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总裁吴凌华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累计近129亿元债务未按期支付

原标题:世茂股份总裁吴凌华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累计近129亿元债务未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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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刘颂辉    每经编辑 魏文艺    

  公开资料显示,吴凌华今 年51岁,于2021年担任世茂股份董事、总裁,2024年6月3日任满。2023年,其在世茂股份的税前报酬为187.63万元。吴凌华历任世茂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副总裁,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商业地产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华润置地(南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华润中心总经

  世茂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吴凌华辞去董事、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至公告日,吴凌华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总裁的选聘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告,今年1—4月,世茂股份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共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3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4%;销售签约金额约34.5亿元,同比增长1%。

  截至今年5月31日,世茂股份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非公开市场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债务累计128.88亿元未能按期支付。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是自2022年以来,公司销售情况大幅度下滑的形势尚未好转,融资渠道收窄、受限的局面也未有效改观,公司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责任编辑:何松琳

  《融资融券细则》指出,投资者融资买入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券卖出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可充抵保证金。/index.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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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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