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连发3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来源: 格隆汇
2024-06-23 07:35:25

  近年来,深圳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今年以来,外资在深圳动作频频,例如美国通用电器医疗、香港太古集团先后与深圳签署合作协议,美国苹果公司宣布在深圳设立新的研发中心等。

  近日,《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提出105项主要任务,助力深圳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推动商事登记“跨境办”,在河套“e站通”设立深港跨境委托公证服务窗口,为香港投资者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咨询服务及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支持香港专业机构作为代建主体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推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政府采购板块与其他业务板块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

  《深圳市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将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一批重要立法项目;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对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减小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国际化营商环境,不仅是让外资企业来深投资兴业更加便利,而且要让深圳企业“走出去”更加便利。《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积极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生物医药等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支持国际一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来深设立研发型实体,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土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新能源、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强金融跨境服务 ,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

  结合当前外贸企业面临的贸易形势,《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聚焦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等领域积极改革创新,支持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依托跨境贸易大数据集聚优势,升级优化“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众号服务功能,推动跨境数据交互系统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海运口岸和空运口岸“海空港畅流计划”通关试点规模,创新“一站式”通关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及零部件配套通关服务方案;加密与全球先进城市、创新型城市、新兴市场城市的连接,积极拓展国际铁路物流新通道,实施“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新模式,提升深圳中欧班列竞争力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张恒星

  2022年以来,襄垣县围绕“一区两园三主导两示范”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推进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本土产业链建设。

  在刘英怀看来,此次《若干措施》明确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充分体现了助力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促创新的鲜明导向。

  县域医共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医共体内医生上下流动、患者双向转诊。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团队,重点服务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中国成功将物价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让国际社会相信中国有充足的空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2022年,一些国家经历了能源和食品价格飙升。以2022年12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为例,美国为6.5%,欧元区是9.2%,英国是10.5%。今年,全球经济活动仍将面临通胀高企带来的压力。为抑制通胀、避免经济滑向衰退,美联储最新决定再加息25个基点,欧洲央行和英国央行均跟进加息50个基点。相比之下,中国物价水平总体稳定,2022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副行长马斯多普认为,中国有充足的财政空间,帮助中国经济在重启后的调整阶段提供更多支持。

  很快,高速公路变成一个半瘫痪状态,周围急救车的警报声此起彼伏,路边很多房屋都在地震中破损、震裂,一些房屋已经倒塌,残垣断壁随处可见,手机信号时断时续。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袁敬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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