省司法厅:平政【2017】33号文的相关规定失效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根据这条规定,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贾柯对此存在异议。贾柯:“国土资源部下发过经济林的认定标准,我们是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林业局也发布了经济林如何补偿的文件。但是,平顶山市发布了一个33号文规定,只有土地性质是林地的,才算是经济林。我们就这个条款进行了质疑。镇里一直说没法答复,答复不了。今年7月19号,河南省司法厅给我们回复,上面明确说,平政33号文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这一条,2020年就作废了”。平顶山市33号文件河南省司法厅给贾柯的回复中这样写道,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四、原《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的规定随之失效。河南司法厅相关回复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张强:“2021年,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开始施工,镇上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这项工作。当时县里专门有清点附属物的专班,清点完之后,按照我们市政府33号文补偿,他有异议”。记者:“河南省司法厅回复平顶山市33号文(相关规定)不适用了,为什么还要按照33号文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呢”?张强:“我们执行就按照市政府的33号文,至于那个问题,相关这种文件,法律上的我没办法解释”。叶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集结几百人强拆果园2023年6月份,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给贾柯下发了《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他于2023年6月14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梨树。通知明确,如逾期不清理,镇政府将予以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贾柯 自行承担。任店镇政府的限期清理通知书任店镇政府关于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贾柯告诉记者,“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他把任店镇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2023年9月6日,任店镇人民政府又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2024年4月2日,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梨园进行了强拆。”贾柯:“4月2日,县政府由常务副县长带队,集结了400人左右,包括警车、铲车、特警、交警,大概有一百多辆车,三台施工用的挖掘机。他们到梨园里面,先把电路给切断了,然后封锁周边道路。然后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贾柯提供的强拆现场视频截图贾柯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提供了一段他的父亲与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胡炜哲承认政府强拆了梨园。胡炜哲:“拆迁(梨园)我到场了,专班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不管是谁,我不只是针对你,我是因为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是参与了拆迁,那一天,作为众多的拆迁组织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在河南叶县的采访结束后,叶县县委宣传部转发给记者一份盖有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24年4月2日,在同贾宏勋(贾柯的父亲)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方中交二公局在我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始在该规划区域施工。贾宏勋亲属进行阻工,工作人员介入稳控疏导。中交二公局项目负责人李矿森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表示,“他们只负责建设施工,并不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拆除梨园的当天是政府通知他们进场施工的”。李矿森:“现在是法治社会,人家说(征地)没谈好,我们敢进去(施工)”?记者:“这个强拆是谁主导的”?李矿森:“应该是镇政府吧!这个我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接到了相关通知,我们是配合,我们任何时候都起不到主导作用”。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经济林的认定和补偿都有标准2013年9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认定标准。2020年11月,河南省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明确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经济林的认定和补偿都有标准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依据的政府文件被上级司法部门认定失效,显然已经不能适用。上位法与下位法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以上位法为准”。就此事进展中国交通广播将持续关注。

傅希伦(记者 王怡君)09月23日,#endText .video-info a{text-decoration:none;color: #000;}

“像牲口一样被拖走。”9月19日,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贾柯回忆,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说,5个月前的那天,是一家人的噩梦,因为自己的梨园遭遇强拆,家中4名上前录像取证的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贾柯家人被强行抬走 图/受访者提供贾柯,是河南叶县任店镇梨花庄园的负责人,自2014年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返乡创业,筹建梨园。30亩的梨树从细细的小树苗长成结满硕果的大树,他等了五年。他的梨树结出的果子大而甘甜,客人络绎不绝。他的果园也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切欣欣向荣之际,一条公路的修建,让他陷入艰难的维权之路。公路修建需要占用梨园部分土地,但他在赔偿标准上与叶县政府产生分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4月2日那天上午,梨园被断电,随后遭到拆除。直到最近被总台曝光,方被公众广泛知道。对此,南方都市报评论称,征地必须有法可依,必须谨守法律程序,不能违反法定程序而暴力强征。这是行政法治所应给予社会的最基本示范。9月20日,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贾柯表示,“一条公路项目斜穿梨园,需要占用他大约7亩果园”。但他同任店镇政府以及叶县政府在赔偿标准上产生分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6月13日,任店镇政府就曾对贾柯的果园下达过通知书,贾柯聘请了北京律师在叶县法院立案。接到开庭应诉通知的任店镇政府随后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但令贾柯没有想到的是,2024年4月2日,在没有提前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果园遭到拆除。贾柯表示,当天上午7时,梨园四周突然聚集各类车辆100多台,钩机3台。果园被断电,过往车辆不许停车,更不许下车拍照取证。随后,贾柯的母亲、妻子、二姨以及爷爷等4人由于录像取证被按倒在泥地里,取证手机也被抢走。4人随后被强行抬出果园,关进派出所。贾先生的梨园贾柯表示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当天晚上将近9点,派出所通知贾柯领人。他见到家人时,对方已泣不成声。他说:“当时感觉天都塌了。”贾柯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提供了一段他的父亲与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胡炜哲承认政府强拆了梨园。胡在电话中表示:“拆迁(梨园)我到场了,专班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不管是谁,我不只是针对你,我是因为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是参与了拆迁,那一天,作为众多的拆迁组织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叶县县委宣传部转发给记者一份盖有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24年4月2日,在同贾宏勋(贾柯的父亲)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方中交二公局在我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始在该规划区域施工。贾宏勋亲属进行阻工,工作人员介入稳控疏导。中交二公局项目负责人李矿森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表示,“他们只负责建设施工,并不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拆除梨园的当天是政府通知他们进场施工的”。赔偿标准套用已作废文件贾柯与叶县政府冲突的关键是赔偿标准问题。2023年11月8日前后,负责协商的任店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贾柯和公路工程方面各自找评估机构对所占果园进行评估,双方同时找到了河南百信评估公司。一周后,评估公司口头告知贾柯,所占果园评估结果为319万。贾柯表示,因叶县领导不同意按此结果对其进行补偿,也不愿出评估费用,该评估报告烂尾,不了了之。他说,任店镇干部后来表示,只能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贾柯表示,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平政【2017】33号文件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根据该条规定,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贾柯对此存在异议。为此,他联系到河南省司法厅。2024年7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明确给予其答复表示,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的规定随之失效。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报道,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对此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大学生创业果园被强拆 视频截图“我爸妈和妻子都在埋怨我”2014年,贾柯从河南城建学院毕业后,他称响应叶县县委县政府号召返乡创业,创办占地30亩的梨花庄园农业综合体进行黄金梨果树种植,并成立公司、注册商标实施品牌经营。他表示,自己满怀立足农村创业的梦想,先后通过银行贷款、家人支持和亲友筹措等途径,对梨园持续大力投资,常年在修剪、授粉、蔬果、套袋等重要管理期高薪聘请外地农艺师团队驻园实施精细化管理。用大量发酵农家肥、发酵芝麻饼、骨粉有机肥和生物制剂取代化肥和农药,投入成本巨大。贾柯的品牌“绿珍客”黄金梨曾在市场上卖出过8元/斤的高价,并于2018年通过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2020年步入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行列。他表示,自己的果园已成为当地有名的大学生创业基地,还带动了周边二十多家农户在门口就业,正联系多名回乡大学生在这里共同创业。贾柯果园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营业额几乎腰斩。他说:“很多人不明所以,觉得我们有纠纷,不敢来买梨,隐性的经济损失也很大。虽然绝大部分村民都报以同情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不少人在围观、看笑话。”贾柯果园中种下的天然屏障植物“铁篱寨”被毁坏,果园大门也被拆除。对此,他很无奈。为防止偷梨问题,他曾睡在果园里。贾柯的家里也因梨园一事闹得很不愉快。他说:“我爸妈和妻子都在埋怨我。”大学毕业后,贾柯家中曾为他找过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但被当时一心创业的他毅然拒绝了。如今,创业的果园却被强拆,他感到十分可悲。对于上级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贾柯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称,“希望有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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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南叶县,当地政府为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在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条件下对一家果园进行了强拆。19日,果园负责人贾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贾先生的梨园大学毕业种果树十年被强拆贾先生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贾先生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底,当地媒体整版报道了贾先生的果园。曾经的新闻报道2021年,贾先生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开始,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不过,双方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该赔300万元还是18万元?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下称“平政〔2017〕33号”)。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先生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文件截图)除平顶山市外,河南省林业局在2020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该《通知》明确废止此前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并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的补偿有新规定。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先生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0多倍。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补偿方式(图源:河南省林业局官网)果园围墙大开已无法封闭2024年4月2日,双方尚未达成协议之时,当地政府组织多人对果园部分进行了强拆。9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此前,任店镇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施工进行拆除工作,并表示法律上的问题其没办法解释。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9月,贾先生正组织人力对果园里剩余的果实进行采摘,高速公路施工也在进行中。贾先生说,强拆之后果园围墙大开,目前已经无法对果园进行封闭。(除特别标注外,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延伸阅读: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重点项目也得依法办事大学生创业果园遭强拆?据中国交通广播报道,大学毕业后,贾柯回到家乡河南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并承包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苦心经营多年以后,他遭遇了意外的挫折:当地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占用大约7亩果园。双方始终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最终,县政府领导带领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果园实施了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被强拆 视频截图作为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贾柯的志向和行动力本该得到呵护。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他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可谓创业小有成效。然而,因为高速公路占地以及随之而来的强拆,不仅让他陷入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也打击了他的创业热情。就当地整体利益而言,修建高速公路的重点项目固然是造福于民的好事。然而,再重要的公共工程,在涉及拆迁征地等公民个体权益时,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哪怕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法律赋予政府强制征收土地的权力,政府动用这一权力也必须慎之又慎,充分考虑征地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从报道来看,贾柯与当地政府的主要矛盾在于补偿标准。因为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当地政府认为只能按零星果木进行补偿,贾柯则认为果园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导致拆迁未能达成一致。无论征地任务有多么迫切,当地政府都有义务进行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但是,从贾柯的描述看,无论是在拆迁前,还是拆迁后,沟通似乎并不顺畅。在果园拆迁当日,有关工作人员“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更何况,当地政府所依据的补偿标准恐怕并不成立。在维权过程中,贾柯得到河南省司法厅明确答复,当地政府补偿所依据的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已经作废了。对此,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正如法律人士所言,如果地方政府依据的政策文件已经失效,显然不能适用。上位法与下位法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以上位法为准。查询一些地方的政策,在实践中,常常按照有利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适用补偿水平相对较高的标准。作为创业大学生,贾柯相信法律和规则,然而,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地方政府部门执法不能稀里糊涂,尤其是对于牵涉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拿出经得起检验的过硬依据,在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让人信服。如今,果园拆迁的事实既已发生,当地政府更应做好善后,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补偿义务。对于果园的补偿标准,如果当地政府依旧拿捏不定,不妨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严格根据规定执行,按照有利于经营者的原则执行补偿,并做好更加充分的解释说明。依法进行征地拆迁,积极履行补偿义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不少大学生响应乡村振兴号召,奔赴广阔田野开启丰富多彩的创业。对于有志于扎根乡村的年轻人,呵护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他们在遇到问题与纠纷时有法可依、有理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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