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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9月13日上午,“华图教育再因不雅广告翻车”登上热搜。有媒体报道称,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有价值观扭曲、“物化女性”“消费女性”之嫌。13日下午,华图教育官方回应称,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该公司女老师张某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公司的宣传广告。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 视频截图极目新闻注意到,在网友发布的图片里,疑似教室内的屏幕画面上,赫然显示含有“如果你不努力,你的女儿可能被同龄人抱着;你努力,你抱着同龄人的女儿”字样的图片,图片右下角为华图教育的logo字样。有网友评论称:“这机构是什么思想导向,还考公呢。”“这竟然是教育机构的广告。”“万一这种三观不正的人上岸了,可想而知有多可怕。”“三观不正的企业,还是教育企业。”13日中午,极目新闻致电华图教育官方客服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跟进调查此事。当天14:34,华图教育在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说明称,近期,有网友在网络上传播我公司发布不良广告一事。公司高度重视,道德遵从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经查,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我公司老师张某(女)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我公司的宣传广告。对于此事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公司深表歉意。现已责成当事人张某作出深刻检查,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真诚感谢社会舆论监督,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授课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今年4月,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因发布含有“逢考必过”“上岸”“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编制的尽头是公务员”等内容的广告,或明示、或暗示地对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吸引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网友评论华图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资料显示,华图教育创办于2003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教育培训公司。(来源:极目新闻)

9月12日,马斯克旗下的SpaceX公司成功开展“北极星黎明”商业太空行走任务。亿万富翁贾里德·艾萨克曼和SpaceX的工程师莎拉·吉利斯分别出舱在太空进行了短暂的“行走”。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商业太空行走,艾萨克曼也成为第一个完成太空行走的非职业宇航员,而且太空舱内的四人里没有一人来自政府机构。在本次宇航飞行中,艾萨克曼还创造了一项有趣的历史,成为第一个在太空中押注体育比赛的人。▲贾里德·艾萨克曼探出舱外。近年来,各大公司纷纷入局太空旅行市场,SpaceX预计未来每年3-6次商业太空飞行将成为常态。一些亿万富翁愿意“一掷千金”,只为在太空中体验哪怕只有几分钟的短暂失重刺激。太空“露脸”10分钟花费约2亿美元和纯粹的花钱买票进舱不同,本次艾萨克曼是以分担研发费用的方式与SpaceX合作,目的是在太空中测试SpaceX的宇航服。艾萨克曼拒绝透露他承担了多少资金,但据估算其份额约为2亿美元。此外,他此行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以癌症研究为主的圣犹他医院做公益宣传,他的目标是筹款2亿美元,其中一半由他本人支付。早在2021年,艾萨克曼就领导过“灵感4号”宇航任务,升入太空的机组4人全部来自民间,包括骨癌幸存者、退伍老兵和业余飞行爱好者等。为了完成这趟任务,艾萨克曼和自己的好友、前空军战斗机飞行员斯科特·波提特以及2名SpaceX工程师训练了数月之久,而发射因天气原因被延期数周。美东时间9月10日5时23分,搭载“龙”飞船的“猎鹰9”火箭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11日,“龙”飞船携“北极星黎明”任务团队进入近地点约190公里、远地点约1400公里的轨道。“龙”飞船在这一高度完成6次绕地飞行后,切换至近地点约190公里、远地点约700公里的轨道,计划在距离地面约700公里的高度进行首次商业太空行走。▲太空行走之前太空舱的轨道日落。美东时间9月12日6时50分许,太空行走正式开始。艾萨克曼打开舱门,爬上梯子向外张望,并且做出弯曲手肘等动作以测试宇航服材料。从他头盔上的摄像画面可以看出,此时飞船正在南太平洋上空。艾萨克曼感叹到,“虽然回家以后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此时的地球真是个完美的世界”。艾萨克曼在十分钟之后返回了太空舱,SpaceX的工程师莎拉·吉利斯接替他进行宇航服测试,时间也大约是十分钟。飞船的舱门开放时间只有半个多小时,而在美国宇航局的太空任务中,舱门往往需要打开十几个小时,宇航员会成对出舱,两人一组执行任务。▲SpaceX工程师吉利斯进行太空行走。此外,在此次任务中,艾萨克曼和吉利斯虽然大部分身体探出了舱外,但脚仍在舱内,而且手上紧紧抓住楼梯,因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太空漂浮”。即使如此,他们面临的危险仍然很高,现场出现了舱门无法自动打开以及密封处凸起的现象。高中肄业生16岁创办企业热爱超音速飞行艾萨克曼1983年2月11日出生在新泽西州联合市,他自称“从小就是一个糟糕的学生,不喜欢待在教室”。他在15岁就辍学离开高中,16岁那年他在父母家里的地下室创办了成功的支付企业Shift4 Payments。目前该公司负责处理美国三分之一的餐厅和酒店的付款,其中包括希尔顿、四季酒店、肯德基和Arby's等知名品牌,每年处理的交易金额超过2600亿美元。在支付领域取得成功后,艾萨克曼还于2011年创立了培训空军飞行员的Draken International,该公司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军用飞机机队。2019年,艾萨克曼将Draken International的多数股权出售给了华尔街黑石集团,从而使自己跻身亿万富翁行列。福布斯杂志估计,艾萨克曼的个人净资产大约为19亿美元。▲图为贾里德·艾萨克曼。图据ICphoto在生活中艾萨克曼是一个“寻求刺激的人”,他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以超音速的速度驾驶米格战斗机,以摆脱每周80多个小时不间断工作的紧张和枯燥”。2009年,他还创下了环球飞行的最快用时纪录,该纪录在2018年才被新西兰人安德鲁打破。艾萨克曼曾表示:“我确实相信生命只有一次机会。只要你有能力,你就有义务充分享受生活。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是你的最后一天。”专家提示风险:发生重大事故时,获救的可能性很低1965年,苏联宇航员阿列克谢·列昂诺夫开启了太空行走的先例,几个月后美国宇航局的埃德·怀特也进行了太空行走。截至本月12日,共有来自12个国家的263人进行过太空行走。太空行走一向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动作,此前都由专业宇航员完成。美国宇航局退休宇航员克里斯·卡西迪说:“太空行走与仅仅乘坐火箭、获得一些零重力时间并返回地球是完全不同的。”卡西迪亲身体验过太空行走的危险:2013年他在国际空间站外工作时,他的搭档、意大利宇航员卢卡·帕米塔诺差点“溺水”身亡。帕米塔诺的头盔里灌满了冷却服里的水,他勉强及时赶回空间站换衣服。卡西迪说,“那天如果再过30分钟,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卡西迪担心艾萨克曼起到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即富人可能只经过极少的训练就“插队”进行太空行走。伦敦大学学院风险与灾难分析师伊兰·凯尔曼表示,非专业人员最终将参与太空行走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他预计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我们可以也应该做很多事情来降低风险,但我们必须对任何参与者完全诚实,尤其是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获救的可能性很低。”艾萨克曼本人在回到舱内后承认,这次任务非常艰难,但他希望为探索太空作出贡献。“人类在月球上行走时我还没有出生。我希望我的孩子们能穿着宇航服在月球和火星上蹦蹦跳跳地行走,并冒险探索我们的太阳系。”红星新闻记者 郑直编辑张寻 责编 官莉

据广州日报消息,近日,小杨哥及三只羊旗下主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被质疑虚假宣传。9月15日,涉事商家“美诚礼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问询称,美诚品牌在香港注册,“品牌基因与研发团队均源自香港”。15日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最新回应指出,9月13日关注到该情况后,该局立即对涉事企业——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针对公众关注的“是否在香港注册”“是否属于香港品牌”等问题,该企业提供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商事登记资料,出具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MEISUN”“美诚”“香港美诚月饼”商标的相关证明,同时也提供了该企业与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使用授权等文件。针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问题,因涉及面较广,涉事企业和带货公司(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属不同地域,跨地域核查需要协调多方属地监管部门,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将加紧加快推进核查进度,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和媒体关注。相关新闻近期,包括小杨哥在内的多名头部主播带货的一款名为“美诚月饼”的产品遭到质疑。直播间宣传销售该品牌月饼时打“香港品牌”,实际其商标系去年在香港注册,而生产地在广东。(此前报道:多个网红主播带货,“香港美诚月饼”什么来头?)位于广州花都区狮岭镇的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美诚月饼的生产厂家。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若一家企业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在内地生产销售,其是否算“香港品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军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是安徽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品牌的确立是基于产品的销售与推广活动。倘若在香港地区并无任何实质性的商业运营,而仅仅是持有注册商标,那么相关商品只能被认定为拥有香港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香港品牌”。陈军表示,鉴于内地消费者对中国香港或国际品牌存在一定的消费倾向,部分商家会利用此心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香港以较低成本注册公司及商标。随后,在内地市场销售产品时,一些商家会以“香港品牌”作为营销手段,以此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陈军就其办理过的“套路商标”案件介绍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近期“美诚月饼”事件受到质疑的,尽管经营活动均在内地进行,但由于在香港注册了商标,便声称自己是“香港品牌”。此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和竞争者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由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种情形涉及内地经营实体希望建立与内地某知名品牌的联系。然而,由于无法在内地成功注册相同的商标,以及在公司注册时无法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的企业名称,这些实体转而利用香港企业登记的便利条件。在香港,注册资本无需实际缴纳和验资,经营范围和地址几乎没有限制,加之公司命名自由,可以使用“国际”、“集团”等令人印象深刻的词汇,甚至可以采用与内地知名品牌相同的字号。因此,这些实体在香港注册公司,并使用与内地知名品牌完全相同的公司名称。最终,他们在产品上贴上“香港某某公司监制”、“香港某某公司商标许可人”等标识,试图模糊与内地知名品牌之间的界限。“此类案件既涉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又涉及商标侵权问题。”陈军表示。对于商家把自己包装成“境外品牌”的情况,不少网友认为商家“钻了空子”。对此,陈军表示,针对前述两种情况,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2)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若将他人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理。(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前不久带货的一款“美诚月饼”引起外界关注,因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在介绍这款月饼时着重强调“香港”字眼,但这款月饼是不是香港传统品牌受到质疑。随后,便有媒体从生产企业方证实该款月饼产自广东,且目前在香港没有销售。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均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两家公司自称,其母公司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于2023年、2024年在香港注册了多个与月饼有关的含“美诚”字样、图样商标,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于2023年9月22日,差不多刚满一年。面对“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质疑,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9月14日,根据工商登记地址,澎湃新闻记者探访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发现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在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线下是否有卖到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等问题,他们会记录下来,之后会统一回复。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其称当前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不少网友认为,相关主播的带货话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美诚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存在误导性。对此,有律师认为,若主播的带货话术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品牌虽注册于香港,但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则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有很大的误导性,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消费欺诈。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美诚月饼的商家抖音账号已停止直播宣传产品,其账号仅有一个视频可见,其他视频疑被隐藏或删除。9月14日晚间,疯狂小杨哥并未像往常一样,在周六晚7点开播。目前,小杨哥抖音账号的橱窗已下架美诚月饼的相关产品。据红星新闻报道,针对该事件,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抖音平台已介入调查。

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9月14日,成都市民康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此前他交付了7万元装修款,但房子只做了水电部分,该装修公司门店就已被查封,老板也“人间蒸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走访了康先生反映的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地,了解相关情况。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公司有多条“自身风险”现场走访:有保险公司在现场登记9月14日,记者来到大中发装饰公司楼下,看见有一个临时搭建的遮阳篷,有几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登记消费者信息。康先生说,他今年7月与大中发装饰签订了合同,交付了定金和材料费共计7万元。9月13日,装修工人告知康先生,大中发装修公司老板“跑路”了,因此要全面停工,工人让康先生走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才进场开始安装水电,可能也就花了1万元左右,剩下的怎么办?”康先生说,“介绍我来的销售就有很大问题,公司都欠了他2个月的薪水了,他还要向我推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帮消费者进行登记康先生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大中发附赠了我一个保险,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过来登记,后续看看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另外一位消费者吴先生也花了7万元在大中发装饰公司装修,从开工到现在,5个月过去了,装修只进行了一半,目前也面临停工。“之前销售说会给我买保险,今天我来看根本就没给我买。”吴先生说。涉事公司电话无人接听消费者维权困难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00万,法人为程建辉。当天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及门店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来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有同事在现场处理此事,随后拒绝了记者采访。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有同事正在现场处理“街道办工作人员让我去找派出所,等会我准备去派出所报案。”康先生说。律师:建议消费者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面对装修公司出现经营异常,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降低自身风险呢?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代鹏说,对于目前遇到问题的消费者来说,尽快报警、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及民事起诉等都是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胜诉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代鹏说。同时,他也提醒大家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谨慎,签订合同要细致,施工过程要监督,付款方式要合理,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来源:视频综合)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9月14日,成都市民康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此前他交付了7万元装修款,但房子只做了水电部分,该装修公司门店就已被查封,老板也“人间蒸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走访了康先生反映的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地,了解相关情况。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公司有多条“自身风险”现场走访:有保险公司在现场登记9月14日,记者来到大中发装饰公司楼下,看见有一个临时搭建的遮阳篷,有几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登记消费者信息。康先生说,他今年7月与大中发装饰签订了合同,交付了定金和材料费共计7万元。9月13日,装修工人告知康先生,大中发装修公司老板“跑路”了,因此要全面停工,工人让康先生走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才进场开始安装水电,可能也就花了1万元左右,剩下的怎么办?”康先生说,“介绍我来的销售就有很大问题,公司都欠了他2个月的薪水了,他还要向我推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帮消费者进行登记康先生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大中发附赠了我一个保险,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过来登记,后续看看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另外一位消费者吴先生也花了7万元在大中发装饰公司装修,从开工到现在,5个月过去了,装修只进行了一半,目前也面临停工。“之前销售说会给我买保险,今天我来看根本就没给我买。”吴先生说。涉事公司电话无人接听消费者维权困难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00万,法人为程建辉。当天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及门店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来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有同事在现场处理此事,随后拒绝了记者采访。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有同事正在现场处理“街道办工作人员让我去找派出所,等会我准备去派出所报案。”康先生说。律师:建议消费者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面对装修公司出现经营异常,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降低自身风险呢?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代鹏说,对于目前遇到问题的消费者来说,尽快报警、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及民事起诉等都是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胜诉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代鹏说。同时,他也提醒大家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谨慎,签订合同要细致,施工过程要监督,付款方式要合理,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寻找2000年丢失的龙凤胎儿女”,这是一则曾引发关注的寻人启事。孩子父亲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一宿舍区宿舍楼下带着龙凤胎玩耍,之后两个孩子失踪了。图为被拐的龙凤胎9月7日,一份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开。裁定书显示,龙凤胎失踪11年后,父亲去世,母亲继续寻找孩子,并在2015年报警。龙凤胎分别被多次拐卖至河北两个不同家庭。直到2021年,女儿选择了与母亲相见;此后 ,儿子则表示“不想跟亲生父母走了”。裁定书显示,一位参与拐卖的人贩子李某在24年后,因拐卖儿童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裁定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被害人李女士的儿子小浩、女儿小玲(2周岁,化名)被他人从嘉峪关市带至李某与妻子王某在张掖市甘州区经营的汽配店,李某伙同妻子将小浩贩卖给王某乙,并通过王某乙的介绍,又将小玲贩卖给河北省邢台市的张某夫妇,从中非法获利16000元。后小浩又被王某乙贩卖给邢台市的常某某抚养;小婷则被张某夫妇贩卖给同乡的赵某抚养。图为法院的裁定书截图将龙凤胎带到李某店里的人是谁?在李女士的讲述中,提到了这样的细节:“我的两个孩子于2000年丢失,一个张掖老太太说,孩子是被两个老乡和一个四川口音的人领走了,那个四川口音的人经常到宿舍区打麻将,和我老公认识,姓杨,缺一个胳膊。孩子丢了以后,我再没有见过这个人。”李女士称,她曾多次询问丈夫,孩子去哪里了,被丈夫告知送回了老家。再三追问下,他们前往张掖市找孩子未果。“一直到2011年,孩子父亲去世,他也没有如实告诉我孩子的去向。”而在此前李女士在网上发布的寻人启事中,她提到,孩子失踪后,家人当时怀疑有一个四川口音的人拐走了孩子,可当家人找到对方家时,对方已经去世,线索也断了。2011年1月11日,被拐卖龙凤胎的父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死亡。4年后,2015年6月24日,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6月26日立案侦查。李女士的女儿小婷的陈述内容显示,她从记事起就生活在邢台市广宗县某乡。“9岁时,养父母说我是他们捡来的,具体情况没有告诉我,养父母一直对我很好。2021年,我与亲生母亲相见。”李女士的儿子小浩称,“10岁时,常某某说我是她抱养的。养父母对我非常好,我不想跟亲生父母走了。”2023年3月23日,李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被公安机关从酒泉监狱解回再审。此前,2015年11月2日,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还有漏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李某非法获利160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某上诉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证人证言,被害人李女士的儿女系被“老杨”带至李某和王某经营的店中。“老杨”让王某、李某帮忙将两个孩子贩卖,李某遂让王某打听要孩子的人,并让王某向对方要钱,李某与王某达成了贩卖涉案儿童的合意。之后,王某联系王某乙,以16000元的价格将两个孩子贩卖,李某对王某将两个孩子交给他人并收取一万余元均明知,其并未有效阻止王某实施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潇湘晨报)延伸阅读人贩子拐卖14名儿童获死刑 表妹充满恨意:他该死近日,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在寻亲“圈子”,王浩文是“该死的人贩子”。在乡邻们眼中,王浩文是个“聪明人”,甚至还有些“书生气”。王浩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6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深入他的老家进行了调查。王浩文被判处死刑 央视报道视频截图乡邻印象:王浩文是个“聪明人”但在老家的名声一直不好穿得比较体面,经常挎一个包,看起来有些“书生气”;很少回家,每次回来只住几天就走了。在四川渠县涌兴镇,这是乡邻们对王浩文的印象。邻居们都记得,王浩文是2000年在场镇上买的房子,住在一栋叫“向阳楼”的居民房中。房子装修好以后,王浩文于2001年搬进新房。6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找到了王浩文的房子,但房门紧锁,多次敲门也无人应答。邻居称,多年前,王浩文的家属就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最近几年,基本上没有见到有人住这个房子。王浩文在四川渠县涌兴镇居住的“向阳楼” 曾业 摄除了日常见面打招呼,邻居们基本和王浩文没有往来——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人贩子”。“他是个聪明人。”一名销售建材的邻居告诉记者,王浩文在涌兴高中读过书,20世纪70年代毕业,“那个时候,能考上高中,是非常聪明的。”这位邻居称,王浩文在2013年曾在甘肃包过工程,做商品房的粉刷,在涌兴镇找人过去干活,没人愿意去。因为,王浩文在老家的名声一直不好。“听老一辈的人讲,王浩文80年代拐卖过妇女,但是,拐卖细娃(儿童)的事,直到他前些年在外省被抓了以后,我们才晓得。”邻居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王浩文经常往省外跑,回家后爱打麻将,一元、两元都打。“当年,有钱的人才打得起那样的麻将。”王浩文在省外具体做什么,没人知道,乡邻们问起,他只说“在做生意”——在此之前,王浩文曾有过两次偷盗经历,这是他选择外出“挣钱”的重要原因。“高中毕业之前,王浩文偷过学校的猪。”涌兴镇上“向阳楼”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当年,王浩文偷了一些小猪仔到周边乡镇售卖,被人揭发过。学校本来可以直接将王浩文开除,但由于他成绩好,最终只给了个处分让他毕业了。“向阳楼”三个字下方便是王浩文的家 曾业 摄高中毕业后,王浩文一直没找到正式工作。几年后,王浩文又被传出“偷过牛”。“事情发生在当时的金竹公社大溪大队,王浩文的老家在隔壁的沙湾大队,现在都变成了村,归报恩乡管。因为偷牛,王浩文被判过刑。”邻居的说法,有案件材料佐证。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1987年2月17日,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亲戚讲述:王浩文喜欢逗小孩曾断言“娃娃丢了就找不回了”“白天是人,晚上是鬼。”提及王浩文,表妹阿珍(化名)就充满恨意。虽然是亲戚,但阿珍从来没去王浩文家走动过,即便是外出在涌兴镇上落脚,也只住旅馆。为何如此恨王浩文?阿珍道出了缘由。1990年12月31日上午,阿珍年仅2岁2个月大的小儿子,跟在哥哥身后一起去幼儿园的途中,被人拐走。从兄弟俩出门到事发,时间不到10分钟。孩子丢失的街道,在渠县三汇镇,名为大井街。而王浩文在渠县涌兴镇买的房子,所处的街道也叫大井街。30多年来,阿珍始终认为,小儿子的失踪跟王浩文脱不了干系。为此,阿珍无数次与王浩文对质。“从他40多岁问到50多岁,他始终不承认有那回事。”“后来,王浩文的堂弟就告诉我,王浩文被抓了,说是在拐卖现场被警察带走的。这让我更加相信,我小儿子失踪跟王浩文有关系。”回顾34年的艰难寻亲之旅,阿珍印在脑海中的细节,始终挥之不去。“我小儿子丢失前,我表妹正好在一个口腔诊疗门市上班,她连续好几天看到过王浩文。都是亲戚,肯定不会认错。”阿珍分析称,王浩文当时出现的地方,就在她大儿子就读的幼儿园旁边的拐角处。由于没有往来,王浩文不认识阿珍的孩子,作案嫌疑增大。阿珍曾经在涌兴镇打听王浩文的情况。不少邻居都说,王浩文特别喜欢逗5岁以下的小孩,身上随时都揣着糖果和玩具。“大概10年前,我最后一次找王浩文对质,请求他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儿子,他说‘娃娃丢了就找不回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找过他了。”阿珍告诉记者,为了获得小儿子失踪的相关信息,34年来,他和家人能用的办法都用尽了。如今,他们仍在艰难寻找,一直没有音讯。王浩文也许本来可以帮忙,但他没有——得知王浩文被判死刑的消息后,阿珍说:“他该死,但不该到死都不说那些娃娃到底去哪儿了。”记者调查:王浩文未给母亲送终判决书中的“从犯”是其妻子最近几天,王浩文的老家渠县,都在关注这个“人贩子”的最终结局。尤其是在涌兴镇和报恩乡,曾见过王浩文的乡邻,都对其唏嘘不已。封面新闻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王浩文搬家到涌兴镇场镇居住前,一直在报恩乡沙湾村的老家居住。如今,老房子早已垮塌,过往,被埋在蓬蒿之下。“原先,他们家有9口人,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曾与王浩文同村居住的村民介绍,王浩文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加上父母和奶奶,原本一大家子生活在一起。多年之后,兄弟姊妹大多都已离开渠县老家,有的远在湖北武汉,各有各的事业,各过各的生活。居民楼电表上留着王浩文的名字 曾业 摄“王浩文的父亲走得早,50多岁就不在了。大约是2000年,王浩文的奶奶去世,活了96岁。”村民告诉记者,今年3月,王浩文的母亲因食道癌不治离世,享年88岁。那时,王浩文被锁在铁窗内,未能回家给母亲送终,丧事由王浩文的三弟办理。据村民讲述,母亲过世,王浩文的妻子胡某雄该回老家的,但大家没有看到她。“王浩文拐卖儿童,胡某雄也参与了,可能不好意思回来。另一个原因是,她当时在湖北武汉,据说是患了宫颈癌和糖尿病,回来不了。”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13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中,王浩文和胡某雄的户籍地和住址地一致;被告人胡某雄曾用名胡治,被认定为“从犯”。2015年12月10日,胡某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9年9月25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4月23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胡某雄被判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曾三次入狱:从3人到14人检察院两次追加遗漏罪行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王浩文11宗拐卖儿童事实发现,王浩文在湘鄂川多地作案,检察院两次追加他的遗漏罪行。案件材料显示,王浩文多以糖果等食物引诱儿童,还和情人王某琼、妻子胡某雄一起作案,拐卖一个儿童一般可获利数万元。法院判决书显示,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于2021年6月10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又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3年10月,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24年4月,检察院再次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2024年5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王浩文死刑。而在这之前,他已经有三次入狱经历。1987年2月17日,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11月17日,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日,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王浩文因拐卖儿童3人被判十五年。结合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获刑,2008年7月刑满释放后,王浩文又在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期间连续拐卖儿童6名。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时,面对死刑宣判,王浩文当庭表示要上诉。王浩文的结局,还要等法律最后裁定。但案件中的14名儿童和背后的家庭,命运已被改写。

在中秋假期来临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多地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多人违纪违法细节被披露。其中,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被指曾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乡卫生院院长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开会200多次。边祥慧被指曾多次收受金条 资料图/图据天下泉城客户端9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族乡卫生院院长于斌组织会议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通报中称,于斌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召开晨会和午会共计200余次,要求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影响医护人员接诊。于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斌被批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召开晨会和午会共计200余次,图为文件材料(资料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通报的问题是当前作风顽疾,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铁的纪律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出重拳、下狠手,一体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让违规违纪者知痛知止。同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正厅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边祥慧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边祥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边祥慧,曾任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等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最近几天,湖南、安徽等多地纪委监委也都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延伸阅读案件细节披露,突然被查的市委原书记,“明招暗定”敛财两千万突然被查的“70后”市委原书记王彦博,案件细节披露。9月10日,山东通报3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提到了“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案”。王彦博是今年2月任上被查的。图为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资料图)王彦博,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他曾任莱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海阳市市长等职,2021年4月任招远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2年1月,王彦博任招远市委书记。2024年2月22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招远市委书记王彦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彦博被查很突然。2月20日上午,招远全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龙湖大酒店召开,身为市委书记的王彦博还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此次的通报显示,王彦博在担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就已经存在问题。通报提到,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此次和王彦博一同被通报的还有“内鬼”马玉星,他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也存在腐败问题。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是今年1月16日被查的。他曾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此次通报提到,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

西班牙首相桑切斯9月11日在被媒体问及欧盟对华关税问题时,表示欧洲方面“需要重新考虑这一决定”。这一“罕见”表态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西班牙在对华关税问题上的“重大转变”,“令欧洲各国和欧盟总部的一些官员感到意外”。但我们要说,桑切斯通过访华深入了解了中国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了中国发展理念之后,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都不意外。图为在记者会上发言的桑切斯(视频截图)桑切斯是在参观江苏昆山西班牙工业园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做出上述表态的,是基于对中国实地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看得出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令他印象深刻,他在谈到自己短暂的试驾经历时表示感到“确实非常先进”,认为欧洲一些著名车企应该向中国企业学习技术,“我们不需要另一场贸易战”。他还多次提及对华合作,强调“不仅限于西班牙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还延伸到欧盟”。而与中国在汽车领域有着大量合作交往的德国,则在桑切斯做出这一表态后迅速表示支持,称“这是我们共同的行动方向”。这说明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那就是发展的契机往往是在大量的交往、而非隔断中产生。如果欧洲的政治精英都能试一试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不带偏见地听一听中国企业的先进经验介绍,看一看中国乐于开放合作、促进彼此共同进步的决心,那么他们将大概率不再会对桑切斯的转变“感到意外”。桑切斯的观点代表了期待与中国加强合作的欧洲国家的普遍心声。这种实事求是的理性声音,理应更多地被世界所聆听。就在桑切斯访华期间,前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主持的欧盟经济竞争力报告于9月9日在布鲁塞尔发布。这份名为“欧洲竞争力的未来”的报告与其说是“聚焦于中国带来的挑战”,不如说它反映了欧洲对科技竞争力落后于中美的深深焦虑。德拉吉报告提议大刀阔斧地改革,以重振欧洲经济,我们认为,改掉在保护主义中发展技术的错误想法,应当是其改革的底层逻辑之一。现在中欧都有能源转型的需要,同时全球产业格局正在经历新一轮的洗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有中国的优势,欧洲有欧洲的优势,双方本应携手走出一条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新路。中国对此一直抱有诚意和期望。9月10日,中国商务部再次表达希望与欧方磋商解决贸易纠纷的意愿。尽管中欧达成一致具有一定挑战,但中方相信,只要欧方展现诚意、相向而行,就可以通过磋商解决彼此关切。与桑切斯访华几乎是前后脚,挪威首相也刚刚结束对华访问,他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而在这之前,意大利总理梅洛尼和爱尔兰代表团近期都到访中国,有分析认为,近期欧盟成员国政要频繁访华,清晰说明他们并不希望同中国展开贸易战。图为挪威首相资料图,他此前也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这样的态度在欧盟内部并非少数派。实际上,欧委会已经修改了部分关税或降低了最终拟议关税,表明这一政策在欧洲内部遭遇了强大的抵抗。最近,美国对华征收301关税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因遭遇大量行业内反对而不得不一再推迟决定,这与欧盟对华加征关税一事虽有不同,但大的逻辑是相通的,那就是保护主义的做法不仅在外部难以得到认同,在内部同样会遭遇强大阻力而最终难以持续。我们希望欧洲方面能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着眼于解决问题而非掩盖问题,与中方相向而行,探讨问题的合理解决办法。中国始终未曾改变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的立场,西班牙和德国的理性呼声,理应成为欧盟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延伸阅读外媒: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自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呼吁欧盟“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计划后,德国总理朔尔茨也加入反对行列。“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西班牙《机密报》12日报道称,在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收关税的投票中,作为占欧盟总人口10.67%的国家,西班牙的立场很重要,特别是考虑到占欧盟人口18.7%的德国也一直反对向中国产电动汽车加收关税。除西班牙和德国外,匈牙利、瑞典等国此前也对欧盟立场持反对或怀疑态度。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表明欧盟内部在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上的分歧较为明显,然而目前找到中方和欧盟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据报道,欧盟委员会8月20日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草案,如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将在11月初正式生效,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为期5年最高36.3%的关税。27个欧盟成员国必须就最终关税进行投票,除非占欧盟人口65%的15个欧盟成员国投反对票,否则欧盟委员会的提议将得到实施。据业内人士透露,在7月的意向调查中,包括西班牙在内的12个欧盟成员国支持临时关税,4个成员国反对,包括德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弃权。不过,据西班牙《世界报》11日报道,11日正式结束为期4天访华行程的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明确表示,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必须“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立场。“我们不需要贸易战,我们需要在欧盟和中国之间建立桥梁。”桑切斯表示,“我们主张寻求解决方案,在中国和欧盟之间找到一个中间立场。”桑切斯称赞中国电动汽车“坦率地说是先进的”,值得“荣誉奖学金(西班牙学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可用于下一年学费减免——编者注)”,并认为“欧洲(汽车)品牌需要向中国品牌的技术和进步学习”。他还说,他此行访问中国的目的之一便是“吸引中国对西班牙(的电动汽车)投资,使后者能够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桑切斯的表态让德国联邦政府嗅到新的机会。”德国《商报》11日报道称,德国联邦政府当天表示,对欧委会计划对华电动汽车加税持保留意见的欧盟成员国正在增加。彭博社11日称,德国总理朔尔茨当天通过其发言人斯特芬·黑贝施特赖特对西班牙的举动表示欢迎,称“这是我们共同的前进方向”。彭博社称,去年欧盟的关税计划宣布后,朔尔茨就曾对将中国电动汽车排斥在欧盟市场外表示反对。报道提到,瑞典也对欧盟立场持怀疑态度。瑞典首相乌尔夫·克里斯特松曾警告不要在对华贸易方面采取强硬立场。另据匈牙利媒体报道,匈牙利方面也曾多次反对向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对于桑切斯呼吁欧盟全体成员国和欧委会“重新考虑立场”的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2日回应称,桑切斯首相所谈体现了理性客观的思考,中方表示赞赏。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符合中欧共同利益,双方携手合作、共迎挑战,将惠及双方企业和消费者,助力中欧乃至全球绿色转型。中方始终秉持最大诚意,积极寻求符合世贸规则、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班牙、德国等国家表态明确反对,说明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但欧盟的决定最终取决于多数成员国采取的同一立场,目前的局势对妥善解决问题、找到中欧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图为欧盟旗帜资料图另据中国商务部12日的消息,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近日将访问欧洲,本月19日将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会谈,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进行磋商。对于上述会谈磋商,屠新泉认为中欧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妥善解决的可能性“一直存在”,即便是11月初欧盟终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之后,双方仍然可以秉持合作宗旨,面对贸易分歧。他表示,一是根据欧盟规定,每年的复审审议仍有调整空间,二是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能够开拓更多合作机会。

(原标题:网友称美诚月饼原价59元三盒,被“三只羊”把价格打上去了)

近日,上海苏州河因市民盲目放生而出现大量死鱼,甚至一天内捞出1吨死鱼,受到公众关注。去年,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苏结案。徐某从刘某处购买了2.5万斤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水系的鲶鱼,并将它们擅自放生到长荡湖,不久后,徐某放生的鲶鱼大量死亡。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处副主任徐俊华表示,渔政监督大队历时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图为捞上来的死亡鲶鱼20208斤最终,法庭认为被告徐某、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承担3.5万元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用,1.8万元专家评估费及5000元惩罚性赔偿。该案审判长、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介绍,案发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严重危害长荡湖水生态系统安全。“根据《生物安全法》,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长荡湖水域属于长江流域的范畴,《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陈迎表示,革胡子鲇也被称为非洲鲶鱼,属于外来入侵物种,肉食性凶猛。这种鱼在长荡湖水域中基本没有天敌,会对本土的鱼类形成竞争关系,严重冲击本土鱼类的生存,从而影响生物安全。庭审中,徐某多次对违法放生行为表示懊悔:“我对什么是外来生物,什么是本土生物,法律法规都不了解。”庭审中,徐某多次对违法放生行为表示懊悔陈迎认为,这起案件有一定的示范警示作用,提醒大众要有生物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如果涉及投放入侵物种,会构成刑事犯罪。来源:中国之声延伸阅读上海苏州河现无序放生:无人阻拦 最多1天捞出1吨死鱼苏州河42公里岸线贯通后,水面干净,岸线优美,深受市民喜爱,也由此吸引了不少人专程到这里放生。可实际情况却是,错误的“放生”等同于“杀生”,不仅让苏州河多次因大量死鱼登上热搜,今年还创下了1天捞出1吨死鱼的“新纪录”。4月18日网传视频画面截屏今年4月18日,网传视频显示,上海外白渡桥附近的苏州河水面出现很多鱼,其中部分已经死亡。此后,市水管处答复媒体表示,这些鱼可能是市民放生所致,死鱼已经被打捞。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上海多个部门去年专门联合发文,规范公共水域放生活动,为何越“规范”越加剧?记者日前前往实地走访。早上8点多,记者跟随保洁船,从苏州河周家桥基地出发,开启到江宁路桥一段的保洁作业。当天河面垃圾不多,以人工清捞为主,垃圾仓内大约一半是死鱼,船上恶臭难闻。作业的师傅在进行打捞作业的师傅告诉记者,下过暴雨或是宗教节日的两、三天后,清捞就必须要开自动设备。在他们拍摄的视频里记者看到,死鱼进仓,堪比鱼塘开捕,触目惊心。死鱼进仓画面触目惊心(摄于2024年8月10日)迅速清捞,不只为了城市景观,更是在与水质恶化抢时间,维护来之不易的水环境。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河项目部副经理朱振文说,苏州河保洁长度24.78公里,每天有3条船同时作业,随着放生祈福的人越来越多,清捞难度逐年增大。作业人员表示随着放生祈福的人越来越多,清捞难度逐年增大,图为捞上来的各种垃圾和死鱼河里忙着清捞,而在苏州河两岸,“护生心切”的市民毫不知情。记者蹲点多日发现,放生行为在亲水岸线十分普遍。市民:想起来就放,刚刚吃过午饭,我想今天是初一,我就过来。市民:鱼,你们去自由自在吧!放你们,你们保佑我。市民在进行放生就连沿岸的养护管理人员也说,“随便放”“不碍事”。联勤保安:放生不管,随便放生的。有时候早上,桥上不知道从哪里拉过来,放好多鱼。绿化养护工人:经常有人放,不碍事的。网友记录下苏州河畔的放生现场事实上,近年来,苏州河每年都会因为大量死鱼引发关注,去年市农委牵头发布了规范放生活动的《意见》,明确放生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等都要报告,接受监督检查。其中,郊区找沿岸属地农委报告,其余区向区城管执法部门报告。但记者咨询了静安、普陀、长宁等苏州河沿岸的城管部门,都不知道:城管部门1:肯定不是找城管,我们只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单位,而不是给各种行为许可的。城管部门2:申请放生?没有这样的窗口呀。城管部门3:没有的,没有的,我们执法单位是没有行政许可的。由于《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没有将放生行为纳入禁止行为,没有执法依据,不能对无序放生行为做出处罚。好消息是,今年市农委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已经表示,将加大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条例》修订完善。但从更大范围来看,何谓“规范放生”?在河网密布的上海,答案依然模棱两可。而对本意爱护生命的市民来说,如何把公众的善意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力量,或许才是更值得探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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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0 1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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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仙宾礁菲船4船员被抬下船

    (原标题: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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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日本国民民主党候选议员奥本尤里正式和党首玉木雄一郎一起出现在一档公开访谈节目中,两人就日本的未来和社会改革等话题发表了看法。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奥本尤里发布了一张本次访谈的宣传海报,海报上奥本尤里和玉木雄一郎的照片放在一起。让人不禁想起,十天前刚刚从公寓坠楼自杀的国民民主党“当家花旦”高桥茉莉,当初与玉木雄一郎并肩的模样。▲玉木雄一郎与奥本尤里9月11日的节目访谈海报据环球时报报道,国民民主党是一个日本在野党,根据日本众议院、参议院网站,该党在众议院占据7个议席,在参议院占据15个议席。奥本尤里,新的“高桥茉莉”?日本国民民主党官方网站对候选人介绍的页面显示,奥本尤里被认定为“新人”。她出生于1977年3月8日,今年47岁,现任国民民主党东京第3区支部部长。红星新闻在她此前竞选拉票活动的发言中注意到,她说自己是一名单亲妈妈,有一名23岁的儿子。比起从美女主播被火速推到国民民主党“花魁”位置的高桥,奥本尤里的政坛之路,似乎并没有经历如此大的“跨界”。奥本尤里的社交平台显示,2019年初,她就已经担任日本东京大田区政府改革委员会成员。彼时的她以一名单亲妈妈的身份,独自站在东京街头的寒风中为自己拉票。她不时会发自己在家做瑜伽运动的短视频,晒出自己吃的饭团、猪排饭和意大利面,甚至还会发自己做的美甲照片,非常活跃,且画风亲民。▲2019年,奥本尤里在日本街头拉选票直到2023年5月,她公开宣布,自己在东京议会选举中输了,“希望有一天能再次站在起跑线,希望我有机会再试一次,衷心感谢。”此后,她的个人社交平台几乎完全停更。今年2月16日,奥本尤里突然更新社交平台,发出一张与国民民主党党首玉木雄一郎的合影,并配文:“我很高兴地宣布,我被任命为国民民主党众议院东京第3区支部部长……我决定接受挑战。”▲奥本尤里发的与玉木雄一郎合影值得注意的是,同月,曾经被认为是玉木雄一郎力捧的高桥茉莉陷入了“陪酒女”及“低保”风波,并最终被日本国民民主党以“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而取消了候选人资格。有分析认为,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时间点,奥本尤里出现了,她是否是国民民主党推出的“新的”高桥茉莉?高桥茉莉:从巅峰跌落的日本政坛“棋子”据环球时报报道,9月4日晚上9点半左右,日本国民民主党候选议员高桥茉莉被人发现倒在公寓一楼的空地上,送医后不治。警方初步判定:死因为跳楼自杀。年仅27岁的高桥茉莉,大半年前还曾站在人生的巅峰位置——事业上,已成为日本强势在野党国民民主党的“当家花旦”,距离踏入日本国会仅仅几步之遥;感情上,与日本超人气偶像男团Travis Japan成员川岛如惠留已稳定交往6年。年轻美丽、逆境翻盘、名牌大学学霸……这些光环足以为日本国民民主党带来最想要的东西——选民的关注。据报道,高桥短暂的一生充满了戏剧性。高桥原本出生于东京新宿区一个富裕家庭,在她小学五年级时,家族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为了还债,父亲变卖了家产,一家人挤进18平方米的小屋子,仅靠低保过日子。逆境中的高桥努力考上了日本名牌私立大学庆应义塾大学。大学毕业后,高桥如愿成为一名主持人。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2018年,她参加了日本全国选美大赛,获得了“东日本地区代表”的荣耀。2021年,她加入世界著名的商业咨询公司埃森哲,成为埃森哲日本公司的一名白领。很快,高桥来到她人生的“制高点”——2024年2月,出任国民民主党东京第15区支部长,并被推为众议院东京15选区补选的该党公认候选人,与党首玉木雄一郎共同出现在各种政治场合。4月,东京第15选区要补选一名众议院议员。外界普遍认为,高桥作为民主党的“明日之星”,顺利当选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高桥茉莉和玉木雄一郎合影然而,就在高桥即将迎来人生中最为高光的时刻,却发生了一件让她跌落谷底的事件。2月25日,玉木雄一郎公开发文称,“关于我们党的东京15区公选候选人的预定人选,出现了可能违反法令的事实。”他宣布决定撤回高桥作为国民民主党候选人参加众议院议员竞选的资格。有分析称,高桥一家被曝出接受日本政府低保救济,而高桥在此过程中一直在兼职做陪酒女,其2万元的时薪显然不符合日本低保救济的条件。原本凭借之前的励志故事,获得了不少支持的高桥,在“低保事件”曝出后,彻底失去了舆论的支持。在宣布被撤回竞选资格当天,高桥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写下一段话:“就因为我曾经在贵宾俱乐部里打过工而取消我的参选资格,我只能吞下眼泪放弃参选。同时,我宣布离党。”但此时,已经没人关心她到底说了些什么。专家:无论高桥还是奥本,都不太可能获胜日本问题专家徐静波告诉红星新闻,比起高桥,他认为奥本尤里更有潜力。徐静波称,奥本尤里是日本中央大学文学部法语专业毕业,还曾在法国留学,大学毕业后曾在日本大型广告公司工作。之后,她离开广告公司,自己做过很多职业,包括开发健康食品、开网店、开发园艺区、做房地产管理等。她主张呼吁日本社会男女平等,关注女性权益等领域,在政治方面有着更多的经验。徐静波表示,虽然奥本比起高桥,在政治领域有更多的基础,但是从她个人的政治发展轨迹来看,她在国民民主党内部被迅速推到党首玉木雄一郎身边,确实是一个很迅速的提升。对于有分析把奥本比作是“新的”高桥这一说法,徐静波认为,“就目前来讲,高桥和奥本所代表的选区是不同的,但可能因为都在东京,所以难免会让人产生一种‘取代’的错觉,但是如果东京要产生一个国民民主党议员的话,奥本还是很有潜力的。”徐静波提到,高桥的死,其实并没有在日本社会引起太大的关注,“因为国民民主党在日本的影响力有限,目前在日本各大政党的排名当中,国民民主党排在第六位,势力较弱,加之高桥的名气也没有很大,所以总体来说,对日本政局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但对国民民主党的信誉度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徐静波认为,即使没有发生高桥自杀等一系列事件,由于“东京是日本最大也是竞争最激烈的选区,国民民主党在全国的势力有限,在东京的力量更有限。(国民民主党推出人员)参选的话,都不太可能获胜。”红星新闻记者 沈杏怡 综合环球时报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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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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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丨李岩经中央军委批准,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出品的思想解读类融媒体片《淬火》日前开始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9月15日,专题片第五集《中流击水勇担当》披露了一段辽宁号航母编队的“往事”。政知君梳理出几个关键词,更加直观呈现这场中外航母编队海上对抗的细节。首 次9月15日,专题片第五集播出之前,央视网推出预告片并且介绍,该片将展示中外航母编队首次大规模高强度对抗中,歼-15舰载战斗机在远海雨中起降,驱离外机情况。西太平洋某海域介绍这场对抗时,专题片画面配发字幕:“西太平洋某海域”。同时,当时我方舰船驶入降水区域,将面临强对流天气。专题片画面配发字幕:“西太平洋某海域”辽宁号专题片配发字幕显示,执行此次任务的系海军辽宁舰。同时画面显示,我方航母舷号“16”。资料显示,辽宁号航母系我国首艘航空母舰,采用常规动力、滑跃起飞甲板,可以搭载固定翼舰载机,舷号“16”。2012年9月,辽宁舰入列。服役后,辽宁舰航母编队2016年底首次赴西太平洋海域开展远海训练。而后,辽宁舰多次前出西太。4架 VS 4架专题片画面显示,辽宁舰指挥所内传来空情:“外方战斗机一批4架,持续向舰队抵近,研判可能对编队实施模拟打击。”歼15战机从辽宁舰起飞面对步步逼近的外方战斗机,指挥所发出指令指挥歼-15舰载战斗机起飞:“空空构型,歼-15战机4架,二等转一等……”飞行员驾驶战机出动实 弹海军舰载航空兵某部侯海鹏在专题片中介绍:“我们升空是带实弹的,对方升空肯定也是带实弹的。”辽宁舰甲板上停放着多架歼15专题片还引述执行此次任务的官兵回忆称:“我们到达指定空域后,外机不断向我们逼近”“我也会做出相应动作,让他知道我们有这个能力”“对方没想到我们能做出如此动作,外机看到阵仗不太对的时候,采取了脱离”。亮 剑专题片中,多位海军航空兵官兵总结称——“几十年来只有他们在这片海域(西太平洋)上空活动,今天我们也能和他们同场较量。”“不管遇到多么强大的敌人、多么复杂的情况,我们都敢于亮剑。”“这只是海天英雄们的一段往事,我们为远海大洋的天空而生,远洋上空留下过我们战斗的姿态。为了这一切,十几年的时间,我们走了别人上百年的路,我们的飞行不曾停下,我们的战斗不敢停下,我们的事业更不能停下。”资料 | 央视 环球网 中国军网等【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延伸阅读美航母捉襟见肘!在红海坚持了两个月的美国海军“罗斯福”号已经离开中东,正在返回美国本土的路上——是的,原本部署在西太平洋的这艘航母正在连夜往回赶,原因很简单:它已经在海外部署了8个月,尤其是在高度紧张的战区持续巡逻,实在扛不住了。外媒报道截图美国海军学会网站12日称,五角大楼官员证实,“罗斯福”号已经于当地时间11日夜间离开中东。“在中央司令部地区由‘罗斯福’号和‘林肯’号航母战斗群进行一段时间的双航母护航之后,‘罗斯福’号已经离场并进入印度洋-太平洋司令部辖区。”“罗斯福”号已于当地时间11日夜间离开中东美国《防务新闻》称,这艘航母自7月以来一直在美国中央司令部辖区内部署,作为美国海军在中东的一部分“保护过往商船免受胡塞武装的袭击”。该航母编队的其他驱逐舰于周四抵达印度洋-太平洋司令部辖区。报道提到,美国拜登政府此前要求加强驻扎在以色列的美国军事力量,以帮助以色列抵御伊朗及其盟友可能发动的袭击。驻中东美军指挥官长期以来坚信,美国航母的存在对该地区具有可信的威慑力,因此自去年秋天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美国航母一直在该地区及其周边地区驻扎。但对于“罗斯福”号来说,这实在是一件苦差事。根据美国海军学会网站的统计,该航母是过去5年中美国海军舰队中第二繁忙的航母,自2020年初以来已在海上部署了572天——巧了,美国海军中最繁忙的“艾森豪威尔”号航母,今年年初也是在红海超期巡逻,实在不堪重负才终于获准返回本土休整。通常驻扎美国东海岸的航母会被派往地中海和中东,而西海岸的航母则负责太平洋。但“罗斯福”号被派往中东时,情况截然不同了——当时“艾森豪威尔”号已经在红海巡逻了7个月,累计海上部署时间长达9个月。报道提到,自从“杜鲁门”号航母于2021年被派往中东地区以来,美国航母在该地区的平均部署时间接近9个月,几乎每次部署都会至少延期一次——倒霉的“罗斯福”号和“艾森豪威尔”号最近被连着延期两次。图为美军航母部署情况造成当前美国航母不够用的原因,首先与美国海军的过度全球部署有关,按照美国每逢有事就问“我们航母在哪里”的做派,很容易导致其他地区出现航母空白。例如根据美国海军学会网站的最新数据,目前在西太平洋连一艘美国航母都没有。而且这种情况可能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同时,美国海军部分冷战时期建造的航母早就该退役了,可接替的新航母却迟迟没有动静,造成这些带病服役的老航母们故障不断。例如作为新型“福特”级航母的第二艘,“肯尼迪”号在2015年开工,2019年下水,可直到现在依然没有服役的迹象。相比之下,向来以拖沓而著称的“福特”号从2009年开工,到2013年下水,2017年服役,节奏也要比“肯尼迪”号快得多。根据当前的最新计划,“肯尼迪”号最快也要等到2025年才能交付美国海军,届时美国海军最老的“尼米兹”号航母已经服役了整整半个世纪。

    9月12日,被终身禁足的前陕西长安竞技队球员丁捷发文,承认自己赛后收钱触犯了法律,但他表示自己没有出卖球队。“我出现违规违纪的比赛是在2021年12月8日,陕西长安竞技对阵南通支云的比赛,我们以2比1取胜,赛后收到7万元。这场比赛中我全力以赴争胜,没有出卖球队,也没有做对不起陕西球迷的事情。”“但我触犯法律了,已经积极接受处罚,向司法机关全额退款并缴纳了罚款。只是这次足协给出的处罚结果,相较以往案例过于严苛,让人难以接受。”丁捷曾在陕西长安竞技队踢球“我从六岁开始学习踢球,至今已经31年,我为足球献出了全部青春。我为辽宁宏运效力了12年,为重庆两江竞技效力了6年,欠薪909万,为陕西长安竞技效力了2年,欠薪近200万。因为热爱足球,在球队欠薪的情况下,我依然拼搏到最后,并帮助陕西长安竞技拿到中甲第五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在2022年联赛结束后,球队面临足协准入困难,我第一个签署了放弃欠薪的工资确认表,我和留下的队员都希望球队能存活下去,但事与愿违,重庆两江竞技和陕西长安竞技相继解散,我的这两笔欠薪也成为一张废纸。”9月10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禁止参与足球活动的足球从业人员名单。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给予金敬道等43人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给予巴合江·吾尔满等17人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五年的处罚。同时中国足协透露,已有44名涉案足球从业人员被法院依法作出判决,3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过在消息公开后,近日来已有将近10名被禁足球员公开“喊冤”。杨文吉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另一位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球员杨文吉发文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现在回头来看真的很蠢,为了4万块钱,不光辜负了球迷,还换了缓刑3个月,背上了案底。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球员,没有多么高的道德水平,单纯想让家里人都过得舒服一点。”“如果能够重来,我肯定会好好踢球,努力奋斗,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相关新闻禁足球员杨文吉自述遭欠薪:若无机制保障球员权益,假球还会出现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杨文吉,在他社媒的致歉声明文章中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欠薪以及俱乐部如何通过准入的经过。相关内容如下:现在低级别球队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俱乐部欠薪,发几个月欠几个月,如果你要自由身证明离队,俱乐部就会让你签无债权纠纷。我自己那一年也经历过这种情况,最后到整个联赛结束的时候俱乐部还拖欠四个月的工资,因为当时足协不断地催促俱乐部要尽快把拖欠球员的工资补齐,没有补齐的不允许参加新一年的联赛。所以到了新赛季开始需要球员签字准入的时候(这里也说明一下,足协要求每个队要签工资确认,足协嘴上说着只要一个人不签字就不让过准入,然后截止时间一拖再拖,等绝大多数人都签字了,少数几个人没有签字的,又以没有参与仲裁为由不承认俱乐部存在欠薪,即便你参加仲裁了,在仲裁结果公布之前,也属于争议欠薪。而当时仲裁开庭的周期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大半年。这期间即便你合同到期了,想去新的俱乐部也需要原俱乐部的自由身证明,那你想想,你都跟俱乐部有纠纷了,还能轻易拿到自由身证明吗?),俱乐部开始给我打电话说,要么先发两个月签字,要么过不了准入一分钱都没有了。面对这种情况我真得感觉很委屈,奖金一分钱没有就算了,连基本的工资都这么难拿到。但我作为球员,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选择相信俱乐部。等过了准入后,俱乐部还是没有补发那一年两个月的工资。我们球员又无处诉说,给足协通话,足协的答复是让球员与俱乐部商量。足协可以帮忙仲裁,但是仲裁期限很长,会错过一个转会窗口,所以很可能会导致很多球员半年无球可踢,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球员只能去签无债务纠纷而拿到自由身证明。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我们没有逃过法律的惩戒,中国足协也对我们进行了行业内最严厉的惩罚。我对我的行为真诚的表示忏悔,对所有惩罚都欣然接受,如果我的事情能够警醒其他球员,从此杜绝类似事件发生,那也是中国足球的一大幸事。可是如果不能为奋战在一线的中国球员建立起健全的完善的机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那自然而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球员或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是以不同的方式,损害着中国足球的利益。孙冬回应被禁足: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冬发文回应被禁足,他表示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东曾在前江西北大门(江西庐山)踢球孙冬写道:我是被禁足的孙冬,在这跟大家说一说我经历的这些事,真实的情况。首先我跟江西的球迷说一声对不起,辜负了你们的爱,2016年我加入球队,我在球队7年,球队好或者不好我都在,江西队是一个小投资的俱乐部,就算金元时代的时候,有的人认为我们挣几百上千万,而我们超不过5万块钱,但是那个时候江西队是稳定的,不欠一分钱,我们享受着踢球的快乐2021年江西队开始欠薪了,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时候我们在梅州赛区因为第一阶段大连赛区我骨折了,好了之后直接去的梅州赛区(因为疫情,分阶段比赛)各种原因的欠薪其实作为球员来说是可以体谅俱乐部和投资人的,晚个两个月发都没问题,因为疫情都有难处,互相体谅我觉得这很正常,在我们球员的体谅下,整整16个月没发钱,(如果各位敢兴趣可以去问问俱乐部的管理层和当时同样跟我遭遇的队员们教练员们)中国足协的年底签字,那就是一个摆设,给大家看的,让球员和俱乐部老总自己协商,然后俱乐部老总就会给你打一个电话,会跟你说孙冬年底签字了,你看给你百分之50行不行,要是觉得百分之50不行,那我们俱乐部就解散,你一分钱也没有,就这一句话,那换成任何人你会怎么选择呢,都已经快一年没发过钱了,你所有的付出换来的就是这么一句话,球员还有伤病康复,去医院拍核磁共振,康复的钱先自己垫上,然后等报销,我记得我之前有个报销3000来块钱到现在都没给报,更别说那些做大手术的球员了,然后你想要自由身,就给你签一个跟俱乐部没有任何财务纠纷,然后才会给你这个自由身证明,这就是咱中甲俱乐部做出来的事。2022年我的工资税前1万2,奖金老总说了赢一场10万(全队10万)这个奖金咱都不知道去哪了,在唐山赛区我们几个年龄稍微大点的去要过一次钱,然后就是告诉我们先完成比赛,钱哪天哪天肯定发,那年就发了3万多块钱吧。和我一屋的小孩一个月就3000块,一样也是一直欠。球员不如农民工兄弟,农民工兄弟有地方要钱,但是球员找中国足协仲裁,那就是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只,然后给你一句和你的俱乐部商量,足协每年的保证金不保证球员欠薪的利益,那保证的是什么东西?这个事我做错了吗?我确实是做错了,我也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我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各位我真的没有办法,因为我从小踢球,我也只会踢球,别的真的是不会,我也是30多岁的人了,我有房贷,有家庭,有父母,需要我挣钱养这个家,我也有跟大家同样的压力,我得挣钱生活,我长时间的不发钱,我的房贷只能跟父母去要,我30多岁人了每个月都要跟父母去要这个钱,真的是很难受,我出事的那场球是11月份的足协杯,我涉案的金额2万4千块钱,那场比赛我也没上场,如果说我想通过这个东西来多挣钱,多获取利益,我可以挣的更多,但是我当时的想法是够还个房贷钱就可以了,我不想通过这个让我发家致富,我很明白歪歪道上不了天,我问过警察叔叔,我说如果这么长时间的欠薪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样,他笑了笑,跟我说也挺同情我们这种在低级别联赛踢球的低级球员,工资也不是很高,还面临各种生活压力,但是没办法赶上了,长期的欠薪让我没办法不这么做,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我是个爷们我承担我自己做过的错事,我只是不想让父母那么大压力,让家里过的舒服一些,对不起我的家人,跟着我担惊受怕,只是希望以我这个事来让大家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在中国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换句话说哪个球员不想好好踢球,每个月能正常发工资的情况下,谁愿意冒这个险,球员不想每个月按时领工资好好踢球吗,但是球员领不到工资呀,逼的像我这样的低级别联赛的球员不得不这样做。踢球能踢几年呢,青春饭加上退役之后都不一定再能有工作。欠薪不解决类似的事还是会发生的,如果有天解决了,那我也真的为中国足球高兴,也算是为了中国足球出力了。回过头来看看换来了期徒刑8个月,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各位,能看完也辛苦各位了,只是讲了一点我本人的经历,确实没什么文化水平,也没多高的道德水平,字是真真实实自己码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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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在中秋假期来临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多地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多人违纪违法细节被披露。其中,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被指曾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乡卫生院院长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开会200多次。边祥慧被指曾多次收受金条 资料图/图据天下泉城客户端9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族乡卫生院院长于斌组织会议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通报中称,于斌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召开晨会和午会共计200余次,要求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影响医护人员接诊。于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斌被批大搞“文山会海”,2023年召开晨会和午会共计200余次,图为文件材料(资料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通报的问题是当前作风顽疾,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高度警醒,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聚焦作决策、定政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同志、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铁的纪律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出重拳、下狠手,一体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让违规违纪者知痛知止。同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正厅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边祥慧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边祥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边祥慧,曾任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等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最近几天,湖南、安徽等多地纪委监委也都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延伸阅读案件细节披露,突然被查的市委原书记,“明招暗定”敛财两千万突然被查的“70后”市委原书记王彦博,案件细节披露。9月10日,山东通报3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提到了“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案”。王彦博是今年2月任上被查的。图为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资料图)王彦博,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他曾任莱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海阳市市长等职,2021年4月任招远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2年1月,王彦博任招远市委书记。2024年2月22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招远市委书记王彦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彦博被查很突然。2月20日上午,招远全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龙湖大酒店召开,身为市委书记的王彦博还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此次的通报显示,王彦博在担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就已经存在问题。通报提到,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此次和王彦博一同被通报的还有“内鬼”马玉星,他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也存在腐败问题。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是今年1月16日被查的。他曾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此次通报提到,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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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网友称美诚月饼原价59元三盒,被“三只羊”把价格打上去了)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9月15日,有网友发视频称,14日在甘肃天水羲皇大道西路,一女孩掉进路边窨井,路人用梯子救人,孩子父亲担心责任划分不清阻拦施救,称应该先报警。15日,知情人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孩子父亲估计是为保留证据或担心造成二次伤害,最终路人先录下视频后,将孩子救起送医。孩子掉进路边井(视频截图)15日,一名知情人士对极目新闻记者称,14日上午一名女孩路过天水羲皇大道西路,掉入路边窨井里,附近商户拿来梯子欲救孩子,遭到孩子父亲的阻拦。一位参与施救的人员称,孩子父亲起初阻拦施救,执意要先报警等警察到场,估计是担心后续难以进行责任划分,也可能是怕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最终,在路人的劝说下,众人先录制视频保留证据,后将孩子救了起来,孩子被其父送往医院救治,“我不了解后续处置情况及孩子的伤情。”图为事发现场(视频截图)记者尝试联系孩子父亲了解情况未果。上述施救者称,路人是出于好心救人,孩子的父亲本意也是想救孩子。希望网友理性看待此事。事发地一名商户表示,多年来羲皇大道上的基础设施并未完善,路边窨井维修不久井盖丢了,没有围挡和警示牌,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该重视。上述施救者表示,事发后窨井维修工作已开展,并设置了围挡。辖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将向该局市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天水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羲皇大道上的基础设施虽有不完善之处,但不提倡孩子父亲“阻拦施救先报警”的做法,他们理解孩子父亲的心情。孩子遇险,第一时间应该先救孩子,同步报警求助,再联系相关部门找到责任方。该工作人员建议,孩子家长后续可联系市、区住建局,对接市政部门,进行处置。(来源:极目新闻)延伸阅读地面坍塌女子坠入11米深坑 亲属:手机被人捡走近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一处堆放建筑材料的地面突然坍塌,一名女子坠入11米深坑。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9月13日,受伤女子的亲属称,伤者已做完开颅手术,目前还未苏醒。事故发生时,伤者遗失了手机,因手机有重要资料,亲属希望拾得者能归还。消防人员营救被困女子据华商报大风新闻,网上一段3分20秒视频显示,一个堆放着木材的地方地面有一个圆弧形的洞,下面是一个竖井,井底躺着一名女子。一辆大型吊车将一名背着氧气瓶戴着氧气罩的消防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缓缓放进井里,在井上多名消防救援人员配合下,井底那名女子被救了上来,随后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被救女子的丈夫王先生称,事发现场是他们租来做建材生意的地方,主要经营建筑模板。妻子是达州当地人,平时在场区帮他打理生意,当天她在清理堆码模板时发生意外。他说,他们根本不知道那里有洞,事发当时妻子在接电话,脚下突然坍塌出现一个大洞。“她是9月10日上午8:44左右掉下去的,我是当天上午9:31发现的,于是马上拨打119求救。”接到报警后,救援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营救。救援队观察现场发现,那个洞深约11米,周围呈凹陷状,呈反C形,随时有继续坍塌的可能。于是救援人员对被困女子进行通风增氧,及时给她补充水分,还请来随车吊和大型挖掘机救援。一名救援人员表示,他下到井底时看到那名女子右手明显骨折,脸上有一个十字型伤口。救援队通过多功能担架利用随车吊往上升将她救起,“当天天气炎热,救援人员花了1个半小时才成功救上来。”图为救援现场据了解,坠井女子36岁,获救后,她被120救护车送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救治。做完开颅手术后,该女子被送到ICU进一步救治。一名亲属称,事发时该女子正在接电话,坠入那个深井的瞬间手机摔了出去,后来通过监控发现被一名男子捡走。手机里面有非常重要的电话号码等资料,亲属们多次联系该男子希望归还,开始打电话对方不接,后来接通后被挂断,至今一直没有归还,“我们的意思是手机可以送给他,但里面的珍贵资料希望能让我们拷出来。”通川区复兴镇政府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高度重视,该女子已脱离生命危险,地面为何突然塌陷深洞事发原因目前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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