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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班主任骚麦|「でも日曜日はいつも暇なのね」

2024-09-21 0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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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黄永旭 西安报道

  房地产行业公摊制度之争绵延多年,未有定论。近日,湖南湘潭房地产政策中,“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再一次引发关于公摊面积的热烈讨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公摊面积作为购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常常成为购房纠纷的焦点。从众多消费者维权案例可以看出,由于公摊面积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并不透明,致使购房者难以判断房产真实价值,从而遭受了权益损害。因此,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的出现,才引起了“取消公摊”的猜想与讨论。

  关于公摊面积的讨论再度冲上热搜,“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那么,取消公摊面积的时机真的到了吗?

  “只是计价方式不同”

  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购房者对房屋价值的认知与需求更加明确,按套内面积计价这一更为透明的方式,开始逐步进入大众视野。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记者发现,湘潭市并不是第 一个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的城市,早在5个月前,广东省肇庆市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全市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

  “因为公摊面积确实是存在的,按套内面积计价只是改变了房屋价格的计算方式,并不会影响同一套住房的总价。反而调整后,房屋单价提高了,购房人又会产生另一种质疑,认为房价提高了,更买不起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表示,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但未必起到应有的作用。

  记者从多位房地产从业人员处了解到,长期以来,房地产交易流程中,一般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价方式,其中就包含了公摊面积。体现在房屋产权证上面就是房屋建筑面积,包含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商品房宣传销售过程中,这种计价方式的确会存在公摊面积不透明的情况,购房者关于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存在信息差,导致很多公摊面积占比高的项目购房者认为自己被坑,从而产生很多纠纷。”

  西安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朱郁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政策的相继出台,反映当前购房者对市场透明度的需求。因消费者对购房透明度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传统按总建筑面积计价方式感到不友好、不合理,这当中包含了公摊面积,导致实际面积与支付费用不对等的情况,需要更为透明的“保障”。所以,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政策,可以降低购房者的顾虑,有利于购房者对房屋价值的判断。

  “相较于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对购房者来说,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实际购买的居住空间大小,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

  “公摊问题复杂而多维”

  如今房地产发展现状下,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取代传统的计价方式,逐渐演变成一种趋势。在促成这种趋势和变化的过程中,“公摊面积”可谓功不可没,是其中绕不开的重要因素。

  多年来,购房者普遍反映公摊面积不透明、不公平,增加了购房成本,降低了实际居住体验。因此,公摊面积引发的纠纷不绝于耳,社会各界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不曾中断。

  成都一位购房者秦风(化名)告诉记者:“买房的时候不太懂,当时宣传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对我们小两口来说,是挺大的了。但是,收房之后,实际使用面积不到70平方米,公摊系数超过了40%,感觉上当受骗了。后来,总算知道了房屋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这些概念,只能说公摊面积这里水太深了。”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因此,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建筑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建筑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通俗地说,大家普遍认为,公摊面积指的是建筑物中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井、楼梯间、公共走廊、物业管理用房等。

  柏文喜表示:“实际上,公摊面积是一个计算出来的概念,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看不见、摸不到的概念。而且,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复杂,标准也不统一,购房者往往难以弄明白,但很多购房者因此而花了许多‘冤枉钱’。”因此,随着房价的上涨,即使是小比例的公摊面积,也意味着较大的经济负担。

  “但是,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如入户大堂、电梯井等,这些空间对于住宅功能是必要的。因此,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短期内全面取消公摊面积可能面临挑战,但长期来看,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这一模式有可能逐渐被改革或替代。”柏文喜说。

  朱郁则表示:“关于公摊面积制度的去留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涉及购房者权益、房地产市场规范、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仍需要综合考量。”

  朱郁认为,目前的公摊面积制度有其优势、合理性。公摊面积制度通过按比例分摊公共区域的维护费用,可以避免某些业主过度使用公共设施而导致的资源不均,能够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且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助于提升建筑的整体品质和居住体验,因为公共区域的良好维护直接影响到居住的生活质量。

  “同时,公摊面积制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弊端,比如计算方式不透明。公摊面积的计算缺乏统一标准,不同开发商对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额外的费用。而且,公摊问题难以监管,具体标准和细则不明确,给了开发商很大的操作空间,容易出现‘乱公摊’和‘只公摊成本,不公摊收益’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购房者负担。”朱郁说。

  “得房率才是硬指标”

  湘潭市公布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之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热情高涨的讨论中,除了“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之外,“提高得房率”也成为新晋焦点。

  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去年中央作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其中之一就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而且,住建部部长倪虹也在多次会议中强调,要“下力气建设好房子”,优化增量住房。

  因此,根据政策导向,多地将优化增量住房作为发力点,而提高得房率也顺理成章成为各界共识。深圳、佛山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建设高品质住宅,开发高得房率产品。在市场方面,越来越多的新房项目开始将得房率当成营销卖点,一些得房率较高的项目也跃升为购房者关注重点。

  西安某房企高管何靖(化名)坦言:“眼下的房地产市场,只有高得房率才能吸引客户,这个已经是硬指标了。业内有句玩笑话说,现在进入第四代住宅时期,谁家产品得房率低于90%都不好意思出来卖房。”

  何靖表示:“简单来讲,第四代住宅就是拥有‘错层式’的挑高露台的大平层产品。目前,西安第四代住宅项目主要分布于高新区、港务区、曲江新区及航天板块,项目得房率大部分都超过了90%,甚至有产品得房率达到近110%。”

  “这一类产品共同的特点就是,面积大、得房率高、总价高。之所以能做到超高得房率,其原因在于两方面:最主要的是赠送面积,基本上这类产品结构内阳台面积都是半赠送,而‘错层式’挑高露台面积都是全赠送;其次就是在保证品质和居住体验的情况下,尽量缩减公摊面积。”

  以西安保利某项目为例,该项目建筑面积188平方米型产品,赠送其南向及侧向外挂露台和奇偶层错层面积。阳台、飘窗赠送面积19.5平方米,露台赠送面积30.9平方米,总共赠送面积为50.4平方米,赠送率约为27%,得房率为106%。

  朱郁表示,长远来看,公摊面积制度或逐步向更加合理、透明的方向演变。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和项目优化住宅产品,提高得房率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责任编辑:李桐

张顺木(记者 贾德善)09月21日,前不久,来武汉出差的王女士在深夜下飞机后,通过平台叫了一辆顺风车到汉阳。司机接单后跟王女士要求私下交易,在快抵达目的地时,司机要求先结账,王女士未同意,司机调头将王女士一行拖至长江新区一陌生地点后自行离开。遭受惊吓的王女士至今气愤不已。王女士介绍,9月12日她和两位同行伙伴,从成都乘坐飞机到武汉出差,下飞机后晚上11点45分左右在天河机场t3航站楼,通过哈啰网约车平台叫到了一辆网约车,目的地为汉阳区某酒店,平台显示价格在50元左右。成都来汉旅客 王女士 :“司机师傅跟我们在电话里沟通的时候,说取消订单,60元全包。最后我们上车的时候,要求我们交高速费,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就自己掏了。”王女士说,当车辆开到汉阳区马鹦路地铁站附近时,导航显示距离目的地酒店还有10分钟左右路程,司机突然提出让王女士先结账,王女士表示,等到了酒店再给钱。双方争论了几句后,司机突然掉了头,由于王女士她们对武汉并不熟悉,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成都来汉旅客 王女士:“看到汉口江滩字样的时候,我说多少钱?把我们放下来吧,60元钱也扫给你。我正准备下车的时候,车门都打开了,司机一脚油门就冲出去了,我车门都没关,半条腿都在外面。”王女士接受媒体采访王女士用手机拍下了当时的情况,记者通过视频看到,右侧后车门打开后,司机根本没有减速停车,而是一直在前行。王女士用手机拍摄的视频截图王女士说,直到二十多分钟后,司机才在一个陌生的地点停住车,让王女士一行下了车并迅速驱车离开。由于下车的地点荒凉陌生,王女士一行三个女孩子当时惊恐不已。王女士同行伙伴称下车地点非常荒凉王女士在原地用滴滴平台又叫了一辆车到汉阳的酒店,记者在订单上看到,王女士一行被带到了长江新区阳逻开发区的余泊大道上,这里距离王女士原本要到达的汉阳区酒店地址足足有40公里,打车费用是148元钱。王女士订单显示被带到了余泊大道上王女士伙伴评价司机行为记者随即联系了哈啰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了情况后表示,由于王女士同意了司机私下接单,因此平台无法介入。哈啰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答复武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表示,在乘客同意了司机提出的接私单的要求后,平台确实没有责任。武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工作人员:“平台是正规派单,但是司机(私下接单)违反了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第60条第七款,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时巡游揽客。”武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王女士的投诉由黄陂区交通局运管部门调查处理,该支队将把王女士的情况转交该部门处理,进行详细调查,如果属实将根据条例依法进行处理。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表示,建议旅客、市民朋友,尽量使用正规的平台叫车,最好不要跟司机私下交易,这样权益才会更好的受到保护。武汉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工作人员:“因为网约车是要在网上打,出租车要在专门的坐车点坐,这样他服务不到位的话,你可以投诉,我们可以根据他的服务质量对平台公司或者出租车公司调查处理。”来源:经视直播

张顺木(记者 李奕辰)09月21日,▲陈宪清案中被托管的单位之一三亚海韵度假酒店,目前正常经营红星新闻记者|刘木木 发自海南编辑|郭庄责编|官莉国企托管民企旅文集团是三亚第一家国有上市企业,海韵集团创立于2002年,主营地产、酒店,由辽宁北票人陈宪清创办。公开可查的工商信息显示,海韵集团当前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宪利,他持有海韵集团98%的股份,陈宪清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宪利是陈宪清的亲属,二人均被指控“涉恶犯罪集团”人员。办案人员介绍,办案机关在办理陈宪清行贿案过程中,发现陈宪清等人还涉嫌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宪清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犯罪事实如下:200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宪清向时任三亚市市长王勇行贿409.1063万元、副市长李柏青行贿188.1402万元,向时任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行贿2010万元,向时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庆伟行贿220万元,向时任三亚仲裁院院长刘彦勋行贿220万元,行贿共计3047.2465万元。2022年5月,经三亚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旅文集团依法对海韵集团及其旗下子公司等8家公司进行托管。相关文件显示,被托管企业要全力配合旅文集团开展托管工作,并向旅文集团提供托管单,包括集团公司构架、在职人员、经营性资金、不动产等,分类造册并进行实地确认,做到资产明确。旅文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集团依据三亚市政府的要求,接手这一托管任务。之后,该集团依据托管工作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旅文集团有4000名员工,主打景区服务,具备相关管理、服务经验,故根据指派接手这一托管任务。该负责人介绍,旅文集团对这一托管任务十分重视,最初便成立了由集团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该工作组下设维稳监督、法务、人事、财务以及现场派驻人员等工作小组。前期,旅文集团投入30余人参与本次托管工作。“我们是委托监管,不是接收海韵集团,或把整个海韵集团作为自己的公司管理。”该负责人解释,该托管工作保留了海韵集团原管理团队,海韵集团原管理团队依旧按照原海韵集团经营模式,或海韵集团内部的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旅文集团方面解释,托管任务中,旅文集团的主要工作,是对海韵集团内部的审批流程做最后的审核。“审核的目的,一是保证海韵集团正常业务的开展,二是保证涉案资产不流失。”▲陈宪清被指控“涉恶犯罪集团”人员 据海南日报家族式涉恶犯罪集团7月26日,海口中院对陈宪清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宪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公诉机关指控陈宪清家族人员的涉恶犯罪事实如下:2002年,陈宪清在三亚市成立了三亚海韵实业发展公司(后变更为海韵集团),开始在三亚市开发房地产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海韵集团先后成立了三亚沈煤信诚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沈煤森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陈宪清逐步任用郭明贵、宋丽双、陈宪军、宋立明、陈宪利等家族成员为公司高管,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在运作和经营上述公司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陈宪清为首,郭明贵等10人为成员的家族式涉恶犯罪集团。该涉恶集团以海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等经济实体为依托,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奖惩分明。陈宪清认为“接待就是第一生产力”,意图通过“接待”来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于2007年在三亚市开设高档酒楼用于接待领导、贵宾;2009年,海韵集团旗下的三亚海韵度假酒店开业,陈宪清的接待场所便转到该酒店,通过请吃、金钱贿赂、组织介绍卖淫女提供性服务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在三亚市影响力逐步扩大。该涉恶集团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大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陈宪清为人蛮横霸道,带头殴打与其合作开发项目的乙方公司人员,指使公司高管纠集公司保安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征地及开发三亚半岭温泉项目、陵水陵河假日项目等项目过程中,针对项目乙方及征地拆迁的群众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以及暴力强拆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拘禁并捆绑殴打对公司有意见的员工,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对海韵集团所开发项目区域一带的治安、民生造成较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在开发、运作项目及运营酒店过程中,实施了开设赌场、诈骗、虚假诉讼、挪用资金、虚开发票、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公职人员大肆行贿,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对当地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造成了较严重破坏和影响。目前,陈宪清家族人员涉恶部分的犯罪事实正在审理、有待宣判。《意见》第12条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涉案资产被托管,并不只有陈宪清和海韵集团的案件。2020年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于京召开。会议信息显示,当时已托管代管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涉企业887家,资产达632亿余元,保障了3.6万余名员工正常就业。海韵集团及其子公司被托管事项,近期引发较大关注。有法学界人士指出,一些涉黑、涉恶企业“一管就死”,部分海韵员工亦称,“海韵集团被托管是对其自主经营权利的侵犯”。陈宪清的辩护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发旭则认为,海韵公司被托管“缺乏法律基础”。涉黑恶案中的托管行为,法律依据为2019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处置意见》)。该意见第12条称,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托管。“这个文件只规定对涉案的经营性财产托管,三亚旅文集团作为国有公司,没有权力对海韵集团整个企业进行托管。”王发旭律师称,海韵集团的公章被三亚旅文集团掌握,这导致企业员工的开支、商铺的租金收取、合同等手续的履行遭遇障碍,“海韵集团就因为这个托管行为,基本上要面临破产。”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何显兵解释,“经营性资产”是用于投资、生产、经营的资产,亦即作为市场主体的资产。经营性资产社会关联度较高,例如可能与第三方发生市场交易、支付薪金等,采用代管、托管的方式,更符合产权保护及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利益保护。何显兵称,2018年,两高、两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第七节专门规定了“依法处置涉案财产”,但该部分规定尚不够全面细致,为准确适用法律,2019年又印发了《财产处置意见》,对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办案人员介绍,有证据证明,三亚海韵集团等8家公司均为陈宪清实际控制,且属于不宜查扣冻的涉案经营性财产,故可以依法进行托管。▲图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法院官网保障诉讼司法文书显示,陈宪清案全案被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有43人,被告单位有海韵集团及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罪名有十几个,涉案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何显兵认为,《财产处置意见》准确贯彻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原则。由于现代有组织犯罪常以“企业经营”的形式出现,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交织,处置有组织犯罪组织的涉案财物,还可能影响到包括其他善意第三人、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此,《财产处置意见》才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细化规定。《指导意见》第七章第26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可以申请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或者托管。何显兵解释,相比《指导意见》第26条第2款,《财产处置意见》第12条扩大了对经营性资产代管、托管的犯罪类型,细化了申请主体,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均可以申请代管、托管。红星新闻注意到,《指导意见》中提到了“诉讼需要”。《指导意见》第26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诉讼需要,应当依法査询、查封、扣押、冻结全部涉案财产。”何显兵认为,应将《财产处置意见》第12条与《指导意见》第26条结合起来理解,且应注意如下三点:一、代管、托管经营性资产的前提是“涉案”,对与犯罪或犯罪组织无关的财产,不应适用本款规定。二、代管、托管经营性资产的原因,是原本符合“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性规定,但查封、扣押、冻结可能导致经营性资产本身的不当损失,或者影响经营性资产关联方的合法权益。其目的在于,既能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又能避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代管、托管经营性资产后,如人民法院作无罪判决或者认定该资产与犯罪或犯罪组织无关因而不需要没收,应当及时发还财产所有人。办案人员介绍,陈宪清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本人财产与家属财产、违法犯罪所得与合法经营所得高度混同,为防止涉案的经营性财产流失,有必要继续对三亚海韵集团等8家公司进行托管。4万次公章使用旅文集团方面介绍,本次托管工作最初较为顺利,但今年5月起,多篇出自自媒体和律媒圈的网文对该案及企业托管提出质疑,认为托管后企业公章被“扣押”,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续约,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员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影响了企业自主经营。旅文集团相关负责人否认海韵集团公章使用不畅及员工工资无法发放。“海韵集团每个月都会开一个资金预算会,对每个月的支、收款项做一个预算统计,然后交给旅文集团审核,审核通过后,便可正常开展经营业务。”这名负责人称,截至今年6月,海韵集团及几家子公司大多正常运转,员工工资的发放基本能得到保障,但是,海韵集团旗下两家单位半岭温泉酒店、云山慧谷酒店的工资没能向员工及时发放,原因都是两家酒店近年持续经营亏损,但目前也在通过其他子公司拆借资金的方式努力解决。在公章使用方面,旅文集团方面解释,2022年至今,“已经盖了4万次公章”。海韵集团有员工700人左右,大部分员工配合托管工作。但近期,“确有一些员工被无关人员胁迫,参与对抗托管工作,给企业的托管工作及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旅文集团负责人认为,既然是托管,就要采取一些形式,“保管公章”只是方法之一,但旅文集团未参与海韵集团的具体业务,仅起监督作用。“以陵水海韵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举例,若其有商铺对外出租,在他们内部流程走完后,旅文集团会进行复核,对租金、物业费等进行审核,审核这些费用是不是在正常的水平上。”熟悉本次托管工作的人员称,2022年5月三亚旅文集团接手托管任务后至今,未对海韵集团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更换,也没有派任何人到海韵集团担任职务。办案人员介绍,海韵集团及其子公司都是受陈宪清及其家人控制的家族企业,但海韵集团的经营性业务,比如三亚的酒店、陵水县的物业等,全部实施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这些职业经理人都没有涉案,仍在正常履职,集团总部一些副总裁、总监及部门长亦未涉案,故海韵集团并没有因为陈宪清等人涉恶而瘫痪。三亚海韵度假酒店毗邻三亚湾,是海韵集团旗下豪华酒店之一,住在这家酒店的部分房间,可畅览碧绿的海浪。8月中旬,红星新闻记者在这里看到,酒店大堂游人如织。订房部的员工称,他们的工作未受案件影响,工资亦及时发放。本次托管工作何时结束?对此旅文集团称,“我们还没有接到最新的指示。”

图为“叶县强拆果园”视频截图9月20日,河南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通报“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果园负责人贾柯告诉我们视频,他在任店镇承包30余亩地种植黄金梨树,当地修高速公路需要占用部分果园,双方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2024年4月叶县多个部门联合对梨园进行强拆。叶县县委书记文晓凡告诉我们视频,不存在强拆行为。延伸阅读男子创业果园被县领导强拆:损失超300万 政府只赔18万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南叶县,当地政府为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在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条件下对一家果园进行了强拆。19日,果园负责人贾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贾先生的梨园大学毕业种果树十年被强拆贾先生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贾先生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底,当地媒体整版报道了贾先生的果园。曾经的新闻报道2021年,贾先生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开始,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不过,双方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该赔300万元还是18万元?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下称“平政〔2017〕33号”)。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先生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文件截图)除平顶山市外,河南省林业局在2020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该《通知》明确废止此前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并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的补偿有新规定。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先生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0多倍。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补偿方式(图源:河南省林业局官网)果园围墙大开已无法封闭2024年4月2日,双方尚未达成协议之时,当地政府组织多人对果园部分进行了强拆。9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此前,任店镇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施工进行拆除工作,并表示法律上的问题其没办法解释。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9月,贾先生正组织人力对果园里剩余的果实进行采摘,高速公路施工也在进行中。贾先生说,强拆之后果园围墙大开,目前已经无法对果园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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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疯起来连自己的白月光都不要了》

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9月20日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此前报道:河南叶县政府领导带队 集结几百人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河南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公路的建设对沿线各个地区的经济提升和民生改善都有积极的帮助,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对于河南平顶山市叶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来说,这条高速的建设却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痛。 他向中国交通广播反映,叶县县政府的领导竟然集结了几百人,非法强拆了他苦心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建设高速要征地赔偿两年没谈拢?贾柯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为响应国家的乡村振兴号召,他回到老家叶县任店镇承包了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并成立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他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贾柯没有想到,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让他陷入了艰难的维权之路。贾柯:叶鲁高速占地的时候,乡镇政府派人来跟我们说,要占我们的地,要毁我们的果园。但是,他跟我们说,一直是口头上的,并没有签任何协议,直到现在什么都没有。贾柯提供的叶鲁高速项目占用果园的示意图 记者杨凯拍摄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二批切块的重要项目,据了解,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贾柯说,“叶鲁高速项目需要占用他大约7亩果园,因为在赔偿标准上与叶县政府存在分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贾柯表示,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大约18万多。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叶县人民政府:叶鲁高速征地 依据平政【2017】33号文赔偿河南省司法厅:平政【2017】33号文的相关规定失效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根据这条规定,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贾柯对此存在异议。贾柯:“国土资源部下发过经济林的认定标准,我们是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林业局也发布了经济林如何补偿的文件。但是,平顶山市发布了一个33号文规定,只有土地性质是林地的,才算是经济林。我们就这个条款进行了质疑。镇里一直说没法答复,答复不了。今年7月19号,河南省司法厅给我们回复,上面明确说,平政33号文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这一条,2020年就作废了”。平顶山市33号文件河南省司法厅给贾柯的回复中这样写道,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四、原《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的规定随之失效。河南司法厅相关回复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张强:“2021年,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开始施工,镇上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这项工作。当时县里专门有清点附属物的专班,清点完之后,按照我们市政府33号文补偿,他有异议”。记者:“河南省司法厅回复平顶山市33号文(相关规定)不适用了,为什么还要按照33号文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呢”?张强:“我们执行就按照市政府的33号文,至于那个问题,相关这种文件,法律上的我没办法解释”。叶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集结几百人强拆果园2023年6月份,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给贾柯下发了《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他于2023年6月14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梨树。通知明确,如逾期不清理,镇政府将予以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贾柯 自行承担。任店镇政府的限期清理通知书任店镇政府关于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贾柯告诉记者,“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他把任店镇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2023年9月6日,任店镇人民政府又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2024年4月2日,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公安、交通执法、城管执法、任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梨园进行了强拆。”贾柯:“4月2日,县政府由常务副县长带队,集结了400人左右,包括警车、铲车、特警、交警,大概有一百多辆车,三台施工用的挖掘机。他们到梨园里面,先把电路给切断了,然后封锁周边道路。然后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贾柯提供的强拆现场视频截图贾柯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提供了一段他的父亲与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胡炜哲承认政府强拆了梨园。胡炜哲:“拆迁(梨园)我到场了,专班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不管是谁,我不只是针对你,我是因为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是参与了拆迁,那一天,作为众多的拆迁组织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在河南叶县的采访结束后,叶县县委宣传部转发给记者一份盖有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24年4月2日,在同贾宏勋(贾柯的父亲)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方中交二公局在我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始在该规划区域施工。贾宏勋亲属进行阻工,工作人员介入稳控疏导。中交二公局项目负责人李矿森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表示,“他们只负责建设施工,并不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拆除梨园的当天是政府通知他们进场施工的”。李矿森:“现在是法治社会,人家说(征地)没谈好,我们敢进去(施工)”?记者:“这个强拆是谁主导的”?李矿森:“应该是镇政府吧!这个我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接到了相关通知,我们是配合,我们任何时候都起不到主导作用”。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经济林的认定和补偿都有标准2013年9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认定标准。2020年11月,河南省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明确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经济林的认定和补偿都有标准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依据的政府文件被上级司法部门认定失效,显然已经不能适用。上位法与下位法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以上位法为准”。就此事进展中国交通广播将持续关注。
昨天 07:08:19
交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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